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剑江湖-第3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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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宝狠狠地瞪了那人一眼,然后,将他那只伸过来抢银子的手一把推开,大声道:什么,借给你?借给你你还不是拿去输呀。
那人拍了拍他的肩膀,笑嘻嘻地道:喂,小宝,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呀?哦,照你这么说,我是一定输了的。
说到这里,他忽然又“嘿嘿”冷笑了一阵,大声道:可是,你自己也不是一样都快输得鸟蛋精光了?
小宝摇了摇头,赶紧为自己澄清事实的真相,大声道:我那可都是因为听了毛头的话才输掉的。
那人看了看毛头,然后,又看了看小宝,一脸的轻蔑,道:那么,你手里攥着的究竟是你的银子,还是毛头的银子呀?
小宝道:当然是我的银子了。
那人又大笑道:我说小宝,你已经不是两三岁的小孩了,怎么还这么没脑子呀,自己的银子让别人去输,你说你赌着还有什么意思?
这个赌钱呢,就是要图个痛快,可你老是听别人指手画脚的,那你图的究竟是什么呀?依我看呀,你还是别赌了,把银子借给我们,让我们痛快,你呢,我看还是赶紧回家抱你的老婆热炕头吧。
小宝让那人这么一说,脑袋好像是一下子就清醒了过来。
他猛然一拍脑袋,一把将毛头从身旁推开,凑到桌子的最前面,大声道:唉,对呀,我凭什么老是听你的毛头的呀,
哼,这是我自己的银子,就应该我自己做主押大押下,即使输掉了,我也输得痛快,老是听你毛头的,算是个什么劲儿呀,喂,我说毛头,给我滚到一边去,要是再往我耳朵里塞废话的话,我就阉了你。
毛头被他推了一个大趔趄,然后,猛然一吐舌头,仿佛在道:哎呀,你个混账小子终于明白过来了。
小宝冲着给他指点迷津的人笑了笑,然后,摸了摸下巴,略一沉思,便把银子押到“小”字的一边,大叫道:好,这一次,我押小。
毛头立刻冲着他又是大喊又是摆手的,仿佛是不想看着他硬生生地把自己的脖子放到套子里放似的,道:
小宝,不要押小,千万不要押小,我告诉你吧,这次肯定是开大,一定是大,如果要是开小的话,我宁愿把大腿剁下来,给你当扫把用。
话音刚落,庄家手中装着骰子的大碗已经开始在晃动,呼啦,呼啦,哗啦啦,然后,慢慢地停下来,“啪”的一下,扣在桌面上。
这个时候,庄家抹了抹额头上的汗,环视了一周,然后,将盖子揭开,赫然是一,二,三,点数为小。
小宝立刻笑了起来,是那种几乎疯狂了的笑。
他使劲抓着毛头刚刚凑过来的衣领子,像是兴奋过度了一般,在那里又是晃又是叫的,勒得毛头脸红脖子粗的,差点儿没断气。
可是,小宝却全然不管这些,仍然晃着他的脖子大声道:哎呀,我中了,我中了,这次是一赔十,我中了五十两。
我的老天爷,你终于开眼了,终于也让我小宝发了一次,我说毛头呀,从此以后,我们家就不再买扫把了,你赶紧把大腿给我砍下来。
毛头潸然一笑,冲着他吐了吐舌头,做了个鬼脸,然后,开始狡辩道:喂,小宝,你看我说的一点儿都没错吧,
我早就告诉你了,这次肯定是大——那是不可能的,所以,我故意激发你的斗志,让你看清骰子的趋势,
看见没,我的激将法开始起作用了吧,这次要不是我故意使用激将法,混淆了你的视听,你准得输。
小宝看了看他,忽然冷笑了一下,道:哦,那我应该多谢毛头你了,现在,我赢了五十两银子,是不是应该也分一点儿给你呀?
十五、过瘾()
听到这话,毛头立刻开心起来,两手一摊,伸到他的面前,笑嘻嘻地道:哎呀,那就多谢小宝你了。
小宝却又突然收敛起满脸的笑容,冲着他把眼一瞪,然后,在他的后脑勺上拍了一下,冷冷地道:谁要是分你一半银子,谁就是疯子。
可是,毛头却一点儿也不觉得难堪。
他甚至指着小宝的鼻子,哈哈大笑起来,道:哎呀,你这个死小宝,烂小宝,没有良心的小宝,侥幸赢了一次,就开始得意得忘记了自己姓甚名谁了,这次你要是不听我的话,还是会把银子全都都输光的。
小宝狠狠地“呸”了他一下,大声道:哼,听你的才会把银子都输光呢,哪儿凉快给我哪儿呆着去吧。
他们两个人就这么在这里嘻嘻哈哈地闹着,别人呢,也跟着一起起哄,本来就快要冷清下来的场面因为小宝的赢钱忽然变得热闹起来。
现在,已经是深夜,可是,赌场里的人依然很多,也很热闹,虽然大家的手里连一个铜板也没有了,却没有一点儿要离去的意思。
大家纷纷围在赌桌前,看着别人在那里过瘾。
蓝玉棠静静地坐在那里,将一锭银锞子拿在手里上下来回丢着,也不知道是考虑着该押大押小,还是正在想其他的事情。
周围那些看客散发的喧嚣的嬉笑声,吵得他有点儿头晕,他脑袋也昏昏沉沉的,仿佛灌满了泥浆。
他忽然没了精神,忍不住打了个哈欠,轻轻地揉了揉胀胀的太阳穴,真的很想趴在桌子上睡一会儿。
外面很黑,也很冷。
外面的露水应该很重吧。
屋子里因为人太多的缘故,空气有些污浊与闷热,每个人都满头大汗,可是,蓝玉棠仍然忍不住裹紧长衫。
好像是起风了。
是晓风残月。
每当这个时候,他都会想起一个人,但是,这个人绝对不是丁月华,而是另外一个人,一个女人,红柳。
红柳只是一个妓女。
大家似乎都听说过,蓝玉棠是索命青衣的好朋友,他们曾经惺惺相惜,啸傲江湖,后来甚至结成了兄弟。
可是,在三个月前,蓝玉棠却突然带着索命青衣的女人跑了,所以,他立刻成为江湖中最令人唾弃的人。
至于究竟是什么原因,背后有没有什么隐情,他为什么要做这种不知廉耻的事情,没有人追究,也没有人敢追究。
反正,大家都知道了,原来江湖中那位赫赫有名的不死凤凰蓝玉棠只不过是个出卖朋友,背信弃义的小人而已。
甚至连索命青衣都这么认为。
可是,蓝玉棠只有忍,只有背负着这个骂名。
他不想解释什么,也不需要解释什么。
他要的只是一个坦然。
只要自己没有做过那种对不起天地良心,对不起朋友道义的事情,他的心里就是坦然的。
至于别人说他什么,他根本就不在乎。
他相信,总有一天,索命青衣一定会明白他的苦衷的。
总而言之,他和丁月华之间,仍然是清白的。
所以,他现在心中突然想起的,只是红柳,而不是丁月华。
他和丁月华之间,仍然是清白的叔嫂关系,而不是夫妻关系。
红柳虽然只是归云庄的一个妓女,可是,蓝玉棠却总觉得,她有着跟其他妓女完全不一样的地方。
比方说,她的风情,比方说,她的温柔,比方说,她那哀怨委婉的神情,以及少女的娇羞和女人独有的韵味儿,都集中在她一个人的身上。
蓝玉棠并不是那种没有见过女人的男人,蓝玉棠也不是那种缺少女人的男人,可是,自从见到红柳之后,蓝玉棠就再也不想去找其他的女人。
他发誓要将红柳带出那个万恶的火坑,虽然他不能娶他,可是,他却不能再看着她去干那种肮脏的事。
可是,让他感到意外的是,红柳却不愿意跟他走。
平时,红柳很少说话,也很少笑,她总是文文静静地坐在那房子里,一脸的哀愁,一脸的多愁善感。
她从来就不解释不愿意跟他走的原因。
或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蓝玉棠虽然是一个极度大男子主义的人,可是,他尊重她的选择。
既然红柳却不愿意跟他走,那么,他只有留下来,留在掷金山庄,白天赌钱,晚上跟她在一起。
如果日子就这么一直过下去的话,蓝玉棠也许会觉得满足的,因为他已经背负了太多太多的骂名。
他虽然是个火一般坚强的男子,可是,他也有累的时候,而这个时候,他只能从红柳的身上找到安慰和温存。
当然,他所需要的安慰和温存并不仅仅是在肉体上的发泄,更多的是,他在她的身上找到了精神上慰藉和寄托。
红柳是个沉默的女人,她从来就不会问他是什么人,也不会因为他背负着背信弃义,出卖朋友的骂名而看不起他。
他们本就是同一类人。
赌完之后,他本来想回去和红柳好好温存一下的。
即使什么话也不说,什么事也不做,只是那么抱着她,两个人就那么相互对视着,看着彼此的呼吸,他的心也会得到少许的安宁。
可是,偏偏今天晚上,红柳突然又有了另外的男人。
红柳只是一个妓女,只要是有钱的男人,都可以暂时得到她,他蓝玉棠不是她的丈夫,所以没有权利管这些。
所以,蓝玉棠今天只有在赌场里过夜了。
这是他以前从未有过的事情。
即使是他在三个月前为了疗伤不得不和丁月华共处一室,裸身相对的时候,仍然没有单独在外面过夜的经历。
只因为丁月华是他的大嫂,更因为,他们都是江湖儿女,所以,根本就不会在意那些世俗的礼节。
更何况,那个时候的丁月华的伤势太重,必须要由他来照顾。
因为李存孝为了奔赴葬剑岛之约,已经将她托付给他了,所以,他不能离开,所以,他必须时刻呆在她的左右。
可是,今天——
蓝玉棠也算是江湖中有名的美男子了。
不死凤凰的意思,不仅仅是因为他有着坚强的毅力,火焰一般的斗志,就像是打不倒的凤凰一般,更因为他的相貌出众。
此外,蓝玉棠虽然不是什么富甲天下的侠客,虽然没有什么强大的靠山,可是,他的身上绝对不会缺钱花的。
如果他愿意的话,每天晚上拥有一个女人都可以。
可是,自从在见到红柳的那一天开始,他已经决定,他不再需要其他任何的女人。
他只要红柳。
一想到红柳,蓝玉棠就想到了今天留在她那里过夜的那个男人,想着原本应该趟在他怀里的红柳却被另外一个男人压在身下。
他紧紧地咬着嘴唇,真的想杀了那个男人。
他的不死玉箫就插在腰间,顶端的护花铃在夜风中叮叮作响,可清脆的铃声又很快被淹没在喧嚣的人群中。
那柄箫的样式跟快刀向方的那柄完全一样,只不过颜色不同而已。
向方所拿的是一柄白玉箫,而蓝玉棠所拿的却是一柄血红的箫,像血一样红,像玫瑰一样艳丽,就像是跳动的火焰。
十五、规矩()
有人说,这柄玉箫上的红色就是用别人的鲜血染红的。
也有人说,红色是火焰的颜色,因为凤凰要经过火焰的洗礼之后,才能永生,就像是凤凰涅磐。
可是,在蓝玉棠自己看来,他的这柄玉箫除了质地和颜色显得稍微有些异样之外,好像跟其他的玉箫也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这只不过是一柄很普通,很平凡,甚至毫无过人之处的玉箫而已。
话虽然这么说,可是,众所周知的是,从这管玉箫的那七个孔里吹奏出来的曲子,却可以将你带入一个死亡的境界里。
甚至是当你还在完全沉浸于曲子所带来的那种美妙的境界的时候,就已经不知不觉地走入了死亡的深渊。
这是一柄杀人的玉箫。
但是,当蓝玉棠在红柳的房子外面看见那个男人的时候,他的那只原本已经紧紧握着玉箫的手,却又慢慢地放了下来。
他并不是没有信心杀了那个男人,也不是不敢杀了那个男人,而是,那个男人有一双几乎完美无暇的手。
在这双完美无暇的手里,左手握着一把轻轻的,薄薄的,几乎透明的刀,而右手,则握着一柄跟他一样的箫——只是颜色有所不同而已。
一个是白玉,就像他的手一样洁白无暇,一个是红玉,有着火一般的颜色。
在这个世间,恐怕只有快刀向方才会有这么完美无暇的一双手,恐怕也只有快刀向方才会有一柄跟他一模一样的玉箫。
甚至也只有快刀向方才能跟他吹出一模一样的曲子。
因为,他们曾经是朋友。
因为蓝玉棠有求于荻镜宫,所以,不得不和他做朋友。
可是,他知道,快刀向方虽然是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