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时明月之朱颜劫-第9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当然也知道,十个慕容镜也拯救不了我们剩下的这十万人。
丸子甩着小短腿在我身边抓着落下的羽『毛』,落在手心,也消失不见了。凤舞六幻,就是一种幻术,顿时在身边产生幻想,『迷』『惑』更多的人。但是能达到白凤那种境界,把六个人都能变为真的,是少之又少,这么在世上消失了,实在可惜得很。
回过神时,他扯着我的裙摆,说:“姑姑,这招好厉害,教我吧!”
我把手上的羽『毛』给他,说:“把它抛出去,能把它抛直线,说明你有慧根,就能教你。”
他还真丢了,丢了一会儿,觉得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我拿过羽『毛』,对着十米外的树一个蹦跶,羽『毛』狠狠地扎进树干上,抖落一片雪。
再回头看丸子,他愣了。接过羽『毛』以后,非常认真地丢了起来,非常有他老爹的风采。天明也是如此的,要是不做那事,做什么都不好,要是真决定要做了,谁也阻止不了,我现在成了碍眼的,本来想滚个雪球玩,但是雪才刚刚下一点,还不够推一雪人,于是作罢。
扭头看见收集信息的将士急冲冲地从外面进来,一下马就飞奔往少羽的帐篷赶去,便丢下了丸子,跑了过去,听了他汇报的所有内容。
等汇报讯息的将士走了以后,我撩开帐篷的布帘走进去,只见少羽坐在案桌前面的地毯上,旁边坐着石兰,两人一起郁闷的样子的确有默契。石兰一席黑发,长长地拖在地上,却不像历史上说的,穿着一身红衣。
霸王别姬,貌似不远了。
我以前在《史记》上看到,地点就是在垓下,是我脚下的这片土地。刚才将士给他们汇报的信息就是,刘邦听信了张良的建议,大封韩信彭越,不仅没有责怪当初他们按兵不动给汉军造成的损失,还把旁边的汉军的部队都调拨过来,又活活凑成了六十万大军,韩信为最高统帅,形势浩浩『荡』『荡』,分别从两面往我们这边抄来。
我看着地图分析,他们这是要把我们围死啊。
少羽叹气道:“不用看了,我猜想着,是不是楚军气数已尽。”
我说:“就算气数尽了,咱们也要把天明他们带出去。”
他这才恍然大悟,天明一家子都在这里,少羽平时最护着他们,就算死,他和我的想法一样,绝对不会让天明他们受到伤害。
于是整个晚上,我们都在讨论如何将他们送出去这件事。若是来硬的,他们肯定是不会答应的,我说我有带来『迷』『药』,到时候只需要『迷』晕他们,让人从趁着没有汉军包抄的南面转移出去。
达成协议,我走出帐篷,看到丸子还在不远处树底下抛羽『毛』,抛了又捡,小蛮腰上上下下弯了好几个来回,就算真的没练成把羽『毛』当令箭的本事,能练出几块腹肌也不错。
走到他面前,蹲下身子,提着袖子给他擦擦脸上的脏东西,拿出帕子帮他擦鼻涕,捏着他的鼻子道:
“闭嘴,呼气!”
他用力呼了一口气……额,好恶心。把帕子丢给他,说:“快,跟我去河边,洗帕子。”
“……”
河边结了薄薄的霜,水凉入骨,就算这样也丝毫不能泯灭了丸子的玩心,在河边朝我洒水,那双小手冻得通红。
我把帕子洗好后,自己一身差不多都湿透了,又怕他感冒所以没给他泼回来,跑到河里就将他捞起来,披上披风,一边往回走一边骂道:“你个小兔崽子。”
忽然他打了个喷嚏,我才找了一点枯柴生了一堆火,在这烤着,跟他在草地上躺了下来,隔着披风躺在冰冷的雪地里,加上那一堆火,这种感觉真是奇特啊。他看着天顶,看着被『迷』雾遮着的蒙蒙矮日,不禁赞叹,发出稚嫩的声音:
“好美啊!”
“是啊!”冬日的太阳好美,放眼望去,一片苍茫,忽然好想『吟』诗,有些老『毛』那首《沁园春雪》的气势,虽然现在我们的局势跟这首诗不大相符,现在想想,刘邦应该在『吟』唱他那首酸溜溜的《大风歌》。
今天的风的确很大,我还是怕丸子给感冒了,将他烘干以后,把披风给他围着,然后在草地上玩闹了起来。
他和我一样,总有玩不完的力气,接近晚上,才安静地躺下来,我把披风给他盖上,远处白雪发出暗淡的光,西北方向的天空一片通红,怕是什么被烧着了,但是离我们这里尚且还远,我侧身看着丸子,他看着天空出奇。
我问他:“丸子,你怎么那么喜欢看天空啊?”
蓦然回首,那人不在灯火阑珊处(。xiashu。cc) 第315章 安排后路
“娘亲……”他本来还想说给我听的,但是一提到他娘亲,又咽了回去,大概是想说给我听,但是他娘亲不给说,然后编了个谎话给我:“天空好看。”
阴阳家的人都知道天空的秘密,月儿的母亲知道,月儿知道,丸子自然也是知道的。其实像我这样单纯看着天空也好,管它什么秘密呢。我指着天空中最亮的那几颗星给他解释:
“那个是猎户座,看到没有,那三颗亮亮的星是猎人的腰带,上面那几颗是猎人的帽子,帽子旁边是盾牌,就像你爹爹手下拿着的一样。还有,猎人脚下那几颗星,有只小狗……”
“哪里啊?”他瞪大了眼睛,往天上找:“哪里有什么人啊?”
“发挥你的想象力,这些星星连起来就是猎人的骨骼。”
我一点一点比划给他看,他恍然大悟,接着问我别的星座。可惜这冬天的星比较少,给他讲了北极星和北斗七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要是夏星空我就可以给他讲牛郎织女的故事了。
忽然草丛里闪过一些东西,触动了草,我赶忙起来,将丸子护在身后,定神看着草丛里,抽出银针,站着看了一会儿。丸子扯着我的衣服要问我怎么回事的,我捂着他的嘴巴不让他说话,他呆呆看着我,很听话地安静下来,站在我身后。
又没动静了,我拿着银针上前一小步,对着草丛里就是一扎,一声呜呼,我才确定是个人,借着映雪的光,看到一个穿着汉军衣服的人躺在这里,银针正中他的头部。
“姑姑,他是谁啊?”
他是汉军派来打探消息的人,我和丸子在南边玩,他既然都到这里来了,我想着他们也快把这里围住了,速度如此快,丝毫不给楚军喘息的机会。我赶紧拽着丸子回军营,他的小短腿跑不快,离军营也不是很近,只好用羽『毛』招来凤凰,抱着他跳上凤凰往回赶。丸子紧紧拽着我,吃惊看着脚下道:
“姑姑,我们在飞耶。”
我说:“丸子,回去后不要跟父亲说那人的事,我以后还带你飞。”
他用力的点点头,风拂过他的脸,刘海被风吹了起来,『露』出额头,看来他冻得不轻,我将他搂近一点,用披风围在怀里,看着军营已到,带着他跳了下去。
将他丢给了士兵,直冲冲就往项羽的帐篷里面走去,跟他说将天明一家送出去的事情刻不容缓,今晚就要送出去,并且照着地图猜测他们大概围住我们的程度,将天明送出去的路线稍微改了一改。
回去以后,我写了一封信,是写给三师公的,即使他们逃不出去,被汉军抓到,只要将这封信给三师公,我相信他会保他们一命。
当晚,项羽从我这里拿了一包『药』粉放进他们吃的饭里面去,此次计划十分成功,找来了一辆马车将他们一家子安顿好,由盗跖将他们送出去。我将信给盗跖,并将手中珍藏已久的白玉菩提簪子叫他一同带去,果真被抓到了,就让他们将簪子给张良。
盗跖看着手中另一支簪子,道:“那这支呢?”
那一只是以前三师公怕我把他的传家宝给当了,花大价钱打了另外一支更贵的送给我,说实在是没钱想装阔气了就拿它出来充着,如今竟有这番妙用。我说:
“但凡人都有点贪心的,你要将这支给汉军的官兵他才不会吞并了那支。”
他两手比划着:“表面上这支比较贵,怎么现在被你这么一说我觉得这支比较贵呢?”
被赋予的意义不同,价值自然不一样,这支菩提簪,在我和三师公的眼中心中,都是无价的。比划着,他便糊涂了,两支簪子一同放到我面前,道:
“我忘了哪支是要给张良哪支是用来贿赂的了。”
我白了他一眼,重新给他说了一遍,他将白玉簪揣进怀里,手里握着另一支道:“我知道了,这支是用来贿赂的,兜里这支是用来……”思考了一会儿,道:“怀里这支是用来贿赂的?”
我白了他一眼,咬着牙轻轻吐了一句:“你试试看。”
其实哪一支都可以用来贿赂,那支用来贿赂的给三师公他也能立刻知道那是我送来的信,只是如果那支菩提簪要是给了别人,三师公一定会吃了盗跖不可。
我依依不舍跟丸子道了别,在他身上放了两个锦囊,若是真遇到了汉军,也可供他们度过难关,若是没遇见,我让他们去骊山找龙苏,锦囊里面有羽『毛』,凤凰会带他们去皇陵的入口,龙苏也会出来接他们。
将他们送走后,我走到石情的帐中,松了一口气,所以格外能开怀跟他喝上一壶的。他抬头看我,问:
“你怎么不去看看项羽,天明走了,他应该不好受。”
其实他心里更好受些,不舍之情跟天明一家子的生命来说,显得格外卑微。我走到他身边挨着他坐在地毯上,说:
“他有虞姬,我太亮了。”
他怀里揣着一缸酒,不知从哪里拾来一只不大干净的碗,倒了一杯递给我。我看着半天,虽然有些嫌弃,但是这碗酒也实在清澈得很,以后大概也没什么机会喝了,便接过来,一饮而尽,迎来他一声豪放的笑:
“阿镜,你竟然变得这般巾帼不让须眉,哈哈!”
他夸得过了些,要说巾帼,我实在还不敢当,虽然做的事情显眼了一点,可是我还没有巾帼的那种大气,她们可以为了国家奋不顾身,我不行,我来到这里,都是私人目的。生与死的遥远,只是一场梦的距离,然后胜利忽然成了一种无边的等待,似千年。
我只记得,在苍茫的战场上,一张张凝望的脸。
我来到这里,不是安排,却让我真真记住了那些没有过的感受,他们没有亲身体验过这个时代的血腥,这个时代人命的卑微;他们不知道这里的每个人的眼神都深不可测,每双眼睛后面都有一个故事,一种希望和一种茫然。
这种眼神,千年不忘。
在这里,我重新衡量了一下自己,时代越是靠前,我们越是忘了自己存在于那个时代究竟是什么意义,我没有自己的参照物,所以『迷』失了方向,连梦想都没有。
以前我只想着得到慕容善和小说家的关注,现在想想,实在卑微。
这次穿越,真真让我重新找到了自己的存在感,我并不是一个一无是处并且无事可做的人。
蓦然回首,那人不在灯火阑珊处(。xiashu。cc) 第316章 四面楚歌
十二月的天,天上又下起了茫茫白雪,将这里裹得一阵银白,一眼望去,大河上下,顿失涛涛。这几天里,我们找不到突破的口,被围在了垓下,连破釜沉舟的力气都没有了,在这片雪地里颤抖着喘息,只有我一个人却还在想着怎么振奋士气。
我在这里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不要放弃,不到最后一刻,我们还是有希望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绝处逢生的。我即使不相信自己有那样的能力,却也不敢放弃,就像白凤一样,我到现在都没有放弃他,他也没死,在皇陵里等我回去,他是我现在唯一的信念。
抬头看那一片沉闷的天空,我想着多年前,他应该也在跟我看同一片天空的,什么都可以变质,唯独这片天空,一千年一万年以后,依旧停留在这里。那一片星空,我跟他们都分享过,希望他们都可以过得好。
我的信念就是,我会带着他们突围的,白凤也会醒过来的。
我对着天空许愿,想起了那些曾经与我知心又逝去的人,自言自语:“蒙毅,浣弥,说书的先生,阳兹,昆弟,马驰,嬴政,景妃,蒙恬,李斯,卫庄,赤练,南公师父……希望你们能保佑我,保佑他们平安。”
将平安符系好,埋在雪地里,祈祷在这上面踏过的,不是践踏尸体的马蹄;祈祷我身边的十万将士,不会客死他乡,尸骨无存。
“阿镜,起来吧,看你手脚都冻僵了。”石情拉我起来,将披风给我披上。我看着双手,全是冻疮,在这里那么多年,这个冬天格外寒冷,寒冷也就够了,还不能生着火烤,冷了只能在雪地里跑跑,等到跑得身体里已经出了一身汗,外面还是冷冰冰的。
自小我就生活在广州,广州是个南边的城市,没有下过雪,那时候不知道冬天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只知道,我和慕容德每人穿着一件『毛』衣一件校服,便能安然地度过整个冬天。那时候,就那么一丁点冷,我们就嚷嚷着不肯将手拿出来写字,连讲台上老师都懒得移动鼠标讲课,改为了自习。
原来,比较才知道自己到底过得好不好,知道你应该过怎样的生活。
我挨着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