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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部分

兴宋-第89部分

小说: 兴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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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家的有点不高兴,脸色阴了下来:“崔姑娘这是想指望时大将吗?他姓时的一个新来户,名下只四户佃农,我方家一声呼喊有百十号青壮,不信比不过他。”

崔小清咯咯一笑,方妈妈越是焦急,越衬得崔姑娘神态悠然:“我当初离开桃花观,原是为了他……方妈妈不妨打听一下桃花观当日的场景——时穿时长卿的拳头,今日城中可有人敢撩拨?我不信方家名下的佃户没有耳朵,敢于杀了插翅虎的人相斗?”

方妈妈怒道:“插翅虎算什么?”

崔小清找了张椅子,不管不顾的坐了下来,轻描淡写的问:“方妈妈这几句话,是对活着的插翅虎说的?还是对死了的插翅虎说?插翅虎不算什么,方家佃户确实人多——但,我门口那尊假山,当初是时大郎单手举着,立在那里的,方妈妈还想说什么,请把门前的假山搬走了再说,好不?”

方妈妈立刻站起身来,阴沉着脸走出堂屋,当她走到堂屋门口时,回身望了一下,屋内剩下的婆婆妈妈们,有的想了想,也起身告辞,但也有人只抬头望了一眼,马上低下头来继续做针线,比如村中第三大户余家、以及过去的第五大户、现在的第四大户赵家。

等该走的都走光了,村中第三大户、余家的抬了抬眼皮,细声说:“听说方家的三儿子书读得不错,学舍里的教谕曾说,今年他大约是必中的。方家想跟你说亲的就是这位方三郎,崔姑娘真的不需要考虑一下吗?只要在秋天前嫁过去,平白的一个举人娘子到手了?”

崔小清招手让女使拿过绣花绷,漫不经心的回答:“我父是进士,祖父是进士,太祖父还是进士;我族中兄弟考上举人的,十根手指都数不过来……大家都乡里乡亲的,我本不愿意闹翻脸,所以,方家别想拿一个‘将来的举人’来吓唬我,逼得狠了,难道我没有门路给衙门递帖子?”

余家嘴角浮出一丝笑容,她马上低头掩饰,并继续手里的绣活:“那是没错,咱大宋许可立‘女户’,女子便是不嫁人,手里的财产也没人敢抢夺。”

明清时代,女人是没有财产权的。一家子如果没有男丁继承,则以后当家男人死了,亲戚朋友会过来瓜分财产,最后分不了的家具、日常用品,则全部变卖,摆酒席吃喝,直到将房屋的门板也卖了,砖头瓦块全部变成了钱,最后一顿饭就在房屋的废墟上,用借来的桌椅板凳吃喝,这叫“吃大户”。

吃光喝尽了,大家拍腿走人,留下逝者的女性遗属,由她们自生自灭。

其实在唐代,中国已经承认女性的财产权了,而在宋代,更是规定女性有财产总额的三分之一继承权,如果父亲死了女儿未嫁,还要额外多留出一份做嫁妆。如今崔小清立的是女户,乡间大户的逼迫,其实不过是看着她满院子都是女人,以为她好欺负。

此时,走到崔园门前的时穿,拍着门口那块绝大的假山石,想了想,转身询问管家穆顺:“穆管家,方家的佃户,人多吗?”

管家穆顺一愣神,马上明白了时穿的意图,啊,作为今后时园总管家,如果时穿娶了村中土地最多的女人,那他这位管家岂不是要在庄中横着走……穆顺赶紧回答:“千多人的庄子,七百多佃户属于崔姑娘,方大户名下的佃户,也就是百户出头——除去老弱,凑吧凑吧,方家能拿出二十多名青壮。”

果然,时穿接下来问:“方家的屡次说起他的庄户数量,我听说乡间有抢亲的风俗,难道他想抢亲?”

老管家穆顺不屑的撇撇嘴:“二十多名青壮,统统庄户出身,平生没有见过流血,能算得了什么?东主只管去应差,家里不要担心。论起来。咱家庄户虽然少,但护院个个都曾在海上真刀实枪杀过人,百余人的厮杀场面经历了无数次,方家那些个孬汉子,咱家只派五个人出去,准保把方家打个落花流水。

东主,其实那方家的也就是瞎咧咧的嘴上功夫,崔姑娘立了女户,其父过去是知县同僚,官上怎会看着别人随意欺凌官宦女,还是个女户?此外,恐怕余家的、赵家的,也不愿看着方大户坐大,然后在村中一手遮天。所以,方家真敢闹出什么事,只要崔姑娘支持一炷香的工夫,其余各家一定会赶来救援,或者落井下石。

嘿嘿,当初崔知县选择这座崔园留给女儿,也不是毫无原因的,崔、施、方、余、赵,五家院落连在一起,是整个防御群,只要其中两家能联手,千余号匪徒来了都奈何不得,万一事急,崔姑娘无论躲入我们这里,或者去余家赵家,方家绝落不了个好。”

时穿点头:“好吧,我走后你睁大眼睛,多帮着照应点,如果有事,赶紧通知我。”

老管家穆顺赶紧答应着,此时,黑奴奥巴马已经牵着两匹马走过来,这两匹马都鞍鞯齐全,一匹马空置着,用来当坐骑骑乘,另一匹马上拴了两个长包裹,备了一张弓,一张弩,外加旅行的帐篷,以及水袋食物。

黑仆奥巴马本身也装束齐全,他一头羊毛卷样的头发,光着脑门,黑炭团般的皮肤冒着油光,打着裹腿,扎着五指宽的牛皮带,皮带上插着一把砍刀,手里抓着一根细长的,又像是梭镖,又像是长枪样的东西。

王小川手里提了一根水火棍,腰上插着一柄朴刀,也扎着裹腿,脚上蹬着快靴,背上的包裹里装着两天的干粮,以及一个水袋。周毅手中也拿了一根细长的柴火棍,腰上别了一把斧子……看到大家都收拾好了,时穿招招手,跳上了马,几个人头也不回的走出了村落。

时穿的背影刚刚从大道上消失,方妈妈走出崔小清的院门,她站在院门口看了看门口耸立的假山石,又回身望了望时园的院门口。这时,时园门口刚好抵达了一队马车,几名黑人奴仆与印度奴仆正在往下抬箱子——那些奴仆以前是海公子的,常常陪海公子来到这个村落小住,方妈妈倒是认得,她回身又望了望时穿消失的地方。

半晌,方妈妈跺了跺脚:“没见过送屋子,连自家的奴仆也一起发送的,咦,时大郎跟海公子什么关系,海公子这些黑奴……”

正沉思者,几位紧随方家告辞的婆婆也走到门口,听到方妈妈的后半句话,其中一名中年妇女提醒:“方家的,听说方三郎要去参加今年的科举,你屋子里有什么不清不楚的人,可要赶在秋闱之前料理干净。”

方妈妈这才猛然惊出一身汗:没错,自家院里确实有几个女使来历有点不清楚,这点村里人都知道……如果她去告时穿蓄奴,没准会被人反咬一口,那么儿子的前程就毁了。

不对,她不去告人,难道别人不来告她?

时园门口,大管家穆顺以及印度管家纳什,正抱着膀子,阴冷地望向这里,此外,两名黑仆也冲这里探头探脑,目光中满是打量,似乎他们刚谈论完她方家……

第154章 预感到危险

“罢罢罢!”商业文明下,人最擅长计算利弊,擅长妥协,方妈妈只要拿天枰稍稍一衡量,她儿子那一头无论怎么重都不过分:“瓷器不能跟瓦罐碰——他时大郎的前程,不过是一个大将,我儿子一旦中举,今后可是要当官的。在奴仆的事情上闹翻了,彼此攀扯起来,他时大将什么前程可与我儿交换?

唉,原本想着崔家小清姑娘总归是官宦女,官场迎来送往那一套都门清,计划着儿子若娶了她,不仅能吞并崔家的田产,成为村中数一数二的人物,就是儿子今后做官了,带崔家姑娘出去也不亏啊……现在看来要另打主意了,只是儿子婚事紧迫,这乡间哪里寻上好的人家……”

其实,方家本身并不富裕,海州乃天下六大茶市之一,拥有五六百亩土地、财产总数两三万贯上下的,只能算小土财主,排不上海州前三百的名单。方家人口众多,方太爷一旦去世,有望分在方三郎名下的田产,也许还不如时穿的八十亩呢?这样的人家,高门显户那会正眼瞧来?方家居于乡间,也就左邻崔小清这个现成的便宜,可以转转念头,没想到对方却不是个软柿子。

方妈妈边向家走边思索:“崔小清姑娘过去住在庙里,田产由庙里出面打理。如今她似乎是还俗了,才接手管理自家产业,佃户看她是女子有点不服顺,但如果给崔小清一点时间,等她收拢了人心,再有这个时大将伸手帮忙,恐怕这崔庄,就真的成为崔庄了。

咦……怎么那么巧,偏偏在这个时候,海公子把自己的庄园送给时大将。如果海公子是卖屋子,那这套庄园转手之前要‘遍问四邻’,我方家或许能阻止一下房产过户,但海公子是赠予,如此一来,我方家连反对的机会都没有了。”

方妈妈走回自己的院落,方家长媳、方大奶奶赶来迎接:“婆婆,时家管家穆顺刚才来打招呼,说是今晚时家还有几户佃农要住进庄子,可能夜里要吵扰一阵子……他们已经开始收拾自家院内的佃户房,听说来的都是天竺人、黑人。”

方奶奶懊恼的摆摆手:“人刚才我已见了,他们正在时园卸行李、家具,男的个个健壮,女子裹着五彩缤纷的俏纱,倒也妍丽。”

稍停,方妈妈叹口气:“时家是来给小清姑娘撑腰的,这下子,我们需要另外打主意了,”

此时,时穿一行人正在山路上行进着,驮行李的马拴在时穿的马后面跟着马跑,那名黑人走在队伍最前,苦主周毅跟在时穿马后,衙役王小川坠在队尾。这一行人间距拉的很开,时穿一路看风景的悠闲态度,感染了王小川与周毅,这两人也走的不慌不忙。

走出了崔庄所涵盖的区域,进入了另一个村子。

海州城周围分布的农庄呈放射性,越接近城市庄子越大,人口越密集,越院里城市村落越小,人口越稀少。

崔小清的庄子在海州城附近,算得上中等偏小的庄子,但因为靠近海州城,村里的土地虽然少,却因为存在大大小小的作坊,在这个商业发达的宋代,农民不完全指望着农田里的收益,所以崔庄的人口比例相对密集一点。

但等过了崔小清的庄子,离城越来越远了,农民对田产的倚重越来越高,而海州靠近海边,土地盐碱化严重,平均一百亩土地才够养活一户人家,于是,村落的分布间距越来越大,人口相对稀少起来。越向山里走,越能发现只有几百人的小村落,有的村落甚至三十来户,且村中都是坡田。

当然,在这种山村,因为农产品收益不高,许多农户不得不依靠打猎为生,因此,沿路携带弓箭的人越来越多了。

傍晚时分,时穿一行人来到距曾癞子藏身地十里的地方,这是一个只有十余户的小村庄,时穿只找到一户愿意提供空房的人家,可那户人家只有一间空房,王小川与周毅不得不在房内打地铺,两人已经累极了,草草收拾完便躺倒在地上鼾声如雷。稍后,黑仆奥巴马收拾完时穿的床铺,时穿冲后者打了个手势,奥巴马无声的点点头,将鞍袋取过来,让时穿从里面取出两杆火枪。

悄然无声的将火枪的机件检查了一下,装上了火药、子弹,时穿冲奥巴马打了个手势,两人挎着腰刀,背着长枪走出院落,不一会,这两人毫不停留的消失在黑暗中。

下一刻,在村落附近的山梁上,奥巴马像铃鹿一样奔跑着,他那黑色的身影,在夜色中几乎等于不存在,唯有两只眼睛像野兽一样反射着星光。

奔跑了一段时间,奥巴马停下脚步,耸了耸鼻子,像狗一样东嗅西嗅,而后重新找准了方向,继续奔跑起来。不久,他的身子嘎然而止,重复了一遍刚才的搜索动作,奥巴马身子伏下来,像蛇一样蠕动着,来到一棵大树的根部。

哦,一直是奥巴马在奔跑,但时穿却提前蹲在那棵大树下,他冲摸上来的奥巴马打了个手势,用手语说:“我感觉到危险的气息。”

奥巴马对这种突然出现,神出鬼没的主人,已经习以为常了,他用手比划着,同样用手语回答时穿:“狼的气息——是母狼,刚生了小崽子,这样的狼最危险。”

时穿在黑暗中点点头:“我只能预感到危险,却分辨不出来是狼,你把狼窝给我找出来。”

奥巴马伸着鼻子嗅了嗅,身子继续蠕动着,悄无声息的绕过树根,向附近的灌木丛中摸去。

闪过了灌木丛,远处出现一棵粗大的,两三人难以抱拢的巨木,奥巴马指一指树根下,黑乎乎的一团,用手语转告:“就在那里,里面有七个心跳声。”

时穿在灌木边慢慢的直起身来,他轻声的说:“知道地点就好,太阴险了,我本来打算从这棵树边绕过去,可突然间感到危险……下面的交给我了。”

话音刚落,下一刻时穿的身影陡然出现在树根下的黑洞,他手中的梭镖猛的插进土里,一声压抑的呜咽随之传来,时穿松开梭镖,身影往旁边一跳,一个黑影立刻穿过他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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