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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重生之再斗极品婆婆-第29部分

小说: 重生之再斗极品婆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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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来挑去,我觉得朱珠最适合我,再不换了。她就是我老婆了,趁着姐姐回来,找时间两家见一见面,把我们的婚事订定来吧。”吴浩明根本没理老妈的话,径直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当然越快越好,我也老大不小了,该结婚生子了。”

“结什么婚,马上和她分手!”冯丽华气焰嚣张地大喊,“娶她回来,家宅不宁!娶她,不如娶原来的宁红!”

“怎么好好的,又提到宁红?宁红能跟朱珠比吗?无论是人品、家庭,宁红都没法跟朱珠相提并论。再说宁红跟小弟分手都快三年了,现在提她有意思吗?”吴玲越来越不清楚老妈究竟怎么想的,怎么会不喜欢朱珠,偏偏要提起宁红那个女阿飞。

“宁红怎么了,她挺好的。当初浩明和她分手,她呆在咱们家苦求了三天,若不是我咬紧牙关不同意,没准他们的孩子都快上幼儿园了。”想起当时的得意,冯丽华现在心里都异常舒畅。

吴浩明看着自己的老妈,第一次感到失望,沉默许久,才无奈地问:“妈,你是想找个会过日子、体贴儿子的儿媳妇,还是找一个二百五、你觉得好拿捏的儿媳妇?”

冯丽华当场被问得哑口无言,吭哧了许久,才讲出一句。“我吃过的盐,比你吃得饭都多。我看得比你清楚,你和她不合适,你降不住她!”

“降不住她?”吴浩明苦笑一声,“是她不在妈面前服软吧?朱珠不如宁红?这话说给谁,谁信?”说完,他便起身摔门而去。

巨大的摔门声,让吴玲和冯丽华的身体微微一抖。

“这还没进门呢,浩明就跟我分心眼儿了,这要进了门,我还能和他们住一块吗?没两天就得让他们活活儿逼死!”冯丽华气急财坏的拍打着自己的大腿,“我以后可怎么活——”

走出小区大门,吴浩明点了一只烟,无聊得看着街上来来去去的行人、车流,最后他播通了朱珠的电话。“老婆,你在哪儿?”

“怎么了?”朱珠把车子停在江边,摇来车窗。“少抽点!”她掩住口鼻,另一只手不停地摇摆,想要挥散车内的烟雾。

吴浩明扔掉手上的烟头,伸手把朱珠住进怀里。“老婆……明天咱们就去登记吧!”

“嗯?”朱珠惊讶地自他怀里抬头,“什么事的?”看着他为难的表情,她恍然大悟,难道?

“你妈不同意咱们的婚事,让你和我分手?”前世她并没什么异议,怎么如今又反对了?“因为啥?就因为我没把你们送回家?”

“还因为你炒股!”吴浩明闻着她头发上的淡香,不自觉得收紧手臂。

“那就不炒好了!”朱珠笑盈盈说道,“反正我又不是天天看盘,她没办法监视我,告诉她,我为了你不炒股了。”看来生米没煮成熟饭之前,她还需要改变一个斗争策略。

“对呀!她又不知道真假!”吴浩明惊喜地吻上她的光洁的额头,“老婆的脑子就是聪明!那是不是要给你开工资?”

“工资就算了,你就说我改写网络小说,当写手赚钱了!”

“写手?是啥?”

卷三 王见王 第五十五章 暗战



可惜没等朱珠两人上演楼台会、体品被逼分手的刻骨铭心,闻讯紧急回国的吴浩民,三两下就摆平了冯丽华。

时隔一年多再相见,吴浩民根本就没给冯丽华一个笑脸,自打进门就阴着脸。“为什么要让浩明和朱珠分手?”

面对大儿子的质问,冯丽华心里的不快又回重了几分,也愈发坚定了要让小儿子分手的决心。“看着不合适!不般配,日后浩明降不住她,日子不会安生的。”

“朱珠不般配,宁红般配?”吴浩民想到小弟前任不靠谱的女友,不屑斜了一眼。“再说他们两个已经处了大半年,快要谈婚论嫁了。结果,您一回来,这事就黄了,您让楼下介绍的阿姨怎么想,这不是逗人玩吗?说句不中听的,浩明是博士生呀,还是家财万贯?能娶朱珠回家,那就已经是祖上积德,祖坟冒青烟了。”

冯丽华这才想起是自己隔着十万八千里,打电话托朋友给儿子说媒,可眼见要结婚了,她又反悔,确实有些说不通。

见老妈面露犹豫,吴浩民乘胜前进,一改方才不满的口气,变得柔声细语。“妈,浩明不小了,今年都三十岁了。要找个和他年龄相仿、家庭条件优越、女孩子人品相貌出众的,你想一想,过去的那些相亲女孩子当中,有没有、有几个能和朱珠相提并论的?”

心知吴浩民所言非虚,可想到在朱珠没立住威,她心里就不舒服。“就是因为条件太好才担心,若日后反悔,过不下去怎么办?”

“才见过一次,你就否决了,也仓促了些。让小弟多领她来家玩一玩,多见几次,不就了解了。再说媳妇娶进门以后,还不由你心意教?”前面的多半是假话,最后一句,才是吴浩民要讲的重点。

冯丽华这才如梦初醒,对呀!她现在还只是人家男朋友的妈,婆婆的威风要等到媳妇进门以后才能耍。一直堵在胸口的闷气,这才算散去。“是我太着急了,年轻人嘛,还要慢慢地教。”成了婆婆,收拾儿媳妇的机会多了!扁的、圆的,还不由着她拿捏?

见做通了老妈的工作,吴浩民这才长长地松了口气,差点让她把自己的义务员工开了。无论从哪能方面分析,现在来看朱珠都是小弟最合适的媳妇人选。

一整天都躲到外面、甚至打算偷拿户口登记的吴浩明直到天黑了,才踏进家门。“大哥?”他诧异的看了眼墙上的时间,这么晚了,他怎么还在这儿。“什么时候回国的?”

“今天下午。”吴浩民眼睛盯着小弟,“你没把老妈让你分手的话告诉朱珠吧?”

“嗯?”吴浩明闻言一怔,也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本能地选择了说谎。他摇了摇头,“还没说……”难道大哥也要他们分手?

“还不算太笨!”吴浩民满意地点了点头,瞥了一眼旁边坐着老妈和小妹,清了清嗓子。“咱妈那只是一时的气话,别当真。和朱珠该怎么处,还怎么处。明天晚上请她来家吃饭,大家多亲近、亲近。顺便商量一下你们的婚事。”

面对一百八十度的大转折,让吴浩明一时懵住了,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怎么又变了……不会再变了吧?”

“哪那么多废话,进屋给朱珠打电话。”吴浩民瞪了一眼小弟,便起身回家。“妈、玲,我回家了。”

送走大儿子,瞪了一眼还有些呆愣的小儿子,冯丽华轻哼一声回了自己的房间。吴浩明脸上则乐开了花,偷偷地对着老姐比了个“V”字手式,便转进自己房间打电话去了。

看着小弟灿烂的笑容,吴玲神色一松,嘴解也扬起淡淡的笑意。事情总算圆满解决了……

为了让朱珠和老妈和平相处,吴浩明特意把老婆约在外面,事先千叮咛、万嘱咐,见她点头答应了,他才悬着心领人回家。

“朱珠来了,快进来!”冯丽华万般热情地拉住她的手,笑咪咪地拉她在沙发上坐下。“外面天气正热,要不要吃西瓜?”

既然人家来暗的,她也不明着。朱珠露微笑,带着无限地欢喜摇了摇头。“谢谢阿姨,来之前刚刚在家吃过了。”

见两人相见甚欢,吴玲姐弟都长长地松了口气,没发生冰山撞船的残剧,万幸。在冯丽华故作亲热、朱珠刻意天真之下,两人相处得如一对亲热的母女。最后看得旁边人都觉得浑身起鸡皮,神经末梢麻痒痒的。

当冯丽华起身准备进厨房做饭时,吴浩明没心没肺地来了一句。“妈,让朱珠帮你,她做的饭比你做得好吃。”

冯丽华脸色一僵,最后勉强地扯了扯嘴角。“妈妈的饭吃了快三十年,如今有了女朋友,倒觉得妈妈做的饭难吃了。”

朱珠恨不能冲在去痛扁他一顿,最后只能陪着笑脸,嗔怪道:“他这话是为了哄我去干活,这么热的天,怕您中再中暑,他心疼您。你的手艺,我可不敢比,我就在旁边给您打一打下手,他念叨你做的饭,可不是一、两天了,说您做鱼的手艺,一流!”假话讲的,她自己都想吐。

不是她挑剔,实在是冯丽华的厨艺不入流。所有的菜都是一个味儿,不讲究火候,只讲求快,恨不能刚扔进锅里就装盘。更甭提从中吃出母爱的味道。

朱珠的三言两语就把冯丽华心中的怒火扑灭了,她越发欣喜的拉着她进了厨房,还不忘回头对小儿笑骂道:“身在福中不知福!”

直到冯丽华关上厨房门,吴玲才坐沙发坐起身,恨铁不成钢的踢了小弟一脚。“你傻呀?刚好点儿,就没事找事!脑子进水了?”

吴浩明自己也后怕了,手抚上胸口,长长地叹了口气。“差点儿又闯祸。”

在旁边看动画片的王威爬过来,学着妈妈的样子,用他的小脚在小舅肚子踩了一脚。“你傻呀?脑子进水了?”

“哎呀!小坏蛋敢踢你舅舅,看来又得给你松一松骨了!”吴浩明扑上去,和王威笑闹作一团。

“啊——妈妈,救命!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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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王见王 第五十六章 没门儿!



三伏天闷在厨房里,耳边是抽油烟机的轰鸣声,朱珠一边掐着豆角,一面还要分神同冯丽华聊天。待她弄好豆角,洗净装盆放到旁边。

闲着无事,她又坐在餐桌边剥蒜。冯丽华正在给排骨焯水,应该是要做排骨炖豆角。朱珠又不由得想起前世她做月子,冯丽华美其名曰说是专门回来侍候月子,每日从市场买素馅包子、凉拌土豆丝,再不就是炖豆角。豆角里面别说排骨,就连点肉沫都看不到,比水煮豆角多点酱油。别说吃,看着就够。一份豆角连吃三天,最后大部都进了垃圾桶。

过去还天真得以为婆婆不会做菜,再不就是天热不爱吃肉,没做它想。可等到她快出月子,吴玲从南方飞回来看侄子,朱珠第一次在豆角里看到了排骨,这才恍然大悟,真真实实地感受到了女儿和媳妇的区别。

前世朱珠只生了一个宝宝,做过一次月子。老妈早早就准备给朱珠做月子,怕女儿月子里心娇,落下病根,痛苦一辈子。可谁曾想快生产前,婆婆从南方的女儿家回来了,号称回来侍候儿媳妇的月子。朱珠和李凤丽还颇为感动了一阵子,可真相却大相径庭。

说是回来侍候月子,实际就是赶在女儿之前回到M城,私下里买卖房产,造成即定事实,儿女即使不同意,也只有接受的份儿。不仅能完成自己的心愿,还落了个好婆婆的名声,多年后她还大言不惭地四周显摆。“小儿媳妇的月子是我侍候的。”

想起害自己落了一身病根的月子,朱珠心里就觉得胸口象是被压了块大石头。月子里,除了没给宝宝洗尿布、洗过澡,其他的都是由她一人承担。连夜里给孩子换尿布、泡奶粉都是她自己来。有时候宝宝饿得大哭,急得朱珠就光着脚,摸黑去冲奶粉,有两次还被开水烫到脚。

嫌天热睡在客厅地板上的婆婆,离她也不过三、四米,却没在夜里醒过一次。她的睡眠质量好的,跟服了过量安眠药差不多。

吃得就更甭提了,刚出院的头两天,为了催奶,冯丽华倒是给朱珠炖了两天猪蹄。为了宝宝有奶吃,挖掉皮上一块浓密的猪毛,她闭着眼睛吃了。还有一次弄一锅鲇鱼汤,粘液满锅,腥臭冲天,朱珠差点吐了。

后来因为休息不好、又生了闷气,她的奶水很少,最后决定喂宝宝奶粉,朱珠的月子餐,彻底沦为了包子、豆浆、水煮豆角,连李凤丽买给女儿做月子的鸡蛋也没吃几个,愣是让冯丽华送给大孙女补身体了。月子里朱珠一只鸡也没吃着,直到出了月子,沾王威的光,吃了一个鸡大腿。

做完月子,朱珠面色苍白、神经衰弱、神情恍惚,整夜、整夜的失眠。李凤丽看到面如苍纸的女儿,差点找上门去同冯丽华拼命。一边抹眼泪,一边咒骂她只讲人话,不办人事儿。她也是个女人,自己也有女儿,做出这么过分的事情,根本不把儿媳当人看。在娘家住了半个月,李凤丽特意去农村改了许多土鸡,炖了五、六只黄芪鸡,朱珠脸上才见了点血色,补回了些元气。

可惜月子里的病根却是落下了,夏天朱珠不敢光脚,呆在房间里时,她会穿上长裤和厚袜子,因为她膝盖以下是凉的。全身的伤痛,倒是给朱珠上了生动的一课,婆婆通常说得比唱得好听,千万别当真,否则后果自负。

想起前世的不平事,朱珠忍不住长长地叹了口气。

“小小年纪,叹什么气!”冯丽华关掉抽油火烟机时,正好听到她的轻叹声。“能有多大的愁事,值得长吁短叹的?”

朱珠只是淡淡一笑,暗自腹诽,遇到极品婆婆还不值得她叹气,简直是世上少有,人间难寻。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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