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剑江湖-第5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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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非拉着自己到富甲山庄来,来了就来了呗,还非要让见一下他的宝贝女儿。其实,白轻衣对他的那个宝贝女儿也早有所闻,传闻说她有多么多么野蛮,多么多么霸道,今日一见,果然是所闻非虚。其实,今日到来,本来是碍于两家世交的情面,并没有其他的想法,可是,却没想到是凤飞飞自己会错了意,以为他是过来相亲的,而且还冲着他说了这么一大堆无力的话,他怎么还能再得下去。
所以,凤飞飞刚把话说完,他就赶紧起身告辞,冲着凤天南双手打恭,道:“对不起,世伯,侄男还有要事要办,就此告辞了。”
凤南天道:“贤侄,你从京城远道而来,一定要在舍下小住几日,让我这个做长辈的尽一些地主之宜,日后对你父亲也有个交代嘛。”
白轻衣好像已经下定决心要走了,道:“感谢世伯的盛情,侄男还是不要打扰了,以后我一定将世伯的心意想家父转达,告辞。”
凤南天还想再挽留一下,可是,白轻衣却已经逃得无影无踪了。
真的不会武功?我却觉得他的轻功倒是挺不错的。
看着他的这副惊慌失措的样子,大小姐得意地笑了一下,冲着他的背影大声道:“不送,不送。”
她的目的达到了,她当然开心了。
可是,凤南天却一点儿也不开心。
他摸了摸他那胖胖的额头,一副头痛不已的样子,然后,转过身来,冲着大小姐不停地摇头,叹气道:“我说宝贝女儿呀,凡是来相亲的,都让你给吓跑了,你知不知道,他是谁呀?他是我在京城的世交兵部尚书白中棠的公子,人家本来是来这里游玩的,我费了好大的口舌才把他给请回家来,让你们好好地相处一下,你却说一大堆莫名其妙的话把人家给吓跑了,真是的?你是不是看不上人家?”
凤飞飞道:“我还真是没看上他,假模假样,一副娘娘腔,看了都觉得恶心,还跟这种人相处?”
凤南天道:“什么娘娘腔呀?人家那是斯文。读书人都是这个样子的。你好好看看人家,论相貌,人家相貌堂堂,论学问,人家才学八斗,而且,我们两家又是世交,假如你们嫁给他的话,我们两家的交情就会更深,假如连这样的你都不中意,那你还想要什么样的?再这么折腾下去,当心以后嫁不出去呀。”
大小姐才不在乎呢?
她走过来,轻轻搂着凤南天的脖子,撒娇道:“爹,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嘛,我要嫁也要像嫁剑三十那样的男人,这些凡夫俗子,哪里配得上我这个富甲山庄堂堂的千金大小姐呀?你也希望你的宝贝女儿嫁个名满天下的大侠不是,到时候你也可以跟着风光风光嘛。”
听到这话,凤南天开始不停地摇头,几乎都要把头摇下来了。碰上这么刁蛮任性的女儿,他简直连一点儿办法也没有,只好很无奈地道:“你以前说要嫁给柳青,前一阵子说要嫁给姬四绝,怎么现在又变成剑三十啦?”
大小姐被他爹这么一说,仿佛也感到有点儿不好意思起来,摸了摸头发,笑道:“爹,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嘛,怎么能混为一谈呢。”
凤南天叹了口气,道:“唉,我算是服了你啦,江湖中哪个大侠刚刚成名,你就要嚷着要嫁给哪个,现在你究竟想要嫁的是谁呀?”
大小姐撅着嘴,喃喃地道:“我怎么知道呀,我又没有见过他们?”
这话立刻让凤南天抓住了把柄,道:“就是嘛,你连人都没有见过,就说要嫁人了,假如人家是瞎子,是瘸子,是个糟老头子,你也要嫁嘛,再者说了,你乐意嫁,你知道人家就乐意要你吗?”
大小姐吐了吐舌头,笑嘻嘻地道:“唉,爹,你不是都说过了吗,只要我们富甲山庄要嫁女儿,很多人都会抢着来的。不是吗?”
凤南天一脸苦相,使劲地拽着自己的胡子,道:“话是这么说,可是,这些人又怎么能跟那些人相同呢?”
大小姐道:“有什么不同的,他们不全都是人吗?我不管,你一定要给我找这些人给我找来呀。”
凤南天的脸色更加难看了,叹了口气,道:“天下那么大,你让爹到哪里去给你找这些人来呢?”
大小姐笑嘻嘻地道:“你不找呀,我自己去找。”
一、边陲小镇()
黄石镇,就像是它的名字一样,没有青山秀水,没有细水长流,也没有灯声桨影,只有满地的黄沙和石头。
当暮色降临,所有的黄沙和石头被沉重的暮色遮掩的时候,也正是黄石镇一天之中最为热闹的时候。
一条并不宽敞的街道,贯穿着黄石镇的东西方向,犹如匕首刻出来的箭头,指引着行人的前进方向,而在这条箭头上,则拥挤着各种各样的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长着大胡子的,皱着眉毛的,爬墙的,上吊的,要饭的,打铁的,卖艺的,耍猴的,行走江湖的,万里踏花的,坐在酒楼里吃饭的,蹲在凉棚下喝茶的,当街拉客的,对着泥墙根撒尿的,搂在一起相互调情的。
这些人有的凶狠,有的和善,有的嬉皮笑脸,有的一本正经,有的当街耍大刀,有的脱了裤子放屁。
这些人架空中着黄石镇的热闹的气氛,使得这地处西北荒凉的一座偏僻小镇成为黄沙中的珍珠。
而这个小镇之所以热闹的原因,是因为它是西出阳关的唯一落脚点。
少年侠客要出关寻访隐藏塞外的高人拜师学艺,六扇门的捕头要捉拿那些企图蒙混过关的江洋大盗,山上的喽罗们隐匿在人群中暗暗地观察着那些来往的行人身上有多少油水,镖局的达官们则要大车小车地将关内的丝绸珠宝运往西域,然后,带回西域的药材良驹,而小镇上的居民则等着讹诈那些急着吃饭打尖的冤大头。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大鱼,小鱼,泥鳅,小白龙,独眼龙,到处出没,不怀好意。
但是,好人也好,坏人也好,妓女也好,同性恋者也好,还是变态也好,只要是人,总是要吃喝拉撒的,只要你吃喝拉撒,就少不了店铺买卖,要吃饭喝酒的话,这里有酒楼饭铺,要喝茶聊天,这里有茶庄水棚,要穿衣戴帽,这里有绸庄缎店,要尝尝地方上的特色小吃,这里有地摊大排挡,要嫖娼狎妓,这里有青楼妓院,要跟情人幽会上床,这里有卖卫生纸和保险套的杂货铺。
反正,只要你需要的东西,这个镇上应有尽有,只有你能够想得到用得到的东西,这里一应俱全。
无论白天还是夜晚,所有的店铺都十二个时辰照常营业,随时等候着您的光临,所有店铺的老板都会把最好的货物摆放在最扎眼的地方,用来吸引行人的眼球,让想买的高高兴兴地往外掏银子,让不想买的看了他们的诚意,又不得不掏银子。
无论是阴天还是下雨,店铺里的伙计都会站在门口,把最迷人最灿烂的笑容摆在脸上,把你骗进来,宰得你鲜血不止,还要让你高高兴兴地把银子掏出来,而且,让你下次还想光顾这里。
店很多,人很杂,可是,做生意的人却很真诚,即使不真诚,可是,脸上却也偏偏假装出一副真诚的样子,让你找到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而在这些人当中,最让人觉得和蔼可亲的当然是迎宾楼的聂先生。
迎宾楼虽然算不上黄石镇最豪华的酒楼,但是,却是黄石镇最大,最干净,服务态度最好的酒楼。
而聂先生则是迎宾楼的老板。
迎宾楼的大老板聂先生虽然算不上是全镇最富有的人物,但一定是黄石镇最有人缘,生意最好的人物。
无商不奸。
但是,生意人聂先生的脸上却没有一点儿奸诈的意思。
聂先生的样子不仅不奸诈,而且为人还很随和,整天都笑眯眯的,那样子看起来简直就像是已经还了俗的弥勒佛似的。
大腹便便,笑意盈盈摇着一把蒲扇,见人就点头问好,见人就嘘寒问暖,见人就问你要不要进来喝两杯。
他整天都是这么一副笑眯眯的样子,从来就没有人见过他发过脾气,更没有人见过他开头骂过脏话。
所以,有人打赌说,你就是扒光了聂先生的衣服,然后,把他吊到树上三天三夜,一根一根拔掉他身上所有的毛,他都不会生气的。
有人甚至还说,你就是当着他的面,在光天化日之下偷了他的大老婆,二老婆和小老婆,他都不会生气的。
总而言之,聂先生天生就是这么一副好脾气。
人不奸诈,脾气又好,所以,聂先生迎宾楼的生意也就理所当然地好了,好得简直有些离谱儿,好得简直让人嫉妒。
生意好的人,当然有很多朋友的。
聂先生的朋友各式各样,丰富多彩。
有侠客,有妓女,有打把势卖艺的,有道人和尚,有地痞流氓,有通天大盗,有六扇门的捕快,有走街串巷的花子,甚至还有那么一两个在朝廷里的大官。
这些人有的人仰慕已久,有的是一见如故,有的是八拜之交,有的是街坊邻居,他们通常都是在跟聂先生见了一次面之后,就跟他交上了朋友的。
当然,这些人也并不都是好人,在刚开始的时候,他们并不是想和他交朋友,而是故意来找茬儿的。但是,那些本来是故意来找茬儿的,在领教了他的这副好脾气之后,也就不得不和他交上了朋友。
这些人都喜欢聂先生。
喜欢聂先生的朋友当然是经常过来捧他的场了。
所以,迎宾楼的生意一直都很红火,高朋满座,推杯换盏,吆五喝六。
但是,此刻走进迎宾楼的这个人却好像并不是来捧场的。
这个人面色发白,眼睛发青,身体发胖,年纪轻轻,还不到三十岁,就已经吃得像是只大水瓮了。
其实,这只水瓮也不是很大,但是,用来装水的话,也足够供应整个迎宾楼沏茶烧饭洗锅用上个一两天了。
他高傲地骑在一匹更加高傲的大马上,两只眼青蛙一般向外翻着,斜视着挂在门口的那块写着“迎宾楼”三个大字的招牌,嘴角撇了一下,忍不住露出一丝不屑的冷笑,道:“哼,迎宾楼。”
冷笑完毕,他伸出一只肥肥胖胖的小白手,轻轻地拍了拍胯下的那匹大马的脑袋,撇着嘴巴道:“宝贝儿,看来你我今晚就只好在这里将就一下啦,整个小镇上,简直连处能住人的地方都没有。”
那匹马像是听懂了他的话似的,抖了抖脖子里长长的棕毛,仰着脑袋,“咴咴”地长啸了两声,算是勉强答应了,那神情,那架势,那排场,简直比它的主人还要神气,还要夸张,还要高傲。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是一匹好马。
二、有钱的大少爷()
这匹马身长八尺,身高五尺,全身上下油光水亮的,根本就看不到一丝杂毛,然后,再配上一副全新的鞍,光亮的锃,鲜艳的缰绳,清脆的铜铃,这模样,可比骑在它背上的那主人俊俏多了。
背上的那位,哪里还是个人呀,简直就是一头猪,一头衣冠楚楚而又喜欢装腔作势的猪,大肥猪。
尽管这匹马已经很高大,很健壮,有足够的体力和耐力,可是,围观的人群却又不由地暗自替它担心起来,担心它无法承受背上那个胖家伙的肉坨坨的身体。
而这匹马似乎也已经对骑在自己背上的这个胖胖的家伙产生了厌烦,所以,它总是不停地扭动着长长的脖子,抖动着翘翘的屁股,踢踏着蹄子,仿佛是想将骑在自己背上这个笨重无比的家伙摔下来。
被压得滋味儿,实在是太难受了。
它似乎觉得,以自己的条件,应该骑到这个家伙的背上才是呀。
它虽然一直都显现出一副很不耐烦的样子,可是,那主人却又偏偏不识趣,总会时不时地伸出他那胖乎乎的小白手,摸一摸它的脑袋。
它太讨厌这只手了。
这只手虽然很白,很胖,很嫩,很滑,甚至还散发着一股云都一品斋上等护肤油所特有的香味儿,但是,只要这只又白又胖又嫩的手一碰到它的脑袋,它就恶心得只想放屁,忍不住想吐口水。
这只手在摸着它的时候,似乎有种说不出的暧昧。
很明显的是,这是一双摸惯了女人的手。
习惯成自然,大概是这个胖乎乎的家伙的手,总会在不自觉之间把他胯下的这匹坐骑当成是女人的身体了吧。
不过,这也难怪了嘛,女人和马本来就有很多相同之处的,因为他们通常都要被男人骑在胯下的。
但是,很不幸的是,这是一匹公马。
公马被一只公人的手摸来摸去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