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妻为孽-第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段子焉湛蓝的眼睛亮晶晶的望着沈年珩手中的琥珀:“嗯,我娘以前也有一块。”只是后来不知道去哪里了。
原来是这样啊,沈年珩将琥珀放在手心里摆到她面前:“那你喜欢吗?”
段子焉紧紧盯着琥珀,一刻不迟疑的点了点头:“嗯。”
虽然沈年珩也挺稀罕的,但是很大方的塞进了段子焉手里:“送你了!以后叔叔看见比这个大的再给你买一块!”
段子焉拿着琥珀,从未笑过的嘴角渐渐弯了起来,露出两个可爱的小虎牙,她道:“谢谢。”
沈年珩乍一看到她的笑容愣住了,然后隐隐有些脸红发热,不自觉的摸头道:“谢什么,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第9章 练字
第九章
沈书沛边哭边跑,迎风淌泪,连带糊了一脸鼻涕,小脏手估摸着是沈家的遗传,等他停下来时,脸上已经被他那只脏手抹得一道黑一道白了,明明白白诠释着“惨不忍睹”这四个大字。
沈书沛对着一棵老槐树凄惨道:“为什么都不喜欢我!呜哇哇!”
“呀?那是谁啊?”
沈书沛正哭得惨烈,乍一听到有人说话立马给噎住了,打了好几嗝才缓回来,等他缓回来人便已经走到他面前了,想跑都跑不了。
“这不是沛小爷吗?”来人是庄里一个徒弟的儿子,今年正好十岁,叫程柏金,和沈书沛在一个大通铺睡,长的尖嘴猴腮,外号就叫猴子。
沈书沛自小被亲爹贯彻男儿有泪不轻弹的思想,哭是特别丢人的事情,若非被打疼了他是绝对不会哭的,更不会在别人眼前哭。
他立马抹了把脸上的眼泪,冷着脸道:“你在这干嘛?”
程柏金伸出手,手心里一堆玉米粒:“刚才师父给的,我想种起来,正找地方呢。”
沈书沛眼还肿着不忘数落别人:“你傻啊!春种秋收懂不懂!现在秋天了,你种什么玉米啊!”
程柏金一拍脑门:“还真是!还是沛小爷聪明!沛小爷,谁委屈你了?怎么在这哭呢?”
“哭?谁哭了!”沈书沛一瞪眼就是死不承认。
程柏金上前拍拍他的肩:“别装了,你脸上现在还有眼泪呢!咱俩什么关系?你告诉我你为啥哭,我不告诉别人,还能替你出出主意呢!”
沈书沛一琢磨也是,他跟程柏金关系挺好,就是狼狈为奸的那种关系,告诉他没准还能给他出个主意,整一整段子焉那个猖狂的小人。
于是,沈书沛便把段子焉的事请全盘告诉了程柏金,他越说越悲愤,那架势恨不得把段子焉揍得哭爹喊娘了,但这也只是想想,他要是把段子焉揍得哭爹喊娘,他四叔会先把他揍得哭爹喊娘的。
要不说程柏金比他大了两岁呢,没一会儿一个损主意便出来了,不用揍段子焉便能报了仇的注意,沈书沛一听挺不错,当即敲定:“行!就这么办!”
*
自打沈年珩唤回了未来小徒弟的心,那心情是一个敞亮,每日阳光普照的,除了练武的时候便都懒在段子焉这不走,这回他大哥可是说错了,沈年珩对段子焉可不是三两天的热度,这明显是“挚爱一生”的节奏啊。
再看段子焉,别看段子焉年纪小,心里跟明镜似的,沈年珩无非就是想收她为徒,好过吧师父的瘾,可段子焉真没有拜谁为师的想法,更不会拜沈年珩为师,沈年珩在她眼里只是“明明比她才大四岁还非要自称叔叔的幼稚小孩”。
显然,段子焉小朋友没认为自己也只是个六岁的幼稚小孩。
沈年珩出去练武,段子焉例行拿出抽屉里的笔墨本给娘亲写信,但她的笔不是毛笔而是羽毛笔,是娘亲教她的,她认字还不多,每次都要想很久才能动笔,实在不会的字便用圈代替,她提起笔刚写完一个娘字,门被敲响了。
叩叩叩。
不突兀且有节奏,一定不是沈年珩,因为他进门从不敲门。
段子焉将本子收进了抽屉里,道:“请进。”
门不是被砰的一声推开,而是被缓缓推开,可见此人极有涵养,性子不骄不躁,并非粗鲁的练武之人。此人进屋后方可见他着一身白衫,发黑如墨,长身玉立,端的是飘然如雪的气韵,眼熟,见过一面,是沈书沛的大哥沈书朗。
沈书朗见到她,温润一笑:“又见面了。”
段子焉歪歪头没有说话。
沈书朗又是一笑:“你莫不会不记得我了吧?我是沈书沛的哥哥沈书朗,在练武场我们见过一面。”说话间他已经走到了桌边,见到形状独特的羽毛笔先是一惊,道:“这是西域的羽毛笔?”
段子焉也是一惊,点了点头。
“以前只是在书上看到过,却没想真的有西域羽毛笔,你果然是西域人。”沈书朗的神情虽是很想拿过那根羽毛笔研究一番,但未得到主人的同意是绝对不能轻举妄动的。
段子焉摇摇头:“我不是西域人。”
“你不是?”怎么可能不是,不是西域人会长着如此独特的眼睛和头发?
“那你娘呢?”
段子焉又摇了摇头。
“你爹呢?”
段子焉依旧摇了摇头,但没过一会儿又点了点头,最终似是又觉得不妥,便道:“我也不知道。”
一个连爹娘到底是不是西域人都不知道的孩子,他恐怕不适合和她谈这个话题,便转话题道:“这个羽毛笔怎么用?”
段子焉却反问道:“你知道西域吗?”
她眼中有期待,有渴望,想必这个问题是旁人故意瞒着她的,既然是瞒着她,又何须由他来揭破呢?
沈书朗道:“不怎么知道,我只是在书上看到过西域有种羽毛笔,且西域人和我们衍国人长得不一样,除此之外一无所知。”说完对她坦然一笑,不带一丝隐藏。
那眼中的期待果然灭了下去,有些颓然的握着羽毛笔发呆。
这个年纪小却似乎有很多秘密的小孩子对沈书朗似乎有着不知名的吸引力,让他有想要去探究的蠢蠢欲动。
“你能教我羽毛笔吗?”
段子焉闻言只是垂着头不说话。
沈书朗虽很少出门,但庄子里每天所发生的事几乎逃不过他的耳朵,他有那个精力旺盛的弟弟就注定了不能够耳根清净,所以他对段子焉的“不爱理人”是有所耳闻的。但,与其说是“不爱理人”,不如说是“选择性的理人”,她只会回答想回答的话,搭理想搭理的人。
“你会不会写毛笔字?”
段子焉闻言抬起头来,而后摇了摇头。
“那我们做个交换如何?你教我写羽毛笔字,我教你写毛笔字。”沈书朗从她小小年纪便会识字来看,就知道她应该是和他一样求学若渴的人。
事实证明沈书朗没有猜错,段子焉很爽快的点了点头。
娘亲说毛笔字十分难学,等她长大些再教,因而她没学过毛笔字,但其实她对每个牌匾上那苍劲有力的毛笔字早就心生了好奇,到底是怎么写出来的她很想知道,这是一个公平的交换。
段子焉先教了沈书朗写羽毛笔字,沈书朗有很大悟性,又写了许多年的毛笔字,很快便学会了羽毛笔字的写法,竟比段子焉这个小老师还写得规整,不多言的段子焉都不禁夸赞道:“你写的好看。”
沈书朗只是谦和一笑,似是真的没什么好骄傲的:“无论是什么笔,书法大都是一样的,照猫画虎便是了。”
段子焉对他多了些钦佩,问道:“那毛笔字难写吗?”
沈书朗莞尔一笑:“有心则不难。”
段子焉自然是有心了,她当然也学得很有心,但毛笔字确实比她想象中的要难,无论是蘸墨的多少、还是下笔的轻重缓急、仰或是握笔是否平稳,都影响着一个字能否写好,更甚至说是能否写出来。
她只是写了几个笔画简单的字便写的不尽人意,让一直自以为天资聪颖敏而好学的段子焉有些泄了气。
沈书朗看出了她的失望,便安慰道:“毛笔字在于勤练,不是一朝一夕便能写好的,你写久了便能找到感觉了,来,我先带着你写几个字,让你感觉下毛笔字的书法。”说罢,他站到她的身后,握住段子焉拿笔的小手带着她在纸上写起来。
段——子——焉,三个字行云流水,跃于纸上。
“把笔无定法,要使虚行宽。若想写好毛笔字,便要练到这一步。”
段子焉回头看他:“什么意思?”
他无意间真不把段子焉当六岁小孩了:“以后慢慢解释给你,你先把握笔的姿势练好吧。”
一口吃不成胖子,她要慢慢来,段子焉便专心练起了握笔的姿势,沈书朗时不时替她调整一下,十分像个尽职尽责的好老师。
学到中途,门砰的被推开了,段子焉不用抬头也知道是沈年珩,那熟悉的脚步声比平日踩得更重,他走到桌子前,啪的一掌拍在桌上,惊起了墨点无数,段子焉抬起头,却对上他满面怒容。
第10章 鸡毛与头发
第十章
段子焉这个小白眼狼嘿!
亏他那么多天又是送东西又是说好话,绞尽了脑汁的讨好她,终于把她哄欢心了吧,这一转眼的功夫她就成了别人的徒弟了!
她不是“守身如玉”吗?她不是不乐意别人瞎碰她吗?怎么这会儿待人怀里一点事也没有了?怎么不扯开嗓子哭了,怎么不把沈书朗也哭跑了!
沈年珩咬着牙,嘴里一肚子话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说什么?说他技不如人转眼的工夫徒弟被别人拐跑了?
沈书朗对于小四叔的心理,只消一眼就已经看了个透透的,他从段子焉身边退开,笑的诧异又温柔:“小四叔不是在练武场吗?怎么回来了?”
沈年珩这个不爽啊!
嘿?知道他在练武场,所以特意来拐他徒弟了?
沈书朗低声一笑,小四叔把心思都写在脸上了,着实有趣。
“知道我来小四叔一定会不高兴,还特意挑了小四叔不在的时候,既然小四叔回来了,我就告退了。”说罢,摸了摸段子焉的头,道:“改日再来教你。”
沈年珩沉着脸:“改日不用来了!我会教她!”
沈书朗闻言只是轻描淡写的一笑,什么话也没说便走了。
而争端的源头段子焉小朋友只是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然后继续低头写字,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一样,淡定自若的令人发指。
沈年珩很憋屈,又怕和她发火吓到她,便走到她身旁,冷声道:“我不是让你不要和他在一块吗?”
段子焉抬起头,疑惑的看着:“为什么?”她仿佛真的什么也不明白。
沈年珩到现在还觉得段子焉是个什么也不懂得的孩童,气消了几分,严肃道:“我不是告诉你他有病会染上你的吗?”
段子焉看着他,仍旧是不明所以的样子:“我娘亲也有病,但是我没有。”
沈年珩顿时哑然,他知道沈书朗的病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根本不会传人,这么说不过是吓唬段子焉不要和沈书朗走得太近而已。
沈年珩承认他是不喜欢沈书朗的,沈书朗辈分小但是年纪比他大,平日里谁也不爱搭理,总喜欢独来独往,叫他这个四叔总要加个“小”字,一副没把他看在眼里的样子,所以沈年珩不待见他,但他又不得不承认沈书朗和段子焉其实挺相像的,都是不爱搭理人的性子,但不同的是段子焉依赖他,所以他愿意护着段子焉,甚至不想段子焉再去依赖除他以外的任何一个人。
“他跟你娘不一样!不就是学字吗?我也会,我教你!”说罢,向段子焉伸出手:“把笔给我,我给你写个。”
段子焉将毛笔递给沈年珩,沈年珩接过笔便把沈书朗写的字尽数挥到一边,未干的墨瞬时把字晕染的一团乱,沈年珩却解气得很,潇潇洒洒在新纸上写上了自己最拿手的三个字“沈年珩”,而后几分得意道:“如何?”
见过了沈书朗的字,自然有了对比,沈年珩的字明显稚气了许多,她也不故意奉承,实话实说道:“不好看。”
沈年珩是气在心口难撒!这小子太不会说话了!
“沈书朗比我多写了五年的字,自然是写得规整些,但假以时日我必然写的比他好!不是我和你吹,我在暮琳书院的夫子都说我是可塑之才!以后定然是个人物!你知道人物是什么吗?就是以后要写进书里的!”
可惜沈年珩说了这么多,段子焉小朋友一句也没听进去,她垂着眼眸指了指沈书朗写的字道:“我要和沈书朗学。”
沈年珩哪里会乐意,当即道:“不成!一个人不能有两个师父!你只能和我学!”
段子焉摇摇头:“不是,我方才教他羽毛笔字,他教我毛笔字,他不是我师父。”
羽毛笔字?沈年珩这才注意到桌上有个奇怪的羽毛,上面蘸着墨汁,这个能写字?他拿起来左右看了看,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便打算在纸上试一试。谁知笔刚要落下,就被段子焉给抢了回去护在怀里,那样子好像他会把笔弄坏一样。
嘿?他对她那么好,一个笔舍不得了?那她教沈书朗的时候怎么不怕弄坏了?
这么一想,沈年珩心里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