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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苍狼的生涯-第6部分

小说: 苍狼的生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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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眼一刀发觉不妙、刚要拔刀,却只拔了一半就停住了。因为他的刀还在鞘中的时候,我的剑已经洞穿了他的喉咙。就像一头狼不露声色地接近猎物后,突然一下咬断了猎物的喉咙。
鬼眼一刀脸上的每一块肌肉都在跳动,刚才的笑容还来不及消失。虽然这是个喜欢杀人杀得很慢的人,但我还是让其死得很痛快。
除了血滴下来的声音,店内一片死寂,当然更没有笑声。
我说的,本来就不是笑话。 

 第十章??共赴帝都 '本章字数:2143 最新更新时间:20070801 11:19:56。0'
 
 好马、良车、华服、美酒、佳肴。
我正一边享受着这些东西,一边舒适地向帝都进发。我并不是很讲究享受的人,但只要条件允许,就不会委屈自己。人生苦短,谁知道明天会怎么样?
这些并不是用我的钱买的,我还没那么富裕。这些东西全是名叫黑豹的少年出的钱,这小子现在就和我一起坐在四轮马车的车厢里喝酒。他其实很有钱,当然那些钱原先都不是他的,而我也懒得过问其中奥妙。
我们共赴帝都,不过目的各不相同。我是去报考骑士军校,黑豹则是逃亡避难。“圣徒教团”的活动虽得到罗斯帝国默认,但帝国对它也怀有戒心,限制它的活动范围不得进入帝都及一些重镇要地。所以对黑豹来说,帝都是个相对安全的地方。
我能杀死鬼眼一刀,策略多于实力。鬼眼一刀除了一流的刀法,据说还精通倭国忍术等奇学,可惜我根本没给其施展的机会。杀了鬼眼一刀后,有人认出了我是“一头来自北方的狼”,而黑豹则恨不得要把鬼眼一刀的尸体千刀万剐,给我拦了下来。
我可以用比试剑技的名义杀死鬼眼一刀、但不能用他的脑袋去领赏金。我要是那么做,就等于向整个“圣徒教团”公开挑衅。目前,我没有必要给自己找更大的麻烦。所以我非但没把他的脑袋割下来去换钱,还掏出十个银币给他购置了口上好的棺材入了土,虽然我杀他用的是只值十个铜币的烂铁剑。
黑豹因为此事差点和我翻脸,但我这么做确实有我的苦衷。按照新大陆习俗,武人在决斗比试中死亡,胜利者应负责死者的安葬。这是种武德的表现,当然也顺便证明死者确实死于堂堂正正的公平决斗。鬼眼一刀的人品实在不配享受这种待遇,那种人能有张草席裹尸就相当不错了。不过,为了避免我乃至北公爵家族和“圣徒教团”发生不必要的冲突,这点善后的表面工夫还是省不了的。
敌人总是很容易树立、却很难消除或清除的。我现在羽翼未丰,对于支配新大陆地下秩序的“圣徒教团”,说不定以后还有借用它力量的时候。老爸对我如此言传身教??不管正义还是邪恶,只要可以利用的东西就要充分利用,别反被别人耍了就行。
我杀鬼眼一刀,是因为这家伙的行为太恶劣,并非想与整个“圣徒教团”为敌。而救下黑豹还和他同行,一是缘分、二是想结交这个有性格的同龄少年。情投意合的我们,很快就成了莫逆之交。不过我发现黑豹个性有点太冲动急躁,有时做事只图痛快不考虑后果,苦难仇恨造成的心理阴影也很深。但当时,这没影响我们的友情。
我那时就觉得这个像丧家之犬般到处逃亡的小子将来绝非池中之物。我可没想到,后来我们真的干了番大事业,但却因种种原因而反目成仇。当然,那是后话。
车厢里摆着好酒好菜,黑豹一瓶又一瓶地灌着高级伏特加,看得我直吐舌头。他的伤还未痊愈,有好几处伤口还很深,却毫不在意地大吃大喝,仿佛是铁打的身体。
突然,黑豹气鼓鼓地放下酒瓶,瞪着豹子眼向我问道:“苍狼,你家里是不是贵族?”
之前,我们一直保持着默契,互不询问对方的身世详情,因为我们都感到那会掀起对方不愉快的回忆。不过眼下,黑豹却率先打破了这种默契。
我淡然一笑,现在的我和黑豹一样都换上了崭新的华服。不过。虽然我们穿的是同样款式的贵公子服,但无论怎么看,一个像是暴发户的恶少、另一个则像是世家子弟。没办法,从小严格的贵族礼仪教育,和其他严酷训练一样刻进了我的骨髓。
我不想对黑豹这样的朋友撒谎,也不多做解释,只耸耸肩膀表示默认。黑豹沉默了半晌,眼中却流露出一种悲伤愤怒之色,当然不是对我。他低沉地说道:
“我恨贵族。应该说我恨所有权贵和有钱有势的人,就像我恨‘圣徒教团’那样。如果没有这些人,我本来可以在罗斯帝国的一个乡下小村里过着清贫但快乐的生活。就是因为那些敲骨吸髓的贵族老爷强占了我们的农田和房子,搞得全村家破人亡,我才成了到处流浪的孤儿。后来我还被‘圣徒教团’抓走,通过用非人的训练变成了杀人机器。我恨!恨所有亏欠我的人!恨这个不公道的社会!恨‘圣徒教团’那些披着人皮的恶魔!恨纵然包庇那些恶魔的罗斯帝国和利米坚共和国!如果有一天我有了足够的力量,就要彻底复仇,把一切丑恶的东西全都打个粉碎!”
我暗中吓了一跳,但脸上什么都没表露出来,静静地听他接着说道:
“苍狼,我不知道你的身世是怎样的,但你绝不可能出生于那些腐败糜烂的贵族家庭。如果我猜的没错,只有代代由最强的义子继承爵位、不讲血缘出身、推崇绝对实力主义的北公爵家族,才会培养出你这样的子弟。我可以感觉到,你的血管里流动着和我一样的叛逆之血。我们兄弟何不乘此乱世好好积聚力量,强大自己,等有合适的机会就大干他一场!我们的人生生涯,应该由我们自己书写!我们的命运,也应该由我们自己掌握!说不定,你我两兄弟,也许就是未来新大陆的统治者!”
说这话的时候,黑豹的眼神格外地清醒而明亮,我知道这不是他的醉后胡话,像他这种人也绝不会只说不做。我一笑点头,与他各自痛饮了一杯。
可是,在我的内心深处,却并不完全赞同黑豹的想法。我从小除了接受成为一流战士的严酷训练外,还接受了以绝对实力主义争夺权势的教育。想活下去而且活得好的我,是要得到权势而不是向权势复仇。历史也证明,只有复仇感的人,永远成不了真正的统治者。
再说,未来新大陆的统治者,有一个就足够了。 

 第十一章??女人香 '本章字数:2182 最新更新时间:20070803 09:58:33。0'
 
 长路漫漫,与黑豹一同上路已有数日,没有“圣徒教团”的人来找过麻烦,但我们一直都不敢掉以轻心。虽然我杀死鬼眼一刀后善后得当,不过黑豹始终是这个地下秘密宗教组织的逃亡者,在没抵达帝都新彼得格勒前,什么都有可能发生。万一对方真的有所行动,恐怕我用北公爵家族的名头也镇不住,一场恶斗再所难免,
那个时候我们毕竟有点年少气盛,小心归小心,一路上还是该吃就吃、该喝就喝、该玩就玩,丝毫没有什么提心吊胆。回想起来,如果“圣徒教团”那时真想要我们的小命,在路上下手的机会实在太多了。
在路上,我发现了黑豹最大的嗜好??他很好色、好女色。有时一天闻不到女人香,他就全身犯痒痒。
虽然当时黑豹和我同龄都只有十四岁,但对女性已经有了丰富的阅历。似乎,他天生就有着吸引不同年龄女性的魅力。光是我们共处的这几天,他在沿途村镇的酒馆、旅店、驿站、妓院等场所几乎每天都有露水情人。
黑豹原本就长得十分英俊潇洒,身材相貌和我一样都要比实际年龄成熟,当时就是个野生味十足的美男子,尤其是他那种独特的野性魅力和不羁性格让很多女人着魔。这小子就是去逛窑子,每次都不用给钱还有倒贴。
更何况,黑豹年纪虽轻却已有一身足以济身一流战士行列的好身手,在江湖上瞎混时又学了一大套泡马子本事,床上功夫更是自称夜战八方金枪不倒。虽然带着浓厚的痞子味,但所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他那副花花太岁无赖小生的德性偏偏引诱得不少出身富贵名门的夫人小姐也为他痴狂,心甘情愿地投怀送抱。
说得通俗点,我这位兄弟就是个超级种马,而且还是那种特别张狂显眼、恨不得天下人都知道他是种马的超级种马。大概是以前受过太多贵族和有钱人的委屈,他特别喜好勾引玩弄贵族和有钱人家的女性,一到手后便马上甩了对方。以至后来有个关于黑豹的笑话??他玩完一个女人然后甩掉的速度,要比他的夺命快刀更快。
事实上,黑豹玩女人就像他吃菜,看上那盆菜好吃就狠劲吃,一吃腻了就换掉。就像一个从小没吃过饱饭的暴发户,有了钱以后就拼命胡吃海塞。作为他一生的朋友和宿敌,我很清楚他这种草根味十足的性格和他过去受过太多的苦是分不开的。而纵观黑豹的一生,他在许多事情上都表现出这种强烈的草根暴发户特征。
我和黑豹在许多方面性情相投,但也在不少方面截然不同。就拿女人来说,我虽然不是不喜女色的圣人君子,却绝对不是黑豹那样的超级种马。可能由于我那个无情却专情的老爸在这方面的影响,加上天性使然,我特别反感上了女人就走人的种马。
在我看来,男人有时难免风流点,但风流过后一提裤子就走人、什么责任都不负的男人,实在算不上有担当的男子汉。起码,这种人的人品有问题,不足以共谋大事。
所幸,黑豹总算把上半身和下半身分得很清楚,并非重色轻友之徒。而我也不喜欢干涉别人私事,尤其是我的朋友。所以对黑豹的胡天胡地,只要不影响到我,就随他自己去风流快活。黑豹倒也有分寸,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尽量收敛些。
这一天,我们雇来的车夫正驾御着马车在一片山林间奔驰,赶在日落之前抵达下一个城镇。这个车夫干这行已有大半辈子,非但来历没问题,还是个很熟路的老手。他当然不知道我们的真实身份,只当我们两人是赶往帝都游玩的富家子弟。今天本来不必走这片人迹稀少的山林,但走这条路可以抄捷径在晚饭前赶到下一个城镇。
我和黑豹此时正在车厢中把酒而谈,黑豹将他在“圣徒教团”内的经历和对此秘密宗教组织的了解全都告诉了我,而我也把我是怎么被老爸北海狂涛收养并成为北公爵家族未来继承人的经过说了一遍。两人都为对方的身世遭遇和人生无常而感叹不己,同是孤儿出身饱经风霜的我们因为同病相怜而觉得更加亲近,喝得也更欢快。
喝着喝着,黑豹忽然笑着说道:“光喝酒真没意思,要是有女人就好了。”
他那张倔强、好胜、带点流氓相的俊脸,笑起来的时候很自然地产生一种充满野性、无法抵挡的男性魅力,难怪有那么多女人明知道会被他玩完就甩掉还主动投怀送抱。
而我从小被老爸训练得喜怒不形于色,脸上总挂着似笑非笑的平静表情,使别人不知道我心中究竟在想什么,自己的喜怒哀乐也从不轻易形于色。
但我还是被黑豹的话逗乐了,这小子真是一天没闻到女人香就受不了。就在我要开口回话之时,马车却突然停下了。我和黑豹同时一愣,又同时闻到了一种我们熟悉的气味??浓浓的、充满杀戮味道的血腥气。
黑豹的恢复能力很快,养了几天伤后便已无大碍,他的双手按住了腰旁的双刀刀柄,一双眼睛已从刚才的轻浮少年变成了凶残饿豹。我脸上的表情则毫无任何变化,端着酒杯,十分平静地打开车窗向外面驾车的车夫问道:“老伯,为何停车?”
老车夫明显非常惊恐,好一阵子才用颤抖的语气回答:“少、少爷,有尸体倒在道上!”
皱着眉头,黑豹小心翼翼地推开车门,和我一同下了马车。顿时,我们都为眼前的情景吃了一惊。山林间的这段狭窄道路上,堆满了东倒西歪的尸体,似乎刚发生过一场激烈的战斗。除了些奇装异服的蒙面人,其他尸体都是十七、八岁的少女。这些少女原本都身着轻铠制服,而且好像还是罗斯帝国皇家近卫军中的公主卫队制服。
可眼下,这些少女骑士的尸体都被剥得几乎一丝不挂,但却没有受到侵犯**的痕迹,更像有人想在她们身上寻找什么东西。我的直觉告诉我,我又卷进了个大麻烦。 

 第十二章??一滩浑水 '本章字数:2148 最新更新时间:20070826 23:03:31。0'
 
 “操他奶奶的,是哪个混蛋那么辣手摧花?本少爷好不容易又闻到女人香了,却是一地的死女人。苍狼,尸体都还有体温,肯定刚死没多久,我们沿着打斗痕迹追过去,说不定还有机会英雄救美地威风一下!”
带着独特个性的痞子腔,黑豹忿忿地看着挤满这段山林间狭窄道路的少女尸体。他虽然很好色,喜好玩弄女人,但战斗以外的情况下从不对女人使用暴力,采花**的事更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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