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游戏竞技 电子书 > 网游之与光同尘 >

第42部分

网游之与光同尘-第42部分

小说: 网游之与光同尘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林郁“哦”了一声,乖乖喝了牛奶,走到床边,把被子掀开,规规矩矩地躺进去。

床边的地上,是程曦刚铺好的床,看得出是不会做家务的少爷,被子都放反了。

“你不睡觉吗?”林郁笔直躺在床上,低声问他。

程曦手指在键盘上用力敲,大概是在PK场揍人,回了一句:“我等会睡,这个点我睡不着。”

林郁不解地看了一眼被自己放在枕头旁边的手表,已经快到十一点了,算是深夜了。

“你心情不好吗?”他问程曦,真心实意地建议:“聊天可以转移注意力。”

程曦又敲了一会键盘。

“没有,我心情很好。你睡吧。”

林郁忧心忡忡地看了他一眼,把被子拉到肩膀的位置,然后双手放在腹部,闭上眼睛。

过了大概五分钟,程曦关了电脑,又关了灯,走到自己打的地铺旁边坐下。没有说话。

林郁在心里思考了一下,觉得程曦现在应该愿意聊天了,于是他低声提醒程曦:“我没有睡着。”

程曦无声地笑了。

“我知道。”

“你要聊天吗?”林郁转过脸去看着程曦。

关了灯,房间里光线昏暗,就算距离这样近,林郁也看不清程曦脸上的表情。

“你想聊天?”程曦一边放好手机,一边问他。

“嗯。”就算看不见,林郁还是在黑暗中用力地点头。

“你想聊什么?”程曦躺了下来,双手枕着头,在黑暗里问他。

这句话把林郁问住了,让他找话题实在太难,毕竟他天生没有点聊天技能。不过他对程曦的事向来是全力以赴的,于是努力调动大脑里的记忆,总算找出个话题来。

“其实我觉得,就算暂时没遇到真爱也不要紧的。”他决定继续晚上被易云攸打断的话题:“有个研究是说世界上任何两个人之间只要通过六个人的关系就可以联系在一起,所以那个人离你不会很远的。”

程曦在黑暗里无声地笑了起来。

“小鱼遇到喜欢的人了吗?”

林郁的耳朵里瞬间烧了起来。

“遇……遇到了。”

程曦皱了皱眉头,“哦”了一声。

“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是什么感觉呢?”

“很开心的感觉。”林郁老实地回答:“但是有时候会肾上腺素忽然分泌过多,导致心跳过快,所以我就吃点钙镁片缓解一下。”

“你今天有带钙镁片过来吗?”程曦侧着躺在地上,问他。

“有……放在包里。”林郁有点茫然:“你要吃吗?”

“暂时不用。”程曦枕着手,看着天花板。

林郁松了一口气,又有点失望。

“小鱼。”程曦忽然叫他名字。

“啊?”林郁凑了过去。

“如果有一天我需要吃钙镁片的话,一定会通知你的。”



大概是因为程曦就睡在自己床边的关系,本来以为要失眠的一晚上,也这样安心地度过去了。

程曦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八点了。

夏天早上天亮得早,外面已经是大亮了,但是有厚厚的窗帘挡着,室内光线仍然很暗,空调在无声制冷,房间昏暗而清爽,像是与外面的世界全然无关的一个小世界。

程曦很少睡得这么沉,像是整个人沉入水底,又浮出水面,看见外面艳阳高照,树影憧憧的好天气。但他其实算个自律的人,所以醒来之后,也没有继续睡,而是坐起来,靠在墙边上,拿出烟来吸。

林郁起得早,坐在电脑前面,似乎在游戏里干什么,应该是在看交易所。程曦靠在墙边坐着,吸着烟,懒洋洋地看着他的背影,室内光线昏暗,林郁似乎还穿着睡衣,比程曦小一号半的睡衣他穿着刚好,领口露出一截白皙脖颈,发尾软软的搭在后颈上。他背影纤长,坐姿却端正,像个认真看书的学究。

程曦吸了一会烟,伸手去拿水喝,杯子的声音把林郁惊动了。

“你起床了?”他转过头来看程曦。

程曦“嗯”了一声,一手还夹着烟,他拿杯子的手势很特别,大概是因为打篮球的缘故,手指太长,是用拇指和食指直接提着杯口,不像拿杯子,倒像是“拎”杯子。喝完了水,把杯子一放,又靠在墙边吸烟。

因为坐姿关系,借着窗帘缝隙漏进来的光,林郁可以清晰看见他高挺鼻梁,和垂下来的眼睛,都沉在明暗之间的光影里。因为刚睡醒的缘故,额前的头发很随意地垂了下来。程曦的眉骨生得高,天生的剑眉,兼之鼻子高又窄,整张脸的轮廓就已经是满分,所以经得住任何角度。有风吹起窗帘一角,光照进来,他侧着头,表情慵懒地在吸烟。因为有林郁在,他睡觉时上身穿了件黑色背心,毕竟是十九岁,就算靠在墙上,也看得出身形修长柔韧,皮肤像是带着光泽,但又有着豹子一样矫健漂亮的肌肉,整个人耀眼得让人不能直视。

林郁的耳朵“刷”地就红了。

“怎么了?”程曦伸手把烟灰弹到一次性杯子里,看林郁一直盯着自己,疑惑地摸了摸脸:“我脸上有东西吗?”

大概长得好的人做什么动作都好看,手指长,轮廓深刻,摸脸都像电影海报。

林郁默默地低下了头:“没,没有东西。”

程曦把烟头按灭在杯子里,顺手把垂在自己额头上的头发都推了上去,掀开盖在自己腰上的被子。

“都八点半了。”他瞄了一眼手机,站起来,拉开窗帘,打开衣柜找T恤:“你还没吃早餐吧?”

“没有。”

程曦背对着林郁,站在衣柜前,脱了背心,他祖父的父亲是黄埔军校出身的将军,民国时还和当时的名伶有过一段风流韵事,他祖父这一支都继承了这个姓氏的英俊面孔挺拔身材,大概是家族风气,就算如今从政,身上也一股军人气。说来也奇怪,他那么多堂兄弟,甚至同父异母的弟弟,这些人当中,反而是他最像那个曾祖父。无怪乎“那个人”这些年都没来看过他——这样相似的面孔和身形,还有他身上越来越像那个人的气质,根本毋庸多言,一张被偷拍的合照就能说明一切。

程曦从衣柜里翻出一件黑色T恤,自己套上。他经常打篮球,肩膀宽,腰却窄,修长又结实,下面松松垮垮穿一条系带的睡裤,堪堪挂在腰上,这样的背影,虽然是惊鸿一瞥,却像极杂志上的写真。

“我去洗漱。”他找出一件浅色衬衫,扔到床上,又翻出一条牛仔裤:“你先换衣服,牛仔裤肯定长了,裤腿挽起来。等我弄完就带你下去吃饭,冰箱里有水果,你先垫一下。”

林郁茫然地答应了,坐在床边,迟疑地看着程曦扔在床上的衣服。

程曦的意思,是让自己穿他的衣服没错吧?



程曦从浴室出来的时候,林郁正站在衣柜前面,穿着程曦的衬衫,提着牛仔裤的裤头,十分茫然地看着镜子。

“大了?”程曦问他。

林郁点头。

程大少爷皱着眉头,从林郁身边挤过去,把地上的篮球踢开,找出一条被扔在地上的牛仔裤来,抽出皮带,递给林郁。

林郁一手拎着裤子,一手并不熟练地把皮带穿上去。大概是被程曦看得太紧张,加之单手的难度,他穿了几次都没穿进皮带扣里。

程曦看了几秒钟,终于看不下去,往前跨了一步,伸手就抓住了林郁手里的皮带。

他比林郁高大半个头,林郁下巴还不到他肩膀的位置,这样近的距离,抬头只看见程曦轮廓分明的下巴和抿紧的薄唇。

“松手。”程曦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林郁呆呆地松开了手。

大概是太紧张产生的错觉,林郁只觉得程曦身上简直在散发热气,隔着薄薄的T恤,他整个人都被笼罩在名为程曦的气场里。脸上像是在发烧,应该是肾上腺素分泌过多了……但是现在去找钙镁片吃的话,会被程曦发现的吧。

林郁茫然地抬头看着程曦。

程曦手臂长,轻巧地替他把皮带穿过裤子上的皮带扣,穿到背后的时候,双手直接绕到他背后,林郁感觉整个人都像被环抱住了。

说起来惊心动魄,其实也只有短短几秒而已。更何况程曦的动作快得让谁看了都觉得这只是因为“看不下去”了所以索性帮朋友穿皮带的画面而已。

但是林郁的耳朵已经红透了。

程曦穿好皮带,松开手,看了林郁一眼,伸手揉了揉林郁的头发,笑了起来。

“自己系好皮带,我带你吃饭去。”

也许连他自己都没察觉,看见林郁红得透明的耳廓,他笑起来的眼神,是前所未有的温柔。



54拉面

夏天天亮得早;走出宿舍楼的时候,外面已经是阳光灿烂的大晴天;S大向来以法国梧桐和银杏树出名;虽然已经算是初秋;但还是被阳光照得叶子碧绿。林郁走在本来挺熟悉的路上;看了一眼程曦,觉得有点恍惚。

跟喜欢的人走在一起;再熟悉的路;也会变得不一样的。

“阿云今天有事,回家了。”程曦带着林郁走过学校一食堂:“我带你去吃拉面。”

“在学校外面吃吗?”林郁问。

“去个朋友那里吃。”



程曦说的朋友;是学校外面一家叫“云顶小食”的餐厅,林郁以前去买书,也路过那家餐厅,觉得跟街上那些小饭店风格完全不同。白小胥告诉他,这个店是个富二代开的,里面总共才两张桌子,还摆了一架钢琴,一个书架,和一个鱼缸,每天桌上插的都是新鲜的玫瑰花,点餐还送鲜榨的果汁。学校外面二十平米的店面租金都是十几万一年,这样罔顾市场经济的餐厅早就该破产了。

林郁他们到的时候,餐厅已经开门了,这个餐厅在二楼,爬上铁质的楼梯,阳台豁然开朗,阳台边缘是黑铁栏杆。门口两侧像空中花园一样建了花坛,种着白色的佛罗伦斯鸢尾,面街的墙是整面的落地窗,上面还有水景,坐在店面看外面会以为外面下雨了。店里没有客人,只有一个穿着格子连衣裙的女店员坐在门口修剪门口种的蔷薇花,看见程曦,朝他笑了笑,仔细打量了一下林郁。

进门就看见一个落地大鱼缸,水藻像精致的水底森林,有许多漂亮的热带鱼在游来游去。店里真的只有两张桌子,一张大概可以供七八个人坐下的圆桌,一张靠窗的方桌。其余有圆形的小舞台,有钢琴,有吧台,有酒柜,就是没有其余的桌子。

吧台里有个人穿着衬衫在擦杯子,旁边还摆着台银色的Alienware。听见声音抬起头来,看见程曦一副来踢馆的架势,顿时笑了:“稀客啊,程少。”

“少废话,快去给老子做拉面。”程曦拖开圆桌旁边的一张椅子,示意林郁坐下,自己走到吧台前面,瞄了一眼酒柜,十分不满:“南仲远,你这破店是要破产了吧,一瓶好酒都没有。”

被他称为南仲远的人笑了笑,也没生气,放下杯子,从吧台下面拿了条围裙来。

“今天起得晚了点,没和面,昨晚上炖了鸡汤,给你和你朋友做过桥米线吧?你先帮我打一下。”

程曦站在吧台旁边,把他的笔记本转过来,一边敲着键盘,一边头也不回地拒绝了他的提议:“你这里就只有拉面拿得出手一点。别想拿我试菜……”

“好吧,那我先去和面。”南仲远听他这么说,也不恼,仍然是笑眯眯的样子,一边系着围裙,一边从流理台下把食材拿出来。这店面装修很费了一番功夫,吧台和流理台是一体的,流理台在里面,比吧台矮许多,上面除了调酒和榨汁之类的东西,还摆了不少厨具,连酒柜旁边也挂了一排,除了特别费工夫的菜要在厨房做,一般的早餐这边都可以完成。

林郁默默走了过来,站在程曦身边看他玩游戏。

程曦正在操纵屏幕上的一个穿着落叶知秋时装的浣花打架,不过奇怪的是,明明土豪到去买时装,这个浣花身上穿的却是+7的浣花套,武器也只是和浣花套配套的清心药囊。

林郁在进这个游戏的时候,就特地研究过游戏里的职业,旭阳战士和暗夜刺客都需要极高的操作水平才能打出输出,而输出高的长风弓手和云麓法师都是脆皮,操作不好根本活不下去,更别说输出,所以就只剩下浣花和杏林的选择。之所以最后选了杏林,不仅是因为杏林在低级能够独自练级,也是因为浣花的操作难度比杏林高,甚至并不低于其他职业,因为浣花的技能,绝大部分都是指向性技能。

指向性技能顾名思义,就是朝某个方向打出去的技能,需要看准对方的位置,有时候甚至要提前预判对方的移动方向,才能保证命中。除了浣花,云麓和战士也有很多指向性技能,但是战士是肉,可以贴近对手,距离近了,也就无所谓指向不指向了,而云麓本来就是躲在后面扔范围攻击的,只要方向不要太离谱,总能打到几个人。但是浣花的要求,却是要在乱军丛中准确地把盾给到自己的主T,把加速给到自己这边的弓手,同时控制技能留给对方突进过来切自己弓手的刺客,最后还要减速对面的人。浣花号称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