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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部分

迷天-第1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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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已经超过了音速。这种速度。这种力量,就算是我也无法闪避。
“该死地。”这是我今天第二次骂脏话,能让我这样的文化人,注定要高高在上惟我独尊的王者失态,充分证明了我今天面临的环境有多恶劣。如果说第一次是因为自己的错误,不该跳出来逞英雄,那么第二次就是这条长虫比我预想的还要厉害的多。
火龙刀最快速度在我面前挥动,火焰缠绕在我的身边。就如一面燃烧地巨盾,我敢保证,古书中所说的泼水不入,也不可能比我做的更好。
水箭打在刀幕上,发出了悦耳的叮叮当当的声音。每一次撞击,都让我感觉被一颗陨石击中了,我的肌肉完全隆起承受着这几乎无穷无尽的打击压力。衣服被气流撕裂,身体肌肉的过度使用,让我有些血管都无法承受冲击而破掉,绽出满天的血花。
这就是神的力量吗?也许我对自己太过于相信了。挑战神灵应该动脑筋。而不该使用蛮力。终于,刀网被破掉了,至少五只水箭射穿了我地身体。幸好地是。我避开了要害,内脏头部没有受伤,五道水箭射穿了我的四肢。
剧痛之中,我身体失衡,掉落水中。几乎是在落下的同时,我封闭了身体上多处神经血管,令到身体无法感觉到疼痛,也阻止了血液地流失。
用最后的力气飞起来,抓住金顺贞:“丫头,我们要跑了。”
顺着地下河。我连飞带跑,因为带着一个人,我无法长期保持飞行状态。只能跳跃展开翅膀滑翔,加强跳跃能力而已。不过那些小龙也跑不了多快,要追上我还差一点。
这一次吃亏吃大了,可以说,自从我修行催眠术以来,还没有吃过这么大亏。一边跑我一边骂,死长虫。别以为我会这样算了,不把你千刀万刮挫骨扬灰我他妈就不是雷老虎。
顺着地下河,我至少跑了几十公里,才找到一个出口离开地下。
拦了一辆车,返回住处。进入房间中,金翠珠和金剑责看到我满身是血的样子都大吃一惊,连忙过来扶我。我只说了一句:“照顾好这笨女人。”就昏迷了过去。
这次受的伤是我学习催眠术以来最重的一次,龙神喷出的水箭中带有一种极为强烈的腐蚀性毒素,这种毒素会让血液中的血红素消失,让血变成清水。
我当时并没有发现水箭有毒,只是为了避免因为疼痛过度而昏死过去封闭了神经,为了避免流血过度而控制了伤口附近血管血液流动的速度,也正是因此我逃过一劫。否则,今天我就真的莫名其妙死在那龙神地地下,成了他的食物。
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过了十天。在昏迷中,我的意识潜入了自己的精神最深处,这也是我以前从来不能到达的精神区域。
这是生命最后的禁区,可惜的是,当我醒来时,在那里的东西我已经几乎全部遗忘。关于我地敌人龙神的一些东西,我是记住了,但是更多的关于生命的本质的东西,我却在醒来后遗忘。
也许,现在的我还不足以了解生命的最终秘密,但是我相信,终有一天,我会领悟生命的一切,因为我是如此的独一无二。醒来后先自我陶醉自我吹嘘了自己一下,我现在越来越自恋了。

随着力量的增强,渐渐的,令我觉得自己是站在一切生命之上,至尊无上独一无二的存在。力量就是权利,权利就是尊严,尊严就是面子。男人,活着就是为了面子。
从来只有环境改变人,而没有人改变环境,此言果然不错。唐人到了日本岛,也会变成讨厌的日本鬼子。亚洲人到了美国,也会变成香蕉。有力量的人,注定不会甘于平庸的生活。也许这就是各国政府大都对于能力者感到恐惧。毕竟异能人大都算是疯子,权势财富安全等等都无法控制他们,对一个阶级严密的组织来说,能力者就是内部的定时炸弹。
我醒来后,在我身边的是金顺贞,她拿着湿毛巾为我擦着身体,弯腰时,我刚好看到两颗浑圆的半球,细腻洁白,我曾经握过也用牙齿咬过,很有弹性,摸起来非常的舒服。
她还没有注意到我醒了过来,依然在仔细的擦拭着我的身体。我也有很多天没有碰女人,看着她诱人的身体,我身体开始强烈的反应。
我检测了自己的身体,已经不会因为做爱影响身体了。
擦到我的大腿根部,金顺贞才注意到我身体的反应,一声惊呼,脸孔绯红的看向我,真是可爱。我一把抱住她将她压在身下。她稍微反抗了一下,就在我的身下顺从了。
我和她做过一次,不过那次我算是强奸,她根本不配合我,虽然我利用精神控制的调情手段,引发了她的身体反应。但是毕竟她自身有所抵触。而这一次,由于她的配合,甚至在我准备的时候自己分开了双腿,以便利我的行动,令我们两人都享受了远超上次的快感。
十分钟后,我让她伏在病床上,我揽起她的腰肢,从背后进入她的身体。金顺贞半张着口,黑发垂于两肩,目光迷离,呻吟声就如春梦婉转,勾魂荡魄。
门推开,看到我们这样,朴爱英面孔顿时红了,连忙低头道歉:
“对不起。”慌忙退出去。而金翠珠和金剑责奥卡三人则像是完全没有注意到我在做什么走了进了。金翠珠直接找了一把椅子坐下,金剑责两手背在背后肃然而立。奥卡则是蹲在地上,四肢着地就像是一只宠物猫,用好奇的的目光看着我的运动。
金顺贞没有想到他们来,这一下羞怯的想要挣扎开,但是被我的手紧紧的押着,她的挣扎只能带来更大的摩擦刺激。金顺贞的呻吟声中带有了因为羞怯的哭泣声,但是我却丝毫不予理会,只是更加用力的蠕动腰部,每一下撞击都会令她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
朴爱英看到他们没有出来,犹豫了片刻后还是推门进来。我一边用一手捉住金顺贞的头发,将她羞怯,因情欲而复杂的面容暴露在几人面前,一边问道:“我养伤的这一段时间,新罗的局势发展的怎么样了?”
我的手下都是些变态,我这个主子自然也不例外。确实来说,能力者的精神大都有问题。不过能够驾驭疯子的,也只有超越普通疯狂的我了。有的时候,我是故意将自己的性格在她们面前展现,让他们无法猜测我的打算。未知会带来恐惧,而恐惧是支配的秘诀,是王者手中的权枝。
金剑责向我汇报道:“混乱在被遏制,新罗人从美国邀请了一批特殊的警员,据说是FBI特种犯罪调查科的精英。他们在过去十天内,已经将逃出来的犯人百分之八十五击毙。国内的治安在他们铁碗下渐渐的被控制住,而边境上的紧张局面虽然还在维持,但是在唐国新的负责会谈的大使斡旋下,新罗百济唐国美国四国已经决定按照原先计划在边境上进行合作会议。虽然不能指望一次谈判就解决两国这次的问题,但是至少让人看到了一条和平之路的可能性。”
奥卡可惜的说道:“真无聊,不打仗多不好玩,不如我杀几个两国高层,让他们怒火再上升一下。”

第八卷 龙神真身
第十二章
我长出一口气,放开了瘫软的金顺贞,走下床。金翠珠为我穿好衣服。我对奥卡说道:“这场战争打还是不打,我们只要做好旁观者就好了,没有理由亲自去动手。”
金剑责道:“您是说,会有人继续破坏现在的和平希望,让两国战争一定打起来?”
“为什么不?”我冷笑一声:“势成骑虎,所有参与的人都别想安然退出。要吗他们统统完蛋,要吗他们就让战火燃起,想要现在收手,来不及了。
这就像是拔河,你要放弃,别人就会把你拉过去,绝对没有平局收手之说。不过有长虫再等着战争,战争会让它的力量增加,脱离牢笼”
说到这里,我才发现我说错了话,吐了口唾沫,呸,怎么会说势成骑虎这种蠢话,这岂不是说我这只老虎被人骑。
“雷爷你被龙神打的很惨,下来准备怎么做?离开新罗?”奥卡有些幸灾乐祸的说道:“看起来虎还是斗不过龙呢。”
“雷爷是那种别人看他一眼,他杀人全家的人。有仇必报,龙神这次打伤了雷爷,雷爷怎么会就这么离开,就是不惜一切代价,雷爷也一定要杀掉龙神。”看来这几人之中,金翠珠是最了解我的人。
朴爱英忧虑道:“可是就算是我们联手,也无法击败龙神吧?按照顺贞小姐的话,龙神的力量绝对要超出我们的想象。只是不明白,为什么龙神拥有这么大的力量,却一直停留在地下?”
我回答道:“不是它不想出来,是有人将它的身体不知道使用什么方法限制了,它的本体无法离开地下湖。所以它利用操控金家的蠢货,给它不停的送女人来,它让这些女人为它生孩子。这些小龙成长到一定程度,它就会吃掉它们,这些小龙的生命会增强它的力量。最终令它逃离地下牢笼。这家伙要是到了人间。天知道会闹出多大地腥风血雨。
它是以人类的暴力精神为食物的。战争是它的最爱,它出来一定会搞成世界大战。就是人类被毁灭了也有可能。”
金剑责眼睛瞪的比牛还大:“雷爷,你是怎么知道的?”
“和它战斗时,虽然我被它伤了,可是我的精神却和它的精神接触了,看到了它最终地欲望和真正的面目。龙珠,那是一种可以让人的身体和环境同化的东西。天知道是从那里来的,也许是神或者外星人留下的。那家伙原先是人。所以他也有人类的最强烈的两种欲望。”
奥卡蹦着说道:“嘻嘻,我知道,是生存和种族延续。”
“要是它出来,它可以在一夜之间生出几千条小龙出来。那些幼龙在这个食物充沛的时代,只要七天就能成长。他们具备和自然同化的本能,到时候,食物链地最高端就不是人类,而是这些家伙了。”我看着自己身上留下地伤疤,不甘心的说道:“我以前只是想统治一切,但是现在看来。在统治世界之前。我先要将这个世界从灭亡之中拯救出来。这个世界是我的玩具,就算要毁了它,也只能由我来。其他人谁敢动我地东西,我就杀了他。”
金剑责道:“雷爷,那让我们和你一起去。”
金顺贞这时候已经跑到一边穿好了衣服,也对我说道:“请让我们一起去,祭奠这魔龙,让它变的强大是我们金家的罪责,现在我们要为家族千年来的罪孽赎罪,为千年来枉死的金家女人赎罪。”
“我以为你会跑掉呢,居然会安乖乖的留下来,为什么?”
金剑责道:“因为我告诉了她金家的本质。”
我哈哈一声:“金剑责。说起来你应该早就知道龙神的真面目了,这才是你被金家人视为叛徒的原因吧?也是金家当年对新罗高层官员大屠杀的原因,因为那些人居然准备调查这件事。”
“是地,雷爷您果然无所不知。”金顺贞原本的教育让她一直将未来奉献给龙神视作最大的光荣,但是当她看到龙神的真面目,是一个如此邪恶可怕的恶魔之时,从小到大的人生目标完全崩塌,整个人失魂落魄。而在知道,原来自己的家族一直知道龙神的真面目。也知道自己这样的女孩被送下去遭到地凄惨命运,却依然千年来送了无数女孩下去,让她们去面对那远超过死亡的痛苦。憎恨取代了荣誉,金顺贞对于龙神族金家,已经没有光荣,而只有仇恨。
“人类的行为看起来复杂,实际上就像是跳舞的蜜蜂,脱离不了轨迹。所有的阴谋摊开了看,不过就是那几种,几千年来也变不出什么新的花样。”我到不是完全的自大,作为最强的催眠师,我长期将精神置于大量人群的意识之海中,我对于人类的情感,了解的非常透彻。
金翠珠问道:“哪雷爷你准备怎么对付龙神?从唐国调援军?”
我摇头道:“第一是没有用,第二是用不着。那死长虫的水箭射程超过五公里,一次可以覆盖五百平米的空间。就是找一万人进去,也只能被它秒杀了,我一个下去就行了。”
金剑责问道:“可是龙神身体长达数百米,还和石壁融为一体,雷爷您再厉害,也无法毁掉它的身体。这样打,您下去也只是送命。”
“所以说你笨,现在是什么时代,科学的时代。他有神力,我有科学,谁怕谁。”这些人有了能力,就忘了所处的环境了吗?现在的时代,人类有着比神更强的本领。科技,让人类成为世界真正的主人。
科学就是新的上帝。
金翠珠思索着,她对我的了解最深,我的话她最先明白过来,变色道:“雷爷,你要用核弹?”
“对,猜对了,赏你小红花。”我咬牙切齿的说道:“我要用核弹把那丫的炸成烤蛇段。”
朴爱英扑通跪下了:“雷爷,龙身在尔首之下,如果在那里使用核弹,会害死很多无辜的人的。一定有其他击败它的办法,求您了,不要使用这样危险的方法。”
我不以为然的说道:“我这是在拯救世界,为了世界和平,就让他们牺牲好了。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只能算他们运气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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