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抱我吧,叶思远-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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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了1小时山后,已经中午12点多了,我和叶思远找了个石凳子一起吃午餐。我们并排坐下,我打开双肩包,拿出三明治、火腿肠、酸奶和苹果。
我抽出湿巾纸,擦干净自己的双手,对叶思远说:“我帮你擦一下脚吧,走了这么久,肯定都出汗了。”
他说:“我自己擦吧。”
我说:“我来吧,咱们得加快动作了,离山顶还有好多路呢,待会儿别赶不进4点去旅馆。”
他同意了,脱了鞋子就把右脚搁在了我的大腿上。
我低着头,用湿巾纸仔仔细细地帮叶思远擦了右脚,包括脚背、脚底、脚趾和每个脚趾间的缝隙。他的脚很干净,修长的脚趾轻轻地动着,要比我们的脚趾灵敏许多,我知道,这就是叶思远的手,是他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身体部位。
擦完以后,我抬头朝叶思远看,他正不太自然地看着我。
我笑道:“干吗呀!信不信我挠你痒痒。”
说着,我真的用手指去挠他脚底心,叶思远身子一扭,立刻把脚收了回去,搁在了自己的左大腿上,他终于朝着我笑起来。
“吃饭吧,我都饿死了。”我对他说,帮他拆了三明治的包装,递到他右脚上。
叶思远的脚趾真的是很灵活,那么厚的三明治,他也能稳稳地夹着,一口一口地递到嘴里去吃。
我们坐的地方,偏离了登山的主干道,是一个小小的隐蔽的观景平台。石凳的一边是陡峭的山体,另一边是苍翠欲滴的植物,我们能看见蓝天白云下,远处另几座山峰的瑰丽景色。微风一阵一阵地吹过,我的心情也越来越好。
我边咬着三明治,边说:“好久没在外面野餐了,上一次还是去年暑假时,我带着我弟弟去玩瀑布,在公园草地上吃的面包和火腿肠。”
叶思远想了想,说:“那我更久了,上一次应该是……恩,初一时的秋游吧。”
“啊?那么久啊,那得多少年啦,你初二、初三、高中里没组织春游秋游吗?”我觉得惊讶。
他笑笑,说:“当然有春游秋游,不过我都没参加。念初一的时候年纪还小,班主任劝我去参加秋游,我拗不过就去了。不过真出去了,才发现不方便,那时候我很多事还不会自己做,连上厕所都要老师帮忙,但是毕竟也是个14岁的大孩子了,懂得要面子,后来就不参加了。”
我听了有点难受,说:“叶思远,咱们以后常出来走走,好不好?”
他说:“只要你喜欢,我一定陪你出来。”
“恩!”
我应着他,我知道,在这一方面,叶思远一直有些介意,他不能陪我做很多事,所以只要是他能做到的,他一定会尽量满足我。
这时,叶思远吃完了三明治,他用右脚夹起酸奶瓶子,用牙咬着旋开了瓶盖,仰着头就喝起来。
我这才意识到,一整个早上,他都没有喝过水,我在大巴上喝水时,他只是看了看瓶子。
我说:“叶思远,等下下午爬山,我喂你喝水,你不许不答应。”
他一口气喝光了酸奶,正放下瓶子,听到我的话,眨着眼睛说:“我只是不想麻烦你。”
我说:“你居然和我说这种话!你都背那么重一个包呢,这不是我也麻烦你了么!你这个人真逗,爬山会出汗的,当然要多喝水,我可不想你爬到山顶后渴得虚脱了。”
“好吧。”他笑了。
我看着他的样子,忍不住也笑起来,我凑过去用舌舔掉了他嘴唇周围的一圈奶迹,我说:“叶思远,你的嘴怎么这么甜呀。”
他微笑起来,说:“彼此彼此。”
解决了主食以后,我拿起两个大苹果,对叶思远说:“吃了它们吧,背着怪重的。”
他说:“好,给我一个。”
我说:“需不需要我对半儿切开,你好拿一点。”平时在他寝室吃水果,我都是把水果切成小块,让他用叉子叉来吃的。
叶思远摇头,说:“不用,我拿的住。”
我不是很信,犹豫着把苹果递到他右脚上,我说:“小心点儿啊,掉了就没得吃啦。”
叶思远冲我笑笑,说:“放心,比苹果更难拿的东西,我也拿的住。”
然后,我就看到他用脚趾,牢牢地夹住了苹果顶部凹陷的蒂头位置,接着稳稳地伸到嘴边,“卡擦”咬了一口。
我张大嘴,惊讶地说:“你怎么拿住的呀!这苹果这么大个个儿!”
叶思远边咬苹果,边说:“小桔,你要知道,这对我来说,不是一项本领,而是我活下去必须要学会的基本生活技能。我要学会自己穿衣服、脱衣服,自己刷牙、洗脸、洗澡、洗头,自己吃饭、上厕所、学习、写字、画画、用电脑,还有很多很多事。我没有手,必须要学会用脚去做,第一次不成功,就做第二次,第二次不成功,就做第三次,总之就要做到成功为止。拿个苹果是很简单的事,我的脚趾要比你们有力得多,我可以很好地控制它们,如果让你不能用手,只用脚做事十年,你也可以做到的。”
这是叶思远第一次和我说起这些事,本来我以为自己已经很了解他了,这时候我才知道,我对他还是知之甚少。
我拿着苹果看着他,说:“叶思远,你真了不起,你是我认识的人里面,最了不起的一个。”
他被我一本正经的话逗笑了,摇着头说:“我并没有了不起,很多时候,我也想过放弃。以前,我也自暴自弃过,多亏了我妈妈和我表哥,我才能重新站起来。”
我向着叶思远坐过去一点儿,伸手抱住了他的腰,脑袋搁到了他的肩膀上,我说:“以后还会多一个我,你为了我,也得好好活下去。”
我感觉他扭过头来,亲吻了我头顶的发。
“小桔,你知道吗,我从没想过我会那么早谈恋爱。”他的声音淡淡的,我立刻抬头看他。
他眼神平静地看着我,说:“真的,一直到收到你发的短信,说你确定的时候,我也没有下定决心。”
我看着他,他继续述说:“以前,我一直都觉得,我起码得等事业有小成了,才会找女朋友。毕竟我是个没有双臂的残疾人,哪怕样子长得好,家里条件优越,也不能否认我本身的身体条件其实非常非常糟糕。我不信会有哪个女孩愿意和一个一事无成的我在一起,所以,我一直想要变强大,最起码要有一番自己的事业,这样子,我才有资格去寻找我的幸福。
可是,我遇见了你。
我现在还只是一个学生,做什么都要靠家里,而你,甚至只有18岁,还长得这么漂亮,最开始,我觉得,我们无论如何都是不可能的。
一直到你发我那条短信,你说,你确定。
那天晚上,我整宿都没睡,我想了很多很多,我知道,只要我拒绝了你,我和你将来就不会再有任何联系了。哪怕我们走在学校里迎面遇见,我也不会再有资格和你说话。
可是,如果要我答应你,我真是下不了决心。
小桔,你知道吗?我和你们不一样的,我没有精力去谈那种速食恋爱,如果我要和你在一起,我就会想到很多事情,想到很久以后,想到我们最终的结果。我对自己不确定,我也对你不确定。我知道你喜欢我,可是我不知道这份喜欢,是出于你的一时好奇,还是同情,或者是其他,总之,我不确定。
后来第二天你又给我发短信,我给你打电话,我问你,你真的确定吗?
你很坚定地和我说,你确定。
直到这时候,我才敢直视自己的内心,我突然就明白,我应该要赌一场。
因为,我清楚明了地知道——我喜欢你。
也许是从我们第二次见面,你搂着我的腰,说‘这是我男朋友’开始,也许是从我们第三次见面,你在我面前哭开始,甚至也许是从我们第一次见面,你向我鞠躬道歉开始,我就已经喜欢你了。
所以,我现在觉得很庆幸,我没有在当时拒绝你,因为,小桔,你是那么好。”
看着叶思远那双深情款款的眼睛,听着叶思远的真情告白,我是不是应该掉几颗眼泪,表示下自己激动澎湃的心情!可是,我真是哭不出来,因为我实在是太高兴太开心了,开心地我都想立刻跳起来,唱支歌,跳支舞,对全世界说我爱你们!
这次铃铛山的旅行真是太值了,不仅能和叶思远一起出来玩,还能听到那么温吞的叶思远对我说出如此直白的心里话,我的人生,还有什么遗憾呀!!
我看着叶思远,笑嘻嘻地对他说:“有一件事你说错了,哪怕你那天拒绝了我,我也不会那么轻易放过你的。我们走在学校里迎头遇见,如果你不和我说话,我就主动和你说话。也就是说,咱俩最后怎么的都会在一起,无非就是时间早晚的关系。而且,要不是因为你闹别扭,我们去年12月就该在一起了!”
叶思远被我理直气壮的一番话说的没了想法,他摇摇头,笑着说:“小桔,我真服了你了,这些歪理,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出来的。对了,午餐也吃完了,咱们该上路了吧,都快要1点了。”
我看了下手机,真的1点了,立刻收拾了背包,用湿巾纸帮叶思远擦干净右脚,把背包背到他身上,说:“长官!向着峰顶出发吧!Let’s go!”
他露齿而笑,迈动长腿,就和我一起走到了登山的主干道上,我们开始继续向着山顶出发。
正文 19、你做到了!
过了1个多小时,我们终于离山顶不远了。
我走得出了一身汗,已经将运动外套脱了下来系在了腰间,露出穿在里面的粉红色短袖T恤。
叶思远的额头也冒了汗,我们喝完了背包里的两瓶水,叶思远乖乖地让我喂他喝,我知道,他又热又渴。
好在我们两人体力都不错,也许是因为,他一直在晨跑,我一直在跳舞。
只是,当我问叶思远要不要帮他脱了长袖的冲锋衣时,他说不用。
我知道他里面穿着白色的短袖T恤,从袖筒处容易看到他的残肢,他还是介意。
其实我们都知道,他也瞒不了多久了,到了夏天,难道他还能穿长袖吗?
我们偶尔能碰到返程的同学,他们走得快,已经在山顶玩了一圈,开始往下走了。
我和叶思远继续努力,终于看到了一个指示牌,写着:距铃铛山峰顶——铃铛峰,还有59米。
我们俩很兴奋,正准备冲刺,就碰到了返程的唐锐。
唐锐看到我和叶思远满头大汗的样子,笑着说:“你们是没上去还是刚下来呀?”
我只是朝他看看,叶思远回答他:“正准备上去呢。”
唐锐说:“哎,前面转个弯就能看到往峰顶去的路了,要不要我陪你们走过去呀?”
“不用!”我立刻回答。
他也没坚持,说:“那我先下山了,你们到了峰顶要拍照哦,待会儿到了旅馆给我看看。我走了啊,拜拜。”
他又露出了那种意味深长的笑,我被他笑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他离开以后,我对叶思远说:“这个人脑子一定是有毛病,咱们走吧,都2点多了,待会儿下山去旅馆还要1个多小时呢。”
他点头说:“好,走吧。”
我们沿着唐锐说的路,在山体边转了个弯,就看到了通往铃铛峰的路。
只是,这条路,令我和叶思远,都惊呆了。
那是一段类似于天梯的路。
垂直高度7米左右,阶梯长度8米出头一点儿,宽度1米不到,下面一半的坡度已经很险,有60度左右,上面4、5米的坡度,几乎就是80度,离垂直就差一口气了。
阶梯仍是石阶,但是是凿在山体上的,一个坑一个坑的样子,阶梯两边有固定在山体上的铁链,很粗,看起来挺结实,而且长年累月下来,已经被游人的手抓得光溜溜的了,一点儿没有锈迹。
这就说明,游客要想上去,必须要抓紧这铁链,要不然基本就是上不去。
我这才发现,唐锐一次又一次地说要叶思远登上峰顶,原来是因为这个原因。这段路对于一个健全人来说,不算困难,顶多是有恐高症的人不太敢爬,但是对于叶思远来说,却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他没有双臂啊!他要怎么去爬这短短的几米接近于垂直的路呢?!
这时候,我开始恨唐锐,恨王佳芬,恨婉心,恨我们班里组织到铃铛山来游玩的人!!恨当初设计这段阶梯的白痴!!我恨他们,恨他们让我的叶思远又一次体会到了他和我们的不同,恨他们,让我的叶思远又一次伤了心!
我看了眼身边的叶思远,他正平静地望着那段阶梯,阶梯上有正往下爬的,我们班的同学。
我说:“也没有什么嘛,咱们这就下山回去吧。”
叶思远低头看我,说:“小桔,你自己上去玩一下吧,我在这里等你,他们都说山顶风光不错,你好不容易走到这儿了,应该上去看看的。你不是还有照相机吗,找个同学,在那个刻着海拔的石头处给你拍个照。”
我摇头,说:“我不去。你不上去,我一个人才不去。”
叶思远温柔地笑起来,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