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妆行-军妆-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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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哥送她的这些小药丸,本就十分奇特。能让人迷魂忘事。当小药丸跟几味常见的中药混一块时,会产生更奇怪的药性。有的能救人,有的能毒人。比如这“猫儿乐”,会让猫对喂它的人突然产生依恋,寸步不离。
这药性简直就比得上江湖传说里魔教的“一见钟情”。可能一见钟情还没二哥的药好。南烛只知道二哥炼制这些药十分不易。几乎每次都像死过去一回一般。前段日子,二哥身子变得更糟糕时二哥几乎是拼了命在配药。二哥曾经半开玩笑地说他担心自己要是走了南烛被人欺负,这是他唯一能留给南烛的嫁妆。“不管你用它来做什么,我都不会生气。我放心不下的,就是你。”二哥靠着枕头说。但是退婚时南烛却压根没了用这药的念头,在她看来,把二哥辛苦配制的药拿去迷留不住的人,留住的终究不过是一具躯壳,有什么用。
南烛看着柔和,骨子里却倔强。
“别人给了你一剑,你可以哭,却不能捂着伤口再朝他笑。身为女子,要有记性,要有骨气。”这话是娘死前那一夜说的。
南烛数了数包裹中的特殊小药丸,还剩八颗。“难得糊涂”倒还有一瓶子。
二哥要是知道南烛拿珍贵的小药丸配猫儿乐不知会不会摇头苦笑,但是南烛现在必须得过了宝来公公这一关。不但要过,而且要过得漂亮。过了这关,至少秦子敬应该知难而退不会再给她找麻烦才对。秦子敬啊秦子敬,你好端端地干嘛非跟自己过不去呢?难道你跟南家有仇?
南烛肯给猫下这个本钱,无非就是想要秦子敬知难而退不要再给她找事。她也真正没想到她的“子敬哥哥”是这么一个小肚鸡肠嫉贤妒能的人。同时南烛还觉得自己似乎忽略了什么关键的事,由头仍在这只猫身上。什么事呢?
南烛隐隐觉得当时与秦子敬比武时,这猫出现得很诡异。若不是这只猫的突然出现,她真不知道自己的“主意”会不会如此成功。真的是巧合吗?
不光她,连鲁冰花都提过好几次这猫来得古怪。
只可惜猫不会说话。
吞了颗难得糊涂,南烛笼了笼头发去打水。尽管靠着洪河,打水却是从支流金夏河中打。大约是金夏河水流清浅缓慢的缘故。南烛去时,已经有各营的伙头军在洗洗刷刷,马营的将士们也将马们拉了出来在饮水。茅草丛中不时飞出一两只水鸟。环望四方:近处是千帐灯明灭,霞光染长河,一队队士兵在未修理好的营房附近巡逻,秩序井然。身后是一望无际的平沙土坡,再往前是波浪翻滚的洪河。沿着支流小河是长满茅草的河岸山坡,风一吹,茅草波涛般起起落落,扬起飞絮,追赶朝云。
南烛找了个地方汲水。经由“打赌运物”跟“洗澡喝肉汤”两件事,南烛在军营里算是出了点名。算得上“小名人”一个。虽说比不得沐王等一干头头脑脑,却是最让普通小兵儿觉得亲切有趣的人物。他一到河边,免不了就有人看他。“果真是玉面童子一般的人物。”“前天晚上挨打,现在就能来打水,好厉害。这屁股怕是铁做的。”众人议论纷纷。南烛是受大哥二哥影响长大的,行事大方,索性笑着朝众人拱手。这一个小小的举动,多少带点孩子气却自然随和。让河边的众人都是一笑,对南烛好感度倍增。
“打水呢?”有人主动问。
是个喂马的大叔,已经四十来岁。身边还站着几个一看就是新兵的壮丁。这么看来,大叔应该是个五人长或者十人长。
“是啊大叔。大叔的马都好精神啊!咦?大叔你马术是不是很好?”南烛好奇地问。这个问题完全是个孩子问题。
“那是自然。”大叔牛气地摸摸小山羊胡,“我之前可是在成国可是养过皇族战马的!”
“大叔,你不是我们国的人吗?怎么给成国去养马去了?”南烛疑惑。
大叔山羊脸一红,不好意思道:“我十二岁入伍,刚好打败仗被抓了去。当了几十年俘虏,他们见我生得还算干净——别笑!嘿,你们笑什么笑,叔我年轻时也帅过的!——总之,我年轻那会专给皇族养战马。你们别说,我还见过成国皇子呢,好多宫女对我心存不轨呢!”
“那你怎么又回来了?”有人问。
“你们不懂,人离乡贱,到底不是家啊。”大叔道,“这不是又打战吗?我一装死就回来了。现在还当官了,我就打算好好养马,退伍后娶房媳妇开枝散叶去!”
大叔说得起劲。四周的人也起哄得起劲。
特别是听到大叔说开枝散叶时,说什么的都有,还有人说起了荤段子。
南烛道:“大叔,您怎么称呼啊,赶明儿教我骑马好不好?”
大叔爽朗地一笑,道:“叫我卫大叔就行。你要是有空了想骑马了就来找我。我是主力前锋营的卫校尉。”
原来是位校尉,而且是沐王亲兵营的校尉。当了官还亲自喂马,这个人一定有真本事。南烛对有真本事的人都十分钦佩。立刻应道:“一定的!”
卫大叔哈哈大笑。众人闲谈了几句,南烛打满了水回去。这皮囊子不装水时轻巧,装满了就沉重。南烛颇有些费劲,看了看路,决定直接从小山坡上拐下去,足足可以省一半路程。
山坡上的茅草长了一人多高。南烛半拖着皮囊走,好不容易走过一个小山坡,河风吹拂间,却看见另一个小山坡上的茅草丛中有一个人。是沐王。
沐王穿着一件裘皮披风,站在山坡上,四周无人跟随。有那么一刹那,南烛觉得沐王似乎可以在山坡上站上一万年。
这个人,要是不乱打人板子的话倒也英姿飒爽好看得紧。
沐王也看见了她,招了招手。
南烛左看右看,方才确定是自己。沐王无奈地看着南烛在茅草堆里左右找人。莫非南烛觉得自己视力有问题认错人了不成?
直到南烛确定左右没人,才拖着皮囊上了沐王所在的小山坡。河风阵阵,茅草摇曳,清晨的河岸边扬起漫天的芦花。沐王的披风在风里飘成一面旗帜。
南烛拖皮囊拖得很辛苦,沐王就微微笑着看猴戏一般看着她拖。却不帮忙。等南烛把皮囊终于拖上了小山坡,南烛的好脾气就已经磨灭了四分之三,反倒是越看沐王那看戏的表情越看越不顺眼。
南烛走近些,要行礼。
“别行礼了,看着烦。自在点就好。”沐王道。
南烛求之不得,立刻一屁股坐了下来。刚坐下又觉得臀部吃痛,到底受了伤,经得住褥子经不住石子,只好屈腿坐到水皮囊上。
沐王往身边一看,嘴角一弯道:“你这也太自在了吧!”
“回王爷的话,小的还要运水回去呢。”南烛说。
沐王脸色一正道:“本王找你说话,你竟然不耐烦?”
南烛手一摊:“你是将军我是兵,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我的职责是做饭,不是陪你聊天。”
“偶尔做点职责之外的事也不行?”沐王板着脸,却明显带上了戏谑的口吻。不知道为何,这种口吻南烛总觉得似曾相识。
“不行——你刚才不是看我拖水也不帮忙!所谓上行下效,小的不敢无故违背职责。要小的聊天,王爷不如先帮我拖水啊!”南烛有些生气。看戏不买票,还挺乐呵,王爷了不起啊就不讲理啊!
沐王乐了。这家伙竟然是在跟自己赌气!实在是没大没小。多少年没人跟他这样说话了?是不是跟当年的伙伴们分开之后?这个南岩风,确实有意思。
就好像还未被俗世污染的一块冰,还保持着原本的脾性,敢爱敢恨,剔透晶莹。
明明知道这种人不适合战场,却仍然忍不住地想靠近。是不是这些容易死掉的傻子反而更人安心?
“我还以为你喜欢拖。”王爷不自觉地用了“我”字。
南烛眉头一扬,眼眸瞥向沐王,道:“我傻啊!我闲着没事拖水玩不成?”
沐王点头道:“说不定。”
南烛快气疯了。她遇上的一个一个都是些什么人啊。“那王爷您要不要跟我一起拖水玩?我是在打水!打水您懂吗?我是火头军啊,我得烧水煮饭,要用水的!”
沐王转过身,一双好看的眼睛盯着南烛,南烛正在抓狂被他的眼睛盯得停滞了一下。只听沐王道:“你不是拖水玩?”
“不是!”
“你很辛苦?”沐王问。
“对!”废话。
“那你知不知道你的厨帐里有一种长长扁扁巴掌宽的竹条?”沐王道。
“咦,好像是有。”
“那叫扁担。专门用来挑水的。”沐王道。
“……”南烛沉默了。
“笨蛋。”沐王下结论。
南烛欲哭无泪。她是笨,她放着工具不用,拖行这么远,她这是找虐吗?可是她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丫头片子,老爹又是天生神力的练武之人,哪怕落魄了家里也半根扁担没有,她能知道扁担的真实模样才是怪事。
沐王的黑袍子在南烛的眼前晃动了一下,南烛发现沐王正在下山。“咦?你不是要聊天吗?”
“已经聊完了。”沐王道。他背对着南烛,南烛看不到他眼角眉梢的笑意。此时的沐王跟刚才独自看江水的沐王判若两人。
“让我过来的是你,说不了两句要走的也是你。合着你是等着我骂我笨蛋的?”南烛欲哭无泪,“早知道还不如找卫大叔学骑马,打死也不往这条路走!”
“你要学骑马?”沐王突然停住。回头。
“嗯。”南烛懵懂地点头。她没想明白这句话哪里有问题。
“骑不了的。”沐王又下结论。
“将军……此言说得似乎太早。”南烛有脾气了。
“早么,据我所知,监军可还等着打你板子。看好你的猫吧。”沐王回头坏笑。还不安好心地往南烛的臀部瞄。南烛头次发现这家伙不笑时挺严肃像座万年冰山,一旦笑起来就像个大孩子。或者说是坏孩子。坏笑能笑得这么爽朗的,他还是头一个。
南烛轻而易举地被这笑容激怒。“大将军您放一万个心,小的我自有办法。若是小的免于板子,将军料错了是不是得受罚?”
沐王道:“受罚?”
这家伙估计天生没把受罚两个字跟他自己联系到一起过。
南烛咬咬嘴唇,眉头一扬,拍了下肥猫的屁屁道:“给我牵马。”
“一言为定。”沐王豪迈地挥手。飞扬的衣袂卷起飞絮。这个人,痛快利落,答应时有种骨子里带出的气势。他压根没等南烛继续说话,答应了就走,走路带风,不一会就已经走远。
“哎,应该叫他帮我扛水才对。”南烛自语。
作者有话要说:
、18
南烛回到厨帐时,天已经大亮。出早操的士兵们都可以看见南烛像个笨蛋一般在蹭蹭蹭地挪水。南烛会南家借力打力移花接木的功夫,可是却没有凭白无故变成金刚力士的功夫。这借力打力的功夫讲究的是遇强则强,却不能无中生有。
“好大气力啊,敢问南小兄弟,这是一种锻炼臂力腰力的方法吗?”一个憨憨的领兵问。
南烛顿时笑得跟哭一样。
这个时候南烛就会无比羡慕嫉妒自己的老爹跟大哥,前者据说可以举起战车,后者也可以压制住当街疯跑的惊马,自己在女子当中也算是一朵奇葩吧,可是比起爹爹老哥来实在是弱小得不堪一提。倒是二哥,似乎完全没有遗传到南家的天生神力。
厨帐前鲁冰花已经醒了,正拿着勺子在给晨起的人分粥。士兵们通常吃两顿饭,一干一稀,值夜守卫另有加餐。秦家护卫军的粥是用昨晚剩下的肉熬的,加了肉碎的粥,闻着十分香。
“南小弟!”几个首领队长看见了南烛。
南烛呵呵一笑。
“快帮南小弟扛水!”一个胖些的队长道,他叫阳泽纯。立刻有人奔了过来,南烛心里道:“亲人啊!”
“谢了!”南烛朝奔过来的两位兄弟说。
“谢啥,自家兄弟。”两人挺乐。
军中的规矩有时候似乎特别简单,不接纳人时是冤家对头,一旦接纳了一个人,那便是生死弟兄。说到底,这些人骨子里不坏。
“咦?这猫挺粘你哈?”南烛带着猫走到众人跟前,众人便吃惊地发现肥猫不离南烛左右,完全不似前两天上蹿下跳的模样。连沐王都头疼的猫,竟然一下变得这么乖巧,实在让人不得不对南烛刮目相看。
“南小兄弟真有本事。”众人惊讶。
南烛笑微微地享受着大家的惊讶目光。
“小南南!”鲁冰花扯着嗓子招呼。
正自我感觉良好的南烛暗道“坏了。”
果然,众人哄地一声笑。“小南南这名不错。”“俺觉着也比南小兄弟顺口。”“小南南!”众人正没个笑点呢,“小南南”立刻成了众人早餐的开胃菜。
南烛欲哭无泪,今天早上这叫什么运气啊。
“小南南,秦小公爷的餐点还没送过去呢。我忙不过来。”鲁冰花挤眉弄眼。南烛明白鲁冰花不是没时间,而是不喜欢秦子敬。这个鲁冰花,该迎来送往时绝对不含糊,但到底有自己的是非曲直喜怒哀乐。
南烛会意地看了鲁冰花一眼,鲁冰花一脸笑。
“胖哥,秦小公爷的帐在哪?”南烛问阳泽纯。
“小南南,你这亲卫当得可不厚道。喏,那个帐。挂青色布的那个。”阳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