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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

暮东陵:清东陵地宫珍宝被盗之谜-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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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寝)仪树1023 棵,孝陵的仪树为43680 棵、景陵、景妃园寝、双妃园寝三处的仪树是33500 裸,裕陵的仪树是11007 棵,裕妃园寝的仪树是1360 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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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只是咸丰时的记载,自然没有包括咸丰以后各座陵寝所植的仪树。如果把以后的定陵、惠陵以及咸丰、同治的后妃陵寝所栽的仪树棵数加在一起,则共有16 万9 千多裸。至于整个前圈和后龙所栽的全部树木,据清末时的估计,大约在8 百万裸以上。民国二年(1913 年)文人陈治重曾将所见到的清东陵陵园景色以诗记之,并作了如下诗注:
初至,从龙门口入,两岸壁立,一私冷然,绝水而胎,践沫如雪。水侧春草盛茂,夹毅送青。更前则群松蔽山,苍草弥望,殿寝黄瓦,乍隐乍现于碧阴之中。好风徐来,青香满袖,清肃之气,祛人烦劳。
从陈治重的诗注中可以看出,到清朝灭亡,民国成立后,清东陵还保持着原有的磅礴气势。由此也可以看出,为培植、保护这个陵区,清王朝的历代帝王都曾费了多么大的心血。
由于清朝历代帝王都认为能够在上吉之地建陵,便可以“开福扯于隆基,绵万年之景运”,故陵寝在他们的心目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为了保护陵区的安全,在陵区周围开割了火道,竖立了红、白、清三道界桩,界桩外是20 里官山,并在前圈东、南、西三面筑起了40 里的风水围墙。
陵区的围墙又称风水墙,有保护陵区风水之意。顺治的孝陵完工后,陵区的风水墙也开始建设,并初具规模。以后历朝不断增建、维修,并逐步完善。整个墙高达9 。 4 尺,厚2 。 8 尺.大部分为城砖灰砌灌浆,有的山岭地段用山石砌成。前圈东西的围墙北起马兰关西城根,与长城相接,往南依次经过二洞、九洞、水洞、福君山至马兰峪西城外,留有一门,称东门口。此门专系八旗官兵及在东陵上当差的员役出人之门。康熙二年,在昌瑞山建造孝陵时,就在
第五章军部密谋/ul 
陵区东侧、· 长城隘口的马兰关设副将镇守,专司陵区的防护之责。雍正元年改马兰官副将为总兵官。自乾隆元年始,马兰官的总兵官由八旗汉军人全部改为八旗满洲人充任,其职别和身份越来越高。
由于陵区之内,特别是后龙地界,到处是茂密的树林.丛生的杂草,堆积的枝叶,漫山遍野,无边无际,极易发生火灾。故每年都要将风水墙内的荒草除割一次,除割的时间一般定在农历九月初一,如遇闰月,则从八月初一开割。每到这时,由马兰关总兵衙门先期在路口贴出布告,晓谕满汉军民人等届期进人风水墙内割草,各口、门官兵则严格搜查,严禁夹带火镰、烟包及其它易燃物品,次年三月初一停止割除。
为防止陵区外的野火延烧到陵区内,早在康熙二年就由守陵官兵在后龙的东、西、北三面开割了一条宽30 丈、长84 里的防火之道,在火道之内,把一切树木、杂草砍除干净。每年割除一次,由白露节开始。马兰关镇标的左右两营各派兵一百名,分别由千总、把总二员带领,予以割除。自乾隆元年开始,又从陵区东侧的灵窝沟起,分别向北、向西再转向南开设了一条宽20 丈,长320 里的外火道。道光七年,又在昌瑞山后开割了一条长21 。 5 里的里火道。至此,陵区的后龙已形成了里、内、外三条火道。而前圈自乾隆四十六年和同治五年,也分别开设了两条十余里的火道。由于这些火道的开设,使清东陵历经二百多年而未发生过重大火灾。与此同时,火道也逐渐成为陵区边界的标志之一。
当然,清东陵之所以未遭火灾和人为的破坏,保存完好,这与清王朝派遣的最为精锐的八旗兵丁直接守护各陵有重大关系。按清王朝规定,凡皇帝陵,设总管一员、翼长二员,晓骑校二员、章京十六员、甲兵八十名左右。这些官兵每月分成八班,每班有章京二员、甲兵十名,昼夜传筹巡逻。到光绪朝中期,驻扎在东陵的八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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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总兵力达1100 多名。
除此之外,设在马兰关的绿营是专门保护东凌陵区安全的军队。雍正元年下辖3 个营,随着凌寝的不断增建,到嘉庆五年,马兰镇已下辖8 个营,人数由原来的600 名扩展到1 千余名,到光绪九年,人数猛增至3157 名。另外还配备了数量可观的武器装备,其中刀类就有6 种,共2416 把,鸟枪类6 种,1529 支,箭类3 种,47359 支,炮类24 种,758 门,还有其它大量衣甲、旗号等。为了加强对凌区的防护,马兰镇历任总兵官处心积虑地制定了一系列巡逻方法。后据箭东陵研究专家徐广源先生多年潜心研究,发现乾隆初年,当时的马兰关总兵布兰泰发明了一种“签牌挨拨传递法”,这种方法以抽签发牌的方式,使兵丁一帮帮地被轮番派出,周而复始,永无休止地巡逻陵区。
乾隆二十五年,新上任的.急兵图尔禅认为,“签牌挨拨传递法”虽好,但不够完备,特别是在夜间易出疏漏。于是他在此基础上发展成一种“传筹夜巡法”,这种方法是制筹六根,左右两营各三根,每夜互相传递三次。每晚初更,左营派兵二名,执筹一根,从正关城(马兰关口)出发,沿风水墙外围依次传递到二道洞、三道洞、府君山、东口门、吉祥口、堂子山、西使门、雁飞岭等处,最后传递到右冀苇子峪,由汛弃(近似兵站长)查收,第三根天明送到。同样,从初更起,右翼从苇子峪派兵二名,执筹一根,沿着上述相反方向,依次传递到左翼正关城。如此做法,可使整个夜间,前圈东、南、西三而总有巡逻之兵。与此同时,沿内火道和外火道也采取了类似的传筹方法,只是白昼递送巡逻,各营汛(兵站)立有号簿,如有阻滞迟误或发生意外箭况,随时登记注明,以便稽查。
到了乾隆四十三年,新任总兵保宁认为传筹夜巡法仍有不足之处,一年之间,不同的季节,昼夜长短不一,如果控制不严,迟速由兵自便,后半夜难免会出现悬空。因此,在原有的基础上又增加、,? J -二甲山招目‘.甲月.为..州加目目目巨..卜.。 。 ‘即门口.口.‘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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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根筹,共计十根。每夜分五个更次,每个更次由左右两营各发筹一根,在正关城和苇子峪各设更香,以记时辰。这样,夜间每个更次都保证有巡逻之兵,不致出现悬空现象。
关于陵区的防护大致如此,而前圈和后龙的火道、界桩外围的防护措施也不断改进、变化,日臻完善。
乾隆三十五年,总兵旺保禄创建了分段防守之法,将内火道以南、前圈的天台山以北分为八段,限定界址,以镇标两营千总、把总十五员、经制外委十五员按年轮流驻守,每段派千把总一员、经制外委一员,督率各汛弃兵,昼夜巡防。
道光十一年,马兰关总兵钟昌制定了一套严密的后龙一带巡逻法。钟昌选定后龙居中之地兴隆山,作为总巡会哨之地,每月左右两营各派兵二起,每次两翼同日并出,分东西两路巡查,最后俱赴兴隆山会哨。会哨返回时,第二起巡逻弃兵又从两翼出发,约二十日轮流一次。
道光十五年,新任马兰关总兵容照,先后两次到内外火道亲自巡视,觉得以前所定的各种巡逻方法虽然严密周详,但仍有美中不足之处。驻守兵丁和巡逻兵丁长期在外,其勤惰优劣很难了解掌握,常有玩忽职守之弊。因内外火道纵横数百里,山深林密,路径交错,虽设有许多堆拨,但贼匪却极易隐藏,很难查拿。于是,新任总兵容照把外火道以内、内火道以外广大地面分为四段,并制做了多块木牌,牌上编写号码记号,加盖印信,把牌分发给各段巡逻兵丁,每次按汛递送,限定日期,然后将牌逐日收回,以此作为每日有巡逻之兵的凭证。因各段远近不一,故往返日期也有长短。第一段巡查东西,往返需十一,日,制牌十一面,每日发牌一面,到第十一日发完,第十二日收回第一日发出的第一牌,到总兵衙门挂号呈缴,到第二十二日将十一面牌全部收回,以后再按此法循环办理。其它各段巡逻方法与第一段相同,只是往返所需日不同。如在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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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往返途中遇大雪封山或山洪暴发,路阻难行,迟滞时日,要在号簿内登记,可免究办。
为防止巡逻兵丁在巡逻途中偷嗽作弊,容照还令人制做了六面合缝牌。合缝牌分上下两半面,连接起来便是一整块。在牌子上写明发往地点,在合缝处加盖印张,将六个下半面牌分别交给沿途的曹家路、墙子路、兴隆山、窄道子、大注、黄崖关等六关汛保存,另外六个上半面牌由马兰关总兵衙门收管。何时派兵丁到某处巡查,就把某处的上半面牌交给该兵丁,查至某处,就将存留在那里的下半面牌换回.把上半面牌留在那里。总兵容照制定的这种方法受到了当朝道光皇帝的称赞,后几经交换改进,终于使巡逻之法完善起来。
由于马兰镇绿营是专门防护陵区安全的军队,具有其特殊性,因此不能像其它绿营军队那祥定期集中操练,只能利用空闲季节操演训练。为了训练八旗兵丁,道光十一年经东陵守护大臣有麟、溥喜和马兰镇总兵钟昌奏请,在东陵设立马步骑射公所,由八旗中的章京、晓骑校中挑选技艺娴熟者充当教官,每月轮流教习各陵八旗甲兵要求严格,使他们具备了上马能战,下马能守的良好素质和战斗能力。
按清王朝规制,除皇宫大内,皇家陵区可称得上是第一禁区,许多保护皇陵的法令、规定,都明文载入{大清律》 中,如法令中有“车马过陵者及守陵官民人陵者,百步外下马。违者以大不敬论,杖一百。”' “如延烧殿宇墙垣,为首拟绞监候,为从杖一百,流三千里”、“树株关系山陵荫护,盗砍与取土、取石、开窑、放火者,俱于山陵有伤,亦大不敬也。不论监守常人,为首者斩,为从者充军”。清廷制定的法规、法令不仅对普通百姓严加防范,而且对专司守护陵区安全的绿营官兵,一旦触范禁令,也绝不宽恕,严惩不贷。如乾隆四十三年八月,绿营兵丁陶文启、张宗信在夜间巡逻时,因~… ~一,。 ? 。 。 。 。 ; 。 ; ; J ,叫‘,甲曰.。 。 。 。 。 .归曰.' 。 。 ' ; d ? -一习卜~。 。 ' 。 ~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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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火御寒,不慎燃烧了一片荒草,但未烧毁树株。这二人被查处后,还是被杖责一番,又双双发往伊犁给厄鲁特为奴。他们的上司、把总李文瑞畏罪自杀,都司欧陛诏被革职查办。
道光六年,外委崔思通嘱手下兵丁招引外人偷人红桩(外火道内侧的木桩标志,红桩以内为风水禁地)以内打猎,从中分得猎物。此事被上司查觉,将崔思通发往新疆充当苦役。
不但绿营兵丁、普通官员如此,即是防区的最高长官及守护大臣,如违犯禁令,也绝不轻饶。乾隆四十二年二月,时任马兰关总兵的满斗侈景陵后宝,。上的一段石墙拆掉,以便行走。而后又将头道沟,二道沟一带的树株砍伐840 多棵,被部下控告,满斗立即被革职交刑部查办,定为斩监候,待秋后处决。后来多亏家人四处活动,买动许多大员为其说情,乾隆终于开恩,由斩监候改为降职处分,满斗总算保住了一条命。当时的东陵守护大臣允祁,也就是康熙帝的皇子、乾隆帝的叔父,因未能发现和参劝满斗的违禁活动,坐失察罪,送交宗人府严加议处后,被降为镇国公。
嘉庆十一年正月,因陵区树株被盗砍,当时的马兰关总兵丰绅济伦被革职。新接任的总兵巴宁阿刚上任四个月,因木门沟树株被盗,不仅遭到革职的处罚,还被发配到吉林边疆充当苦役。道光元年六月,因有兵丁用刀砍伤了陵区内树木,事发后,马兰关总兵庆惠被降为陵区内务府主事。
从以上的记载中可以看出,由于清王朝的一系列禁令和法规,加上几千名八旗兵丁的日夜守护防范,直到溥仪退位,大清灭亡之时,整个东陵界内尽管时有小范围的失火、砍伐、偷盗等现象发生,但毕竟未在整体上对陵区形成危害。这个时候的清东陵应该说是生气蓬勃,风水景色俱佳。
当溥仪退位,清朝灭亡后,根据民国政府对清室的八项优待条件之规定,清东陵的护陵人员、机构仍然承袭清制,属于“皇族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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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的清东陵,按照“一体保护”的规定,还留有4 叨名八旗兵丁看护,同时宗人府、礼工部等机构也分别继续承担陵区的一切事务。按优待条件,民国政府每年要拨发白保‘400 万两供清室支配,但由于民国政府的拖欠以及溥仪小朝廷的挥霍,用于东陵各机构人员的律银律米被迫减半支付。这样勉强维持到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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