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狼的生涯-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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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时虽然只有十四岁,但八年游离于生死边缘的生活、接受了无数次严酷的心智体磨练后,我远远要比同龄人坚忍得多。更何况,老爸还说了这么一句话:
“苍狼,你已经十四岁了,该靠自己的力量出去闯荡。你老爸??我北海狂涛当年刚闯荡江湖的时候,除了一条裤子,什么都没有。但我十四岁时却已是名震一方的少年佣兵,才被你爷爷看中收为义子。靠自己去闯荡,男孩才会成长为男人。”
好啊,我简直感动得要落泪了。还能说什么呢?自己上路去闯天下吧。一身朴素的哥萨克游牧人装束、骑着矮小却耐劳的新西伯利亚战马,我除了剑和水袋外什么都没带地就上了路,整个人就像一头从北方来的狼。
前往帝都的一路上,我沿途见到很多城镇都在闹游行罢工、示威抗议、哄抢暴动,据说有些地方还发生了大规模的造反叛乱。一问才知道,还是因为罗斯帝国的“四大顽疾”又激化了。
阶级矛盾、种族矛盾、贫富矛盾、中央政府和地方诸侯的矛盾,就是罗斯帝国长久以来的“四大顽疾”。这些不断激化的复杂矛盾,丝毫不比帝国与外敌利米坚共和国的矛盾轻微。再加上最近几年,帝国的农业连年歉收,很多地方又开始闹饥荒,四处逃难的农民大量饿毙在田野山头的情景简直惨不忍睹,而黑心的奸商则乘机官商勾结地抬高粮价,城市里的普通百姓也面临着无粮下锅的困境。
我老爸曾对我说过,罗斯帝国的现任皇帝彼得十三世不算是昏君,只是他的前任们给他留下了个太烂的烂摊子。这位皇帝应对目前乱成一锅粥的混乱局面,仍然采取他的前任们常常采取的方法??把矛盾转嫁到国外去,也就是发动和外国的战争。
新大陆早在五百多年前,还是个长期统一安定的大陆国家??新大陆联邦王国,由一个个自治领组成。这个王朝在末期发生了分裂,主张民主共和与主张君主专制的自治领在无法调和的争吵下决裂,各拉山头开始了漫长残酷的战争。
打了两百年战争后,新大陆分东西两边分别由罗斯帝国和利米坚共和国完成统一,同时建国的这两大阵营从此进入长期的冷战对峙,时而爆发冲突点燃战火。而每一次新的战争,其实常常只是两国国内又发生了什么动荡,需要把国内矛盾转化为国外矛盾,转移各自老百姓的视线和不满而已。
我像狼那样的嗅觉,已经闻到了又一场大战乱即将到来。对于那种浓浓的血腥味,我总是能比其他人更预先感觉到,所以我才在春风中也如此惆怅和感叹。
不过,人要吃饭、马要喂草,我首先得想办法解决路费问题。
在我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有人却帮我解决了??当然不是我老爸。老爸他一向言出必行,说要我自己想办法、就一定不会暗中再帮我。
帮助我解决路费问题的,是乘着现在帝国国内混乱的形势、拦路抢劫干起没本钱买卖的盗贼。大队的盗贼团一般不会打我这样穷酸小子的主意,不过总是有些三三两两的蟊贼,惦记上了身单影孤的我。
说真的,我很感谢他们,既主动给我送来了财物和干粮、又让我打发了一路无聊的时光。要是遇到稍有名气的大盗,还能提着他的脑袋去当地警局换点赏金。只是,有人却因此把我当成了不知从哪冒出来的赏金猎人高手。不知是谁,还根据我的衣着打扮给我起了个外号??“一头从北方来的狼”。
没想到的是,这段临时的赏金猎人生涯,却让我在路上结识到了生涯的挚交和宿敌。
第六章??初遇黑豹 '本章字数:2105 最新更新时间:20070801 11:15:08。0'
如果不是因为要挣点路费而在前往帝都的路上临时当起了赏金猎人,那么我在这次旅途中就不会遇见黑豹。要是那样,我的人生肯定会少了许多友情和欢乐、但也会少了不少仇恨和痛苦。人生似乎就是这样,有得必有失,很难有两全其美的事。
出发了一个多月后,我离帝都新彼得格勒还有半个月左右的路程,此时离帝国骑士军校的报考日期还有一段日子,时间充裕的很。所以我放缓了马蹄,沿途多做了几笔买卖,不过虽然盘缠路费是足够了,但离军校的学费还差得很远。
一开始,是那些蟊贼自己送上门来打劫我,我根本没必要刻意找目标。不过等我走了一段路,杀了几个据说凶狠得惊人的大盗(实际弱得惊人,我真纳闷为什么传说和现实的差距总是那么大),又不知哪个好事之徒给我起了个“一头从北方来的狼”的恶俗外号、添油加醋地宣传一番,搞得做没本钱买卖的朋友都对我敬而远之了。
如此一来,并不懂赏金猎人职业技巧的我顿时“收入”大减。不过,一些以赏金猎人作为专职的职业雇佣兵注意到了我,有人主动找我帮忙合伙做买卖,后来我连专替赏金猎人提供情报的人都认识了不少。
这些人当然龙蛇混杂,有值得性命相托的侠义好汉,也有利用完你就背后捅刀子的无耻之徒。一路上在和这些人的交往中,我既结识了许多三教九流、黑白两道、性格各异的朋友,也增长了很多宝贵的社会经验。
但我并无意过深地介入这一行,因为我志不在此,所以很多时候我仍是单独行动。别人也不以为怪,本来“一头从北方来的狼”就应该是独来独往的。
这一日中午,我缓缓策马来到一个城镇。城中最大的酒馆里坐满了形形**的人,门外停满车马。这小城村并不在通往帝都的大路上,我来这里是为了做最后一笔买卖,然后领了赏金继续赶路。路费已充足,不够的学费只好去帝都再想办法。
酒馆里的服务员和任何地方的服务员一样,一看我满脸灰尘(我故意抹的,可以看起来年纪大点)而且衣着寒碜,就料定我身上没什么油水可捞,于是根本不招呼。好在我知道这世上用钱买不到的东西并不多,便递了一枚银卢布(罗斯帝国的银币)的小费过去,一脸不耐烦的服务员立刻露出了殷勤的笑容,把我引到了一个空位上。
这个位子在角落里,并不算好,但却正是我想要的。我点了些酒菜慢慢地喝着,等着我的猎物出现,这也是我这段短暂的赏金猎人生涯中的最后一个猎物。
正喝着,酒馆门口传来一阵喧闹声,几个故意敞开衣襟、露出毛茸茸胸膛的大汉大声说笑着走了进来。这些人带着刀剑,一看样子就不是寻常百姓。我扫了一眼,失望地缩回了身子继续喝我的酒。
他们都是身上背着人命的悍匪,但由于暗中向当地官员塞了不少好处,官方非但不通缉还禁止赏金猎人捕杀他们。所以,这几个家伙才这么嚣张地大白天出现于闹市。
这些家伙很让我讨厌,但我并不想充当什么正义之士去替天行道。首先,我根本不相信什么所谓的“正义”。其次,他们不是我的猎物,杀了他们也无钱可拿。
店里有许多人都认出了这几个悍匪,有敢怒不敢言的、有偷偷开溜的、有埋头装作看不见的、还有恬着脸上前讨好的。我冷眼看着这些人们,心里冷冷地笑着。
几个悍匪进店之后,眼睛几乎都没正眼瞧过人,但在点了一大桌丰盛的酒席后却都站在桌边不动,恭恭敬敬地像在等什么人。店内的众人十分诧异,却都不敢多问。
“老大来了!老大来了!”
随着叫声,从店门外又快步走进一个大汉,与先前几人同样打扮。那几个悍匪连忙俯首站在桌旁,点头哈腰地迎接着那位“老大”。
只见,一个衣着明显与新大陆传统服饰不同、看年龄四十来岁的矮瘦男子慢慢地走了进来。此男子长了张枯黄的丑陋面孔,眼睛很小,但目光出奇地恶毒而锐利,如同毒蛇一般让人既恐惧又恶心。在他腰旁,佩带着一把足有他身高那么长的倭刀。
看身材和容貌特征,此矮瘦男子很明显是东方大陆的倭人。倭人是邻近华夏帝国的蛮夷岛国民族,在新大陆的移民多以盗贼、杀手、暗娼、黑社会、演春宫戏等不正当职业为生。他们名声很臭,还连累了其他同为黄种人的东方大陆移民形象受损。
但倭人剑士,却以凶狠利落的倭刀在新大陆砍出了不小威名。只是声名太差登不了大雅之堂,所以大多倭人剑士都从事非法的暴力职业。眼前的这个矮瘦男子,就是以斩杀百人闻名的一级杀手??“鬼眼一刀流”宗师鬼眼一刀。听说,他不单杀人只需一刀,而且还会奇怪的咒术和妖法。杀他当然有大笔赏金,却至今无人成功。
他,就是我今天的猎物。如成功取下他的人头,我学费的三分之一就有着落了。
但我还没起身,却突然有一个人从门外大踏步闯了进来,还直截了当地问道:
“鬼眼一刀在哪里!?少爷我是天下第一快刀黑豹,正缺钱花,你的脑袋就送给少爷我换两个钱花花吧!”
这个半路杀出来的黑发小子是个和我同龄的少年,看相貌和我一样都是有华夏人血统的混血儿新大陆人。
带着无比张扬个性的黑发少年身着黑色短衣露出精悍的体魄,浓眉大眼,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脸看来更加倔强坚定。虽然一脸草根味十足、甚至可以说流氓味十足,却十分英俊并带着引人注目的强烈魅力,整个人像一头突然闯进来的黑豹。
这,就是我第一次遇到黑豹时的情景。
第七章??谁的刀快谁有理 '本章字数:1938 最新更新时间:20070801 11:16:30。0'
黑豹?
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看到这个少年的时候,有种异样的感觉。仿佛这个人,将在我的生涯中起到极大的影响。这于其说是种预感,不如说是种野兽般的本能反应。
豹子和狼一样,都是骠悍而残忍的野兽。黑豹,则是豹子里最凶残强悍的霸王。
我见过真正的黑豹,还曾在老爸的训练下徒手杀死过饥饿嗜血的黑豹,对这种生物的凶悍十分清楚。而这个名叫黑豹的少年,恐怕要比真正的黑豹还要危险百倍。
他还没出手,我就已经嗅到了他身上那股浓浓的杀气和血腥味。虽不清楚这小子的来历,但他肯定和我一样接受过专门的杀戮训练,而且手上还沾着不少血腥。只有杀过人,而且还是将杀人当成吃饭或工作般平常的专业人士,才会有这样的“气味”。
这小子的背脊挺得笔直,整个人就像铁打的,似乎什么都不能令他屈服。再看那股张狂的傲劲、那种绝对的自信,仿佛以斩杀百人闻名的一级杀手鬼眼一刀理所当然地就将死在他手上。
鬼眼一刀是我的猎物,关乎到能否凑齐还有巨大数额差缺的学费。但,我并不急于抢先出手,反而还把身子往阴暗处移了一点,小心地隐藏住全身气息。
如果这里现在变成了野兽的猎场,那么这个黑发少年是一头豹、鬼眼一刀是一条毒蛇、那么我就是一匹狼。狼没有毒蛇狠毒、没有豹子凶悍,力气和速度都不占什么优势。但在大自然的优胜劣汰中,狼就是离群落单也不会轻易死掉,因为狼懂得忍耐、懂得等待最佳的机会才露出尖锐的爪牙。这种性格,使我在今后各种错综复杂的战场和政治斗争中多次逢凶化吉、反败为胜。
黑发少年并没注意到我,自从他闯入这家酒馆后,眼睛便眨也不眨地盯住了鬼眼一刀,丝毫不畏惧地与鬼眼一刀那恶毒而锐利的目光对视着,还带着流氓腔的痞子笑。
“他妈的,哪个婊子养出来的小混混、敢来这里撒野?你该不是穷疯了,打听过我们的老大是什么人物吗?你这乳臭未干的小杂种也配和他动手?老子就能收拾你!”
鬼眼一刀身旁的几个悍匪狂笑起来,有个急于在老大面前表现一番的巨汉也不拔兵器,抡起半个桌面大小的拳头便砸了过去。看那架势,是想把这少年一拳轰出店外。
黑发少年不躲不避,冷笑一声也击出一拳,正好对上那巨汉的拳头。立刻,清脆的骨折声响了起来,店内胆子小点的人都不敢看了,众人都以为这个鲁莽狂傲的小子以后就只能用一只手吃饭了。顺便,这里的“众人”都不包括我。
一声惨呼,却是那个体型比黑发少年强壮数倍的巨汉发出的。随即,黑发少年一抬腿来了个侧翻踢,如秋风扫落叶般将此巨汉横着踢飞了出去,重重地撞在酒馆墙壁上。那牛犊般高大强壮的巨汉的脖子被踢反了,一下便当场七窍流血而亡。
这是在战场上杀人用的实战格斗术。我心中暗自惊讶,以这少年的年纪,除非和我一样从小受过专门训练,否则根本不可能掌握如此高效而强劲的实战武技。
“臭、臭小子!你知道你干了什么吗!?就连这里的官方都不敢通缉我们兄弟,还禁止赏金猎人过问我们兄弟的事,在这块地面上我们就是神!你杀我们是违法的!”
另外几个悍匪看呆了,有一个爆怒地大骂起来。我心里只觉得好笑,这是什么世道?杀人放火的强盗土匪竟然受法律保护?难怪有人说现在的罗斯帝国是黑白颠倒、是非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