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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部分

[彩云国]人之初-第79部分

小说: [彩云国]人之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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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大人,」我扬声道,「你再不将她带走,我就将辛梓另许他人了。」
何御史上前好言相劝,半拉半扯地将辛梓拉开,来送我的飞翔也帮着隔开了她,一掌将她打晕。我向飞翔拱拱手,他没多说话,只回给我一个大大的笑容,挥挥手。我望了他好几眼,又看了看辛梓和何御史,小伙子给我重重地点下了头,细心地抱好晕倒的辛梓。
我转过头,一扬鞭,便跟着大队出发。
一路走着,黑耀世驱马走到我的旁边,默默地给我递来一颗糖果,我道谢后一口吃下。
「她很不错,不用担心。」他道。
我笑了笑,「嗯,没有谁的存在是必须的,我知道她会好的。丫头敢言敢做,又聪明,应该没事的。」我看向他,「如果大人日后看见辛梓有事的,也拜托您多照顾一下,可以吗?」
他看看我,点下头。
谢谢。
刚出外城城门时,我抬头看了一下天色,不经意间看见站在城墙一角的葵皇毅。
看出我想着一去不返的人当中,暂时只有悠舜,飞翔只是隐隐有些许觉着,然后,大概也该算上葵皇毅。
立场已经没甚么好说的了,感情也不是没有,却也都累了。或许他真该去找个大家闺秀,既可陪他谈诗说文,却又不会干涉到他的事。他这种人,不可能放弃自己的理想。我这种自私任性的烂人,真是一个烂透了的选择。
我停下了马,翘首望着他,却因着距离而看不清他的表情。
还没有忘记他,是真的。
想要离开,也是真的。
好在,以后各不相干。谢谢你来送我。
我转过头,继续驱马而行,向一旁望着我的黑耀世笑了笑,没否认任何事情。现在知道我想走的,又多了黑耀世一人。
上治三年冬,红秀丽说服了缥家大开粮仓赈灾,更找出了彻底消灭蝗灾的方法,这一场的蝗灾最终被止在了这一年的碧州之中。多得缥家宗主早亡的妻子旺飞燕,也就是旺季的女儿、葵皇毅的青梅竹马,她嫁入缥家后在缥家数量庞大的藏书中找出了不少对抗蝗虫的法子寄给了旺季,让他早有准备,这次真的救回了不少人命。
彩云国全国各地的异常气候和地震等,在开春的时候也被主管神事的缥家公告天下道是已经没事了,不用再担心。旺季的确是起兵了,却是在开战的前一刻决定和紫刘辉进行一对一的比试,决一胜负。落败后,旺季静静地带着贵族派退场,没有利用手中庞大的军队开战,配合着最终决定站在王一边的郑悠舜,重整朝堂。王,那个心胸广阔的年轻人,也没有秋后算账。
然后,我忽然发现没人再记得彩云国里有一位太师霄瑶旋。可是,我明明记得他就是《彩云国物语》彩八仙故事中的紫仙。
大概,是这一个故事终于都来到了尾声了。
神仙远走,人类却还得继续靠着自己的努力来生活。上治四年的初夏,碧州事了,我收拾好包袱,带着平安归来的碧州州牧慧茄大人赌棋输给我的钱袋子,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出走,回到了黑州,去了一个比我出生的隆清县还要再偏僻上许多的小村落安定下来。开始下手,好好的自己一个人生活,经营着比以往的规模要小得多却同样在这小屋子中占重要地位的柴米油盐。
京城、全商联,我在面对着手上这件衣服、看着上面穿了一个奇怪形状的洞而抓着头想方设法地缝补时,那些东西一瞬间都显得很遥远。
不过我得说一句,将所有东西都抛开然后跑掉,真的很爽──只要你受得了自己变成一文不名的话,哈哈哈哈。
不要让自己的努力生活反过来变成令自己一生都不得欢颜的来源,我觉着,这倒是真的。
人面全非,山河日月依旧。
作者有话要说:公告:由于本人有很多事要做(我开学了掀桌),所以。。。要暂停更新一段时间。。。。请给我十天的时间,复更时间为下下星期二(26/8)。
PS 本卷已完,下一章将进入最终卷:第五卷 天际
PS2 如无意外(EG手残),本文将于九月份之内完结。

、第七十二章 安生

上治六年,春。
我泄气地将手上的半截破布丢在架上,一头栽在了织布机上。太难了,完全不会用,可是这台东西花了我大半的积蓄啊,就此弃之不用实在是太可惜了,拿去当铺又得花钱请人来抬,加上折旧率,真是亏大了。
想要单单依靠绣花、洗衣来赚钱,对我来说实在是太不切实际了。
彩云国也有户口制度,而且因为承平日久而执行制度愈严,自从失去全商联的位置,我是靠拿着蓝门的牌子才能到处跑的。在这个小村落中,我是靠着义教才得到村中人允许定居下来,乖乖的上了户籍。地处偏僻,官府没有按规矩来授田,收税的时候倒是准时,作为没有田地的外来人口,我只能另谋生计。
我不愿替人做长工,光是去县城打零工的收入虽也不错,但还是想找一份更稳定的营生。等有了长久之计,我就可以存些钱作养老之用。
我直起身来,拍了拍自己的脸颊,跟那台该死的织布机继续做斗争。
「章先生!」跟我读书的其中一个孩子,小狗,蹦跳着跑过来,还一脸有大消息要说的样子,挤眉弄眼的,小模样儿萌到不行。
我停下手上的事,拿出手帕转身给他擦擦脸,「怎么了?」孩子不知怎的老是与泥巴有缘,出去跑一天了,混身上下就没一处是干净的。
「我告诉你哦,」小狗神秘兮兮地说,「你要嫁人了!」
「……」除了点点点点点,我不知道该如何反应。我要嫁了怎么自己都不知道?
根据小狗的说法,是说我有一位堂兄来了,抬来一点果饼,说是要给我说媒,正在村长家里坐着。小狗还说,隔壁家的某婶本来还闹着说要将我说给某某家的男人当填房,可我这位堂兄霸气地大手一挥,左一句长兄为父、右一句族议已定,说他这门亲事已定,今儿就是来下聘的,无得旁人多嘴。
「章先生。」小狗眨眨眼睛,娇羞地瞅着我。
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怎么?给先生通点风、报点信,还计较着报酬?」
「不是啦,我、我没有!」
我笑眯眯地轻拍男孩子的小脑袋,站起来从放在桌上的竹篮中抽出一大把的小糖人,递给他,「你对先生的事上心,老师谢谢你。这一次,你可以拿两枝,其他的,你就做个代表,帮先生分给其他的学生,可好?」
「耶!好的,我知道了!」小狗高兴地裂着嘴,蹦跳着走远了。
我想了想,出门去了村中最是八卦的大婶家,蹲在她家的窗外听墙角。我虽然不懂农事,可是看小狗自由活动了,也知道今天的活已了,又到了女人们回说说家长道道里短的时间。
「哎哟,那章家的大姐终于要嫁了,真真是太好了。」某个抱着婴孩、年纪却要比我小上好一截的少妇如是道,「有她在,咱家的死人眼珠子就直往着她瞧,腿都走不动了。要我说啊,这狐狸精这把年纪还没出嫁,肯定是个不干不净的,我呸!有个好娘家给她说成县老爷的填房,还真是天下掉馅饼了。」
「哟,」另一大婶道,「人家当官夫人去了,有你酸的份儿?你连自己名里的几个字都认不全吧?」
「有甚么可得意的,女人会写字有个啥用?会生娃才是正理。这把年纪,还不知道生不生得出来呢。」
某老太太说:「最要紧的是会勾男人,有个好身子,往那坑上一躺,不就得了?我看她这年纪啊,当填房,正好。留在村里也是个祸害,当官夫人也是人家娃子有福气。」
「啧,也不知道是哪来的烂货,赖在咱村子,这还就不走了。」某学生的娘不屑地道,「不是为了娃读书,我就拿扫帚将她撵出去了。整天就知道对着男人笑,说话让人听都听不明白,不就是张脸。」
「哎呀,老张家的,你这就不懂了,臭男人就欢喜这一套。咱们村里谁不是想着去摸人家的小手?」
躲在外面的我,自恋地抬手摸了摸脸。
屋里的女人们说话愈来愈难听,得了情报的我耸耸肩,不再听下去,回家去继续织布也。被非议是意料中事。
可你说归说,别动手逼婚啊。
自称是我大伯父家大堂兄的章泽河,一个将近六十岁的老人,理直气壮地将喜饼往我屋里一抬,当着村里所有人的面就说着要我准备下月上花轿。村长等男人人们就站在屋中,女人们站在屋外,小狗这些个孩子就围了在最外层,一蹦一跳地伸着小脑袋看热闹。
我笑了笑,扣好线头,站起来,「未知道您是?」
章泽河一噎,脸一红,粗着脖子道:「我是你的大堂兄!」
我习惯性地想拢一下袖,手下却是一空,才发现我穿的是窄袖,无袖可拢,低头一笑,续道:「我从未见过您,所以有此疑虑,还望您不要见怪。」
「哼!现在知道了吧。别担心,你嫂嫂会……」他啪咧啪啦地说了好大的一通。
我微笑着听,等他说完了,我才慢慢地道:「证明?」
「啥?」
「您是我大堂兄的证明。我自出生起就从来没有见过您,这莫名的来一人就要把我的终身大事给定了,我谨慎一点,想来也是应当的?」
好歹将他暂时耍走,将围观的村民也送走,我关好门,便继续织布。这个章泽河确是我的堂兄,我看见他袖口的家徽了,年纪、家族关系也对得上。没有家徽不等于不是自家人,但有的话,多半是真的──谁耐烦去仿冒一个小家族的家徽?
晚上随便的吃了个烧饼,便上床睡了,第二天天没亮就出了村,去看望章家的家祠。这里离隆清县不远,就半天的路程,我提着竹篮乘上村里某大汉的牛车,很快就到埗了。
守墓的是章家旧人,以前看我三不五时地过去还很惊讶,可两年下来,老人家已经习惯了我不是看着节日来的了,最近看见我在平日又冒出来时,也很淡定地给我挥小手,哈哈。两年前我刚回来时,我以为章家倒了,墓地会没人理,却没想老人还在。他说,京城二伯父家的五堂兄章泽池使人来送钱,要他继续照料章家三房的族墓。钟杰潼和他父母的坟墓都远在州都,不过我在清明节时也去看过,同样有人打理──说是京城户部黄尚书交代了人来接手照料。我认识的人多,可依我这样藏头露尾的性格,真有交情的却没多少。
「小姐。」老人给我递来四封信。
「谢谢。」我将之塞进竹篮中,吃过午饭就回了。
我提着一个竹篮,撑着伞子,在乡间的小路上……痛苦地走着。明明尚是早春时节,前几天还是气候宜人来着,偏生我出门的时候却是艳阳高挂是闹哪样?不走运。
回到村子,夕阳西下,我在村口的水井中弯身打水,弄湿手帕,敷在脸上。呼~艳阳打在脸上,照得脸颊都是热烘烘的。不过黑州到底是地处北方,一入夜气温就降下了,我在井边稍歇一会儿就觉得凉了起来。我再将木桶扔进井中,拉着井边的把手又打了一桶水,再抹了一次脸和脖颈就收好手帕,提起竹篮举步回了。
看着天边的红霞,我稍稍扬起了嘴角。
这些人,害我每次扫墓回来都心情舒畅又是闹哪样?
富贵自知,贫穷知人。
回到屋中,我点起了油灯,坐在桌边看起了信。面上的一封是蓝雪那寄来的,说起蓝州的阳春白雪,又谈起他最疼爱的四弟弟蓝楸瑛,嘲笑弟弟的爱情路似乎相当坎坷,竟是喜欢上缥家新一代的大巫女。此外,又说起了五弟弟蓝龙莲,说他又流浪到某处为祸,害得当地人将头发都扯光了,成一满城光头的奇景之镇──江山世代人才辈出啊,黎深你们可以安息了,噗。一些日常趣事,他用一手灵秀的簪花小楷写满了足足的五张纸。
我拿出一些纸笔,就着油灯给他也回了六张纸──写得比他少,他又要抱怨我无情了。
一边写,一边回忆着有趣的事,心情又再好上不少。乡村生活其实苦多于甜,一开始的时候我连稍差的衣料都穿不得,混身起了红疹,后来忍了忍,还是忍过去了;村口那口井上的绳索,都不知道将我的手掌磨出了多少血来;还有干硬的大饼,哽得我够呛的……诸如此种,过不惯的事多不胜数。不过在下笔之时,心里想着要写有趣的事,用力地想着美好,经过回忆的一遍遍冲刷,终于都只剩下最好的部分。小狗前月掉茅坑了;隔壁小花晚上溜出去玩,她的父母以为她被狼叼走了,最后有惊无险地回家,被她娘呼了一巴掌后全家人抱在一起哭;村长的小孙子妄想跟村尾的黄狗阿旺抢吃,结果被追个屁滚尿流,一人一狗跑了足有十条村子……
写好后,我用石头将纸压着,让晚风将之吹干,转而拆开了第二封信。这是不认识的字迹,信封上却写着「三小姐」。我好奇地拆开来看,然后怔了良久。是黑耀世寄来的,信上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单刀直入就问我要不要嫁给他。
当年我从碧州跑了以后就没再主动跟人联系,只是有心人陆续地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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