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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部分

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第1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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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信以”至“解体”。○正义曰:言之有信,义事乃行,是“信以行义”。事必以义,命乃成就,故“义以成命”也。杖信以行义事,以义而命诸侯,故以小国所望而归之。怀,归也。言而无信,则信不可知;所命非义,则义无所立,如是则四方诸侯,其谁不解体?谓事晋之心皆疏慢也。
 
  《诗》曰:‘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爽,差也。极,中也。《诗·卫风》。妇人怨丈夫不一其行,喻鲁事晋,犹女之事夫,不敢过差,而晋有罔极之心,反二三其德。○行,下孟反,注同。差,初卖反,又初佳反。 
  '疏'“诗曰”至“其德”。○正义曰:《卫风·氓》之篇。
 
  七年之中,一与一夺,二三孰甚焉?士之二三,犹丧妃耦,而况霸主?霸主将德是以,以,用也。○丧,息浪反。妃音配。耦,苦口反。而二三之,其何以长有诸侯乎?《诗》曰:‘犹之未远,是用大简。’犹,图也。简,谏也。《诗·大雅》。言王者图事不远,故用大道谏之。○长,音如字,一音丁丈反。行父惧晋之不远犹而失诸侯也,是以敢私言之。” 
  '疏'“诗曰”至“言之”。○正义曰:《诗·大雅·板》之篇也。言王者之所图谋,其事未能长远,我以是故用大道谏王。行父今亦惧晋之不能远图,而因此以失诸侯,是以敢私言之,私布此言,即是大谏也。
 
  晋栾书侵蔡,六年未得志故。遂侵楚,获申骊。申骊,楚大夫。○骊,力驰反。楚师之还也,谓六年遇於绕角时。 
  '疏'“楚师之还也”。○正义曰:还在六年,不於彼言者,因其今获申骊,追言六年侵沈,述栾书得从善之功,故於此并言之。
 
  晋侵沈,获沈子揖初,从知、范、韩也。绕角之役,栾书从知庄子、范文子、韩献子之言,不与楚战。自是常从其谋,师出有功,故传善之。沈国,今汝南平与县。○揖,徐音集,又於立反。与音馀,一音预。君子曰:“从善如流,宜哉!宜有功也。如流,喻速。《诗》曰:‘恺悌君子,遐不作人?’遐,远也。作,用也。《诗·大雅》。言文王能远用善人。不,语助。○恺,开在反,乐也。悌,徒礼反,易也。 
  '疏'“诗曰”至“作人”。○正义曰:《大雅·旱麓》之篇。
 
  求善也夫!作人,斯有功绩矣。”是行也,郑伯将会晋师,会伐蔡之师。○夫音扶。门于许东门,大获焉。过许,见其无备,因攻之。○过,古禾反。 
  声伯如莒,逆也。自为逆妇而书者,因聘而逆。○为,于伪反,下文“为赵婴”同。 
  宋华元来聘,聘共姬也。穆姜之女,成公姊妹,为宋共公夫人。聘不应使卿,故传发其事而已。○共音恭。 
  '疏'注“穆姜之女”。○正义曰:明年季文子如宋致女,还称宋上之乐,穆姜出拜谢之,知是穆姜所生之女也。
 
  夏,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礼也。纳币应使卿。 
  晋赵庄姬为赵婴之亡故,谮之于晋侯,赵婴亡在五年。曰:“原、屏将为乱。”栾、郤为徵。栾氏、郤氏亦徵其为乱。六月,晋讨赵同、赵括。武从姬氏畜于公宫。赵武,庄姬之子。庄姬,晋成公女。畜,养也。 
  '疏'注“赵武”至“养也”。○正义曰:《史记·赵世家》云:“赵朔娶晋成公姊为夫人。”案传,赵衰適妻是文公之女,若朔妻成公之姊,则亦文公之女。父之从母,不可以为妻;且文公之卒,距此四十六年,庄姬此时尚少,不得为成公姊也。贾、服先儒皆以为成公之女,故杜从之。《史记》又称有屠岸贾者,有宠於灵公,此时为司寇,追论赵盾弑君之事,诛赵氏,杀赵朔、赵同、赵括,而灭其族。案二年“传栾书将下军”,则於时朔已死矣。同、括为庄姬所谮,此年见杀,赵朔不得与同、括俱死也。於时晋君明,诸臣彊,无容有屠岸贾辄厕其间,得如此专恣。又说云,公孙杵臼取他儿代武死,程婴匿武於山中,居十五年,因晋侯有疾,韩厥乃请立武为赵氏后,与《左传》皆违。马迁妄说,不可从也。
 
  以其田与祁奚。韩厥言於晋侯曰:“成季之勋,宣孟之忠,成季,赵衰。宣孟,赵盾。○祁,巨之反;《字林》:上尸反。衰,初危反。盾,徒本反。而无后,为善者其惧矣。三代之令王,皆数百年保天之禄。夫岂无辟王?赖前哲以免也。言三代亦有邪辟之君,但赖其先人以免祸耳。○数,所主反。辟,匹亦反,注及下同。哲,陟列反。邪,似嗟反。 
  '疏'“夫岂”至“免也”。○正义曰:此赵同、赵括,谓天禄之父祖,若桀、纣之辈虽邪辟,子孙赖禹、汤之功而食天禄。
 
  《周书》曰:‘不敢侮鳏寡,所以明德也。’”《周书·康诰》。言文王不侮鳏寡,而德益明。欲使晋侯之法文王。○侮,亡甫反。鳏,古顽反。乃立武,而反其田焉。 
  秋,召桓公来赐公命。召桓公,周卿士。 
  晋侯使申公巫臣如吴,假道于莒。与渠丘公立於池上,渠丘公,莒子朱也。池,城池也。渠丘,邑名,莒县有蘧里。○蘧,其居反。 
  '疏'注“渠丘”至“蘧里”。○正义曰:十四年莒子朱卒,知渠丘公即是朱也。渠丘,莒之邑名。夷不当有谥,或作别号,此朱以邑名为号,不知其故何也。
 
  曰:“城已恶。”莒子曰:“辟陋在夷,其孰以我为虞?”虞,度也。○巳恶,如字;已,犹大也;本或作“城已恶矣”。度,待洛反。对曰:“夫狡焉。狡,猾之人。○狡,交卯反。猾,干八反。思启封疆以利社稷者,何国蔑有?唯然,故多大国矣。唯或思或纵也。世有思开封疆者,有纵其暴掠者,莒人当唯此为命。○疆,居良反,注同。唯然,音维;本或作虽,后人改也。掠音亮。 
  '疏'“唯然”。○正义曰:俗本“唯”作“虽”,今定本作“唯”。
 
  勇夫重闭,况国乎?”为明年莒溃传。○重,直龙反,又直勇反。闭,补计反,又补结反,一音户旦反。 
  冬,杞叔姬卒。来归自杞,故书。愍其见出来归,故书卒也。若更適大夫,则不复书卒。○复,扶又反。 
  晋士燮来聘,言伐郯也,以其事吴故。七年郯与吴成。公赂之,请缓师。文子不可,文子,士燮。曰:“君命无贰,失信不立。礼无加货,事无二成。公私不两成。君后诸侯,是寡君不得事君也。欲与鲁绝。○后,如字;徐音胡豆反。燮将复之。”季孙惧,使宣伯帅师会伐郯。 
  卫人来媵共姬,礼也。凡诸侯嫁女,同姓媵之,异姓则否。必以同姓者,参骨肉至亲,所以息阴讼。 
  '疏'“卫人”至“则否”。○正义曰:《膏肓》以为媵不必同姓,所以博异气。今《左传》“异姓则否”,十年,齐人来媵,何以无贬刺之文?左氏为短。郑箴云:礼称纳女於天子云“备百姓”,於国君云“备酒浆”,不得云“百姓”,是不博异气也。齐是大国,今来媵我,得之为荣,不得贬也。
 
  【经】九年,春,王正月,杞伯来逆叔姬之丧以归。 
  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蒲,卫地,在长垣县西南。公至自会。无传。 
  二月,伯姬归於宋。宋不使卿逆,非礼。 
  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女嫁三月,又使大夫随加聘问,谓之致女。所以致成妇礼,笃昏姻之好。○好,呼报反。 
  '疏'注“女嫁”至“之好”。○正义曰:桓三年九月,夫人姜氏至自齐,冬,齐侯使其弟年来聘,传曰:“齐仲年来聘,致夫人也。”此二月伯姬归于宋,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二者其间并近三月。《礼》:妇入三月庙见。知致女必以三月,盖庙见之后,妇礼既成,使大夫聘问,谓之致女。其成妇之礼,存谦敬,序殷勤,所以笃昏姻之好也。仲年、行父俱是致女,而彼言“聘”者,在鲁而出,则曰“致女”,在他国而来,则但言“聘”,外内之异文也。以彼言“聘”,而实是致女,故二注皆言“使大夫随加聘问”,为此也。
 
  晋人来媵。媵伯姬也。 
  秋,七月,丙子,齐侯无野卒。无传。五同盟。丙子,六月一日。书七月,从赴。 
  '疏'注“五同盟”。○正义曰:无野以宣十年即位,此二年及国佐盟于袁娄,又盟于蜀,五年于蟲牢,七年于马陵,此年于蒲,皆鲁、齐俱在,是五同盟也。
 
  晋人执郑伯。郑伯既受盟于蒲,又受楚赂会於邓,故晋执之。称人者,晋以无道於民告诸侯。例在十五年。晋栾书帅师伐郑。 
  冬,十有一月,葬齐顷公。无传。○顷音倾。 
  楚公子婴齐帅师伐莒。庚申,莒溃。民逃其上曰溃。楚人入郓。郓,莒别邑也。楚偏师入郓,故称人。 
  秦人、白狄伐晋。 
  郑人围许。城中城。鲁邑也。在东海厚丘县西南。此闰月城,在十一月之后,十二月之前,故传曰“书时”。 
  '疏'注“鲁邑”至“书时”。○正义曰:《长历》推此年闰十一月,传“城中城”文在“十二月”上,而云“书时”也,即是闰月城之。闰月半后即是十二月节,故水昏巳正而城之,是得时也。
 
  【传】九年,春,杞桓公来逆叔姬之丧,请之也。(叔姬巳绝於杞,鲁复强请杞,使还取葬。○复,扶又反,下同。强,其丈反。)杞叔姬卒,为杞故也。(还为杞妇,故卒称杞。○为,于伪反,下注“为鲁”、下文“为归汶阳”同。)逆叔姬,为我也。(既弃而复逆其丧,明为鲁故。○“逆叔姬”绝句。“为我也”本或无“为”字。) 
  为归汶阳之田故,诸侯贰於晋。归田在前年。晋人惧,会於蒲,以寻马陵之盟。马陵在七年。季文子谓范文子曰:“德则不竞,寻盟何为?”竞,强也。范文子曰:“勤以抚之,宽以待之,坚疆以御之,明神以要之,柔服而伐贰,德之次也。”是行也,将始会吴,吴人不至。为十五年会锺离传。○御,鱼吕反。要,一遥反。 
  二月,伯姬归于宋。为致女复命起。 
  楚人以重赂求郑,郑伯会楚公子成于邓。为晋人执郑伯传。 
  夏,季文子如宋致女,复命,公享之。赋《韩奕》之五章。《韩奕》,《诗·大雅》篇名。其五章言蹶父嫁女於韩侯,为女相所居,莫如韩乐。文子喻鲁侯有蹶父之德,宋公如韩侯,宋土如韩乐。○蹶,九卫反。为,于伪反。相,息亮反。乐音洛,下同。穆姜出于房,再拜,曰:“大夫勤辱,不忘先君以及嗣君,施及未亡人,穆姜,伯姬母,闻文子言宋乐,喜而出谢其行劳。妇人夫死,自称未亡人。○施,以豉反。先君犹有望也。言先君亦望文子之若此。敢拜大夫之重勤。”又赋《绿衣》之卒章而入。《绿衣》,《诗·邶风》也。取其“我思古人,实获我心”,喻文子言得已意。○重,直勇反,又直用反。绿,如字;本又作褖,吐乱反,注同。邶音邶,又作昔阝。 
  晋人来媵,礼也。同姓故。 
  秋,郑伯如晋。晋人讨其贰於楚也,执诸铜鞮。铜鞮,晋别县,在上党。○鞮,丁兮反。栾书伐郑,郑人使伯蠲行成,晋人杀之,非礼也。兵交,使在其间可也。明杀行人例。○蠲,古玄反,又音圭。使在,所吏反。楚子重侵陈以救郑。陈与晋故。晋侯观于军府,见锺仪,问之曰:“南冠而絷者,谁也?”南冠,楚冠。絷,拘执。○絷,中立反。拘,九于反。 
  '疏'注“南冠楚冠”。○正义曰:应劭《汉官仪》云:“法冠一曰柱后冠。《左传》‘南冠而絷’,则楚冠也。秦灭楚,以其冠赐近臣,御史服之,即今解豸冠也。古有解豸兽,触不直者,故执宪以其角形为冠,令触人也。”
 
  有司对曰:“郑人所献楚囚也。”使税之,郑献锺仪在七年。税,解也。○税,吐活反;徐始锐反,注同。召而吊之。再拜稽首。问其族,对曰:“泠人也。”泠人,乐官。○泠,力丁反,依字作伶。 
  '疏'注“泠人乐官”。○正义曰:《诗·简兮序》云:“卫之贤者仕於泠官。”郑玄云:“泠官,乐官也。泠氏世掌乐官而善焉,故后世多号乐官为泠官。”《吕氏春秋》称黄帝使泠伦自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竹,断两节而吹之,以为黄锺之宫。昭三十一年传,景王铸无射,泠州鸠其之。是泠氏世掌乐官也。《周语》云:“景王铸锺成,泠人告和”,《鲁语》云:“泠箫咏歌及《鹿鸣》之三”,此称“泠人”,《诗》称“泠官”,是泠为乐官之名也。
 
  公曰:“能乐乎?”对曰:“先父之职官也,敢有二事?”言不敢学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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