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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小时代同人)[小时代BG]无效年华-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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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光,那是我的崇光,他在那里等我……
眼前的所有景物在我看来都是虚无的,只有那个站在远处冲我挥手微笑着的人才是我真正要找的人。我快乐得快要哭出来了,可是笑容却怎么也止不住地浮现在脸上。我急促的呼吸、我发红的脸颊、我疯狂跳动的心脏,时时刻刻提醒着我——我此刻有多开心快乐。
快一点啊,再快一点啊。我努力突破着我的极限,因为我看见崇光向我张开了双臂,他张合的嘴唇吐出的是我的名字……而下一秒,我整个人大力地撞进他的怀里,突如其来的冲击力让他忍不住往后退了好几步才稳住身体,我却浑然不觉地环抱着他的腰身,把头埋在他的怀里。
不用抬头我也知道崇光脸上的表情一定纠结无比,因为我也知道这样的一撞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可是我忍不住啊。我的手环得更紧,怎么样都不肯撒手。他身上的气息把我整个人包裹了起来,像是香甜的糖果。
“喜欢我的圣诞礼物吗?”他低低的嗓音响起,有些快乐却也带着些许疲倦。
我用力地点点头,感觉眼泪差点又涌出眼眶:“喜欢,好喜欢。”
我从来没过过这样的圣诞,从来没有人会为我准备这样另类的惊喜……我好感动也好开心,我很想对崇光说些什么,可是话到嘴边却都变成了“我好喜欢”。是的吧,其实一句“我好喜欢”已经表达了所有我想说的话了。
崇光松开我,冲我调皮地眨眨眼睛:“这就开心坏了?还有惊喜呢。”说完,他牵起我的手走到另外一边。地上没有灯光照耀,显得黑漆漆的,他握着我的手,转头温柔地望着我:“想看烟花吗?”
待我惊喜地点头后,崇光用手遮住我的眼睛,神秘地说着:“倒数咯,三——二——一!”
几个月前的那一幕再次出现在我眼前,只是这一次,所有的烟火在地上特意摆出了一个形状,安稳地待在原地燃烧属于自己的生命和光彩。跳跃的火星跳上最高处又落下,像是一道最美的抛物线,燃尽了它一生的精彩。
“平安夜要吃苹果的嘛,不过我觉得太没新意,所以给你做了一只烟火苹果……”
没错,正如崇光所说,那摆出的形状是一只苹果。不过崇光的手艺太差,如果不是他说我还真没看出来呢。
崇光的手掌把我的整只手都包裹在了里面,他身上的热量传递到我的手上,即使没有手套我也觉得异常暖和。忽明忽暗的火光之中,我看着他认真的侧脸,同样突发奇想认真地问:“崇光,我们明年,还要一起过圣诞好不好?”
崇光的手颤了一下,然后又用力地把我的手握紧,笑道:“我可没力气再给你折腾一场了,不过你倒是可以考虑下个圣诞给我准备惊喜。”
我抿唇一笑,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看着他。
一片白色的东西落在崇光的肩头,很快就化成了水。我微怔,伸出手去接,手心里凉飕飕的。很快,第二片第三片随之到来。崇光的声音很快把发呆的我惊醒:“下雪了。”
是啊,下雪了。晶莹的雪花在黑夜里看得不真切,但是有闪亮的烟花作伴,看起来倒别有一番风味。白色的雪,如柳絮在风里肆意飞扬,张狂却不失风采,我想谢道韫的“未若柳絮因风起”是有道理的。
烟火、飞雪、远处的灯火通明、默默对视的我们,构成了一幅绝美的静物油画。
我复而撒娇般的钻进崇光的怀里,嘻嘻哈哈地对他说着笑话。多美的景,多美的人,而我又多希望时间可以停止在这一刻,永不前进……
*
那时的我不知道,这所有的一切美好,都只是为了反衬后来发生的事情。只是为了在我跌落低谷时,狠狠地打击我脆弱的心脏。
我也不知道,我那句认真的约定,从这以后再也没有实现过。
而我最最没有料到的是,亲手终结这一切美好的人,竟然是我自己。
这一场雪,也许就是为了把过去的所有都埋葬吧。
——TBC——

☆、37

37
和崇光回到家后,我扭扭捏捏地把装着金毛猎犬的盒子递给他。
要是他没有给我准备那么多的东西,我就可以大大方方地给他了。而现在,在和那些崇光用心准备的东西比较之下,我的金毛猎犬简直……相形见绌。
——可是礼物买好了又不能不送。
倒是崇光一脸惊喜:“给我的礼物?”我红着脸点点头,装作无所谓地走到厨房那边倒了杯水,眼角的余光却忍不住瞥向崇光的那边。
我当然会担心崇光喜欢不喜欢我送的东西啊……该死的!我竟然紧张得有些胃痛。翻了个白眼,我忙喝水掩饰我的失态。
崇光在灯光下认真拆礼物盒的样子很好看,而在他看见盒子里的东西的时候,他的眼睛一瞬间就亮了起来。
捕捉到这个细节,悬在喉咙里的那颗心才算落回了肚子里。
我拿着水杯飘到他身边坐下,佯装淡定地问:“喜欢吗?”
崇光没有理会我,开心地把盒子里的金毛猎犬抱在怀里,然后凑近自己的脸颊作出皱鼻子的表情:“呐,你叫什么名字啊~”
金毛猎犬许是来到不熟悉的环境,身体有些发抖,可是小眼神无辜得我好想上去狠狠蹂躏一把。
【请玩家不要私自调戏NPC的宠物!】
系统你够了!
没有发现我和系统互动的崇光依旧逗弄着怀中的狗,调戏似的挠了挠他的下巴:“……以后你就住在这里了哦,我叫周崇光,我身边坐着的那个笨蛋——就是把你买回来的那个啦——叫林朝夕。”
……什么叫你身边的笨蛋?!刚被系统惹毛的我再次被崇光的话激怒了!而激怒我的下场就是——
我叉腰作泼妇状:“周崇光你叫谁笨蛋呢?”
崇光低着头为狗狗顺毛,脸上好像是对于自家孩子的疼爱神情:“嗯,给你取个名字好不好?叫什么呢?”
崇光脸上的表情变得苦恼起来。
靠啊,我被崇光忽略了,还忽略得相当彻底。我撇撇嘴,心里有那么一点点的不爽……好啦,真的只有一点点……而已。毕竟那玩意是我送给崇光的生日礼物嘛,他那么喜欢我应该高兴才对。
不对!我这种后宫娘娘失宠的语气是闹哪样!
而身边,崇光的声音传来:“……叫你DAN好不好?”
此时心情不好的我听见崇光的话转过头来龇牙咧嘴地问:“周崇光你高中念的一定是文科吧?连生物最基本的DNA都记反了?”
我相信一般人听到这三个字母都会下意识地组合成“DNA”,就算不是理科生也会觉得耳熟,更何况理科出身的我。
崇光这才斜了我一眼,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老神在在:“果然是读理科读傻了。”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又继续说,“这是给他的英文名哦,DAN——Day And Night。”
Day And Night?日与夜?日夜?
我继续用疑惑的眼神望着崇光,他被我盯得微微叹了一口气:“日夜不就是朝夕的意思吗……”
呆愣半秒我一下子从沙发上跳起来:“周崇光你居然骂我是狗!!!!!!”
崇光:“……”
*
崇光非常喜欢那只“DAN”(原谅我实在没办法把朝夕这个名字套在那只长相萌我一脸血的金毛猎犬上),喜欢到吃饭一起、打游戏一起、写稿子一起、洗澡一起,甚至连睡觉都是一起睡的!此等行为在我看起来是非常不正常的。就像一个男人放着眼前的美女不管而去和一个基佬聊天——前提是,那个男的不是GAY。
况且,你们能体会他喊出“朝夕”的时候是对着一只狗时我内心的感受么?我的心在滴血啊!有时我很怀疑崇光这是故意的,因为我可以捕捉到他喊出那个名字之后眼里的笑意。
嘛,没关系,这些都是小问题。崇光的这些行为只能说明他非常喜欢DAN,我甚至可以自我催眠说他对DAN那么好都是因为我……
好了林朝夕你的脸皮又厚了不少。
时间自平安夜过去之后就过得飞快,很快就到了春节。不过和圣诞节比起来,上海人民热情淡了很多,全国的热点几乎都放在“春运”和“年夜饭”这两样东西上。
崇光向来不喜欢这类节日,在他看来圣诞过完已经过完了年,依旧过自己的小日子。而我嘛,没力气去折腾春节,只是会想起在现实世界里的爸妈。
离开那么久,说不想他们是绝对不可能的。好在系统贴心(?)地把现实世界的时间设置为静止,不然我无缘无故消失,我爸妈肯定担心得要死。不过不担心不说明不思念,真不知道那些穿越异世的女主们怎么会那么淡定地说“既来之则安之”的,要是我回不去了肯定连自杀的念头都会有!
我把头埋在枕头下面。
还是很想回去的,还是很想吃老妈包的饺子的,还是很想从老爸那里偷偷摸摸拿压岁钱的,还是很想和他们一起看春晚的……
也很想和朋友们一起守岁、零点的时候互相打电话发短信贺新年……
加油吧,林朝夕,努力完成这个游戏就可以回去了。我在心里暗暗为自己打气。
*
这一天崇光又在我没有起床的时候消失了。更可疑的是,他居然没有把DAN带出去!要知道以他对DAN的热爱程度,他上街宁愿带DAN也不愿意带我,而且每次外出都会带出去!
这样的反常让我心里隐隐有些不安,但很快被我压下去。
我看着他房间紧闭的门,记起来那天猜到了崇光背着我藏着日记,并且我也了解了日记的所在……为什么不趁现在去看看呢?照我以前的经验来看,崇光几个小时内回不来,而几个小时已经足够。
前几天崇光一直在家,虽然我惦记着这事儿,但有贼心也没这贼胆。好不容易崇光出去了,我怎么可能放过这个好机会呢。做贼心虚般地瞥了眼伏在地上打着呼噜明显睡得正香的DAN,我心里暗咒:跟崇光一个德行。
系统开发的新技能在此刻就派上了用场——打开了崇光房间的锁,用钥匙打开抽屉之后再打开了锁上了的日记。
打开抽屉后,果不其然,一本浅棕色的日记正安静地躺在里面。日记上落了些灰尘,似乎有些日子没有碰过了。大概是崇光这几月都没有写吧。
什么玩意这么秘密,还需要上三道锁?难道是崇光和他旧情人的爱情故事?我被我的想法逗笑了。
翻开第一页,崇光干净的字体映入我的眼帘。啧啧,他不仅人好看,字都那么好看。边摸下巴我边在心里感叹。而且我能从日记里看出来崇光绝对是文科出身的,因为日记该有的格式——天气、日期一样不落,比林朝夕写得可认真多了。最重要的是,他是每天在记录,而不像林朝夕那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时间大概是零七年的四月份开始,前几篇记录了他作为作家的各种烦心事以及写稿子的灵感等等,属于一个资深宅男必要的吐槽。我本来很有兴趣看的,不过想想时间紧迫,我就粗粗地看了几眼直接往后翻。
事实证明重头戏压轴的想法是对的,在七月的日记里,我看到了一些不对劲的文字,为了方便,我直接略去时间和天气:
“我不知道哥和朝夕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本来好好的关系会变成这样?是因为林伯伯的去世吗——可是我知道朝夕不是那样的人。”
发生了什么啊我去QUQ崇光大哥你倒是把话说清楚啊。还有他提到的“林伯伯”,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就是林朝夕的父亲吧。一早我就思考过“林朝夕的父亲去哪了”的问题,没想到他原来是去世了。可是,他的去世又导致了什么呢?
我皱了皱眉,继续看下去:
“哥不让我插手《M。E》的事情,可是我怎么可能放任不管?哥突然决定收购朝夕的公司是为了什么?趁着林伯伯去世想干些什么吗?莫非有什么瞒着我进行的事情……”
宫洺居然想收购林朝夕家的公司,而且还是想趁林老刚去世的时候?这剧情怎么想怎么熟悉啊……思忖半晌我才猛然记起来这不就是顾里家公司被收购的情节么?!而宫洺费尽心思要收购公司的原因是什么呢……
崇光和朝夕是从小就认识的,那么让两个小孩子认识甚至是相交的可能性只有一个——他们的家长也是认识的。这样推过来,既然认识,那么都身为土豪的他们必定有生意上的来往。同样的,顾里的爸爸顾延盛也是宫勋的合作伙伴。原著里也说到两人都用相同的手法让巨大的数额不翼而飞……难道,他们三个人联手制造了公司的亏空并从中牟取暴利?
我的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感觉就好像一只无形的手抓住了我的心脏,摘下了我的肺,让我呼吸都成困难。
所以,宫勋才会在林老死去之后迫不及待地收购他的公司,他以收购顾里公司的同样手法企图把那些钱收入囊中。
好狠,宫勋真的好狠。他对待林朝夕如此,也对待顾里如此。那么当时的林朝夕知不知道这件事呢?
我忍住心脏的颤动,继续看下去:“如我所料,朝夕怎么也不肯把公司卖给哥,但他居然从其他股东那里下手收购股份……为什么哥那么想得到朝夕的公司?而林伯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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