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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灭世法神-第26部分

小说: 灭世法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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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嘎!”高天阴笑着说:“你应该感到荣幸,这可是我达到圣域巅峰之后,刚才领悟出来的‘力爆’,你有幸成为第一个中此大将的圣域强者!”

力量聚于一点,在猛然爆炸开来,威力强了三倍都不止。

艾尔默要不是圣域强人,恐怕这一下他已经被爆成宫保鸡丁了,饶是如此,双臂还是给爆成碎片,双臂短茬处,动脉血管血水飚的跟喷泉似的。

“靠你妈,光力气大有个鸟用……”高天跃起,狠狠一拳打在艾尔默脑门上。

“砰!”又是一声爆竹响。

伟大的兽人族第一勇士首领艾尔默先生,用自己的脑袋制造了一场烟花,红红白白的东西四散喷射……

正文 第四十四章 人头山

绝对的震撼,震慑全场,巴尔正用剑把一个狼骑兵插的欲仙欲死,看到满天的红白之物也愣住了,这是怎样的一种恐怖,对力量的运用几乎达到了一个骇人听闻的地步,难道这就是圣域强者的可怕之处?

对于高天来说这更是一个惊喜,圣域巅峰之后,自然领悟的“力爆”威力比起原来实打实的一拳一脚攻击力要强的多,对于力量本源的控制更加得心应手。

力爆造成的恐怖效果,让兽人族们彻底崩溃,无论是狼人族还是牛人族这回似乎都变成了胆小鬼,脚下的速度越发的快了。

而这时候秋暮要塞的门终于打开了,无数铁蹄敲打着地面,隆隆的马蹄声带着滚滚杀气席卷而来,这里面居然有两个魔法师,一抬手就是准备已久的两个大面积攻击魔法,虽然只是白银级别的法师,但是无碍于他们的魔法收割生命。

火系魔法不愧大面积攻击第一的法师,尽管只是白银级别的法师,可是“火龙术”一出,一条水桶粗细的火焰,立刻窜入兽人族战阵当中,带着熊熊火焰,当者立刻被火焰吞没。

而地系法师的“地裂术”,也让兽人们吃尽了苦头,正跑的**冒烟呢,脚下地面突然裂开一条大裂缝,直接惨叫着掉下了下去,侥幸抓住裂缝边缘的兽人下场更惨,还没爬出来呢,裂缝又隆隆合拢,直接将那些侥幸未摔下去的兽人挤成肉酱,地面上只留下一股一股往外冒的血水。

而下午被差点打残的秋暮要塞军团,无论是为战友报仇,还是出一口恶气,都绝对不会放过这个痛打落水狗的大好机会。

兽人族的士兵平常倒是训练有素,长期在深山老林里和一些魔兽或者小的部族作战,战斗经验是极为丰富的,可是像今天这种被一个人撵的鸡飞狗跳的情况根本就没碰到过,对方实在是太强大了,强大到了兽人族们完全无法生出一丝对抗的心。

从艾尔默被虐待的死去活来的时候开始,兽人族的心理就投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那种拳拳到肉的打法,虽然没打在自己身上,但是听者艾尔默身上发出“砰砰”的恐怖声音,完全可以想象的到打在自己身上是什么感觉。

尤其是狼骑兵们,向来以来去如风,机动速度出名,而坐下狼骑更是凶猛无比,战斗力极强,可惜被艾尔默的一声“啸月”全吓成了夹着尾巴的土狗,听到秋暮军团战马的咆哮长嘶声居然个个吓的屁滚尿流,腰腿酸软,跑路的速度跟他妈的蜗牛差不多。

更加可怕的是那个蓝色短发和现在正拖着把锤子跑来跑去的小家伙,两个家伙无论单挑还是联手合作,都让艾尔默变成了练拳的沙包,尤其是最后艾尔默脑袋爆炸的景象,就跟电影画面定格一样,牢牢的投影在兽人族们的脑海里,现在两个家伙身上都是一身鲜血淋漓,毫无疑问,这全是兽人族的热血,他们在用兽人族的鲜血谱写自己胜利的欢歌。

一声呼啸,秋暮军团副统领一马当先追了上来,冲进正在四散奔逃的兽人族群中,手中利刃在半空挽了个优美的弧线,一刀将一名狼骑兵劈成了两段。

一场追击屠戮的惨剧就此开始……

所有的战马都在欢腾嘶叫,往常对阵的时候,令这些骑兵最头疼的就是狼骑兵,因为他们座下的狼骑,对马匹有种天生的威慑力,而现在见了战马掉头就跑的狼骑让狼骑兵们,约束都约束不住,有的甚至一见了战马就趴在地上,呜呜叫着,摇尾乞怜。

牛人族还算好的,他们跑的早,两条大粗腿迈开,居然跑的不慢,有相当一部分跑到了远处的山林里。

整整半夜的衔尾追杀,不少士兵的刀都砍卷了口,身上的鲜血已经分不清是自己的还是敌人的,他们手里的战刀就像收割生命的死神镰刀,一次又一次的赚取着廉价的生命,所有的士兵都将敌人的头颅斩下,系在自己的马前,因为兽人族平时最爱这样做,将杀死的敌人首级斩下,系在腰畔,彰显自己的勇武。

而现在角色已经互换,惨叫声和咆哮声充斥着整个旷野。

尽管身体已经很疲乏,但是所有的军士都感到胸中狠狠的出了一口恶气,从来没打过这么痛快的仗,果然任何快感都是基于敌人的痛苦……

半夜的杀戮结束之后,战场是一是一片狼藉,以勇武闻名的兽人族战士遭逢大败,过半战士被屠戮,没留一个活口,剩下的逃进了深山老林成了惊弓之鸟。

而秋暮要塞门口堆积着的人头,几乎堆成了一座小山,城头上那面红色郁金香战旗在火把的照耀下,猎猎飞扬。

带着各种表情的人头沉默的聚集在一起,看起来血腥无比,但是却给了秋暮军团的士兵们无比的勇气,兽人族也就那样……以牙还牙,他们也做到了,就算兽人族在可怕,还不是一样被堆成了人头山。

巴尔血染重甲,可是依然笑的神采飞扬,高天在后期的追逐战中就退出了战场,和曼波坐在城头观赏着这一出火拼大戏,而这个时候,战斗已经结束,高天自然成了所有人关注的焦点。

巴尔来到城头躬身行礼后问道:“请问您是罗恩家族的里贝克么?”

由于枫木要塞白天大战,夜间秋暮要塞也是大战一场,两边还来不及互通消息,巴尔根本不知道里贝克现在已经是枫木要塞的英雄。

高天要要头,抹了抹满头倒刺的蓝色板寸说:“不,我是罗恩家的白痴二公子高天……”

“呃……”巴尔眼睛都瞪圆了,他也是出身于帝都豪门,罗恩家的白痴大名他当然听过,可是这反差也太大了吧,里贝克被称为天才,也才是黄金战士,他不知道里贝克这时候已经突破了,可是眼前这个被称为白痴的二公子居然是个圣域牛人……

看到巴尔震惊的目光高天一下,这是他意料之中的。

巴尔意识到自己有些不礼貌,连忙岔开话题道:“听说里贝克大人带人驰援枫木要塞,白天我看到枫木要塞那边有浓烟,想要派兵援助,奈何兽人族突然发动猛攻,要不是高天先生援手,恐怕……”

高天“嘿嘿”一笑,摸着小曼波的脑袋说:“那边不用你操心,在我大哥的带领下,悖逆者全军覆没!”

“啥?”巴尔以为自己听错了,悖逆者全军覆没,这种玩笑一点都不好笑。

正文 第四十五章 买凶

当高天回到枫木要塞的时候,等了大半夜的里贝克和阿玛雷立刻迎了出来。

将手里的郁金香战旗交给里贝克,高天抹了抹短发,哈哈一笑得意的道:“幸不辱命,那些狗日的兽人族被老子杀的屁滚尿流!”

虽然早料到了这个结果,但是亲耳听高天说不出,阿玛雷还是觉得高兴,罗恩家族的子孙不愧是英雄的后人,个个骁勇剽悍,天赋极高,这下里贝克成了枫木要塞的英雄,而高天毫无疑问是秋暮要塞的救世主。

就因为这两个人参与了这场战斗,才使得欧瑞帝国的南方边境从困境中走了出来,赢得了前所未有的大胜利,要知道悖逆者军团当年大杀四方,剽悍名震欧瑞,人人几乎都以为不可力敌。

可是里贝克却带着几百骑就敢逆袭悖逆者大营,而且战果斐然,虽然要不是后面阿玛雷带人救援,在加上高天的参战,恐怕里贝克也是性命不保,可是现在谁在乎这个?里贝克是英雄,不仅仅是因为他敢正面硬碰悖逆者军团,更重要是他成功的激发了帝国士兵的热血和信心,那种必死的决心和必胜的信心。

而暴力感十足的高天,用他的方法告诉了秋暮要塞的所有士兵,兽人族也是肉做的,不管有剽悍,也一样可以被杀死,人头山更是让秋暮军团的守将们信心爆棚,就算兽人族战士在来一次,想必他们也会玩命对抗。

这种带着亡命徒味道的想法,就是高天独有的,他总是会不知不觉的影响周围的人,无论是平常生活里还是战斗中……

而南方边境这一战对欧瑞帝国的影响是巨大而又深远的,当这一喜讯传至帝都的时候,里贝克五百死士逆袭悖逆者大营,被评为最有男人气概的决战,而高老二的秋暮救援之战则被赋予了前所有为的个人英雄主义色彩。5ccc。net

罗恩家族在沉寂了几十年后,因为这两兄弟的横空出世,在一次崛起,无数赞美的光环和赞誉笼罩在两兄弟身上,让这两兄弟成了新一代的新生偶像,里贝克式的长卷发和高天式的暴力板寸风靡一时。

正所谓几家欢喜,几家愁,欢喜的人自不必再提,军部大臣格里斯整天乐的合不拢嘴,力主将里贝克和高天两兄弟招进军部任职。

而抽的人自然是罗斯老家伙,不过现在应该叫小家伙才对,首相府里和帝都里的欢腾成了鲜明的对比,一片愁云惨淡。

罗斯正襟危坐在首相府大厅里,眉头紧锁,一只手伸出来习惯性的朝下巴底下的胡子摸去,可是摸到下巴上才省悟自己已经他妈的的变成了个小屁孩,连毛都没长齐呢,那来的胡子。

“都怪那个高天……”一想到高天这个名字,罗斯就气冲胸臆,抓起桌子上的杯子狠狠的掼在地上。

“啪……”杯子被摔成了碎片,一地都是,下人赶紧上来收拾,罗斯一脚踹在那个下人身上,那个下人愣了愣,不知首相大人为什么发这么大的火,不过想想就明白了,任何一个人突然被变成了小屁孩,而且无解,恐怕都是无法忍受的。

“父亲大人……”罗斯千娇百媚的女儿,法玛尔陛下的宠妃,现如今已经变成一介老妪,颤颤巍巍的走到罗斯身旁坐下道:“你一定要想办法帮我们报仇啊,呜呜呜……你看我这副模样……呜呜呜……”

罗斯一听更来气了,直接跳下凳子,扯开稚嫩的嗓音道:“**,你看看我这副样子?比你好多少……还有诺里斯居然被那个暴徒打成那样……”

半个月前在罗斯家正在用晚餐的时候,诺里斯被人直接从半空丢了下来,落在饭桌上,全身上下没一处好的地方,连说话都困难,小罗斯首相见了一口气没上来,差点被一块牛肉给噎死,半空中还有人喋喋怪笑着告诉他,这是罗恩家高天先生送给他的礼物。

罗斯狠狠的咬牙说:“你不让老子安生,老子也不让你好过,大不了就是一个死!”

想了这么多天,他也没什么顾忌了,自己的女儿已经成这个样子了,肯定失宠于陛下,估计也没多少天好活了,自己也是人不人鬼不鬼的。

趁着两兄弟都不在家的时候,干脆把小露露杀了,在去把布鲁斯家的那个小妞兰丝也一并干掉,更胜过杀死里贝克和高天千万倍,一想到两人痛苦的表情,罗斯就觉得痛快,多少能出点胸中的恶气。

“给我把奥利斯叫来!”罗斯气冲冲的道。

守在门厅的下人低声应了声“是!”,然后一阵小跑去找护卫队长奥利斯大人去了。

不一会一个身材高大,上唇微留胡须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双目精芒如电,见了罗斯微微躬身道:“罗斯大人有何吩咐……”

罗斯挥手挥退了下人,身边只有自己那个变成老太婆的女儿和奥利斯才缓缓的道:“今天晚上你去罗恩家,把露露干掉……”

“罗斯大人!”奥利斯皱起了眉头道:“现在谁不知道罗恩家那个白痴二公子成了神殿代言人,要是从前,杀他一家也不是什么大事,可是现在恐怕有些不妥,里贝克到不足虑,关键是那个高天,回来了知道这个消息,恐怕……”

“恐怕什么?”罗斯首相一瞪眼说:“老子都成这副模样了,还怕死么?奥利斯这些年来我待你也不薄,只要你干成了这事,在去把布鲁斯家的那个小妞兰丝一并杀掉,拿她们人头来见,我明天就把你安排到北边的莱恩帝国去,保证你过的舒舒服服的!”

说着,罗斯摸出一张魔晶卡递给奥利斯说:“这里面有一百万金币,事成之后,在给你一百万金币,你看怎么样!”

奥利斯看了看魔晶卡,又考虑一下终究没有抵过金钱的诱惑,一咬牙道:“好,就这么定了!”

如果没什么意外,明天这个时候,自己就已经出了帝都,朝莱恩帝国而去,到时候隐姓埋名,就算高天本事在大,艾玛斯大陆这么大,他到那里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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