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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李敖:要把金针度与人-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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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点:
  问者曰:“申不害、公孙鞅,此二家之言,孰急于国?”
  应之曰:“是不可程也:人不食,十日则死;大寒之隆,不衣亦死。谓之衣食孰急于人
,则是不可一无也,皆养生之具也。今中不害言术,而公孙鞅为法。术者,因任而授官,循
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
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好令者也,此臣之所师也。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
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申不害也是早期的法家。《史记》有“著书二篇,号曰申子”的话,《汉书》有“申子
六篇”的话,但这些全本都失传了。《战国策》中有申不害为亲戚讨官做的故事,韩昭侯不
答应,要他坚守法治原则,是一个有趣的故事。


公孙鞅:《商君书》

  公孙鞅(约前三九○~前三三八),是卫庶公子,故叫卫鞅;又被秦封于商,也叫商鞅
。他年轻时候,就有“奇才”,后来见到秦孝公,他向秦孝公第一次说以“帝道”,秦孝公
昏昏欲睡,怪他是“妄人”;第二次说以、‘王道”,秦孝公仍不感兴趣;第三次说以“霸
道”,秦孝公愈听愈朝前靠,听得有味,“不自知膝之前于席也”,听了几天,还要听。
  于是公孙鞅得君行道,大变其法。他的基本理论是:
  疑行无名,疑事无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于民。
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诸至德者,不和子俗,成大功
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公孙鞅的变法,
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又最成功的一次变法。虽然他自己最后被兔死狗烹,车裂以殉,但这一事
迹,在中国,却是罕见的纪录。
  《商君书》是后人辑录公孙鞅的言行,而做出来的一部书。原有二十九篇,现存二十四
篇。


韩非:《韩非子》

  韩非(约前二八○~前二三三)是战国时代韩国的国姓爷,可是没有机会得君行道,于
是他写了十几万字的书,以抒抱负。这书流到秦国,被秦始皇看到了,秦始皇表示但恨不见
古人。秦始皇的行政头子李斯说韩非不是古人,乃是他的同学。于是,秦始皇就向韩国发兵
抢人,就这样的,韩非到了秦国。但在秦国,韩非君是得了,道却被别人行了,-最后李斯
用了韩非的理论,却把韩非给害死了。韩非死后十二年,秦始皇统一了天下。韩非的书是中
国法家思想集大成的著作,它代表中国思想中“礼”“法”之争中法的立场。对统治者说来
,法治比礼治更来得深切著明、来得实际。虽然在正统上,法家思想因为反对儒家思想而饱
受评议,但对统治者说来,“外儒内法”却是他们所优为之的。结果呢?中国的统治者,最
会挂儒家的羊头、卖法家的狗肉,变成了最虚伪的二重人格的恶棍。
  韩非原来被尊称韩子,宋朝以后,因为尊称儒家的韩愈,就把韩愈称为韩子,把韩非称
为韩“非”子,这种尊称抢夺战,构成了中国思想上的一大特色。在儒家挂帅下,一些非儒
家的人与书尚能知名、尚能幸存,得力于中国人虽尊孔,但也崇古,在崇古的条件下,非儒
方面的人与书,早期的尚被容忍,只是要被“非”化而已。


贾谊:《贾长沙集》

  贾谊(前二○○~前一六八),河南洛阳人。他十八岁就以博学属文出名,那时天下初
定,有这样人才很难得,就被河南大守请去做门客,进而推荐他给汉文帝。汉文帝任他做博
士,当时贾谊只有二十二岁,是最年轻的。
  贾谊虽然少年得志,但得到一个限度,就不得了。这个限度就是有为与无为之争。贾谊
主张政治改革,要改历法、易服制、更官名、兴礼乐,他说:“移风易俗,使天下回心而向
道,类非俗吏之所能为也!俗吏之所务,在于刀笔筐筐,而不知大体。”但是,“俗吏”的
力量还是很大的,大到可使汉文帝不能破格重用他。在他二十五岁时候,终于被外放到长沙
。一年后,汉文帝找他回来,“不问苍生问鬼神”,叫他教小太子读书。后来小太子骑马摔
死了,贾谊伤感异常,三十二岁那年,也短命死了。
  贾谊的政论和辞赋,都是很有名的,他在政治思想史上和文学史上,有双重的地位。
  贾谊的身世,构成了一个象征,那就是中国政治中,“青年才俊”的发展,有它一定的
瓶颈。中国政治以老人政治为本位,年轻人想夺棒子,成功的机会是很少的。


崔寔:《政论》

  崔寔(?~约一七○),字子真,河北啄县人。“少沉静,好典籍。”他出身在书香之
家。祖父崔駰是班固级的大学者;父亲崔瑷是马融级的大学者。崔寔在父亲死后,“隐居墓
侧”,不肯做官。他是一个清高的人。
  东汉桓帝时候,要选“至孝独行之士”,崔寔被看中。后来他“论当世便事数十条”,
写了一部《政论》,很有名。仲长统主张这部书“凡为人主,宜写一通,置之座侧”。可见
对他的推崇。
  崔寔对政治的批评,是很敏锐的。他批评西汉文帝除肉刑是所谓德政之说,有这样露骨
的话:
  昔高祖令萧何作九章之律,有夷三族之令,黥、劓、斩趾、断舌、枭首,故谓之具五刑
。文帝虽除肉刑,当劓者笞三百,当斩左趾者笞五百,当斩右趾者弃市。右趾者既殒其命,
笞挞者往往至死,虽有轻刑之名,其实杀也。当此之时,民皆思复肉刑。至景帝元年,乃下
诏曰:“笞与重罪无异,幸而不死,不可为民。”乃定律,减笞轻捶。自是之后、答者得全
。以此言之,文帝乃重刑,非轻之也;以严致平,非以宽致平也。必欲行若言,当大定其本
。……
  这是何等敏锐!何等气魄!


荀悦:《申鉴》

  荀悦(一四八~二○九),字仲豫,河南许昌人。《后汉书》说他“年十二,能说春秋
”。汉灵帝时候,宦官当道,有志节的知识分子都隐居了,荀悦也隐居起来。汉献帝时候,
曹操当政,荀悦和他从弟苟或,还有孔融等,“侍讲禁中,旦夕谈论。”
  虽然想施展抱负,可是谋无所用,乃做《申鉴》五篇。
  荀悦思想的主旨,一方面是反对迷信惑众,一方面是反对土地私有,他对刑罚的立论,
是主张“统法”,他说:
  赏罚,政之柄也。明赏必罚,审信慎令,赏以劝善,罚以惩恶。人主不妄赏,非徒爱其
财也,赏妄行,则善不劝矣;不妄罚,非矜其人也,罚妄行,则恶不惩矣。赏不功谓之上善
;罚不惩谓之纵恶。在上者能不止下为善,不纵下为恶,则国法立矣,是谓统法。他这里提
出“罚妄行,则恶不惩”的说法,不失为一种进步的法律观念。
  在政论以外,荀悦还是一位历史家。汉献帝认为班固的《汉书》失之“文繁难省”,乃
令苟荀另作《汉纪》三十卷,“辞约事详,论辩多美。”《汉纪》是编年体的史书,花了三
年完成(刘知几说花了五六年,说错了)。


王安石:《王临川集》

  王安石(一○二一~一○八六),字介甫,号半山,江西临川人。他从小随父亲宦游各
地,见闻不少,颇知民间疾苦。二十二岁中进士,做地方官十八年,他拒绝做高官,声名动
朝野。宋仁宗时候,他曾上万言书,未被重用;宋神宗时候,重用他推行新法。他从四十九
岁起,当国八年,厉行改革,由于旧派大臣司马光等反对和客观条件限制,新法有成有败。
为了新法的推行,他有信答比他大两岁的司马光,说:“如君实(司马光字)责我以在位久
,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
非某之所敢知。”就是明指中国的事,“一切不事事”的守旧,是他不敢领教的。
  王安石在政治以外,古文与诗词也卓然成家。他的文字比起旧式知识人来,思想细密得
多。对他的万言书,方苞就说:“欧、苏诸公上书,多条举数事,其体出于贾谊‘陈政事疏
’。此篇止言一事,而以众法之善败,经纬其中,义皆贯通,气能包举,遂觉高出同时诸公
之上。”可见在思想上,他是超出时代的。
  王安石死后,他的政敌苏轼代皇帝写敕文,说天意“将以非常之大事,必生希世之异人
。使其名高一时,学贯千载,智足以达其道;辩足以行其言,瑰玮之文,足以藻饰万物;卓
绝之行,足以风动四方”。对王安石说来,正是公论。


郑思肖:《心史》

  郑思肖(一二○六~一二八三),又名所南,字忆翁,自称三外野人,福建连江人。他
是宋朝的大学上舍生,应过博学宏词科。元兵南下时候,他上书救国,没有结果。宋朝亡后
,他变成一个激烈的隐士,不结婚,用不断的言行,表示他对故国的怀念。“不知今日月,
但梦宋山川。”他不论坐卧,都面不向北方,因为北方已经沦陷了;他画兰花,都不画土,
因为“地为番人夺去”了。
  郑思肖七十八岁死去,临死前请他朋友唐东屿写一牌位,上书“大宋不忠不孝郑思肖”
,原因是自认不能死国,为不忠;不能有后,为不孝。他死后三百五十六年,忽然在枯井中
发现了一部密封的书,原来是他写的。据陈宗之《承天寺藏书井碑阴记》说:
  崇顽戊寅岁,吴中久旱,城中买水而食,争汲者相捽于道。仲冬八日,承天寺狼山房浚
眢井,铁函重柜,铜以垩灰。启之,则宋郑所南先生所藏《心史》也。外书“大宋铁函经”
五气内书大宋孤臣郑思肖百拜封什字。……楮墨犹新,古香触手,当有神护。
  这就是《心史》的来源。清朝阎若璩说《心史》是姚士粦作的伪书,自属可信。只是郑
思肖真人复生,他所作所为,也必然如此了。


邓牧:《伯牙琴》

  邓牧(一二○七~一三○六),字牧心,浙江钱塘人。出身书香之家,“家世相传不过
书一束”。少年时候,他很喜欢《庄子》《列子》等书。青年以后,“视名利薄之”,乃“
遍游方外,历览名山”。常常“杜门危坐”,并且每天只吃一顿饭。
  宋朝仁了以后,邓牧隐居在浙江大涤山的洞霄宫,“遥荡于无何有之乡”。著有《洞霄
诗集》和《洞霄图志》,还写了一册论文,就是《伯牙琴》。
  邓牧虽然隐居在道教的寺观里,但他的思想,却是“三教外人”,是混同了孔教、佛教
、道教后的新艺综合体,并且有他独特的卓越成分。
  邓牧在统治者专制下反对暴政,他说:
  天生民而立之君,非为君也,奈何以四海之广足一夫之用邪?故凡为饮食之侈、衣服之
备、宫室之美者,非尧舜也,秦也;为分而严、为位而尊者,非尧舜也,亦秦也。后世为君
者歌颂功德,动称尧舜,而所以自为乃不过如秦,何哉?……彼所谓君者,非有四日两喙、
鳞头而羽臂也;状貌咸与人同,则夫人固可为也。今夺人之所好,聚人之所争,“慢藏海盗
,冶容海淫”,欲长治久安,得乎?这种大胆的革命性言论,在中国历史上,真是太难能可
贵的了!


黄宗羲:《梨洲遗箸汇刊》

  黄宗羲(一六一○~一六九五),字太冲,号南雷,人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
  黄宗羲的父亲黄尊素是明朝东林党人,被魏忠贤害死。十九岁的他,进京讼冤,他找到
刑求他父亲的特务们.亲自动手报仇,或刺伤、或刺死。
  黄宗羲是明朝大儒刘宗周(藏山)的学生,刘宗周在明朝亡后,以六八老翁,绝食而死
,给了黄宗羲伟大的身教。黄宗羲从事反清复明的活动十多年,最后失败,在四十六岁以后
,专心著作讲学,到八十六岁死去,前后近四十年之久,成绩极为丰富,举凡天文、地理、
乐律、历算、政治、史学、诗文,种种方面他都有著作,并且很精采。
  黄宗羲一生最精采的思想表现,是他的政论。他在五十三岁时候发表《明夷待访录》,
严厉抨击君主专政,他说:“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他反对忠于一君一姓,而要忠
于天下与万民。这种言论,不能不说是石破天惊的。
  黄宗羲的遗著,在清朝光绪三十一年(一九○五),有杭州群学社的石印本二册,书名
《黄梨洲遗著》,收有十种;在清宣统二年(一九一○),又有上海时中书局铅印聚珍版本
二十册,书名《梨洲遗箸汇刊》,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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