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有礼-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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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墨涵是被憋坏了。虽说她并不介意一直生活在娱乐节目很少的古代,也不排斥过这种不算富裕、忙碌却又充实的生活。以前对那种觥筹交错的场面也不喜欢,若是闲暇时她倒是乐意窝在家里和沙球她们胡乱调侃八卦,但这并不代表她真的就排斥这些热闹光景。其实,严格说起来,偶尔玩闹一番,也是极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尤其是对她这种才十八岁的怀春少女而言。
唔,说实在的,之前职业的特殊性与来到景朝后东奔西跑的生活让墨涵差点儿都忘了自己还是个十八岁的小姑娘了。看来,为了给自己添点儿生机,她还真得好好去凑凑热闹。
说起热闹,墨涵不由又瞅了瞅枕头,仿若能透过枕头看到那只拿不出手的荷包一般。她嘟着嘴,将荷包又取了出来,前后翻检一番,看着那一枝销魂得令她想撞墙的桃花,依旧犹豫不决。
不能送,是因为这桃花实在太丑了。胖胖的,一眼瞟过去根本看不出那一坨坨的粉色乃大众常见的桃花君。想送,是因着明天是乞巧节,送给季悠之,对他这两个月来的帮助表示谢意。另外……呃,至于另外还有什么缘故墨涵也不清楚,只觉得送了荷包或许就能清楚了。何况这是她做的第一个荷包,意义非凡,独一无二,不送掉实在是埋没了这荷包。虽说丑了点儿,但荷包的用途还是在的。下午她在荷包里装了些驱蚊虫的香草野香豆,还弄了点儿提神醒脑的花瓣放进去,季悠之若是挂在身上多少也是有些作用的。
想通了,墨涵便一鼓作气地冲出门去,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到季悠之房门前,敲了敲门。
敲完门,墨涵便就又后悔了。万一季悠之看到丑不拉几的荷包笑话她怎么办?有时候他的嘴巴有些坏,性子也耿直,若不喜欢这荷包,他当场退还给自己,那她不就很尴尬么?要不还是算了吧。
墨涵正转身要回自己屋里时,房门开了。
季悠之看到门外的墨涵并不讶异,毕竟家里只有他们两个人,而且这两个月来他也已经习惯墨涵偶尔有事晚上会来敲他房门的习惯了。
“可是有何事?”依照往常习惯,他是该用呆呆的表情来这么一句的,今夜他也不打算例外。
墨涵迅速地将荷包藏在身后,笑眯眯地道:“没事没事,我路过这里看到门上有只蚊子,就顺手给拍死了。”
季悠之看到了墨涵的小动作,却也没多问,只是傻傻愣愣地夸奖道:“哦,小涵姑娘眼力真不错。”称呼早已在前些天由墨姑娘变成了小涵姑娘,表示两人的关系有了跨越性的发展。
墨涵囧囧地讪笑两声。
这月夜下能将蚊子拍死在暗影满布的门上的确时种本事。
“小涵姑娘若没有别的事,那泊远便回去继续看书了。”自称也改了……
眼见着季悠之停了片刻便要关门回屋,墨涵一急就攥住他的衣袖,将荷包递给他,“这……这个送给你。”
季悠之将荷包接过去,瞄了眼攥住自己衣袖的手,心底的某处忽的有了丝攒动。
墨涵不好意思地收回手,渴盼地望着季悠之的脸,想从他的脸上查探出一些他喜欢与不喜欢这只荷包的蛛丝马迹,可惜,季悠之只是盯着荷包,一脸平静,看不出一点苗头。
打量了半响,季悠之才发出一阵感叹:“唔,你这串糖葫芦绣得真是别致。”
墨涵:“……”
墨涵泪眼汪汪地嗫嚅道:“其实,其实,这是一枝桃花。”
季悠之再是呆滞,听到自己看了半天的这一串坨坨的东西是桃花也忍不住嘴角抽动了两下。可不过就抽了两下,他的眼中便掠过一道红光,“季悠之”醒了过来。
“季悠之”盯着手里的荷包,心里不晓得是什么滋味儿。这是送给季悠之的,不是送给他的。看来最初他想撮合季悠之和她的想法正在慢慢实现。补偿了季悠之,将对季悠之的亏欠以这种他能做到的事来偿还,他该开心的。可何故心里会越来越闷,闷到他真的希望自己根本就什么都没做过,宁愿墨涵和季悠之还是如开始时那般互相不讨对方欢喜?
他想告诉墨涵自己不是季悠之,可怕说出来她会害怕。而且,目前为止,他还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哪儿来的,何故会与季悠之共用一个身体。告诉墨涵事实,她怕是会觉得这件事很匪夷所思,会疑惑,会远离他。这是他所不乐见的事。可,还是很想知道她对自己的看法。很想,很想。
“季悠之”勉强笑了笑,“小涵姑娘送荷包与我作甚?”他也随着季悠之换她小涵姑娘,虽然内心里他早已将后面的两个字去掉了。这番问话,他期许着什么。可即便期许到自己想要的答案,意义又多大?他不想深究。
墨涵脸上飞上一朵绯色,幸好月夜看不清楚,要不她又该抑郁了,“只是想谢谢季大哥这么多时日的帮忙。”
“哦?谢我何?”他紧盯着她不放,想从她的脸上探查出一丝一毫对自己,对真正的自己的在意。
墨涵抿了抿唇,想了想,略有羞涩地道:“自然是谢你不辞劳苦地帮我搬花盆什么的,呃,还有那三幅画你不是也说不要钱了就送给我了吗?这个也是要谢你的缘由。”
“季悠之”的心情豁然明朗。她要送荷包的人是自己,不是季悠之。
他将荷包小心翼翼地放进怀里,嘴角牵起一抹温软的笑意,“荷包我收下了,天色不早了,你早些休息吧。”
墨涵将他爱护荷包的一番动作看进眼里,心下也喜滋滋的,跟季悠之道了句晚安,便就心情轻松地回屋了。
季悠之看着墨涵的背影,右手摸着胸口的荷包,眼里温情一片。
即便自己将来可能会消失,知道墨涵曾经将自己放在心上过,也便没有太大的遗憾了。
乞巧节那天一大早,墨涵便在自己的门前发现了一封信。
信的内容很简练,曰:“乞巧节当日申时一刻请将一只桃子送与我,多谢。”
落款人:季悠之。
墨涵不明白季悠之何故自己不去拿桃子吃,要让她送他桃子,还是一只。也不清楚他为何要留书给她而不是当面告诉她。但墨涵并不习惯在这些芝麻蒜皮的小事上过于纠结,便就将信收好,仔细地保存在放银子的地方,就出门去了李可儿家。
墨涵到得李可儿家时见她正拿着自己给她做的那件衣裙比划来比划去的,她顿时明白这小丫头快到及笄之年了,不过还差几个月而已,该也是思春了。她也才算明白为何衣服做好了这么久,李可儿却是一次都没有穿过。想来她是早就思量着要留到这一天,晚上打扮一番,钓个情郎备用。
李可儿见墨涵来了,就站在门口噙着一抹淡淡的笑将她望着,脸上难得地出现了些许羞赧之色。
墨涵走过去,主动拿起那身衣裳在她面前比照了一番,叹了句“女大不中留”,引得李可儿红着脸嘟着嘴轻轻地捶打了她的胳膊几下,耍耍小女儿脾气。
墨涵只是乐呵呵地瞧着她,任她闹哄,心里却打定主意晚上庙会上要与她一起帮她物色个般配的小伙子。
墨涵怂恿李可儿将衣服穿到身上再看看效果,顺便思量一下该配什么发饰及其他饰品。
李可儿有些不好意思地推搡了几下,便也就同意了。
墨涵很自觉地走到门外,给李可儿掩上门,站在门口等她。
乞巧节赶巧是在她空闲的这两天。前天刚送了车花去基陵县,现下休息两天,正好。
说起前天去基陵县她就不由觉得暖暖的。那天明明是季悠之的休沐日,他本是不舒服的,却还是不顾她的反对,与她一同去了县城。结果忙进忙出,又是帮忙搬花盆的,导致回来的路上竟是驾着马车坐着睡了过去。
今夜的鹊桥庙会,她希望季悠之也能够去,有些隐隐的期盼,希望在庙会上两人能够遇到。不过,想想季悠之那么重礼教,大概不会愿意去那种公开的变相相亲场合。
李可儿换好了衣裙,打开房门,躲在门后,偷偷摸摸地招手让墨涵进屋,眼睛还左瞟右望的,生怕被什么人撞见似的。
墨涵闪进屋里,将李可儿从头打量到脚,害的本就害羞地扭缠衣角的李可儿将衣角扭得更卖力。
墨涵双手抱胸,琢磨了片刻,便拉着李可儿到铜镜前坐好,将李可儿的发髻拆开,拿起梳子又给她梳了个玲珑髻。
两侧一边一个发辫盘成环状,扎在脑后,简单清爽,却又不失灵巧。环的中间用与衣裳同色系的丝带绑成蝴蝶结,普通却又精巧,配上李可儿略有婴儿肥的脸蛋,很有那么一股子清透灵气。
“要是再加一只珠钗就更漂亮了,”墨涵瞅着镜子里的李可儿道,“等我一小会儿,我回家一趟。”
也不待李可儿反应,墨涵便急匆匆地出了门。
前天去县城里给富春楼送花时,傅绫有送她一只珠钗。平素她甚少戴发饰,不若送给可儿这丫头,也算好钗送好姑娘,般配。
刚踏入庭院,墨涵就瞅见一堆书整齐地摊在铺在地上的席子上,一个清俊的身影正小心翼翼地将雷放在一旁的书一本一本地摊开来。
墨涵好奇,走上前瞅着忙碌的季悠之,道:“季大哥,你这是干嘛呢?怎地没去学堂?”
季悠之回头瞧了眼墨涵,便又转回头去认真地摆弄书本,“晒书。今天过节,放他们一天的假。”
“晒书?”
“嗯。”他弄好了最后一本书,扶了扶膝盖上的尘土,直起腰来,面对着墨涵,“今日乃七月七日魁星爷的生辰,晒书祈福乃习俗,祈求他保佑考运恒通。”
墨涵也听说过乞巧节有这等习俗,只是没想过这景朝竟也信奉这些,更没想到季悠之竟是如此虔诚的模样。不过,季悠之本就遵奉礼教,尊崇这些习俗也纯属正常。
另外,字里行间,墨涵还听出了一丝别的意味,“季大哥可是要参加今年的试考?”
季悠之蹙眉思考半响,表情甚为纠结,“路途颇为遥远,花销大,有可能入不敷出,风险大,收获未知,不划算。”
墨涵:“……”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季悠之的算盘打得这般好,她也从没听说有人因为花钱多,风险大就不参加考试的。不得不说,季悠之有时候委实是个人才。
墨涵叹了口气道:“若是季大哥担心花销,墨涵倒是可以为大哥提供银两。”
季悠之的眉头蹙得更紧了些,“你我非亲非故,在下岂能随意用小涵姑娘的钱。”
墨涵沉默了一会儿,不知想到了什么,脸上红了红,“今晚季大哥若是去鹊桥庙会寻到墨涵,明日我便会告诉季大哥可以用何种法子明正言顺地让我供您应考。”说完,她急匆匆地回屋取了那支珠钗,又匆匆忙忙地从季悠之的身边溜过,一眼也没敢瞧他。
季悠之有些纳闷,但还是决定按墨涵的话做。他确实很想参加试考,读书多年若能入朝为官报销家国,自是极好的。不过,他也不会强求。他之所以有应考的念头完全是感觉自己应该去。每年过了乡试州试,到了国试期间,他都会望着北边的方向发呆。脑袋空空的,总觉得自己应该去都城瞧瞧。只可惜苦于没有银两,也不清楚去到都城要做什么。今年他依旧这般,在魁星爷的生日这天晒晒书,只是没想到会向墨涵道出自己想应考的心思。若今晚去了庙会,见到墨涵,明日他倒是可以给她写张借条,向她借些银两赶考。
墨涵回到李可儿的房里,心跳还是略有纷乱。方才她突然想到了一个较为疯狂的念头。若是,若是今晚季悠之能寻到她,她便会问他是否喜欢自己。如若喜欢,明日她便会主动向他提亲。虽说这事该由男子提起,但以季悠之那慢吞吞不懂情调的性子,她怕是等到年华逝去也等不到他来提亲。这两日,她已经觉察出自己对季悠之的心思了。既然发现自己有些喜欢上他,不若干脆嫁给他。她不是个拖泥带水的人,喜欢便就喜欢,早些让他成为自己名正言顺的夫君也避免他再招他人惦念。她对与自己共度一生的人要求不高,只要两人在一起欢欢喜喜的,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那种轰轰烈烈的爱情少一些也不无可以。毕竟爱情最后总是会慢慢磨掉,变成亲情。也只有这样,两人才能长长久久地在一起。
墨涵将珠钗拿出来,递给李可儿,“瞧瞧这个喜欢吗?”
李可儿见到珠钗时两眼就是一亮,她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摸了摸那几颗大大的珍珠,便又将手缩了回来,“真好看。”
墨涵看出李可儿是喜欢这珠钗的,便又将她拉到铜镜前坐好,照着铜镜,将钗在她头上左比划右比划,选了个地儿正要插/进/去,一只小手却捂住了头,阻止了墨涵。
“可使不得。”李可儿回过头来,抬头瞧着墨涵,“这珠子一看就值不少钱,插在我头上便就浪费了。”
墨涵笑了笑,将李可儿的头又掰回去对着铜镜,一边小心翼翼地将钗插在方才选定的位置上,一边温和地道:“小姑娘家家的就该好好打扮打扮,姐姐我平素东奔西跑的,戴这些东西也不方便,万一不小心弄丢了,可不更是可惜了?瞧,可儿戴着多漂亮,配这身衣裳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