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与光同尘-第4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林郁他们连忙起身跟老人家问好,秦奶奶也笑着让他们在这里好好玩。
别人都还好,林郁是真的把秦陆当成好朋友,再加上他姥姥去世之后,他看到老人家都会心软,所以实在是真心实意地尊敬老人家。
秦陆的奶奶已经八十多岁了,虽然被照顾得还好,但是毕竟是个病人,身体不好,所以秦陆让他们跟奶奶打过招呼就把奶奶送回房间了。
“现在已经六点半了,我要做晚饭了。”秦陆把他们让到自己房间:“这是我房间,电脑可以玩,没有电视,你们可以随便看书。”
他的房间收拾得很干净,床上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看得出是经常宅在家里的人,东西多而不乱,衣柜、镜子、书柜、还有上次天之涯大赛时候亚军的奖品——一把1:1比例的弓手“射日弓”的手办,挂在墙上。他房间里最贵的应该是那台组装的台式机了,他看林郁盯着悬在电脑屏幕上的麦看,平静解释道:“除了天之涯我还在别的游戏玩,开直播赚钱。”
林郁对贫富有概念——但也只是概念而已,并不会把贫富和人联系在一起,对他来说,秦陆住在郊区,白小胥是S城大学教授的儿子,并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除了林郁,这个房间中其余的三个人,多多少少都看出了秦陆的处境。
秦陆的经济并不宽裕,这么晚了,他父母却没在家里,应该是不常在家,或者根本“不在”,他一个人照顾只能坐轮椅的奶奶,所以通过游戏赚钱,这样才可以足不出户地照顾奶奶。他这样冷漠的性格,这样少话,或许和常年的独居也有关系。
程曦看了一眼南仲远。
这一眼的意味,也许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
除了观察,除了探究,也许,还带着点些许警告。
程曦虽然自己女友像走马灯一样换,但都是你情我愿,而且他看起来玩世不恭无视规则,其实自己原则多得是,不玩真心,不招惹认真的人——秦陆显然属于这种人。
南仲远开了餐厅游戏人间是一回事,他再怎么亏本,这个餐厅对他来说,不过是一场游戏,再不济也可以抽身而去,继续做他的南家老二,他出生就带着保险,只要南家还在一天,他的人生总不会落魄到哪去。
但秦陆不同。
他的人生是扎扎实实地活着的,赚一天钱,就有一天的收入,他冷静而孤独地活着,虽然不是富人,不算自由,也一个人活得很好。南仲远的贸然闯入对他来说,未必是一件好事,因为南仲远随时可以全身而退,而他无路可退。做朋友也好,或者有别的想法也好,南仲远都不太适合秦陆。
算是爱屋及乌也好,对于秦陆,程曦是有点维护的,所以他才会警告南仲远。
但南仲远眼里压根没看到他。
秦陆站在水池前面洗菜。
因为经常要呆在家里照顾老人家,家里的冰箱总是要塞得满满的,出门前他就开始把肉类解冻,现在正在处理一尾活鱼——他不常说话,并不代表他就没有感情,他只是比大部分人都要内敛,林郁来他家,他其实是开心的,所以才会这样准备丰盛晚餐努力招待他们。
厨房的门被推开来。
南仲远有点讪讪地:“我来看看有没有可以帮忙的地方。”
秦陆利落地把一把生菜洗好,放在篮子里沥去水分——他没说话,只是往旁边站了站,这是给南仲远让出一个位置。
南仲远赶快站了过去。
气氛有所缓和,他的胆子也大起来,秦陆不说话,他也敢对着秦陆笑眯眯:“我其实是开餐厅的……”
秦陆瞟了他一眼。
“哦。”
秦陆冷淡的回应并不能打消他的积极性,他看秦陆拿鱼有点无从下手的意思,笑眯眯地挤了过去:“我来吧。”
秦陆虽然有点怀疑,还是让给他了。
店主大人从水里捞起那尾草鱼,动作利落地拍晕,在水池里,开膛破肚,去鳞,然后在鱼鳃和鱼尾之间竖切一刀,干脆利落地找出腥线,一边用刀拍鱼头一片慢慢把腥线往外抽,还不忘得意地跟自家师父显摆:“别人都只知道鲤鱼有筋,其实草鱼也要去腥线的,这是我独家秘诀……”
秦陆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
南仲远在游戏里跟他呆在一起早就习惯了,也不觉得挫败,带着笑料理了草鱼,把鱼肉一片片地片下来,用料酒和生姜去腥,问秦陆:“师父,草鱼是红烧还是水煮?”
秦陆环顾了一下厨房:“都可以。”
“有红烧肉和排骨的话,就水煮吧,师父家有酸菜没有?”南仲远已经在准备料理排骨了。
秦陆默默从流理台下翻出一个泡菜坛子。
“师父家不是本地人吗?”南仲远用筷子夹了一筷子酸菜出来,闻了闻就笑了。
“我奶奶是四川人。”秦陆蹲在地上,从流理台下的柜子里拿东西出来,他很高,但是瘦,长期宅在家里,皮肤白,穿着黑T恤,低头拿东西的时候,脊背弯出一道倔强的弧度,算不上优美,却让人一望就知这个人绝不是一个容易低头的人。
“阿梵是本地人,红烧肉就按本帮菜的做法好了,阿程挑得很,让他满意有点难,不过小鱼好像喜欢吃辣一点的……”店主大人沉吟了一会,忽然问秦陆:“师父你喜欢吃什么菜?”
秦陆正站在一边剥蒜,听到他问,偏头看了他一眼。
厨房的窗户很高,已经是夕阳西下的时刻,光从窗户边缘照进来,他轮廓并不是耀眼的英俊,但是莫名地让人觉得清俊冷漠,从鼻尖到薄唇,再到额角,都让人似乎能看到那皮肤下包裹的高傲的骨骼,他整个人就像一尊清瘦而冷峻的石像,每一块骨头敲下去都铮铮作响。
很多年后,南仲远仍然记得这一眼。
他说:“那你呢,你自己喜欢吃什么菜。”
世事倥偬,时光像风一般略过,来日尚渺渺,往事不可追,无数的故事,无数的对话,南仲远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唯独记得这一句话。
大概,是因为从来没人问过他这句话吧。
林郁坐在廘战的椅子上看书,晏斯梵这个人总让人想起某种猫科动物,总是能找到那个最让自己舒服的地方,然后摆出一个最舒服的姿势,懒洋洋地靠在那里。
程曦手搭在林郁肩膀上,和他一起看一本书。
廘战看的书是编程之类的,并不高深,在林郁看来只相当于入门,看来他是想学编程。
“我闻到香味了……”晏斯梵懒洋洋地说了句,然后换了个姿势,让自己靠得更舒服点。
“只是炝锅而已。”程曦头也不抬,大概基因真的是很神奇的东西,用南仲远的话说,他就是天生的皇帝舌头,南仲远有什么新菜式一般是给他先试的,一般他愿意再吃第二次的话,这个菜式基本就可以当招牌菜了。
晏斯梵无聊地叹了口气,趴在椅背上,百无聊赖地看着自己的手指,正准备慢慢进入放空状态的时候,瞟到正一脸严肃地看书的林郁,顿时来了兴趣。
“小鱼……”他招呼林郁:“听说你是理工学院的学生?”
林郁茫然地从书里抽神出来。
“啊,是的,我是物理学生。”
“你厉害么?”
“还,还好。”林郁想起易云攸的警告,连忙掩饰:“一般般,不厉害。”
“也行。”晏斯梵用手指按了按太阳穴:“背个圆周率来给我催下眠。”
60提醒
“对了;师父……”
“什么事?”
“那个……小鱼的事;”沉默了一下,最终还是决定解释:“我其实只是为了逗下他,没想到他真的会去。”
漫长的沉默。
“其实我也做过和林郁一样的事。”
“啊?”
“我也穿着人偶装发过传单,不过那时候是冬天;但还是很辛苦。”
“师父……”
“林郁的性格和我一样,是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的。我用了很多年才改掉这习惯;但是,我不希望林郁也失去这个习惯。”
“……师父;我错了。”
“什么情况,”程曦推开厨房的门:“你们不是在做菜吗?怎么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难道是想毒死我们?”
“我和我师父在探讨人生哲学。”南仲远笑眯眯地反击:“怎么,你不是在陪着小鱼吗。怎么跑到这里来了,阿梵呢?当心阿梵把小鱼给生吞活剥了……”
程曦得意地冷笑一声,靠在厨房门上。
“阿梵正在自作自受呢。”
南仲远耸耸肩,继续切肉,秦陆显然是会过日子的人,买的是地道的五花肉,南仲远手法漂亮地把肉分成小方块,放进锅里焯水,本帮菜的特色是浓油赤酱,他做菜效率向来快,已经用白糖在另外一个锅里勾好汁,程曦瞟了一眼,露出嫌恶的神情:“放这么多糖,甜腻腻的……”
南仲远笑了起来。
“阿梵难得回来一次,红烧肉是做给他吃的,你好歹也是本地人,连糖都吃不了,好意思?”
程曦冷冷“哼”了一声:“厨艺不好就不要找借口,你那餐厅迟早关门。”
虽然遭到程大少爷的嫌弃,但晚饭其实还是很美味的,
不过六道菜,一道汤,但几乎是涵盖了中国几大菜系了,浓油赤酱的红烧肉,小火整整炖了几十分钟,汤汁都熬成暗红糖色,肉块酥烂,入口即化,肉皮却很有弹性,泛着光泽,上桌的时候,整个院子里都是香味。酸菜鱼却是四川菜的做法,一片片洁白鱼肉上盖着酸菜和野山椒,汤汁又酸又辣,因为腌制的时候加了蛋清,鱼肉嫩得像豆腐,光是那种酸爽的香味就让人垂涎。白斩鸡用的是本帮菜的做法,鱼头豆腐汤用小火慢炖成奶白色,大概用的是粤菜的炖法。连蔬菜也花了不少心思,一道醋溜藕片,一道油淋生菜,再加上一道肉末茄子,南大店主简直是把压箱底的本事都拿出来,藕片被切得鬼斧神工,只差没雕出一朵花来。
程曦早就看穿他心思,笑而不语,晏斯梵搬石头砸脚,被林郁那几百位的圆周率背到无语,偏偏林郁背完之后还不忘告诉他“其实我真的是学物理的”。
秦陆面无表情看不出情绪,倒是秦奶奶,对南仲远大加赞赏,说他的酸菜鱼比四川人做的还地道,南大店主被夸得尾巴都翘起来,大侃自己当初为了开店翻山越岭跑到四川去学菜式,说自己每年都去四川买地道的花椒和郫县豆瓣,还和秦奶奶约好下次来做麻婆豆腐……
晏斯梵冷眼看着南仲远和秦奶奶聊得投机,用手肘推了推一边正漫不经心吃菜的程曦。低声抱怨:“喂,你不提醒下他。”
“提醒什么。”程大少爷正嫌弃地看着自己碗里的鱼片:“他活了十多年都一帆风顺的,受点挫折也好。”
“也是。”晏斯梵虽然吃着别人做的菜,但是一点同情心都没有:“说不定他受了伤之后也创个黯然销魂饭什么的……”
程曦冷冷瞥了他一眼:“滚蛋。”
晚上八点半,一行人离开秦家。
程曦带着林郁晏斯梵走在前面,南仲远和秦陆走在后面,还在和秦陆说个不停:“……师父我有时间就来看你啊,给你带金华火腿,炖汤很好的……”
秦陆反正是冰山脸,南仲远说了半天,他只有一个字:“哦。”
“那我们先走了,你早点睡。”南仲远最后一个蹿上车。
秦陆抿着唇,站在路边,天上繁星满天,南仲远趴在车窗上朝他摆手:“师父你快回去吧……我明天还来找你。”
跑车的尾灯里,站在路边的青年,像一棵沉默的树,渐渐陷入黑暗里。
他到最后也没说出那句“路上小心点。”
程曦和晏斯梵都是绝顶聪明的人,一眼就看出结局。其实南仲远并不比他们蠢,但是他现在是局中人,满心都是希冀,在他眼里,整个世界都是发着光的,恨不得一眨眼就是明天,怎么会知道今夕是何夕。
林郁对这些事毫无察觉,晚饭很好吃,程曦又坐在自己身边,所以他现在非常开心。
程曦对赛车没什么兴趣,要不是为了整南仲远,他也不会跑到这里来,工作人员在给他的车换轮胎,他就坐在休息室和林郁聊天,要知道,林郁这种战斗力,落到他那堆狐朋狗友里,完全是只任人宰割的小动物。
程曦反正是来去自由,下场跑了两圈就走了,林郁刚看了个论文开头,就被程曦带回家了。
来的时候车上两个人,回去的时候也是两个人。林郁不解:“他们不一起来吗?”
“阿梵家不在这里,回来肯定是要玩通宵的。”程曦一点不留情:“至于南仲远那家伙,他现在正情窦初开呢,怎么舍得走,说不定大半夜又上门去骚扰别人。”
“骚扰谁?”林郁满头雾水。
程曦只是勾着唇角笑,不肯告诉他。
回到学校已经是晚上十点,程曦直接开车送林郁到楼下,看见超市,顿时想起一件事:“上次请我喝的饮料,五块钱快还给我!”
林郁“哦”了一声,老老实实地把钱包拿出来。
程曦像个恶霸一样收了林郁的钱,打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