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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0部分

御剑江湖-第570部分

小说: 御剑江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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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也难怪了嘛,女人和马本来就有很多相同之处的,因为他们通常都要被男人骑在胯下的。

    但是,很不幸的是,这是一匹公马。

    公马被一只公人的手摸来摸去的时候,当然会浑身起鸡皮疙瘩的,假如换成是我,老是被同性这么摸上几下的话,估计早疯了。

    玻璃那玩意儿,实在是太恶心了。

    虽然平日里我在毛片里也经常看见两个同性的人在那里搞呀搞呀的,可是,那都是一些女人呀,而在女同性恋和男同性恋之间,我似乎更容易接受后者一些,至于为什么,我也说不清楚,大概是因为毛片上都是这么演的吧。

    毛片上虽然也经常出现一些诸如人兽大战,人肉大战之类的情景,但那基本上都是一个人加上一个异性的兽在那里搞呀搞的,而现在,居然换成了一个公马和一个公人在那里搞,这情景当然会让人觉得恶心了。

    虽然让人觉得恶心无比,但是,当这一对态度暧昧的公人和这公马在迎宾楼的门口停下来的时候,聂先生还是满脸笑容地迎了出来,那样子估计就是在迎娶小妾的时候也没有这么红光满面过。

    聂先生站在马前,双手打恭,一脸和气生财地道:“哎呀,朱大少,您可是有些日子没有来了,最近都在哪里发财了。”

    原来,此人竟然就是关东惊云牧场的大少爷朱飞。众所周知的是,江湖中只要有骏马奔驰的地方,就会有惊云牧场的生意。

    而惊云牧场的生意已经做到了南七北六十三省,拥有如此势力的朱家大少爷长成这副德行也就没有什么奇怪的了。

    假如惊云牧场的朱家大少爷吃得不像是一头肥猪,而像是一头瘦猪,那可才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话呢。

    朱飞大少爷在迎宾楼七个伙计和六个赶过来拍马屁的行人的帮助之下,总算颤巍巍地从马上滑了下来,站在那里,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他只是下一匹马而已,可是,他那样子却像是下了一座山。

    他高昂着脑袋,甚至连看都没有看聂先生一眼,只是把那只白白胖胖的小手伸到袖子里,拿出好大的一叠银票,然后,大手一挥,朝着刚才那些帮助他下马的七个伙计和六个行人挥洒而去。

    漫天的银票雪花般地飞了下来,落满了迎宾楼的地面:“小子们,这些是大少爷给你们的赏钱。”

    朱大少居然一脸的不屑,那样子,仿佛刚才他扔出来的不是银票,而是刚刚擦完屁股的手纸一般。

    据说,我们的朱大少爷有个特殊的嗜好。

    嗜好,一般是有钱人才会有的,但是,他这个特殊的嗜好却并不是一般的有钱人能够有得起的。

    据说,当然,这也仅仅是根据江湖中人的传说而已,据说,我们的这位朱大少爷的这个特殊的嗜好竟然是,喜欢用银票擦屁股。

    据我所知,银票这种东西的质地是很好,又硬又滑,犹如被软化的刀子,一不小心就会割伤**儿的可能,但是,朱大少每天仍然坚持不懈,所以,在朱大少庄园的茅房周围每天都会埋伏着一些等候拣朱大少手纸的人,擦过屁股的银票不像擦过屁股的面包,用过之后就报废掉了,虽然上面脏兮兮的,但是,照样可以兑现出十足的现银。

    所以,前来拜访朱大少茅房的人越来越多,几乎都要把茅房给挤破了,每天都要修葺十好几次。

    鉴于这种原因,那些朱家的下人就想了一个办法,在茅房的门口加了一个岗位,用来监视那些拜访的人的行动,要进到茅房里面朝拜朱大少爷的手纸,就必须向守卫在岗哨上的人交纳一定的费用。

    据说,现在的公共厕所收费就是这么来的。

    但很不幸的是,凡是到过朱家的茅房朝拜朱大少爷的大便的人,谁也没有因为拣到过朱大少擦屁股用的银票而发了大财的,倒是让朱家那些看守茅房借以收取费用的下人们发了一笔小财。

    其实,明眼人一眼就可以看得出来,这都是那些朱家的下人在搞鬼,故意放出谣言骗一些白痴过来上当的,虽然是一些谣传,可是,却偏偏就有那些一些白痴上当,而且,还有点儿乐此不疲。

    不过,也没办法了,谁让他朱大少那么有钱呢?

三、骑马的少年() 
    有钱人跟没钱的唯一区别就是,有钱人说的话就是很容易让人相信,假如他们说在朱大少的大便里面包含着有很大成分的黄金的话,我相信,仍然会有一些白痴会天天等在茅房外面抢呢。

    这些传说虽然有那么一点点地离谱,但是,在无形之中却证明了我们的这位朱家大少爷是个很有钱的人。

    聂先生虽然认得我们这位财大气粗的朱大少爷,可是,我们这位财大气粗的朱大少爷似乎并不认识聂先生。

    朱大少爷家大,业大,名气大,早已声名远播,当然人人认得的。

    而聂先生只不过是黄石镇上一家酒楼的老板而已,又怎么会被朱大少这种财大势大,眼高于顶的大财主看在眼里呢。

    朱大少掏出手帕,像是大姑娘扑粉似的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然后,一抬马鞭,指着聂先生的鼻子,一脸不屑地道:“你是这里的掌柜?”

    聂先生弓着腰,一团和气地道:“正是,小老儿姓聂,承蒙江湖中的各位朋友看得起,尊称一声聂先生。”

    朱大少翻了翻白眼,指着挂在门口的金字招牌,冷笑道:“听说你这个迎宾楼是全镇最大最排场的酒楼?”

    聂先生笑道:“这里虽然不敢妄称是全镇最大最排场的酒楼,但是,但凡大少爷吩咐下来的东西,小店多多少少还是可以准备的。”

    朱大少用马鞭挠了挠自己的脑门,然后,皱着眉头,喃喃自语地道:“我早就知道,在这种穷地方,绝对不会有什么像样的落脚地方的。”

    说到这里,他又举起马鞭,轻轻地敲了敲那些散落在身上的黄沙,然后,转过身来,拍了拍那匹大马的脑袋,轻声道:“老伙计,既然没有什么合适的去处,那我们就只好先在这里凑合一下了。”

    这话像是一半对自己说的,又像是一半对那匹马说的,而那匹马像是听懂了似的,立刻舔了舔他的手,“咴咴”叫了两声,算作是对他的回答。

    朱大少将手中那根鲜红的缰绳扔给早就等在一旁,不停地微笑着,要拍马屁的那个小伙计的手里,抬脚进去。

    然后,随手扔了一锭银子在那小伙计的手里,高傲地道:“喂,用上好的草料照顾着,养好了,大爷我还有重赏。”

    那小伙计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哈着腰,像是见到了亲爷爷似的,道:“是嘞,爷,您就放心吧,一切都包在小人身上,要是饿掉你这宝贝一根毛的话,您就把小人这全身上下的毛拔下来。”

    聂先生向他施个眼色,示意他赶紧退下去,然后,冲着朱大少单手向里一抬手,道:“大少爷,您往里请。”

    朱大少双手背在身后,昂着大脑袋,晃悠着两条大肥腿,摇着马鞭,用极其不屑的眼神把整个迎宾楼的布局瞄了一下,随即皱了皱眉头,冷冷地道:“哼,这么脏的地方,让我怎么有胃口吃得下饭呢?”

    聂先生笑道:“这好办,到时候我吩咐厨房上,特意留意给您换上全新的碗筷,特别做得干净一些就是了。”

    听到这话,朱大少的眉头这才稍微舒展了一些,随着聂先生进了楼上的雅间。

    然后,店里的伙计突然变得繁忙起来,又是打扫地板,又是拿着抹布,把雅间的桌椅全部擦了一遍,一尘不染,几乎能照出人影来,然后,又赶紧汲水将聂先生都舍不得喝的茶叶倒进紫铜壶里,提进来,续上。

    原本就已经够排场讲究的雅间,经过这么一番收拾之后,更是富丽堂皇,赏心悦目,甚至连那位挑眼的大少爷都不得不点了点头。

    朱大少将一只大象脚踩在凳子上,一只大肥手挥舞着鞭子,不停地敲着桌子,冲着聂先生大声道:“喂,你们这里最好的酒席,多少银子一桌?”

    聂先生笑道:“我们这里最上等的燕窝鱼翅全席宴,五十两。”

    他的话还没说完,朱大少又忍不住皱起了眉头,道:“才五十两银子一桌的酒席,人怎么能吃呀?你当我是放进城的乡下佬,没有见过什么世面的土财主吗?你们到底是怎么做生意的呀?”

    聂先生赶忙陪笑道:“不敢,不敢,只要大少爷吩咐下来,一百两,一百五十两,二百两的酒席我们也照做。”

    朱大少随手抛了几大锭银子在桌子上,马鞭一扔,用随身携带的手绢擦了擦手,道:“二百两银子的酒席,你给我准备两桌。”

    他这话说的骄傲至极,就像是市集上买菜的穷苦老百姓对卖菜的小贩说,给我称二斤老白菜一般。

    聂先生笑了笑,他在笑的时候,脸上不禁闪现出一丝疑惑的神色,但是,这种疑惑随即又消失了,道:“大少爷,您有客人?”

    聂先生问得小心翼翼。

    朱大少又掏出一方新手帕,擦了擦鼻尖上渗出来的汗,随即扔进纸篓,很不耐烦地道:“没有呀,就我一个人。”

    聂先生指了指桌子上的银子,笑道:“那您要两桌酒席,是想——”

    朱大少随即把擦完汗的手绢扔到了地上,更加不耐烦地道:“本大少爷我有的是钱,我吃着一桌,看着一桌,难道不行吗?”

    聂先生只好赔笑道:“行,行,行,只要大少爷您乐意,怎么着都行。”

    无论他的话多么高傲,聂先生都是一团和气,显现出一个生意人特有的修养,可是,其他的人却怎么也和气不下来,甚至连刚才那几个还在拍他的马屁的几个伙计有些不满了,嘴巴撇得老高。

    他们悄悄背过脸去,开始议论纷纷。

    其中的一个伙计贴在另外一个伙计的耳朵边,道:“瞧他那熊样儿,我看哪,都是让钱给烧的。”

    其余的伙计立刻点了点头,表示深有同感。

    黄昏的时候,起风了。

    风很大。

    风扬起的阵阵黄沙,弥漫着整个黄石镇的上空,犹如挥舞飘动的旗帜,在沉重的暮色下猎猎作响。

    风过处,一个人骑着一匹瘦小的马,缓缓地走进了黄石镇,而在他们的身后,正响起一长串叮叮当当的铃声。

    假如你仔细听一下的话,也许会惊奇地发现,这些清脆的铃声不是从马鞍上传来的,而是从骑在马背上那个人的脖子里传过来的。

    马很瘦,很小。

    而骑在马上的那个人则更瘦,更小,假如你把他放到称上称一称的话,估计不会比一只兔子重到哪里去。

    在这个又瘦又小的少年的脖子里,就挂着一只金色的铃铛,这只铃铛又很大,大得简直就像是那少年的眼睛。

    风起,马动,而那只铃铛就会随着走动的节奏发出一长串叮当叮当的声音,犹如在谱写着一首苍凉的边塞之歌。

四、混世小魔王() 
    马很瘦,很小。

    而骑在马上的那个人则更瘦,更小,假如你把他放到称上称一称的话,估计不会比一只兔子重到哪里去。

    在这个又瘦又小的少年的脖子里,就挂着一只金色的铃铛,这只铃铛又很大,大得简直就像是那少年的眼睛。

    风起,马动,而那只铃铛就会随着走动的节奏发出一长串叮当叮当的声音,犹如在谱写着一首苍凉的边塞之歌。

    骑在马上的是个少年。

    这个少年虽然又瘦,又小,可是,一双眼睛却很大,很亮,大得就像是那只铃铛,亮得就像是黑夜中的星星。

    虽然经过了长途的跋涉,虽然已经满身的疲惫,可是,他仍然在笑,他的笑容里充满了聪慧和诡秘,就像是一卷猜不透的羊皮卷。

    风沙过处,轻抚着他稚嫩而又老成的脸,然后,他在马上忍不住打了个长长的哈欠,勒住胯下的小马,回望着暮色中的黄石镇。

    在黄石镇的一端,飞扬着漫天的黄沙。

    而在黄石镇的另一端,同样飞扬着漫天的黄沙。

    黄石镇连着黄沙,黄沙弥漫着天,而飘荡在黄沙中的那一长串叮当叮当的铃声,仿佛是从天边传过来的。

    这沿着那条横贯东西方向的街道,骑着那匹又瘦又小的马,走到一处有灯光的地方,慢慢地停了下来。

    有灯光的地方,也是一家店,饭铺。

    只不过,在这个饭铺里,既没有二百两银子一桌的酒席,也没有宽敞干净的座位,更没有满脸微笑的伙计。

    这个地方简直连块插脚的地方都没有。

    这个地方拥挤,狭窄,柴禾的烟气和油烟的味道到处弥漫着,能把人的鼻子呛下来,不是传来阵真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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