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市的无聊生活-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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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啊,兄弟,要不咱们一起在霹雳市闯荡吧,一起组个变态二人组,嗯,不好听,要不叫烤红薯二人组,也不够响亮,哈,要不就叫毁天灭地二人组,嘿嘿,形象,形象啊。”兵燹踢了一脚地上僵硬的两具尸体,继续提建议,“刚好咱们可以把天者地者的尸体拿去展览,一炮打响毁天灭地二人组的名声,怎么样?”
“不怎么样。”第三个声音响起,兵燹握紧了手中的菜刀,环视四周,除了依旧眉头紧锁魂游物外的死神再无第三人。难道是地上的死人?兵燹忽然大笑,抽搐的笑声回荡在高峰上,显得诡异莫名,他兴奋地大叫:“哈哈哈,我这辈子从没遇到过这么刺激的事,来啊,不管是死人活人都给我上吧,看是老子的刀厉害,还是你的怨气厉害。”
“我还想活久点。你还是乖乖躺着吧。”陌生的声音说到躺字的时候,剑之初天神一样从天而降,他姿势优美的落在兵燹身上,饶是变态无极限的兵燹大人也忍不住被瞬间压到口吐白沫不省人事。
死神依旧没什么感觉。只是觉得今天的听众真多啊。死了一个晕一个,现在这个不知道能坚持多久。
剑之初眼神锐利的盯着死神,缓缓道:“情场失意就迁怒他人,这是你死神的做法么?”
“呵呵,你知道么,我现在只想讲故事。”死神神秘的眨眨眼睛,“如果你不听我讲故事的话,我可不能保证慕容情的安全哦。”
“你!!”剑之初欲言又止,愤怒之色一闪而过,继而露出老狐狸的招牌笑容,“我从不受人威胁,因为我只威胁别人。”
“哦?”死神难得抬眼看了面前的男人一眼,剑之初额前的两撮白毛彻底挡住了他的视线,更显出深不可测的神秘气场,不过他确实好奇,天底下还有什么可以威胁他的呢,除了怀里这个死透透的家伙,他想不到第二人。
“弃天帝的遗书。”剑之初轻轻吐出这几个字,死神也轻轻叹了一口气,果然是他,就算死了也有办法成为别人威胁自己的筹码。
第七十四章弃天帝的遗书?
第七十四章弃天帝的遗书
第七十四章弃天帝的遗书
“奶奶的老子最讨厌被人威胁!”死神说着就要来一个死神过境,把这个可恶的剑之初轰得渣都不剩,剑之初却神色不动安如泰山,慢慢悠悠飘出一句话来:“如果……你……能再为我流……一次泪,我就……爱你。”
空气一时凝结,剑之初安稳的负手而立,那样子要多拽有多拽,实际上老剑已经快站不起来了,要不是天气太冷又下着大雪,双腿冻得跟冰棍一样移动不了分毫,什么高人风范智者气度早他娘的见鬼去了。说话慢悠悠的也是因为抖得太厉害。那个叫死神的家伙变态指数和武力指数都已经爆表,就算他剑之初再腹黑,面对神经病的毫无逻辑性又有个屁用。
“只有这一句?”死神眯着眼看过来,扬起的手终于收了回去。
“不,不是,这是其中一句。”剑之初牙齿打颤儿的回答,刚才死神将发未发的什么过境已经让他的小心脏受了点创伤,胸口一阵发紧,他现在心里一百八十个后悔不该听那家伙的话,慕容姑娘为了救他的狐朋狗友把自己的老公一脚踹到孤星崖,自己优哉游哉坐在家里等着他把人拎回来,拎不回来肯定还有搓衣板钢钉板玻璃渣子煤球板等着他。结果倒好,赶过来的时候什么都晚了,剑之初心里忽然冒出一句话来:偷鸡不成蚀把米。
为什么刚才听见兵燹这么说天者和地者他就忍不住冲出来了呢,剑之初心里再一次佩服自己的义薄云天,果然人太有义气就是容易惹麻烦,一个热血把小命儿都给赔了。死神却对剑之初的走神相当不满,手往虚空一抓,剑之初就被捏着脖子像小鸡一样提了起来,“你从哪儿得来的遗书,完整的遗书又在哪里?我给你三秒钟的时间。”
“在……在……”剑之初眼冒金星呼吸艰难想着怎么编个借口,然而脑海中只余白茫茫一片毫无头绪,谁让他家的慕容姑娘自作聪明认为不能把要挟物带在身上,不然会被黑吃黑什么的,现在看来根本不顶用,如果他把遗书在慕容情身上的事说出来,以死神现在的脾气,一定会把他大卸八块的。虽然慕容情有时候确实可恶得想让人把他大卸八块,但老实巴交的老剑面对生死一线,还是打算不说了。
空气越来越稀薄,肺部也针扎似地疼,就在剑之初以为马上要见到圣母玛利亚的时候,耳边忽然响起慕容情的声音,莫非是自己思妻过度回光返照,这边厢老剑同志正在浑浑噩噩眼看已经翻了白眼,那边厢死神高傲的打量着前天还跟他有“肌肤之亲”的慕容姑娘,只见慕容情手上拿着厚厚一沓信纸,一脸焦急,“信是弃天帝放在我枕头底下的,放了剑之初,我就给你。”
死神没想到老弃竟然这么有心。几十页密密麻麻的遗书让他心里忽然多了丝甜意,不过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把剑之初和慕容情这对倒霉鸳鸯绑了,抱着白弃喜滋滋的坐在石头上开始读。
以下是老弃搜肠刮肚绞尽脑汁写完的长之又长比老太婆的裹脚布还长两分的遗书:
死神:(死神对这个称呼相当不满,自己都给老弃起了那么多爱的小名,他竟然连个爱称都不肯用。不过死神大人表示只要接下来的正文写的肉麻点还可以勉强接受。)
老子叫你丫的敢跟我作对!驴脑袋抽了夹扁了倒出来全都是浆糊,浆糊废物利用还可以当胶水,你他娘的就全都是豆腐渣,白脸儿黑心道德当个屁,老子来到霹雳市你以为是为了啥,还不就是你个傻13二愣子不懂装懂自作聪明拿脑袋当球耍,当年你一声不吭就随便使用希望之星,你丫的道行还浅呢,那东西能随便用吗,打开空间细缝你当串门子啊,玩穿越,你丫的害老子跟你一起玩穿越。要不是我在关键时刻帮你一把,顺道还把我自己也搭进来,你个没脑子没思维的家伙就要被那啥破门子无望之星耗尽功体魂飞魄散了,老子这辈子活得这么窝囊就他娘的是你小子害的。不过老子天命也到了,这辈子把你吃死了也不算我吃了大亏,现在我的魂魄已经回到原来的世界,我也可以继续当那个睥睨天下的弃天帝。老子对天发誓,你丫的就算跪着求我我也不玩了,谁他娘的都会被你玩死。
想当初我落在霹雳市的时候还是个只能到处爬鼻涕口水一起流的小屁孩,你倒好,完完整整的空降在老子的三轮车下,我当时咋就没多碾你几下呢。不过事实证明老子的脑袋就是比你好使,你丫的天天对着我都没记起来,我没看你两眼就全都想起来了。你说我这半年容易吗,带着你这个没事儿就撒泼耍赖,神经粗得跟电线一样脸皮厚得比城墙还结实的家伙到处丢人现眼,你不知道我脸皮薄吗,草。
老子拼了一条老命为了啥啊,还不是为了你能平平安安的,虽然你没良心没道德没贞操,除了好大喜功自以为是沾沾自喜还剩啥,我又英俊又专情又有男人魄力,你不跟着我跟谁,他娘的竟然无时无刻都在想着反攻倒算,存心嫌我太长寿是不。
白小茶是我留给你的找回记忆的线索,相信你小子现在已经恢复记忆了,不过就算明白了前因后果你肯定也觉着委屈不肯回来,我说这就叫犯jian吧,你丫成天还嘲笑别人傲娇,自己都他娘成贱圣了。对了,那个磐隐神宫你还记得不,好像我还把谁不小心关里面了,不知道死了没,如果你想回来就去那儿找一个叫六铢衣的人。他会告诉你怎么办。
你总要我叫你爱称,想想确实没什么爱称,不如就叫你贱圣吧。
……………………
洋洋洒洒几十页之后,只在最后的末尾用很小很小的字体写了相比上面的长篇大论而言渺小得微不足道的一句话:如果你再给老子哭一次,老子就给你一次机会,把搓衣板给你留着。后面还写了一句看起来颜色不太一样的话:不可杀生,杀了负责救回来。
弃天帝
XX年X月X日
看来剑之初说话果然圆滑,挑了全文看起来最温情的一句并改造了一下才念给他听。死神啪的和上厚厚一沓信纸,他站起来的时候,眼神竟然温和的好像和平大使。慕容情和剑之初齐齐打了个冷战,他们都看了弃天帝的“遗书”,可说是人类骂人智慧的结晶,没想到一脸圣母样的弃天帝竟然也是国学大家。而被骂人死神虽说号称“贱圣”,不过只要是个人,被自己翘辫子的爱人骂成这样都该找块豆腐自杀算了,而且一般在自杀前还会有异常反应,死神应该正处于这种状态之中,只是不知道会不会拉上垫背的。
死神的眼神越是温和的扫过来,剑之初就觉得生命之光也越来越离他们远去,他看着地上尸骨未寒的地者和天者,想起那些拜把子兄弟们常说的一句话: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自己跟他们虽然不算熟,但也算名副其实的难兄难弟了。死一双也好,要是像天者那样,他也该咬舌头自杀了。
“你想救他们?”死神看着慕容情,笑容忽然浮上脸庞,“杀了负责救回来么,这我倒是没想过。”
慕容情当然明白死神说什么,不错,那句话就是他捡着逢儿加进去的。他挺着胸膛,一脸大义凛然的说:“就是我。说吧,你要怎么才能救他们?”
死神笑容灿烂之极,轻轻竖起手指,然后摇了摇:“No,我办不到。”
第七十五章 磐隐神宫?
第七十五章 磐隐神宫
第七十五章磐隐神宫
“不……要……啊……”剑圣衣衫不整的狂奔在空旷的磐隐神宫,凄厉的喊叫不停回荡,另一个声音也适时响起,非常温和悦耳,“要得要得,我会很温柔的,你要相信我。”
即使正处在亡命奔逃之中,剑圣还是抱紧了怀里的无暇之剑,偌大的磐隐神宫只看见一灰一白两条身影一前一后跑得不亦乐乎。
可怜的剑圣已经被无良的弃天帝关在这个破地方半个月了,关就关吧,偏偏把他跟一个恐怖至极bt指数超标的人关在一起,好好的悟剑之路瞬间变成了人间炼狱,自从被莫名其妙卷入弃天帝和死神的攻受之争,他就不得不面对非人类举起反抗的大旗,不过正常的人类就算已经达到剑术高手的境界也难逃非人类之魔爪,所以,刚来这儿的剑圣就被磐隐神宫的看守六铢衣以神音灌脑大法唠唠叨叨了三天三夜。三天过后,显然很久没跟人唠嗑的六铢衣忽然转移兴趣,转而要带着剑圣玩玩新式飞行器,一吹口哨一条长相非常傲娇,名字非常爷们儿的金龙荒神大爷就出现在接受力尚未达到新高度的剑圣面前,荒神显然很不满意剑圣目瞪口呆的模样,脾气比他的主人更胜一筹的荒神大爷于是带着剑圣玩了n次云霄飞车。六铢衣则站在龙头一脸兴奋的拉着剑圣一边解释这种新式飞行器的各种功能,一边防止剑圣掉下去摔得渣都不剩,主要是他必须尽好看守的职责,而且如果没了唠嗑的对象,那该是多痛苦多恐怖的事情啊,显然,恐怖的事情并没有发生,所以小六子目前心情非常非常好,好到他觉得有必要给剑圣做个记号。
“别跑啊,这个印章是我用金漆封了才烤好的,正热乎着呢,赶紧让我烙一个,不然失效了还得再烙。”六铢衣手上明明就是一块烧红了的烙铁,被烤的金光灿灿倒是真的。谁让他家荒神嘴巴一喷就是超高温打铁专用火炉,平时烤鸡翅膀烤鸭胸烤金枪鱼什么的全都糊得焦黑,只有烙铁才会显出最好看的颜色,此刻拿在手上可爱得紧,要是烙在剑圣白白嫩嫩的胸口上肯定更可爱。六铢衣想到老大弃天帝要是看见他给他的宠物做的弃总徽章,一定会感动的拍着他的肩膀感叹自己后继有人,然后提拔他做专职保镖,到时就可以离开这个鸡不拉屎鸟不生蛋的鬼地方,继续跟着他伟大的老大笑尽天下英雄,玩遍天下美人,爬遍天下数不尽的高墙。
“打死我也不要。”剑圣又一次被逼到角落,不过这次面对的可是烧得发亮的写着弃总两字的滚烫烙铁,想他剑圣英明一世,那些见识过他厉害的人不是永远闭上了嘴就是再也不敢张嘴。而现在,不过短短半月功夫,他经历了人生的第一次挫败,然后是无数次挫败。面前这个男人似乎随时处在轻躁狂及妄想症并发的状态,或者他本来就是人格障碍?
“嘿嘿。你是老大交代给我的,而且是我们老大跟死神的赌注之一,无论如何我也要为他好好调教你。这是为你着想也是为我自己着想啊。”六铢衣循循善诱,整段话也只有最后一句的后半句才是重点。
“滚你丫的。爷爷我不干了。”剑圣挺起胸膛,被六铢衣扒拉了一半的衣服立即遮掩不住颜色细腻的肌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