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楼之石榴红-第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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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们四个,出关之后只怕会有些麻烦。”邓直没有理会罗青的感叹,直指他们将面临的问题。
梅六心中微沉,想到自己的身份,若被言卫的手下认出,又岂是有些麻烦可以形容的。
仿佛知道她想什么似的,十一郎回头看了她一眼,低声安抚:“莫怕。”而后才对邓直他们道:“若再遇到商队,可想办法跟上。”他虽有能力带着梅六安然闯过那片乱地,但是却不能连马车以及上面的一应物事也带上,那样并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这倒是个好主意。”罗青嘿了声,一边说一边往怀里摸去:“我这里还有几百两银票,不知喂不喂得饱他们。”他倒是个大方的,什么事最先想到的就是用钱解决。
“在塞外,大晋的银票没什么用处。”梅六有些不忍打击他,但想想这事早知道总比晚知道好,所以还是说了。倒不是她有意隐瞒,实际上是忘记了,还是听到他提到银票才想起。
“没用?”罗青大吃一惊,摸到银票的手哆嗦了下,脸色瞬间变得有些古怪,有一种自己在转眼间变成了穷光蛋,需要人接济的感觉。
梅六轻咳一声,将目光转向十一郎挺拔的背脊,慢慢解释道:“塞外各族平时交易通用的是金银宝石和贝钱,也有铁铸的钱币,这又因族群不同有所区别。大晋的银号没开到这草原上来,所以没法用……”
她的话尚未说完,罗青已惨叫出声,突然伸脚踹向邓直座下的马腹,骂道:“滚你个弯子,你怎么不提醒我将银票都换成银子,这下可好,都喝西北风去吧!”
邓直抬脚,轻轻松松将他的脚挡下,免去了马受惊的危机,一拽缰绳,离得远了些,才慢条斯理地道:“不知道前儿我换银子时,谁在旁边笑我傻?”
一句话,罗青安静了,显然他也想起了这个原本不曾放在心上的小事来。在他看来,身上带点零散银子就行,真将轻飘飘的银票换成沉甸甸的银子背在身上,不是傻是什么。如今证明,傻的人是他吧。然而他也只郁闷了片刻,接着便又高兴起来,“对了,你换银子了啊,咱们担心什么?”
“除了你,没人担心。”邓直抚额,没好气地道。
大约是觉得自己理亏,这一回罗青倒没炸毛,只是嘿嘿地笑,看得人又好气又好笑。
“若主动提出以银钱相酬,怕会惹来祸事。”十一郎突然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他们若出手太大方的话,难保不引来觑觎。
“我看谁敢,爷劈了他!”话题被转移,罗青登时来了精神,却再次遭到邓直的鄙视。
“你当塞外还是长安,是人都要卖你罗少几分面子?”这一回邓直的语气颇为严厉,“从现在开始,你给我好好收收你那毛燥性子!”
“我说你们俩个到了这边怎么都跟个娘们似的,那什么龟甲军王八军毛都没看见根,就开始缩手缩脚了……”罗青被训得不乐意了,嘟嘟嚷嚷地抱怨。
可惜没人理他。邓直将马速放缓下来,与马车并行,然后开始与十一郎仔细商讨起遇到商队该如何行事。梅六则时不时在旁添补几句一些关内外商队的行规忌讳。最后决定明面上罗青与邓直扮成护卫,护送以夫妻相称的十一郎梅六两人到塞外求医,而十一郎会武功一事暂且隐下,然后见机行事。
几人商量妥当,却迟迟不见商队马帮经过。直到傍晚时分,落雁关隐约可见,后面才响起关外马帮特有的悠扬铃铛和吆喝声。
是一个大商队,加上赶车护镖的,浩浩荡荡竟有两三千人的样子,如一条长龙蜿蜒于青翠的山野间,倒让几人吃了一惊。都怕罗青这个心眼大的不会说话得罪人,于是上前打交道的事便全权交给了邓直。
对方的领队是个外表粗犷剽悍的北夷汉子,性格豪爽,大约是看邓直颇为顺眼,竟是没怎么为难便答应了让他们同行。也是几人运气好,出了关以后,那传说中暴戾横行的黑甲军并没出现,商队顺顺当当地过了魏水源,又同行了两日,两方才分道扬镳。
【第三十六章 (1)】
子万虽非奢香的城主,但却有自己的寨子,而在他这个寨子里面,又有一个美人寮,里面收尽各色美人。自然,都是男子。就如当初乍然看到云二时,他在没弄清其性别之前,便是打着将她收入美人寮的主意,奈何不仅铩羽而归,反而招惹到纪小十这个缠人精。
其实子万真不风流,也并不强横霸道,他只是和纪十一样,喜欢美人而已。就好比普通人一样,喜欢自己的院子里姹紫嫣红,四季如春,看着就赏心悦目不是。而他寮子里收集来的那些美少年也都是自甘自愿的,且来去随意。当初,纪十缠着他不肯离开,也有部分原因是为了这些美人。
跟着子万回到奢香的奚言豫在知道美人寮的存在时有一瞬间的错愕,而后苦笑地叹了口气,倒是没有表现出不愉。事实上,在离开白水时,他又戴上了人皮面具,为此,子万还抱怨过几句,但也没勉强他。那面具是他草草做成,粗糙无比,看上去较常戴的那张更要难看了两分。所以,那美人寮他是没姿格进的了。
当然,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子万都没想过让奚言豫住进那种地方。他的花朝,要住也该是住在他的主寨当中。对于子万来说,如果要找一个人过一辈子,最佳人选无异是花朝,这个给了少年时的他正面承认自己性向的勇气,为他留下最美好回忆的男子。然而,当这个人真正变得触手可及的时候,他却犹疑了。
他不知道自己在犹疑什么,他只是觉得心里似乎有一块地方很空,哪怕每天看到花朝温柔带笑的眼,仍然填补不了那种空洞。这种情况很奇怪,没有理由自己喜欢的人就在身边,反倒不满足起来吧。然而,他就是觉得,似乎少了点什么。
究竟是哪里不对呢?子万躺在屋顶上的懒人椅上,一边晒着太阳,一边有一下没一下地琢磨着自己还有哪里不满足的。就算感觉到奚言豫上来,也只是随意地指了指旁边的竹椅,便又半阖着眼走了神。
奚言豫坐进竹椅里,尽管放轻了动作,竹椅仍然发出了嘎吱的声音,让还不太习惯的他神经一紧,在确定散架的情况并没出现后,才缓缓放松下来。
这里的气候与中原殊异,多时大雨小雨地不停,就算不下雨也总是阴沉沉,天空压着一层厚云。像现在这样云散天开的日子着实不多,因此即便以他喜欢缩在屋子里琢磨练蛊控蛊的脾性,也受不了晴天的诱惑,想到太阳下抖抖身上的潮湿霉味。
这边的建筑也颇有趣味,有竹木建造的寨楼,也有粗大石头筑的平顶屋。楼梯建在外面,没有扶手,可以直达屋顶,屋顶上可以放杂物,也可以晒粮食。像他们现在所在的便是寨子里最高最雄伟的一座石砌建筑,坐在上面便可将隐在绿阴丘峦间的整个寨子尽收眼底,连远处波光粼粼的小河以及在里面光着屁股嬉水的小孩也能看到。
奚言豫吁出一口气,看着远处山坡上忙着割油菜的人们,晾晒在太阳底下随处可见的五颜六色的衣裤头帕被褥,耳中不时飘来几句欢快缠绵的歌声,只觉这一生从来不曾这样悠闲过。
“花朝啊,想家了么?要不我再陪你回中原转转?”子万突然坐正身体,一副颇有兴致颇关怀朋友的样子。
奚言豫差点没笑出来,伸手从旁边的小竹桌上捻起颗鲜艳欲滴的樱桃放进嘴里,那入口即化的酸甜娇嫩让他不由半眯了眼,好一会儿才拿起张桐叶接住抿出来的小核,微笑道:“这里甚好。我对中原已无牵念。”才从中原来没几天,又要回去,这不是瞎折腾嘛。
“如此……那算了。”子万悻悻地道,又懒精无神地倒回椅中,半眯缝着眼看向反射着阳光的青翠山林。只觉得这日头……怎么这么刺眼呢?
奚言豫唇角微扬,没有接话。其实对方这些日子的躁动不安他都看在眼里,甚至还能猜到几分原因,但是这事他不能说,也不能点拨,这种与认定性向相违悖的事情,只能靠对方自己想明白。如果始终想不明白,他便真的陪他一辈子也没什么,何必让他再去伤人伤己。
不得不说,在此事上他将子万的心思摸了个八九不离十。如果这会儿他傻楞楞地跑上去告诉人家你有可能喜欢上某个姑娘了,只怕会马上被对方压倒以证明自己的喜好如常。这种傻缺的事他能干吗?
于是一个仍然心思恍惚地走着神,一个则悠闲惬意地赏着风景吃着樱桃,谁也不打扰谁,倒也彼此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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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与此同时,为逃婚躲在破庙中的奚言少华却被纪十奴役得叫苦不迭,甚至生起了干脆回去成亲的念头。当然,纪十是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的。
“你这个蠢货,让你去打两只野物都能把自己弄成这样,你还能做什么?”她一边鄙夷地骂着,一边却利落地为身上多处弄伤地奚言少华清理包扎伤口,止血生肌的草药还是她去找来的。
奚言少华也是满肚子的怨气委屈,想他堂堂奚言家的少主,从小便是衣来张口,饭来伸手,如今却要天天打柴挑水,做饭洗衣,像个奴仆一样伺候这臭丫头,还要天天挨骂。这日子哪里是人过的!
瞟了眼他明明不服却又要强忍住反驳的憋屈样子,纪十心中好笑,但也知不能太过了,否则到时人一发狠跑了自己难道还真能去抓回来不成?
“行了,既然受伤,那就休息几天吧。这几天我来做饭。”利落地将最后一处伤口上好药,她摆了摆沾着草药泥的小手,一派大方地道。其实她也着实吃够了这小子做的饭,不是烧焦就是夹生,菜不是过咸就是淡而无味,自己倒还罢了,只要能填肚子什么不能吃,倒是不明白娇生惯养的他怎么能忍受这么久。
【第三十六章 (2)】
经过这些日子的旁敲侧击,她已将他躲在这里的原因弄了个清清楚楚,对此她倒没觉得有多不可接受。在她看来,既然享受了地位所带来的优越生活和特权,自然也要为之付出什么,他无能挽救家族颓势,那么遵循家族之意联姻便成了理所当然之事。不过这些都与她无关,她只知道,只要不欺到他的底线,短时间之内他是不可能冒险离开此地的。
看着蹲在院子外面收拾野兔的少女,再看看自己包扎妥当的手,奚言少华心中不由升起这臭丫头也并非全无人性的想法,于是满腔的不满似乎减弱了那么一点点。而当次日纪十出去半天带回一头全身骨头皆碎的野猪后,他心里原本还尽力压抑着的反抗念头登时化为乌有。
野猪自然不是纪十猎的,连从林子里拖到庙门她都没力气。这一切全是小金以及它所驱驶的那条大蟒蛇的功劳。她很清楚,自己若不显露两手,早晚会被奚言小子察觉,那时两人的处境只怕要颠倒过来。
甜枣加大棒,虽然不说将少年驯得服服帖帖,至少短时间内不会再起什么夭蛾子。
然而,坐吃山空,小庙里本来就没多少存粮,奚言少华之前耗了不少,如今又是两个人吃,即便会不时打点野味,弄点山菜,但仍没多久仍然见了底。
“我不去!打死也不去!要去你自己去!”在听到要让他下山买粮时,之前一直忍辱负重表现得很听话的少年激烈反抗起来。他本来就是为逃婚才躲到这里来,怎么肯下山自投罗网,要知道这附近几个镇都布着奚言家的眼线,他一出现,还不得立马被抓回去。
如果是以前,纪十说不定就真的上去踹他两脚了,但现在还真不敢,怕一出手就暴露出自己不会武功这一点,因此不得不按捺住心中的暴躁,眼珠一转,笑道:“你不就怕被认出来吗?我给你换个样子不就行了。你难道不想到外面去玩玩?”要不是她力气不够,又不识路,哪里用得着这样和声软语地诱劝于他。
奚言少华果然心动了。在这荒山野岭中,除了始终欺压他的纪十外,便没再看到过一个人,加上生活又清苦之极,他早憋得发慌。如果不是被纪十威胁着不敢逃,又担心被家族里的人认出来,他哪里肯老老实实地窝在这破庙里这么久。如今有机会出去放放风,也许还能趁机逃离这臭丫头,他怎么能不心动。
“就知道使唤我。”他答应得不情愿,其实心里已经期待起来。
纪十其实并不精于易容,但是在人身上做一些适当的变动应付一二还是行的。她用柴灰混着细土将奚言少华暴露在外的白皙肌肤弄得灰扑扑的,着重将眼尾的那颗朱砂痣掩了,炭块描粗眉毛,打散头发掩住那双略显秀气的眼,软布垫宽双肩,将腰缠粗,再换上一件打了补丁略显宽大的粗布衣服,整个人看上去就像是一个从山里出来的身型较为粗壮的粗鄙农人,再找不到原来秀气少年的半分影子。
奚言少华在水盆前照过来照过去,嘴里虽然没说什么,眼睛却熠熠发亮,显然是满意得不得了。
纪十从庙门外盛放的一片荆棘花丛里随手摘下两朵粉红的刺花,用手揉成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