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麟纪事同人)天下为谋-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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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百姓。
我至今仍然记得那人死前的恐怖眼神和身下的屎尿,说来也可笑,从那以后我杀的人经常会屎尿齐流,每当看到这个情景的时候我便会回忆起那个囚犯。
记得当时的我握着刀发呆了许久,而项大人并没有催促我,只是安静的立在一旁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最终我还是杀了那个囚犯,当我把刀子捅入他身体的那一刻,我哭了,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而哭,也许因为这个囚犯、也许是因为我明白了自己将要走上怎样的路、也许仅仅是因为我想哭。项大人没有阻止我也没有责斥我,他只是继续立在一旁,等我哭够了才递给我一块手帕,然后带着我离开。
从那以后杀人便成了我的家常便饭,隔三差五的便有几个倒霉鬼被我杀,不过我杀的人都是大奸大恶或者威胁到国家的人。 但是,我想这一切持续不了多久了,等一年后我就要去杀慕岐了,杀那个我唯一的朋友,那个无辜的人,想起慕岐我便莫名的烦躁了起来,那个单纯的家伙若是知道我有一天会取了他的性命,不知道会有怎么样的表情呢。
我甩了甩头,甩掉这些不着边际的胡思乱想,我知道我不可以想太多,否则真的到了那一天我会下了不手的。
无意间,一张挂在墙壁上的地图吸引了我的目光,这是一张绘制有北燕、西楚、天蜀、南秦以及柔然的地图。看到这张地图我不禁暗自好笑,这贼头还挺有品位的嘛!
我仔细打量着地图,突然间地图下方一片不起眼的地方吸引了我的目光。恩?苗疆? 似乎曾经在那本书上看过这个地方,噗噗!好像很有趣,既然还有一年的时间,那么不妨去看看。
唉?我怎么也会‘噗噗’了?这可是慕岐的口头语啊。果然生活在一起久了就会被影响么?我已经变得越来越像慕岐了。呵呵,这不正是偷天计划的目的么?把权贵们的孩子从小请到京城,让他们几个月才回去一次,这样子家人也不会了解他们太多。然后和他们一起朝夕相处的我们就可以完全变成他们了。
我又是一阵烦躁,临出门前慕岐那个家伙还恋恋不舍的拉着我的手,反复嘱咐我一定要在他大婚那天去喝喜酒。呵呵,他哪里知道我是一定会去的,也会去喝那杯喜酒的。不过,是以他的身份。
我叹了口气收起了地图,踏着满地的血水离开了这座山寨。
番外四。思乡蛊(二) '本章字数:2289 最新更新时间:20140702 00:06:55。0'
此时正值春季,万物复苏,我从燕京城出发,骑着马慢慢悠悠的边欣赏沿途风景边往苗疆地区行,本来只需几日的行程就这么被我不紧不慢的行了十几日。我这时若是知道自己将在苗疆遇到什么人和什么事的话,恐怕早就快马加鞭的赶去了,可惜人不可能未卜先知,就这样我白白错过许多与她相处的时间。
周围的风景渐渐变得不一样了,从北燕墨绿色的巍峨群山,渐渐变成了蓝天碧水。 山依然是高高耸立着,可是却没有北燕群山的压迫之感,而是多了一丝柔美,一份婀娜。一条宽阔的大河从两山之间缓缓流过,河水清澈透明,偶有几排翠绿色的竹排从河面划过,竹排上的人或站或坐,不论男女老幼脸上都荡漾着欢快的笑容。
眼前的美景让我觉得自己的心都安静了下来,全身的血腥味似乎也被洗刷干净了。想起自己过往的生活,我甚至觉得自己污染这片干净的天地。
于是我找到了一片清澈的小溪,打算好好洗个澡,然后再找个住处,在这里好好住上一年。一年后,等待我的将是我不想面对的残酷。
脱掉衣服没入溪水,溪水有些冰冷,刺得我身体有些痛,可是这微微的刺痛却很舒服,让我不紧长长的舒了口气。
我眯着眼小酣起来,突然一阵细微的铃声传入了我的耳朵,铃铛的主人似乎有意在放慢脚步,缓缓地接近。我没有动,可是嘴角却不自觉地勾了起来。长期严格的密探训练让我一下就听出来,来人是个女子,而且不会武功。
也许是这里太美了,让我心情不禁好了起来,竟然生了玩笑之心。我继续一动不动的躺着,甚至连呼吸都屏住了。
不多时,我便觉得一有什么东西伸到了我身前,在我的胳膊上捅了捅,又在我胸上捅了捅,最后竟然捅到了我脸上。凭感觉我断定捅我的东西应该是节树枝,因为此时树枝上的叶子已经探进了我的鼻孔,在里面毫不客气的扫来扫去弄得我痒痒的,忍不住打了个喷切。
这一举动似乎吓倒了来人,耳边响起了‘啊’的一声惊叫。
我睁开眼睛,从水中坐起来,打量着来人。这是一个十五六岁的苗家姑娘,身穿天蓝色的苗家衣服,脖子上戴着夸张的亮银项圈。她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小,身子小小的、脚小小的、手小小的、脸小小的、就连嘴巴鼻子都是小小的。唯一大的就是那双眼睛,明亮清澈,就好像我浸泡的这条小溪一般。
这姑娘在我看来并不算漂亮,可是却让人觉得很干净,干净的如同这片山水一般。我看着她不禁笑了起来。
可是小姑娘却好像被我的笑容吓坏了,她哆哆嗦嗦的举起手上的树枝,对我喊着我听不懂的话语,语气中透着惊恐。不过虽然听不懂,但是从她的表情我也能猜出她在说什么了。
我不禁苦笑了起来,我虽然不是个爱笑的人,但是笑容也不至于这么可怕吧?竟然吓倒人家小姑娘了。我放柔声音,尽量表现出我的和善,慢慢道:“姑娘,不必害怕。在下只是洗澡时候不小心睡着了。”
还好小姑娘听的懂我的话,放下了手中的树枝,好奇的打量了我半晌,然后一边拍着胸脯一边用生涩的汉语道:“呼呼,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是个死人哩!”
我听到这话不禁哑然失笑,这小姑娘还真单纯啊!死人就可怕了么?要知道这世界上最不可怕的就是死人了,因为和死人在一起你不必时时提防他会突然给你一刀。
我们就这样对视着,忽然一阵风刮过,刮得我身上一凉,我才惊觉到我依然半裸着身子,想到这里不禁脸色微红,我这样子坐在人家小姑娘面前着实不大好啊。于是我告罪道:“在下失礼了,姑娘可否容在下把衣服穿好。”
她听到这话微微一愣,奇怪的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衣服,道:“你穿嘛,我也没拦你。”
“。。。。。。”听到这话我不禁无语,虽然我并非没碰过女人的愣头青,往日那些风月场所也曾去过,可是要我当着一个小姑娘的面穿衣服,我还真做不出来。
她看出了我的尴尬,噗哧一笑,大大方方的背过身去。
看着她纤细的背影,我摇了摇头,还真是没有防备之心呢。她就不怕我是歹人,趁机对她下手么?
快速穿戴整齐,然后来到她身后拍了拍她的肩膀,待我走进才发觉她比我想象的还要娇小,小小的脑袋只将将到我的胸口。
她被我拍的身子一哆嗦,猛的转过头来,盯着我的脚看。
我笑了笑,抬脚跺了跺了地面,然后道:“我有脚的,不是鬼。”
她又拍了拍胸脯,身上的银饰随着她的动作发出好听的碰撞声:“你走路怎么没有声音,吓死我了。”
我不知可否的笑了笑,要知道和一个普通的小姑娘解释我会武功这件事实在是太麻烦了,我并不是个爱唠叨的人。这一点我就很佩服慕岐,那个家伙的嘴巴一日十二个时辰都在动,就连睡觉都要说上两句梦话表示下存在感。哎!我怎么又想起他了?我暗自苦笑了一下,停止了我的回忆,我要在这一年中忘掉他,把他当成陌生人或者当成那些将要被我杀死的囚犯。
“你长得可真好看。细皮嫩肉的不像我们苗家人,你是汉人么?”面前小姑娘银铃一般的声音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
我点点头道:“是的。在下慕。。。。十三。”我不知道什么,没有告诉她我叫慕岐,虽然项大人反复告诉我,慕岐就是我的名字,我要去习惯使用这个名字。可是在这个地方我还是希望我是我自己,我是十三。
小姑娘听到我的名字,眨巴了一下大眼睛,然后笑嘻嘻的道:“十三?好古怪的名字。你们汉人的名字都这么古怪么?”
“你呢?姑娘你叫什么?”和这个单纯快乐的姑娘说话,我的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人生第一次主动去问别人的名字。
小姑娘笑意更深了,脸颊上泛起了两个浅浅的酒窝:“我啊?我叫藜宝里。你叫我阿藜就好了,我的朋友们都是这么叫我的。”
朋友?她已经拿自己当朋友了么?呵呵,还真是单纯呢。朋友这个两个字让我又不禁想起了慕岐,那个把我当朋友的人,也一样的单纯的有些傻呢。
就这样我们一路聊一路走,阿藜毫无芥蒂的吧我带回了她的家中。看着阿藜和蔼的母亲、热情的父亲、慈祥的奶奶还有可爱的弟弟,我好像又回到了十五年前我的那个家。
第一次,周围的世界可以这么温暖,简单,不需要去防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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