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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混混忽悠在异大陆-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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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
我翻身上马,一挥手,五百多人的庞大队伍开始向前缓缓地移动着。
欧冶子一拍马来到我身边,把我的木箱子递给了我,同时还给了我一把两米长的大弓,弓身是用那种黑色的金属制造的,只是稍微有了一丝弹性,弓弦干脆就是用钢丝制做,拿在手里还真舒服。
只不过这东西怎么用?难道要我用手去拉这三个毫米粗的弓弦?估计就这弓身钢的硬度,拉不上几次我的手指头就被这弓弦给断下来了。
“穿上铠甲,戴上铁手套。”欧冶子显然看出了我的想法。
“你还真是什么都知道,我前几天刚刚学了几天的射箭,你就送我这么个东西。谢了!”我高兴得把弓挂在马鞍上,又问出云国的禁卫军要了一壶箭,准备找个时候好好玩玩这个东西。
出云公国虽然现在还叫做公国,可是他的势力在周边地区已经开始产生了影响,自从我们下山之后,需要进入某个国家的时候,特别是经过某些城市的时候,我们都会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热烈欢迎,几乎每次都派出比我们人数多十倍的军队,护送我们穿过他们的城市以及要塞。
畅通无阻的行进,让我们的移动速度有了一定的提升,可是越是靠近出云公国,我的心里越是有一丝丝的紧张。这种紧张不同于以往的紧张,这应该是因为感到危险而紧张。
有这样感觉的人,在这支队伍里面不止有我一个,法尔肯、欧兹、阿尔杰斯、迪比亚斯!甚至我们佣兵团的大部分成员们,都有这种阴云密布在头顶的感觉,行动的速度在警戒中慢慢的下降了下来。
“你确定有敌人跟着我们?”我再次问到身边的迪比亚斯,这家伙上次感觉到危险之后,就皱褶眉头跟我说这是大战之前才会有的气氛。
“确定。”迪比亚斯四周紧张的张望着,简单的回答着我。
自从有了这种感觉,我们每次前进之前都要观察好地形!凡是山谷险地,坚决不走,宁愿绕道!也不给敌人夹击我们的机会。
虽然不知道这批敌人到底什么来头,但是私下的撇开迪比亚斯这正直的军人外,我们佣兵团的人员一致认为是出云欲人这家伙想在半路上劫杀掉我们。
或许出云欲人当知道我们这里面有阿尔杰斯的时候,就开始后悔派那么多精锐战士“护送”我回去发抚恤金。
这回想把我们一举歼灭的国外,要么出动大部队强势干掉我们,要么只好出动更加精锐的部队,还要在偷袭的情况下才能干掉我们。
鉴于自己的名声的考虑,这家伙还是选择了更加隐蔽的偷袭战术。
虽然这样对我们来说每天都要提心吊胆,吃饭前一定要多次检验,察看饮用的水中是否有毒,或者有蒙汗药之类的东西。但总起来说比受到大部队攻击,还是要好上很多的。
行进了六十多里地之后,我们再次开始安营扎寨,以前都是天黑才开始这样做,现在为了防止遭到意外攻击,才刚刚下午三点多,我们就被迫要停住脚步。
十几天的工夫,我们一共前进了六百多里地,为了躲避山谷等险地,加上我们绕的远路,估计还要走上十几天,我们才能进入出云国。
如此的防范显然让躲在暗处的人们也十分头疼,每天虽然只前进六十里地,可是照这样下去我们还是可以安全的抵达出云国。
对方在这几天,人数仿佛在不停的增加着,这通过气息能微弱的感觉到,随着人数的增加他们焦躁的情绪也在不停的增加着,我们隐约也能感觉到一点。迪比亚斯更是判断对方在近几天会忍耐不住,找一个勉强可以发动攻击的地方,对我们进行一次突然的攻击。
“或许应该在今天会发动攻击吧?”欧兹看了看四周都是平原的地方,走到我跟迪比亚斯的身旁说着自己的见解。
迪比亚斯看了看四周的环境,到处都是班人高的草丛,可以说四周都是一片很不错的开阔地,若是用快马突袭的话,也算是个不错的战术了,总比其他的地方攻击我们要来得好。
迪比亚斯刚刚点了点头,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大地就开始出现颤抖了。
隆隆的马蹄声伴随着大地的颤抖渐渐传来,不远处的地平线上已经掀起了一阵满天的黄沙。
这帮家伙还真会找时间攻击,在我们还没有弄好营地防护的时候,突然发动攻击,让我们没有掩体可以做防御战。聪明!这算是这段时间最好的攻击时机了。
“敌袭!”欧兹大喊了一声,转身立刻召集佣兵。
迪比亚斯的军队毕竟是久经战场的老兵,没等迪比亚斯下令,已经整理好装备翻身上马。
打架怎么少的了我?
我打开木箱,从里面拿出那套前些日子我试穿过的铠甲,迅速的穿在身上。一时间阵营里面多处了百十名身穿黑盔、黑甲、手拿各种黑色武器的战士。
在阳光的照耀下黑色显得那么突出,特别是一名两米多高的黑色战士更加显得突出,这家伙身穿黑色的盔甲,手拿两把双手大剑一红一白,仿佛魔神降世一般站在队伍的最前方。
“我靠!老法!我可是第一次见你这么帅!”我这一米八三的个头站在他身旁就跟个小孩一般。
虽然看不到其他人的眼神,但是众人的点头还是让法尔肯知道自己此时应该属于帅哥级别的。
“打架了~~~。”我说完这话一翻身上了自己的战马,上百佣兵也都纷纷翻上了自己的战马,抽出自己拿手的武器等待着命令的下达。
我目测了一下滚滚的浓烟,对方大约离我们还有两千多米的距离,此时逃跑的话,倒也是能跑掉,但是我拉来的这些赚钱的东西估计就要给别人充公了,再说仓促逃跑的话,万一前面还有伏击。
敌人既然从两千多米外的地方冲击过来,看来就是为了发挥他们马队的威力,而故意用这段距离启动速度。而且看他们的样子应该也知道我们的情报,四百多的骑兵,没有步兵、魔法师、弓箭手!
“哥们,咱们这些马都是上等马,多远的距离就能冲刺起来?”我骑着马缓缓地来到迪比亚斯的身边问到。
长时间的相处,迪比亚斯已经非常了解我们这一百来匹马的性能:“跟我们的战马一样,五百米就能全部冲起来。”
“那好!双方距离一千米的时候,突击对方如何?”我把挂在马鞍上那柄特殊的弓拿在了手里,带着精钢手套的我轻轻的拉动了一下弓弦,悦耳的弓弦颤动生仿佛像是在期待自己第一次上阵。
说话的工夫,对方已经冲击到了一千五百米的距离左右,而且看样子用不了几秒钟就可以冲击到一千米的距离。
“我的家乡有句古话,叫做开弓没有回头箭,今天让你们知道什么叫做千步穿人!”我从箭壶里面抽出一根羽箭,张开双臂把钢制的弓身都给拉弯了,这张刚弓第一次被我给满满的拉开。
“去!”
我连瞄准都没有瞄准,主要以千多米外,想让我瞄准人那实在就是开玩笑,除非给我装备各类似于望远镜的东西嘛。
嗖!
随着我一松手,钢弓回复了原来的模样,弓弦此时正兴奋得嗡嗡叫着,离弦的箭眨眼的功夫飞入了千米外对方的人马之中。
我靠!这东西还真能射出千米以外?太夸张了吧?本来只是想鼓舞一下士气而已的。听说地球上的狙击步枪有效射程也不过千米多一点而已。欧冶子的锻造技术也太牛了点吧?
箭飞入对方的阵营中没有听到死亡的惨叫,仿佛这一箭射空了一样,但是对方的部队明显的在瞬间慢了下来,然后再次冲了起来。
“管他中没中了!弟兄们,给我冲啊!”我这话刚一喊完,迪比亚斯带着他的三百骑兵已经冲了出去,而且每人在马上拿起前段时间从布什那里买来的上等弓,一个个的在奔腾的马上从箭壶里同时取出羽箭,进行着瞄准。
我靠!看来找个时间我也要让我们的这一百人学学弓箭,看来这玩意还是比较有用的嘛。
刚想到这里,我手下的那一百人全都从背后腰间位置取出了一个东西。
看到这东西,我才想起来:对阿!我们这支队伍是用卑鄙的弩箭,比弓这东西还好用呢!
这一百多支黑色的小弩,虽然不大,但是一看就知道出自名师之手,从队员安装弩箭的速度来看,绝对不比弓慢。
“你到底花了我多少钱?”我骑在马上问到跟我一起打冲锋的欧陆桑。
自从跟这家伙说好让他掌管佣兵团的财务之后,我除了身上的两千蓝金币,就再也没有过问过佣兵团的财务。
“除了山寨留下了一万蓝金币发展金,我们全部的身价,加上你小金库里的两千蓝金币还有一万两千蓝金币。”欧陆桑说完这话,差点让我从马上掉了下来。
十几万蓝金币,这家伙一个月的时间就给花成这个模样了,看来财务总监这个职务要换人来做了。
“你以为,这些铠甲很多矿石我们是没有的,都是从哥拉尔城,已经附近其它城市的黑市上买的,再说改造山门,研究新技术,以及各类基础建设……”欧陆桑也不管距离我们还有百米的对方,一个劲的跟我诉苦着。
我靠……,这到底是多少人啊?看上去最少也有两千多人吧?看样子应该还是个多国部队,各种武器里面最多的就是山贼的普通武器——弯刀!看样子出云欲人这家伙是打算收买山贼干掉我们了。
四百对两千,这仗打得!
“看箭!”我打断了欧陆桑的讲话,一抬手手拿起手中的弓对着对方一个看起来应该是个小头头的家伙,就是一箭。
箭的速度之快,根本不是对方能反应过来的,当他反应过来中箭的时候,身后的另外两个敌人也被我这支夺命箭给穿透了胸膛。
山贼是什么?被社会逼迫,走投无路之下演变出来拦路抢劫亡命徒!这些家伙每天想到的就是怎么杀掉对方,然后自己生存下来。
山贼的战术素养虽然跟很多国家的正规军没法相比,但是若论到单兵作战能力,估计很多国家的正规军在一对一的情况下,还真不是他们的对手。
这样的山贼,根本不会忌讳什么,只要能赢他们什么都干。这一点跟我们的佣兵团十分类似,毕竟我们佣兵团的底子就是一个山贼窝。
双方在最接近的时候,对方最前排的人突然也拿出了弩箭发射器,虽然样子笨重了一些,可是使在对方的手里一点都不笨重。
双方在最后相交的一百米的距离上,来了一次对射!
一轮下来比较吃亏的是出云国的士兵,这些家伙们虽然久经战场,但是弩兵是在贵重,一般都用地级别的魔法师代替,很少遇到如此不惜成本的上百把弩箭攻击,一轮射击,出云国的士兵瞬间有几十人受伤,十几人脑袋上挨了一下,当场毙命。
佣兵团的这帮败类,长时间跟着我,当然非常注意这些事情,而且又是穿着全身封闭的盔甲,手腕上的腕盾又足有一寸来厚,再射出自己弩箭的同时,纷纷举起腕盾把对方的弩箭都挡了下来。
欧冶子的弩箭威力本来就大,欧陆桑又那么卑鄙,天天教这些佣兵下毒。长时间的思想腐蚀,这些佣兵现在若不往箭头上摸点见血封喉的毒,都怕自己的同伴们笑话。
当然也有比较卑鄙的,比如欧兹这家伙,他就非常喜欢研究让别人帮他研究一些奇怪的毒,比如人中毒之后不会死,而是全身痒痛难当,犹如上万只蚂蚁在撕咬对方。
对方显然有人中了欧兹的变态毒箭,一轮对射过后,对方已经有人从马上掉了下来,使劲地挖着自己的脸,发出阵阵惨叫。通常这种惨叫不会超过两秒钟,因为这实在不是人受的罪,对方在两秒之后干脆拔刀自刎了。
两支队伍在那名仁兄拔刀自刎的同时,交汇在了一起,金属与血液的交响曲开始吟唱在这片平原上面。

第一百零六章交朋友

一直以来我都想让手下的这些佣兵打一些艰苦,但是不用受重伤跟死亡战斗。我也曾经考虑过带手下去偷袭别的山贼,或者去拦路抢劫国家里面城与城之间的运输队,当然前提是军人的。
可是一直没有时间,这些人自从拥有了龙斗气,我就知道自己去教皇失踪的森林不是没有机会,只要这些人的实力不停的增长,我还是有机会进去的。
可是没有经历过生死考验的队伍,就算有一身强悍的实力,到时候也很难形成战斗力。本以为到了出云国,在出云欲人的手下,这家伙有机会派我上战场,到时候先弄几个软柿子练练兵。
没想到这样的事情从天而降,只不过对方的实力比我当初设想找的队伍要强了一些。
一百多名黑盔黑甲,骑着黑色战马的家伙,冲入了对方阵营的同时,身上顿时爆发出五光十色的斗气!
黝黑的长剑上,乌黑的长枪上,冰冷的黑色军刀上,没有一把武器上面不散发出其他颜色斗气的光芒。
欧陆桑这个卑鄙的家伙在双方交汇的同时,居然启动了脚上靴子的魔法,整个人飞上了七八米高的空中,然后紧接着下面的敌人就开始享受满天花雨暗器手法的大餐了。
法尔肯骑着高大的骏马,挥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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