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 作者:毕飞宇-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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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王存粮不松口,她的嘴就要对着瓶口仰脖子。她做得出。这个女人哪里都好,屋里屋外都没什么可以挑剔,就是有一样,喜欢把事情往绝路上做,动不动就会把事情弄到死活上去。就好像她生的比刘胡兰还要伟大,死的比刘胡兰更加光荣。真是犯不着。王存粮的第一个老婆是病死的,自己差不多陪进去半条命。娶了第二个,居然是个喜欢寻死觅活的祖宗。你说怎么弄。不能死第二个,不能。可钱呢?王存粮只能黑下脸来抽网子的屁股。网子是他的亲儿子,他打得。王存粮把他拉过来,使劲地抽,下手特别地重。他就是要用这种古怪的方式做给沈翠珍看。但是王存粮忽视了一点,网子是他王存粮的种,可同时也是她沈翠珍的肉。沈翠珍把网子抢过来,搂在怀里,拿起剪刀就要戳自己的喉咙。要不是王存粮眼睛快、手快,翠珍已经下土了。存粮心一软,答应了,让端方读高中。嘴上说不出,心底里对这个做填房的女人还是畏惧。那就依了她吧。王存粮好事做到底,亲自把端方送到了镇上。不过王存粮把话留给了端方,他在中堡中学的操场上对端方说:“你就在这儿天天喝西北风,我看你两年以后能拉出什么来。”端方什么也没有说,不声不响地从继父的手上接过网兜,转身走了。王存粮望着端方尖削的背影,心里实在有些古怪,很累,很背气,又委屈又冤枉,只能在肚子里骂一声:“个狗日的。”也不知道到底是骂谁。、端方带着被褥、木箱和镰刀回到了王家庄,已经是傍晚。这是一个无比晴朗的黄昏,西天上烧着晚霞,一片绚烂。天很低,晚霞仿佛搁在大地上,嫩嫩的夕阳像一个蛋黄,娇气得很,一惹它它就要散。端方回到家,家里没有人,端方放下自己的家当,从被窝里取出两把镰刀。这是他在中堡镇新买的。端方扒掉褂子,蹲在天井里,给两把镰刀开刃。他把两把镰刀的刀刃磨得跟红粉姐的口齿一样,一副说一不二的样子。用大拇指试了试它的锋芒,刀刃响了,像动人的吟唱。
第二天端方起了个大早,不知道是几点钟,反正天还没有亮。母亲已经起来了,预先做好了早饭。早饭不是粥,而是干饭,用糯米煮成的干饭。过于奢侈了。端方以为这是母亲专门为他预备的,其实不是。割麦子是一个耗人的苦活,喝粥肯定不行,几泡尿就没了,只有干饭才顶得住。但是,到了麦收的光景,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家家户户都没大米了。会过日子的人家总要在过年的时候留下一些糯米,到了这个时候再拿出来,所谓好钢要用在刀刃上。等麦子一出地,日子自然就接上了。每年都一个样。只不过端方以前还小,起得没这么早,不知道罢了。糯米饭上桌了,父亲、母亲、红粉、端方在饭桌的四边坐下来,对着一盏小油灯,四张嘴不停地吧唧。端方就着咸菜,一口气扒下去两大碗。对着小油灯打了两个很响的饱嗝。端方抹了抹嘴,拴上草鞋,从母亲的手上接过一只小瓦罐,是刚刚烧好的开水。端方一手提着瓦罐,一手操起镰刀,跟在父亲的后头,红粉跟在端方的后头,母亲则跟在红粉的后头。父亲开门,外面黑咕隆咚的,上工去了。
生产队的劳力们一起汇聚在队长家的后门口,大伙儿闷不吭声,一起往田里走。野外还有——丝寒气,关键是露水太重,到处都湿漉漉的。村子里的鸡叫开始热闹了,此起彼伏。天也放亮了,来到麦田的时候东边已经吐白,有了几丝丝的红,是那种随时都会喷发的样子。没有人说话,谁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劳作的,反正就这么开始了。端方把手里的镰刀放在手心里转了两圈,第一个跳进麦田,有点争先恐后的意思。镰刀在端方的手里很轻,端方有力气,在中堡镇的时候,他能把一百九十斤的石担子举过头顶,一把小小的镰刀算得了什么。大概一顿饭的工夫,太阳晃了两下,跳出来了。鲜嫩的太阳就像铁匠砧子上烧得透明的铁块,在铁锤的敲击下,所有的光芒都喷薄而出。大地说亮就亮。端方在麦田里一马当先。已经把他的继父甩出去一大截子了。端方存心了。他要让继父看看,他到底是不是一个光会吃不会拉的软蛋子。端方的动作开始还有点生涩,后来好了,越来越利索,有了机械的、可以无穷反复的流畅,想停都停不下来。因为利索,他的豪情进发出来了,脱掉了褂子,一把掼在了地上。背脊上全是汗。初升的太阳照亮了端方的背脊,他的背脊油光闪亮,中间凹下去一道很深的沟,这是年轻的背脊,肌肉发达的背脊,开阔,厚实,线条分明一一到了腰腹那儿,十分有力地收了进去。王存粮的手脚却是悠闲的,并不忙,利用、喘气的工夫,轻描淡写地瞟了一眼前面的端方,心里头叹了一口气。你这个冒失鬼,这哪里是干活,简直就是屙屎,硬的都顶在了前头。割麦子哪里能这样?它是个耐力活,得悠着点儿,哪能把一身的力气都压在最前头。庄稼人最要紧的事情是把自己的身子骨泡在汗水里,用盐腌过了,腌成咸肉,这才硬挣,这才有嚼头。鲜肉有什么用?软塌塌的只配烧豆腐。你一身的细皮嫩肉,还敢打冲锋,还敢打赤膊。作死!割麦子是能打赤膊的么?那么多的麦芒戳在身上,不痒死你,不疼死你。王存粮原打算提醒端方一两句,看他骚得厉害,不说他了。不让他吃足了苦头,他永远不知道鲜肉是怎样变成咸肉的。将来结了婚他就知道了,做任何事情都跟和婆娘上床差不多,一上来就用蛮,软得格外快。怎么说远路没轻担的呢。不说他,年轻人的耳朵反正也塞不进别人的舌头。由他去。由着他孟浪。到了明年的这个光景,他就没这么骚了,他吃馒头的时候就知道第一口往哪里咬了。—一你胳膊粗,胳膊粗有什么用?胳膊粗,去杀猪,胳膊细,做会计。
午饭是在田埂上吃的,是面疙瘩。正午时分太阳已经挂在头顶了,格外地有劲道,在端方的皮肤上绽开了麦芒,开始撩拨人了,痒得出奇,刺戳戳地往肉里钻。端方的皮肤像是被人扒了,翻了过来,鼓起了粗大的毛孔,红红的,指甲一抓就疼,太阳一烤也疼。要是有个地方能够避一避毒辣的太阳就好了。但是,庄稼人是无处躲藏的,有本事你变成一条蚯吲。端方的难受还有另外的一个方面,那就是腰。端方有力气,就是小腰那一把有些不做主了,酸得厉害,胀得厉害。弯着难受,直起来也难受,坐下来还是难受。端方拖过一只麦把,垫在腰弓底下,躺上去,舒坦了。只是——会儿,更难受了。一定是刚才吃得太饱,腰部放松下来了,肚子又撑得吃不消,只能再站起来,坐卧不安了。王存粮只吃了一个半饱,把剩下来的那一半放在田埂上,点起了旱烟锅。端方就在他的不远处,在那里折腾,王存粮不看。王存粮守着瓦罐,叼着旱烟锅,眯起了眼睛。额头上挂着汗珠子,喝一口,抽一口,抽一口,再喝一口,什么也不想,像在享福了。香烟真是个好东西,很深地吸下去,再很长地呼出来,还哼唧一声,所有的累都随着那口气叹出去了。对抽烟的人来说,解馋只是其次,最主要的作用是歇口气。这一点不抽烟的人是体会不出来的。有烟叼在嘴边,吧嗒吧嗒的,慢慢地,就歇过来了。要不然,总有一件事情没做,心里头空了一块,没有盼头,人就不踏实。存粮远远地望着端方,如果是兄弟,他兴许就把旱烟锅递到端方的手上去了。但端方毕竟是他的儿子,王存粮不能。说到底烟还是个坏东西,吸进去,再呼出来,钱就变成了烟。端方要是想吸烟,等成了亲、分了家再说。上高中都供他了,吸烟不能再供。没这么一个说法。
割麦的时候沈翠珍和端方隔得比较远。一般来说,只要没有特殊情况,端方都和母亲离得比较远,话也少。端方对所有的人都客客气气的,但是,对母亲却不,口气相当地冲。再顺当的话都要横着从嘴里拽出来。还特别地简洁;“知道了。”“别哕嗦了。”“烦不烦。”诸如此类。说话就这么回事,一简洁就成了棍棒,呼呼生风的。唉,男孩子就这么回事,一到了岁数就学会给母亲抖威风了。怎么说女儿好的呢,等她自己做了妈,疼儿女的时候就知道疼娘了,女儿就成了妈妈的小棉袄。男孩子胳膊粗了,大腿粗了,嗓子粗了,心也必然跟着粗。全一样。细想想,多多少少有些怨。端方要是个女儿就好了。她沈翠珍这辈子没生出女儿,没那个福了。要是端方是个女的,红粉一定不敢这样嚣张。女儿家别的本事没有可哪一张嘴巴不是机关枪。到了下午端方的手上起了许多泡,开始是水泡,后来居然成了血泡。端方练了两年的石锁、石担子,满巴掌的硬茧,没想到掌心那一把还是扛不住。到了这个时候端方才发现自己失算了,不该用新买的镰刀。新镰刀的把手总是不如旧的那冬养手,糙得很。晌午过后端方再也不能像上午那样生猛,节奏也慢了。端方想停下来,躺到田埂上好好歇歇,一回头看见了自己的父亲。王存粮就在后头,都快撵上来了。看着他慢,其实一点也不慢。王存粮的脸上没有表情,看不出子丑寅卯。端方心一横,把镰刀握得格外地紧。端方最后的这一把力气一直支撑到天黑,幸亏天黑了,要不然端方实在使不出一丝力气了,而端方的血泡也破了,才一天的工夫,巴掌全烂了。
吃晚饭端方用的是左手,他只能用左手拿筷子。右手疼得厉害,能看得见里面的肉。端方一直把他的右手藏在桌子底下,他不想放到桌面上来,不能在主存粮的面前丢了这个脸。这一切都没有逃过母亲的眼睛。这一次沈翠珍倒没有心疼端方。她也割了一天的麦子,腰也快断了,回到家里还是要上锅下厨。谁让你是庄稼人的呢?庄稼人就必须从这些地方挺过来。你一个男将,迟早要亲历这一遭。
这一夜端方不是在睡觉,其实是死了。他连澡都没有洗,身子还没来得及躺下来,脑袋还没来得及找到枕头,就已经睡着了。如同一块石头沉到了井底。时间也极短;一会儿,屁大的工夫:堂屋里又有动静了。这就是说,新的一天又开始了。端方想翻个身,动不了。挣扎着动了一下,动到哪里疼到哪里,整个人像一个炸了箍的水桶,散了板了。端方想起床,就是起不来。这时候继父在天井里干咳了一声,端方听得出,这是催他了。端方对自己说,再睡一分钟,就一分钟,一分钟也是好的。
但王存粮已经是第二次咳嗽了,必须起床了。重新回到麦田的端方不再是昨天的端方,身上的肉都锈了,像泡在了醋缸里,。关键是,心里的气泄了。端方出门之前带了一块长长的布条,上工的路上已经在手上缠了几道,尹上的疼倒是好些了。但是端方忽略了一个最要紧的细节,昨天晚上偷懒,忘了磨刀了。“磨刀不误砍柴工”,真的是至理名言哪。刀很钝,要了端方的命,。大清早的麦子到底不同于平时,平时在太阳底下,麦秸秆被太阳晒得酥酥的,嘎嘣脆,一刀子下去就见了分晓。这会儿露水重,麦秸秆特别地涩,有了不可思议的韧性,相当缠人了。昨天清晨端方正在兴头上,力气足,没有留意,所以不觉得。现在好了,刀子钝了,手掌破了,身子锈了,端方就格外地勉强。但人到了勉强的光景难免要发驴。端方使足了力气,“呼噜”一下,猛地一拽,镰刀的刀尖却被什么东西卡住了,一拔,才发现是从自己的小腿上拔下来的。一股暖流涌向了脚背。端方没有喊,放下刀,连忙去捂。血这个东西哪里捂得住,像泥鳅,嵫溜一下就从你的手指缝里溜走了。疼在这个时候上来了,一上来就很猛,有些扛不住,端方只能不停地哈气。不远处的王犬贵听到了动静,他走过来,拉过端方的手,全是湿的,放下来捻了捻指头,很滑。知道了,是血。大贵在迷蒙的晨光里大声喊道:“存粮,存粮!”
大贵和存粮把端方背到合作医疗,天已经大亮了。赤脚医生王兴隆刚刚起床。兴隆用双氧水把端方的伤口洗了,双氧水一碰到伤口立即泛起了蓬勃的泡沫,像螃蟹吐气那样。血还没有止住,不声不响地往外汨。兴隆睡眼惺忪,拿着镊子,手指头还翘在那儿,看上去有点像巧手的女人。兴隆慢腾腾地评价端方的伤势,说:“蛮大的,蛮深的,要拿针线了。”王存粮说:“碍着骨头没有?”兴隆说:“没有。伤口蛮大的,蛮深的。”端方很急促地说:“先用酒精消消毒。”兴隆说:“放屁。你以为只是擦破‘点皮?这么深的伤口,怎么能用酒精,还不疼死你。”端方有些固执,说:“用酒精消消毒,好得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