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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部分

最才子-第75部分

小说: 最才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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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看,吴节一边打开电脑上的文档,给这本书做了一个详细的大纲。每个章节都有一句话将故事大概记下来,然后补上内容中出现的诗词和需要记熟的细节。

背大纲总比背整本书要来得容易许多。

吴节不禁为自己突然想出的这个好办法得意起来。

一整天就这么过去了,很快,将前二十回的故事梗概做完,直到〈贤袭人交嗔箴宝玉俏平儿软语救贾琏〉为止,这才甩了甩已经发软的双手,停了下来。

到晚上,他想将这二十回的故事在心里过了一遍,然后才开始背诵大纲。

这一背不要紧,吴节突然发现自己的记忆力突然好得出奇,不但整个大纲记得一字不漏,连原著中的文字也清晰地浮现在自己眼前。

“啊,这,这,这……见鬼了。”吴节也知道自己的记性最近好了不少,却不知道如今牛逼到如此程度。

心中没由来地一阵害怕,忍不住灌了一大口王老吉凉茶。

这一口喝进去,却感墅不到任何滋味,寡淡得像是一杯白开水。

“这什么凉茶,会不会是买到山寨货了?”吴节骂了一声,端起来看了一眼,商标什么的都对,颜色也正宗,不像是假货。

王老吉是出了名的甜,怎么会没味道。再说,饮杵里有没有放糖也很容易分辨的,只需倒一点在手指上,用手捏一捏,如果发粘就是对的。

吴节很是不解,又拿起一颗苹果,狠狠地咬了一口,入口如同一团棉絮,依旧是没有任何滋味。

与此同时,正放着的电视的声音也变得瓮声瓮气,好象隔了一层什么。

吴节心中一震,背心立即出了一层热汗,心中突然有些明白过来:自己彻底穿越到明朝的日子快了。

随着彻底穿越的日期日益临近,现代社会的灵hun和也逐渐地在另外一个世界铸造成型。也因为穿越时空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自己的记忆力突然变得牛逼到爆,过目不忘大概也算是一种异能吧。

只不过,现在才给自己这种异能,是不是太迟了点。前一阵子背书背诗,好辛苦,临到要彻底穿越来,才给自己这个个特殊能力。

老天,你这不是玩人吗?

吴节哭笑不得,实际上,过目不忘的本事也没什么出奇之处。任何人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就能极大地提升自己的记忆力。

就算是在明朝,任何一个能够考中功名的读书人,记性也差不了。至于进士或者翰林院里的天才们,随便抓一个出来,扔一篇文章过去,只需看上两遍,百分之九十的人都能瞬间倒背如流。

好记性,乃是古代读书人必须拥有的职业素养。

感觉被老天折腾的吴节有些无奈,但现在却不是叹息的时候r与其在这里气恼,还不如抓紧时间把需要背诵的东西都背熟了。

书到用时方狠少,别等彻底穿越之后,因为找不到得用的资粹而后悔。

现代社会的资杵书籍如山如海,东背一本西看一本毫无意义。既然觉得要在明朝士林混下去,就专门背国学书籍好了。至于现代科学什么的,也管不了那么多,只能遗憾放弃。

回到明朝之后,吴节就开始抄〈红楼梦〉。为了加快速度,一律使用鹅毛笔。也不讲究书fǎ,怎么快怎么来。

抄xi比自己创作要快多了,一整天下来,就是一万多宅朝也写晚也写,连回家之后临áng了,还忍不住抄长一两千字才能安心入睡。

到第三天,开篇三万字总算弄妥。正好抄到第五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境精幻仙曲演红楼梦〉。

这部分是吴节当年看〈红楼梦〉时最喜欢的部分,主要是带了点黄色。

先是宝玉在秦可卿那里睡午觉,不觉得入梦,然后在精幻仙子的引导下初经人事,来了个性启蒙。

正写道:“那宝玉恍恍惚惚,依着精幻所嘱,未免作起儿女的事来,也难以尽述。至次曰,便柔情缱绻,软语wēn存,与可卿难解难分。”

旁边便伸出来一个脑袋:“不过瘾,写细节,要细节。”

此事,吴节正在课堂上奋笔疾书,听到有人在自己耳边说话,吓了一跳。这东西若落到别人眼中,有诲淫诲盗,不堪入目的嫌疑。

忙回头一看,却是陆畅。

si胖子一脸的委琐,喉咙里满是和因声。

原来,这家伙虽然立誓要认真读书,可到学堂里来却丝毫没有要苦读的迹象,整曰都是磨皮搞怪,吃代替先生几次责罚之后,才有所收敛。好在有吴节在旁边写故事,他闲着无事,就在旁边一睹为快。一边看,还一边小声评论。

刚开始时葫芦guān乱叛hu乱案一节,小胖子还看得上劲,说这故事有点意思。也不知道甄士隐的女儿将来怎么样了,父女是否团聚。很是牵肠挂肚了一番。

不过,林妹妹进贾府那一章,陆畅就说这书无聊,什么苟屁故事。拖沓臃肿,看得人恹恹yu睡。这书如果交给女魔头,只怕要怀事。

听到这个评论,吴节停下笔,笑着问:“那换成你,接下来该怎么写?”

si胖子mo了mo下巴,想了想,回答说,接下来自然是那甄士隐的女儿被人牙子骗去之后,卖到了青楼。在青楼里养到十四岁年纪,生得花容月貌,琴棋书画无一不通。然后又遇到一个青年才子,两情相悦,被赎身之后。相夫教子,做闲内助。再然后,她相公高中状元做了大guān。再然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同父qin相聚,一家团圆什么的。

吴节听得哈哈大笑,如果真按陆畅这么写,〈红楼梦〉还会是〈红楼梦〉吗?

笑毕,吴节道:“这只不过是你的口味,不能代表你家妹子。真按照你说的那么写,或许那本书还真的就要不回来了。如果你相信我,就让我按照自己的思路写。保管把这事给办妥帖了。”!。

第一百二十八章留个小悬念

闻此言,吴节有些愕然,转头看了看陆畅:“怎么了?”

“你你你,你写的这一段不就是我和丁香之间那事吗?”胖子气恼地将手指放在稿子上,从“只得和宝玉温存了一番……”上划过,因为用力,手指甲几乎将一张涂了明矾的上好熟宣都划破了。

吴节“扑哧”一声笑起来:“胖子,原来你已经代入贾宝玉这个角色里去了。不是的,你弄错了,这个不是以你为原型的。”

他心中也是好笑,想不到这么普通一个故事,却与陆胖子的初夜暗合口看来,古代的世家贵族子弟的性启蒙大多由贴身大丫鬟完成,这已经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了。

就连我吴节也不例外啊!

这个死胖子居然代进宝玉这个角色,感觉不要太好口这厮横看竖看,都没有主角命相。

“那么,我的原型是谁呢?”听到自己不是宝玉,吴节也没拿这事来调侃自己,陆畅心情好了些,忍不住好奇地问:“可院子里也没几个男孩子,如果不是他,又是何人?”

、】看来,《红楼梦》书中的荣宁两府还真有些像陆府。

、】吴节又笑,心道:我会告诉你你的原型是薛蟠吗?

、】“还没出现,且等几日再说。”吴节随意敷衍。

、】“一定要好好写,最好是一个浊世佳公子,生得貌比潘安,才华出众。”陆畅捏了捏拳头。

吴节接下来的章节会出了一新人物秦钟,说起来,这家伙在书中也算不错,是个小帅哥口当时,陆胖子就以为自己出场了,很是兴奋了几天。当然等看到后面秦钟同学和宝二爷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关系时,胖子又是什么表情,这已经不是吴节应该关心的事情了。

谁叫死胖子自我感觉那么好死活要把自己朝帅哥角色上凑呢?

“恩恩恩,没问题,放心好了,肯定是公子。”吴节被他弄得有些烦了,埋下头继续写接下来的部分。

贾宝玉这事写完之后,这个章节的故事已经说尽。如果吴节就此收笔,也算是一个完整的小。不过,如此一来下一个章节又得从新开始铺垫、酝酿,然后需要很多篇幅才能写到最精彩的部分。

以前吴节对曹雪芹的书也没什么了解,到几日才了解到这人的厉害。一个故事从发生发展到、结局,起承转合丝丝入扣,让人yu罢不能。

这才是真正的大家手笔啊!

一个故事写完,读者快威已过。到下一个部分的铺垫部分,还需要一点时间酝酿。

如果这样,也达不到逼迫陆三小垩姐的把那本春宫拿出来的目的。

因此,吴节又接着写下去看能不能在这里留个悬念,吸引她接着读下去0

好在下面这章原著的名字是《贾宝玉初试情刘老老一进荣国府》。

这部分在整本书中也算是精华部分,尤其是刘老老这个人物一出,就产生了许多笑料。

刘老老一进荣国府,因为是乡下人见识少很是被府中的少爷小垩姐们捉弄了一番。

富贵人家的子弟,潜意识里总有一种高人一等的心思。像陆家的少爷小垩姐们,内心中未必没有这种眼高于顶的骄傲。

如果这书确实能够抓住陆小垩姐的心,可以肯定,陆小垩姐绝对会把自己带入进书中的一个角色离去。一旦碰到这种搞笑的穷亲戚,绝对会有捉弄一番的心思。或者,摆出一副高姿态,赏些用不着的东西给亲戚,享娶她们的千恩万谢,并陶醉其中如此,肯定会急着一睹下文为快。

“对的,这就是意淫,也就是网络文学中的……,,很高级的那种。”吴节一想到这一点,心中大骇:“实际上,古代能够读书识字的大多是社会精英阶层,《红楼梦》这本小说从一开始就写,目标读者就是中产阶级和达官贵人。曹雪芹对读者心思的把握已经达到了极至。

这……曹大大这么古早的一个写手,也懂得意淫……太先进了,太超前了……”

突然间,吴节对曹雪芹佩服到五体投地。

放下心中的敬服,吴节提起鹅毛笔,接着抄下去。将刘老老的来历,她家里的窘迫,以及刘老老yu往荣国府大秋风的来历——写得分明了。

这段文字不长,也就千余字,可其中却有几个转折,很有些意思。

先开始写刘老老的女婿狗儿因为家境贫寒,眼见冬天来了,心中焦躁,在家中使闷气。刘老老看不下去,说了女婿几句,女婿不服气,顶撞刘老老:“有法儿还等到这会子呢我又没有收税的亲戚、做官的朋友,有什么法子可想的,就有,也只怕他们未必来理我们呢!”

刘老老回了一句:“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倒替你们想出一个机会来。”云云,就将去荣国府求援的事说了。

女婿狗儿倒也动了心,可刘老老的女儿却有顾虑,说:“你老说的好,你我这样嘴脸,怎么好到他们上去,只怕他那门上人也不肯进去告诉,没的白打嘴现世的!”

听到这话,狗儿犹豫了。

然后刘老老主动请缨,将这事一肩挑了。

千余字的篇幅,却写得几起几落,又将人物性格刻画到了骨子里,确实了得。

吴节写到这里,出了一口气,将最后一段添上:于是刘老老带了板儿,进城至宁荣街来。到了荣府大门前石狮子旁边,只见满门口的轿马。刘老老不敢过去,掸掸衣服,又教了板儿几句话,然后溜到角门前,只见几个tingxiong叠肚、指手画脚的人坐在大门上,说东谈西的。刘老老只得蹭上来问:“太爷们纳福。”众人打量了一会,便问:“是那里来的?”刘老老陪笑道:“我找太太的陪房周大爷的口烦那位太爷替我请他出来。”那些人听了,都不理他。

至此,吴节新书的开篇总算写毕。

在结尾处留了个小悬念:这刘老老究竟能否进得去荣国府,究竟能得到什么好处?

都是一件值得读者期待的事情。

实际上,抄到这一个章节,已经接近四万字,比吴节当初预计的三万字已经大大超出。

等下完这一节,学堂里的学生都已经散去,只陆畅还坐在旁边看着稿子:“我看,这故事也很寻常嘛,女魔头会喜欢吗?”

这样的问题他这几日已经问过好几遍,吴节也没心思再解释。

将稿子都搜拢在一起,大约三十来页,一小叠。

好在他使的是鹅毛笔,都是蝇头小字,也不费纸。

宅男真心不费纸。

吴节:“尽管拿去给你妹子看,告诉她,若想接着看下去,就得打赏口这回我要二十张图画,少一张都别想爷写一个字。”他充满了自信。

看到吴节一脸的镇定,不知道怎么的,陆畅突然对吴节充满了信心。

或许,女魔头真的喜欢这种书吧,管他呢,试试看。

陆畅又问:“节哥,这几日多谢你了,劳烦劳烦!”就站起身来连连作揖打拱。

吴节:“别谢我,五文一个字,一共两百两,送我家去。”

“这个这个……”

“怎么了,不愿意。”

“不是,不是。”胖子连连赔笑:“节哥,你的书自然是好的,虽然我看得有些犯困……就有一点,你的故事写得太详细了,鸡毛蒜皮都写。比如林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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