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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部分

诺丁汉伯爵夫人-第68部分

小说: 诺丁汉伯爵夫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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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丁郡的封臣也跟诺丁汉伯爵一样,爵位是世代相传的,只是有的家族跟诺丁汉同样古老,而有的家族却是后来崛起的。比方说高夫跟布雷恩家,据说是最早跟着诺丁汉家族的建城者,一起占据这片土地的;比方说希尔跟布鲁克,在几百年前,是诺丁汉家族的世仆,因功封爵,执掌一方;再比方说伍德家族,在他曾曾祖父时才并入诺丁郡,但伍德男爵却是他父亲的生死之交、他最信任的人;而菲尔德、格林、雷克跟布朗,兴起的时间不尽相同,到诺丁汉继承爵位后,亲疏远近亦有差异。像当初占据着维达镇的坎贝尔男爵一样,诺丁汉不会主动动这些老封臣、家族的效忠者,但他们决定背叛自己的誓言的时候,他也没道理隐忍不发不是?
从丰收宴会结束之后,他就叮嘱菲尔德男爵暗中盯紧了老布朗。诺丁汉绝不相信仅仅因为抵制施肥老布朗就会顶撞领主夫人,他什么时候变得对亚美神如此虔诚了?别开玩笑了!只要有钱有利益,他甚至愿意把女儿送给魔鬼。诺丁汉了解他这位封臣的本性,贪婪,确切的说是贪得无厌。从兰伯特受封爵位获得领地之处,老布朗就盯上了他隔壁的这位邻居,他反复的跟自己的领主强调诺丁郡跟格欧费之间这块土地的重要性,意图可不是想让诺丁汉收服兰伯特,而是巴不得领主大人出兵消灭邻居,把这块肥美的土地交给临近的他来管理。那可真是块好地方啊,比他自己的领地只大不小。
可惜,诺丁汉拒绝了他,而兰伯特也“转投”了格欧费,这让布朗男爵一直耿耿于怀。他清楚领主不欣赏他不看重他,诺丁汉更喜欢年轻人,二十多岁的希尔、格林跟菲尔德,伍德男爵虽然比他还要年长,可就像领主的父辈一般亲切,哪是他能比的。男爵认为自己被错待了,被轻视了,甚至被排斥了。所以他决定,抛弃家族的誓言,自己给自己重新找个领主,能够给他无上的地位和数不尽的好处的领主。在尤菲米亚同意事成之后将兰伯特的领地夺来划给他并且另有封赏之后,布朗男爵干脆利落的临阵倒戈了。
不过,在他还没盼来伯爵更加还没机会下手杀害之际,就被自己的封臣——两个骑士给出卖了。说不得,还真有点儿因果报应的意思。
“那两个告密者你见过了吗?”诺丁汉抵达布朗堡后,先见了他的封臣,已将此地控制起来的菲尔德男爵。
年轻的男爵还未满二十一岁,未曾受封骑士。他是伍德男爵夫人的外甥,菲尔德家族唯一的继承人,跟当初的盖文希尔一样,因父亲早逝,不得不提前赶回家族领地。这场战争结束后,诺丁汉准备正式授予他骑士称号,以及继承男爵爵位。现在,他恭敬地站在领主面前,详细汇报:“布朗堡内共有七个骑士,其中有三个与他共谋,已被分开关在地牢里。另外四个中,两个默不作声,既不反对也不附从,另两个听闻布朗的筹划后,夜里偷溜出城赶往北方报信,被我派出巡逻的兵士撞着了。此刻这四人都在监视中,不过并未下狱。”
“你做的很好,”伯爵点头表示认可。这四个没有共谋的骑士,虽做法不尽相同,但也说不上谁更正确。他们是布朗男爵的封臣,像诺丁汉的骑士们一样,是宣誓效忠过的。保持沉默的两个,对领主的抉择或许不赞同,但却忠于了自己的誓言;另外两个虽然背叛了领主,但却也摆明了立场,投奔了诺丁汉,不管是真的正义使然也好,还是利益驱使也罢,既然他们敢投靠,诺丁汉就敢收。“不用禁止他们出行,”伯爵吩咐道:“但要派人暗中监视,有异动随时汇报。等这场战争结束后,再来决定奖罚也不迟。”
菲尔德男爵应声称是,转身准备先行离开,却又顿住了。“还有一个人,该,怎么处理?”他比较年轻,对这事儿还真没经验,有点儿拿不定主意。
“谁?”诺丁汉问。
“布朗男爵小姐。”
诺丁汉是在布朗堡的大厅里见到的这位男爵小姐,他坐于上首,身旁或站或坐的是众位封臣们,男爵,骑士,甚至侍从,差不多近百人。
布朗小姐被两个粗壮的仆妇带进来,她似乎受了些惊吓,头发乱蓬裙子褶皱,脸色也比平日里苍白。但在进大厅之前,她还是挣开两个仆妇的手,使劲儿拽了拽自己的裙边,拢了拢自己的乱发,以为这样能看起来精神点儿。“我最敬爱的大人,”布朗小姐跪倒在地板上,声泪俱下地阐述她对此间阴谋的不知情以及她父亲的种种恶行,极力的想要证明父亲是父亲,她是她,两人之间没有任何共同点。她父亲的背叛行为理应受到最为严厉的惩罚,哪怕是绞刑。而她自己,则无辜并且单纯,愿意为伯爵大人献出她永远的忠诚。“我愿意为您做任何事,我的大人,”布朗小姐昂着头凝望高座上的男人,眼含热泪。
“任何事?”诺丁汉语调不变,却吐出一个雷:“把衣服脱了。”
不但布朗小姐怔住了,满厅的男人都怔住了。这是,什么节奏?!
“我说,把衣服脱了,”诺丁汉冷冷地又重复了一遍,透出一丝不耐。
布朗小姐急忙动手,在伯爵大人面前脱衣服,她早就想做了好吗,要不是伯爵夫人……哼,那只是个什么不懂的小姑娘!尽管在这么多男人面前脱衣服让她有些许的尴尬,可布朗小姐也不是什么贞洁烈女,虽然当初爬伯爵的床失败了,但并不代表她没爬过别人的床。而现在,面对伯爵,她又有机会了。
正所谓熟能生巧,眨眼功夫,从皮外套到羊毛衫再到长裙,布朗小姐脱了个干干净净,那速度简直令人眼花缭乱。布朗堡的大厅里可没有像诺丁堡一样,点着二十个壁炉,尽管大厅面积也比诺丁堡小很多,可一样透着冬季的寒意。布朗小姐的身子禁不住有些发抖,但她却把胸脯使劲往前挺了挺,看起来还真有几分楚楚动人的模样。
不过可惜,她□的□、纤细的腰肢、丰润的臀部,一样没落在伯爵大人眼里。诺丁汉德目光从左至右,挨个在他封臣们的脸上扫过,把这群男人此刻的表情尽收眼底。哪个目不斜视神色不变,哪个将来有可能色令智昏,一目了然。
一个叛臣之女,他们也敢留在身边,不怕夜里被无缘无故割了脑袋?!
果然,几分钟过后,见伯爵迟迟不发话,就已经有人把脑袋转过来,欲言又止的样子,看起来是想求情了。哦不,或许说,申请收归己用更为恰当。
诺丁汉把几个蠢蛋的名字记在心里,准备事后敲打敲打,若是敲打完依然不灵光,那这辈子他们也就只能当个蠢蛋了。然后他挥挥手,两个仆妇会意,靠上去再次把布朗小姐押在手下。
“既然你对我如此忠诚,我决定,看在你的面子上,成全你的父亲,”伯爵对布朗小姐道。
赤|裸的姑娘先是一喜,然后一愣,“成,成全谁?成全什么?”难道不是该成全她吗?!
诺丁汉竟然笑了笑,说出来的话却透着森森寒意:“既然布朗男爵愿意追随效忠那个野种,我就成全他。你们两个,把布朗小姐请到她父亲身边。还有另外三名骑士,既然大家同心同愿,就不要分开了,抱在一起多好。国王大道是王城军队的北上的必经之路,请几位一起守在大道上,迎接你们主子的到来吧!”
在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布朗小姐就被两个仆妇拽着胳膊拖了出去。
一个小时后,离布朗堡大约五公里的国王大道上,路中央凭空多出来一座木笼子。虽是木制的,却选的粗树枝,十分结实,起码没有作案工具的五个人是逃不出去的。哪五个人呢,布朗男爵跟他的三名骑士,还有他的女儿。
菲尔德男爵向领主汇报任务完成,诺丁汉头也没抬,抬手随便摆了摆,这算事儿嘛,还值当得汇报。他盯着桌面上的地图,拿着羽毛笔,想了想,决定在右上角添上一笔。但他抬起脚刚要向侧边迈出的时候,却猛然被绊了一下。
“抱歉,大人,”年轻的男爵急忙后退一步,看着自己一不小心踩上了印子的斗篷,抬头对领主说:“您先换一件,我吩咐仆妇们拿去洗。”这不是什么大事儿,别说现在是战时,就是平日里骑马游猎也常有蹭脏碰脏甚至踩脏的时候,况且,伯爵大人的这件斗篷也太长了。
可诺丁汉依旧盯着他,一瞬不眨的盯着他,盯得菲尔德男爵心里发毛,额上冷汗都快出来了,方才闷闷地吐出一句:“不用。”听起来十足的心情不好。
见伯爵转身后,菲尔德擦着冷汗退后,盖文凑到了他耳边:“你说你踩着什么不好,非踩到那件斗篷。”
菲尔德不解,“那,那件斗篷怎么了?”
“那是伯爵夫人亲手缝的,”盖文压低声音对比他年轻了两三岁的哥们说,害怕对方不信,他还指出了铁证,“你瞧,瞧见没有,左边长右边短,我绝对没认错。”除了伯爵夫人,诺丁堡再没一个女人的裁缝技术是这个水平,也亏了伯爵还好意思天天穿着,盖文有几次还看到领主大人故意揪着斗篷左侧握在手中,以掩饰左长右短这个缺陷。“下回注意啊,”他拍拍菲尔德的肩膀,一副语重心长的口吻。
菲尔德抬头看看眼前这位,再看看桌前那位。怪吧,虽然盖文已经“刻意”压低声音,但这声音却刚刚低得“恰好”能被那位听见,伯爵怎么也没个反应呢?
诺丁汉撇撇嘴,懒得理这两个他一手调|教出来的小子。他只是,不着痕迹地,抬了抬左边的肩膀,然后右手握着羽毛笔,在地图上某个部位画了个小圈。
兰伯特为他立下汗马功劳,就把布朗留下的一半领地划给他好了。
没错,他已经开始洗牌。

、第69章

咚咚咚,一声声巨响自山脚下传来,犹如一柄巨锤,一次次的敲打在人们心里。在教堂外的广场上,聚集了上千诺丁人,除了修士跟神父,他们个个都是老弱妇孺。男丁,只要提得起剑、拉得开弓、挥得起板斧的,全都已被侍卫长召集起来,守在山脚下的城门之内。而女人和孩子,还有老弱病残们,就只有祈祷,向亚美诸神祈祷,向这片土地上更古老的神灵祈祷,保佑他们,守住诺丁城。
经过两场惨败,乌拉诺斯人终于选择了最原始最直接的攻城方式——攻破大门。并不是他们脑筋不会转弯现在才想起来,而是诺丁城的大门确实很难攻破,门板厚、重不说,外面还包裹了严密的一层铁皮,既抗击打又抗火烧。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攻城者会选择跟大门较劲。
可眼下形势,乌拉诺斯人也没有更好的选择了。攻城塔无法靠近城墙,挖地道又行不通,只剩下诺丁城那座高大宽阔的门了,硬攻吧。
从人数上来说,敌方部队尽管损失惨重,依旧占据着绝对的优势,骑兵八百,步兵一千七。而反观城内,能够参加战斗的除了二百侍卫、伯爵夫人贴身护卫的一百骑兵队,就只剩了五百个迷茫无措的普通农夫——参加过冬季训练的早就被她丈夫带走了。
这些农夫握长矛抡斧头还说得过去,弓箭就非他们所能运用的了,所以对付门外肩扛攻城锤一次次撞击城门的敌军步兵,他们除了扔扔石头块,还真没多大作用。可对方足有一千七的步兵,就算拼死三分之二,他们也要不计代价的冲进来,一旦大门打开,八百骑兵,能冲破城内的任何防御线,整个诺丁城将任人鱼肉。
乌拉诺斯的三位贵族首领就是这么认为的,弗雷伯爵骑在马背上,盯着远处城墙上不断射下来的箭矢,穿透攻城步兵头顶上的木板,不断有人在哀嚎声中倒地,也不断地有人自后而上填补露出的空缺。他才不在乎会死多少人,只要能攻下这座诺丁城,只要能攻下这座号称自建以来从未被攻破过的诺丁城。
“要不要,再派人去劝降一次?”弗雷伯爵不在乎,贝里伯爵却在乎,在乎的要命。前面每倒下一个他的领民,就等于往后每年都失掉一份税收、一份租赋,那可都是钱啊,他可没有像弗雷那样财大气粗。“再劝降一次吧,也许,这个女人现在会改变注意。”毕竟双方差距在这儿摆着呢。
弗雷伯爵想了想,“好吧,”他挥挥他那粗壮短小的手臂,“派个人,再去城下喊一次话。不过这回,条件苛刻啦。”谁让她不早投降呢?“打开城门,神职人员和骑士以上的贵族可以免死,当然,前提条件是他们交得起赎金。除此外城中所有男丁,一律上绞刑架。哼,要怪就只能怪他们的伯爵夫人,要是早三天投降,也只是砍掉双手而已。”矮胖子一副我这样已经是宽大为怀的表情。
贝里伯爵耸耸肩没反驳,他也觉得这就很合理。小肯特扫视两人一眼,也没说话,心里念的却是,异想天开。
果然,五分钟后,那个拍马赶到城下传话的骑兵,被一箭刺穿了喉咙。
“攻城!”弗雷伯爵气得破口大骂:“给我使劲儿攻,我饶不了这个贱人,我轻饶不了这个贱人!”
侍卫长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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