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与光同尘-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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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主!你和副帮主躲着吃糖!不叫我们!”
112完结
那之后的事,其实林郁都记不太清楚了。
他记不太清楚逐鹿在KTV开会讨论战术几乎通宵;他记不太清楚总决赛站在台上和观众打招呼;他有点局促;流夕七月在台下大叫“副帮主加油!”而程曦握紧了他的手。他记不太清楚逐鹿因为临时换成员而少了一次选地图的机会,也不太记得卡王站到台上的时候;P队的支持者在台下叫:“他根本不是逐鹿的人。”也不太记得那个曾经飞扬跋扈的,有点蛮不讲理的卡王;是怎样平静地告诉他们:“我是逐鹿的人,我叫Kingkarl。”
在他脑中,这些画面;都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气,就像他那次拿周培源力学竞赛的一等奖,是里面唯一一个本科生,他站在台上,听人宣布结果,林家人都坐在台下,林妈妈开心得说不出话来,林爸爸也摘了眼镜抹眼睛,随后的庆功宴,亲戚都来了,他被簇拥着,乱哄哄地,什么都听不见,那么多长辈握他的手,跟他说表扬的话,勉励的话,热闹得他有点反应不过来。
他记不清发生的对话,却记得那种感觉。
就像小时候过年,吵吵嚷嚷,热热闹闹,酒酣耳热,到处都是红红火火的颜色,温暖又世俗,像被无数双手推着,一刻也停不下来,却又这样安心。
他就这样茫然地打完了整场总决赛。
比分被咬得很紧,所有人都竭尽全力,廘战的弓手秀得飞起,脚不沾地,程曦的战士切后排锐不可当,卡王沉默许多,水平却也高出许多,输出打够,卖自己卖得干脆,林郁努力扛伤害,每个大招都放得恰到好处。
但还是打到第五局。
对面的刺客耐心可怕,等到程曦切完自家云麓,所有人全部残血之后方才现身,廘战被大招缠住,林郁大招读秒,浣花救场,那短短三秒,林郁几乎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声。世界似乎都安静了下来。
刺客的大招消失,廘战还站着,浣花接控,对面的刺客倒下来。
死亡消息一个个刷过,林郁冲上去替廘战挡控制,屏幕变成灰色,程曦带着廘战收割对方。
他是被程曦抱住的时候,才知道自己这边赢了的。
周围的声音像潮水一般涌上来,他听见PP在大吼大叫,不知道谁摔了鼠标,不知道是谁在用力拍自己肩膀,喇叭里主持人在高呼逐鹿的名字,观众席上每个人都在欢呼在尖叫在互相拥抱,礼炮绽放,无数的金色纸屑从头顶落了下来。
林郁有点茫然地站在这一片喧哗中,靠在程曦肩膀上,慢慢地,后知后觉地笑着,忽然就湿了眼眶。
再往后的回忆,都是闪着光的。
他这辈子鲜有这样热闹又开心的时候,一堆人聚在一起,虽然是陌生的面孔,但是每一张笑脸之后,都是无比熟悉的ID,在程曦买的大院子里烧烤,院子篱笆旁边盛开了大簇大簇的绣球花,合欢花开了半树,香味被淹没在满院的食物香味里。每个人都在笑,都在大声地聊天,药药药和PP在商量去冰箱偷程曦的酒来喝,秦陆坐在石台上独自喝一杯杨梅酒,流夕七月去厨房端了新做好的肉串出来,无数双手伸过去,很快就被抢光了。
“来,张嘴。”程曦端着个盘子,不知道拿了什么过来,递到林郁嘴边,林郁茫然地张嘴接了,绵软绵软的,有甜味在嘴里蔓延开,香也香得甜蜜。
“这是什么?”林郁一边嚼着一边问。
“戚风蛋糕。”程曦拿着盘子,给他喂烧烤:“流夕她们用厨房的烤箱做的,还有紫薯的,等会你吃点,看喜欢哪一种,我好学着做。”
林郁“哦”了一声,乖乖接过他递过来的烤羊肉,烤得金黄的肉串,洒了孜然和辣椒面,香得流油。
“不要吃别人给你的东西,他们不会烤,吃了会肚子痛的。”程曦拿干净的那只手摸摸他的头,递了杯果汁给他。
他没有说,对人情世故不懂的林郁也不会想到,程曦说的学着做蛋糕,是做给谁吃的。
出国日期不到一个月,以后异国他乡,能够照顾林郁的只有他而已,所以他才开始学这些东西,再长远一点说,以后两个人在一起组成家庭,总有一方,要会在厨房里做东西的。
程曦就是这样的人,看得远,心志坚定,别人总说他聪明,一句聪明涵盖他成功的原因,其实他的性格才是能成大事的根本。
晚上游江,程曦不喜欢玩船,船是借的别人的,满船的人,大部分是学生,坐在甲板上喝饮料,聊天,玩谁是卧底,林郁说话一点常识没有,总是被当做卧底误杀,偶尔不被误杀的时候,就怎么也决定不了该指谁,还好有程曦,他跟着程曦指,无条件信任,PP声情并茂陈述自己并非卧底,他不为所动,就是听程曦的。
结果偏偏程曦是卧底。
小屁孩们纷纷喊冤:“不行!帮主骗人!不算不算!”
程曦靠在栏杆上,手上拿着香槟,笑得慵懒,任由他们胡闹。
读书的时候,总有梦想,想把所有好朋友请到家里,睡在一起,聊天玩游戏喝饮料,胡闹到通宵,盖着被子还是有说不完的话。
因为年轻的时候,什么都是精彩的,纯粹的,喜欢就是喜欢,就是上课都忍不住注视,就是一刻都没法把眼睛移开。朋友就是朋友,就是兴趣相投,有聊不完的天,恨不能永远玩在一起,不要回家,不要睡觉。然而渐渐长大,世界似乎都失去了颜色,学生时候那样快乐,每天上无数的课,仍然能挤出时间偷偷和朋友传纸条,仍然有着偷偷在课本下面看的东西。长大之后,世界都成了苍白的。一场约会,到时间就各自告别,发短信都要斟酌词句,进可攻退可守,什么都要把持一个度。
好在,这船上的,大部分还是无忧无虑的学生。PP和药药药都是高中,流夕七月刚好高中毕业,她的几个朋友都是帮派里的生活玩家,几个人都喜欢做手工,烧烤时候喝的果汁,都是她们几个在厨房忙活出来的。清一色的眼镜,剪着樱桃小丸子头发的那个女生尤其害羞,能做很好的水果拼盘,但是一说话就脸红。卡王剪短了头发,却显出俊秀的轮廓来,短短半年,他却成长许多,反而成了那些男孩子里最稳重的一个,PP和小药正在和青柠果他们打打闹闹,只有他跟着程曦去搬铺盖来——他们要睡在甲板上聊天。
算起来的话,秦陆如果在上学,也应该是大学生。
他一向不大合群,大家都睡甲板,他也呆在甲板上,穿着黑T恤,瘦了很多,靠在栏杆旁边,看海上生明月,月朗星稀,水面被月光照得波光粼粼,船一直开到海上。
夜渐渐深了,原本吵个不停的甲板上也渐渐安静下来,女孩子都睡着了,只有药药药还在和青柠果聊比赛的事,PP睡着了,踢翻了被子,三个女孩子睡成一排,侧着脸,像安静睡在窝里的小鸟。有人去上厕所,踢到了不知道谁放在甲板上的易拉罐,罐子一路响,在寂静夜晚传出很远。
林郁躺了一会,还是睡不着,海风吹过来,听得见浪花拍打船舷的声音,他干脆爬起来,站在栏杆旁边看月光。
虽然是夏天,夜风还是凉的,带着海腥味,天穹如盖,大概明天是大晴天,满天星星都出来了,看得见玉带似的银河,林郁这种理科生,看星星的时候,总会想到自身的渺小。
还好,很快有温暖的毯子披上来,程曦的怀抱总是给人可以放心依靠的感觉,从背后环抱住他,轻声笑了起来。
“还没睡?”
林郁耳朵发热,默默点了点头。
“你工作做完了?”
“嗯……”程曦漫不经心答应了一声,仍然只是把头搁在林郁肩膀上,侧过脸有一下没一下地亲吻他脸颊。
气氛旖旎得很,就算是林郁,也觉察到了些许不对劲。
“你……”林郁张了张嘴,只说了一个字,就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了。
倒是程曦自己从他脸颊的滚烫上意识到了什么。
“我去洗个澡……”他淡定地摸了摸林郁的头,不着痕迹地退开了,还不忘嘱咐林郁:“回房间睡,别像他们一样睡在甲板上,小心感冒。”
林郁默默地点了点头。
等林郁披着毯子走回房间的时候,程曦已经睡着了。
温和的灯光里,他侧身睡在左侧,是给林郁留出了身边的位置,彼时已经是凌晨三点,天边透出熹微晨光,海平面上有淡淡朝霞,光从舷窗里透进来。即使是安静地睡着了,他身上还是天生带着侵略的意味,和温和这种词丝毫沾不上边。
林郁默默地爬到床上,蜷到他怀里,闭上了眼睛。
海浪拍打船舷,听得见海鸟的叫声,世界都安静。
他知道自己并不聪明,很多时候没法听懂别人的意思,也没办法在恰当的时候做出恰当的事。但是没关系,只要这个人是程曦,他愿意一点点放弃原则,就算是完全陌生的东西,也可以去尝试,去学习。
只要是呆在这个人身边,什么都没关系。就算是在让他有点恐惧的海上,也可以安心地睡着,那些海怪的传说,海上风暴发生的概率,都可以被忘到脑后。
只要和程曦在一起,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感觉怀里人的呼吸渐渐平稳,程曦睁开了眼睛。
他很清醒。
他并非宜室宜家的人,骨子里带着侵略性,商场厮杀,心狠手辣,认识他的人都诧异于他现在的修身养性。
他如今这样和善宽容的样子,并不是什么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而是因为他清楚,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需要的,是安稳和善的环境,就像脆弱的花,不能有暴风雨,不能有颠沛流离,安心护好,一点点栽培,总有一天会等到花开。
有很多事,林郁不懂,就像他不懂住的别墅区为什么门口的保安会那么森严,就像他不懂程曦每次一触即离的吻后面,那些幽深的眼神后面,隐忍的是什么。
没关系的,他可以等。
再青涩的果实,只要等下去,总有成熟的一天。
越长的等待,结果越是甜美。
到了那天,他仍然会是现在这副优雅慵懒的样子,衣冠楚楚,备好刀叉,带着微笑,把某份属于自己的美餐,一口口,吃掉。
在那之前,还是不要吓到他好了。
朝阳在海平线上一点点上升,海面上波光粼粼,璀璨如金,阳光之下,山河万里,岁月如画,海浪拍打沙滩,飞鱼在波浪间跳跃,玫瑰悄然盛开,露水从叶尖滚落。岁月正好,年华正好。
他们还有很长,很长的一辈子。
作者有话要说:番外会先放秦夫人的。
第113章 秦夫人
对于秦夫人;林郁一直处于半知半解的状态。
他对人情世故不太懂,尽管程曦跟他解释过自己家里的事,但是他对秦夫人的理解;也大概只是“一个对程曦不好的妈妈”而已。
到美国已经半年;研究生要自己做课程计划,林郁就算在国内也不是每天投入全部时间在学习上的那类人,在这里时间更宽裕许多,研究生最重要的是要在权威杂志上发表论文,他住在学校新建的New Ashdown宿舍,像在S大一样,堆满文献,专心做论文。倒是程曦有点忙;毕竟初来乍到;又是另外一个金融体系,光是了解业内现状就费去不少时间。何况华尔街成名几十年,蛋糕已经被分得差不多,短短一条街上,到处都是如雷贯耳的垄断集团。美国这样的社交社会,他顶着黑发黑眼,进社交圈都比别人难一些。
好在他毕竟是程曦。
事情一件件理好,晚宴,重要的会面,投资,林郁的入学典礼……他在两个城市都置办了房产,做空中飞人,难得给自己放个假,飞到剑桥市来找林郁,带着野餐篮去查尔斯河划帆船,躺在林郁腿上跟他聊最近发生的事。
偶尔他实在脱身不了,林郁也会去找他,他在曼哈顿买了房子,屋顶有露天游泳池,每张桌子上都摆放着鲜花,林郁不会游泳,坐在池边玩水,等他忙完。
好在他一般很快就会来找林郁,他身型似乎还在拔高,因为有健身的习惯,肩宽腰窄,穿西装很好看,一边解着衬衫扣子一边走过来的时候,林郁总会有瞬间的失神。
还好,他还是那个程曦,会在闲暇的下午教林郁游泳,会在匆匆告别的之后朝他温柔地微笑,揉揉他的头发,也会在深夜上床时候小心翼翼,用不会吵醒林郁的力度轻吻他脸颊。
纽约快要下雪的时候,程曦接到一封信。
那时候林郁正坐在壁炉前面看书,地毯被火光照得温热,碟子里摆着中式的点心。
林郁听见程曦叫自己的名字,茫然地抬起头。
程曦的眼睛里似乎藏了什么东西,但转瞬即逝。
他说:“小鱼,你愿不愿意和我去见一个人?”
“什么人?”
“秦夫人。”
到香港的时候,正好是凌晨。
这是一座不下雪的城市。
程曦上次来这座城市的时候,还是被秦夫人关起来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