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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

国史大纲-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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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魏孝文迁都后北方学术界气象也。

北齐在地理和人物上,都承袭着洛阳政府之遗傅。
尔朱荣居晋阳,为孝庄帝所杀。荣从子兆弑庄帝,高欢杀兆,孝武帝奔关中。高欢以洛阳西逼西魏,南近梁境,乃议迁邺。洛阳四十万户,令下三日,狼狈即行。

高欢一家,虽是一个汉、鲜混杂的家庭,
史称高欢渤海蓨人,其六世祖隐,为晋玄菟太守,则高欢应为汉人。惟自五世祖庆,已三世事慕容氏,【曾祖湖仕北魏,谥坐法徙怀朔。】史称欢遂“习其俗”,至其后娄氏则鲜卑豪族也。高澄娄出,故侯景呼以“鲜卑小儿”。高洋问杜弼:“治国当用何人?”弼对:“鲜卑车马客,会须用中国人。”洋以为“此言讥我”。又斩高德政,谓:“德政常言宜用汉人除鲜卑,此即合死。”洋后李氏出赵郡,其子废帝殷,洋谓其:“得汉家性质,不似我。”

然而汉人的势力,很快在北齐的政府下抬头。
史称:“高欢时,鲜卑共轻中华朝士,惟惮高昂。欢每申令三军,常为鲜卑言;昂若在列时,则为华言。”然同洋即位,群臣皆汉、魏衣冠。直至末年,洋乃数为胡服,微行市里。则知文宣时齐朝早已汉化。又齐文宣诛诸元二十五家,杀三千人,余十九家并禁锢,嗣又大杀元氏,魏后竟无遗种,亦为汉人得势一因。【其后隋文帝尽杀宇文子孙,无遗种。】

杨愔尤称当时经学名懦,【一门四世同居,昆季就学者三十余人。】事高洋,时称“主昏于上,政清于下。”【常山王高演杀杨愔,高殷(废帝,母李皇后,赵郡李氏女。)见废,亦当时胡、汉界线相争之一幕。】

李铉、邢峙、【齐文宣诏授太子经。】冯敬德、【武成为后主择师,命为侍讲。】冯元熙,【敬德子,以孝经授纬太子。】皆以经学为帝室师。【史称:“孝昌之后,海内淆乱,四方学校,所存无几。至于兴和、武定之世,寇难既平,儒业复光。”其间相去不过十年。】后魏崔亮年劳之制,至是见革。

后魏自张彝见杀,武官皆得依资人选,官员少而应调者多。崔亮为吏部尚书,乃奏为格制,官不问贤愚,以停解日月为断,年月久则先擢用,世谓之“停年格”。魏之失人自此始。高齐自高澄、袁韦修、杨遵彦、辛术相继掌大选,颇革魏弊,而辛术管库必擢,门阀不遗,衡鉴之美,尤为见称。

士人为县,尤见齐政渐上轨道。
北齐制县为上、中、下三等,每等又有上、中、下,凡九等。【此亦为隋、唐所袭。】然犹因循后魏,用人滥杂,至于士流耻居。元文遥遂奏于武成帝,密搜世胄子弟,恐其辞诉,总召集神武门,宣旨慰谕而遣。自是县令始以士人为之。

齐律尤为隋、唐所本。
南北朝诸律,北优于南。北朝尤以齐律为最。由唐及清,皆本隋律,隋律则本于齐。【魏拓跋焘定律,出崔浩、高允之手。浩长于汉律,为之作序。(史记索隙引。)高允史称其“尤好春秋公羊”,盖冶汉董仲舒、应劭公羊决狱之学者。其后代有名家,太和中,改定律令,君臣聚议一堂,考订之勒,古今无比。此为北系诸律之嚆矢。渊源当自汉律,不尽袭魏、晋之制也。】则齐政虽称昏乱,其士大夫之贡献亦甚大。

西魏则宇文泰虽系鲜卑,【或匈奴。】然因传统势力入关者少,更得急速汉化。苏绰、【少好学,博览群书。】卢辩【累世儒学。魏太子及诸王皆束脩礼受业。叔父同,注小戴,辩注大戴。】诸人,卒为北周创建了一个新的政治规模,为后来隋、唐所取法。将来中国全盛时期之再临,即奠基于此。

 

 




绰依周礼定官制,未成而卒,辩续成之。【西魏正式行周礼建六官,在恭帝三年。同脩者尚有崔献,薛。】

苏绰的六条诏书,
一、先治心,【“治民之本,莫若宰守。治民之礼,先当治心。其要在清心,次在治身,躬行仁义、孝弟、忠信、礼让、廉平、俭约,继之以无倦。”】二、敦教化,三、尽地利,四、擢贤良,五、恤狱讼,六、均赋役。

悬为当时行政官吏的新经典。
文长数千言,周主常置座右。又令百司诵习。绰又制文案程式,朱出墨入,及计账户籍之法。【此如汉初张苍为计相事,隋室之盛即本此。】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帐者,不得居官。

官吏在政治上的责任,现在又明白的重新提出。
而当时官吏的任用,尤能打破历来氏族门第的拘絯。
六条之四曰“擢贤良”,其言曰“自昔州郡大吏,但取门资,不择贤良。夫门资乃先世之爵禄,无妨子孙之愚。今之选举,不限资荫,惟在得人。”

于是以前的官吏,为门资所应得;而此后的官吏,则将为民众负责任。此种意识,不可不说是当时一个极大的转变。
北史卢恺传:“自周氏以降,选无清浊。恺摄吏部,与薛道衡、陆彦师等甄别氏流。”又北史陆彦师传:“转吏部侍郎。隋承周制,官无清浊,彦师在职,凡所任人,颇甄别于士庶。”盖北周僻在关西,洛阳鲜卑贵族,去者无几,故苏绰得教宇文泰打破门第,拔才任用。如此,则鲜卑族自见湮沉,汉人自见腾驤,实为北周汉化一更要关键。【隋文非有大功盛业,而北周大臣如韦孝宽、杨惠、李德林、高炯、杨穆,皆翕然归奉,此恐亦有种姓之见存。】至隋时,政治转换,已上轨道,故卢恺、薛道衡等重提士庶之别,此并非反对北周之制,实为依照苏绰用意,作更进一步之甄别也。

周礼是他们政治理论的根据,一时君臣皆悉心讨究。
此书在魏孝文时已见重。西魏因推行周礼,故公卿多习其业。北齐熊安生精治此经,名闻于周。周武帝灭齐,安生遽令扫门,曰:“周帝必来见我”,已而果至。

僚吏俊彦,旦理公务,晚就讲习。
北周文帝于行台省置学,取丞郎及府佐德行明敏者充生。悉令旦理公务,晚就讲习,先六经而后子、史。又于诸生中简德行淳懿者侍读书,河东薛慎等十二人应其选。

从学术影响到政治,回头再走上一条合理的路,努力造出一个合理的政府来。【此指能切实贡献于民众,而非专为保门第、固权荣而言。】
从此漫漫长夜,开始有一线曙光在北方透露。到隋、唐更见朝旭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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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乱码处:

【史又称:“代人迁洛,多为选部所抑,不得仕进。及六镇叛,元义乃用代来人为传诏以慰悦之。”是可见当时南、北界割矣。】

 第十八章 变相的封建势力【魏晋南北朝之门第】

贵族世袭的封建制度,早在战国、秦、汉年间彻底打破。然而东汉以来的士族门第,他们在魏晋南北朝时代的地位,几乎已成为变相的封建了。

一、九品中正制与门阀

东汉士族地位的获得,本由当时的察举制度。三国丧乱之际,“士人流移,考详无地。”【卫瓘语。】用兵既久,人材自行伍杂进。“郎吏蓄于军府,豪右聚于都邑。”【李重语。】两汉文治精神所托命的州、郡察举制,一时逆转,而倒退为秦、汉初年之军功得官。要对此种情况加以救挽,于是有魏尚书陈群之“九品官人”法。【事起延康元年,始议则自何夔。】

朝廷用人委之尚书,然尚书“不能审核天下人才士庶,【刘毅所谓“一吏部、两郎中,而欲究鑑人物,何异以管窥天?”但又不愿漫无标准,一切委之军队或私人关西。】于是委中正铨第等级,【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级。】凭之授受。”【通典语。】

州置“大中正”,郡置“小中正”。【自汉末舍之州牧,于是州在郡上,自成一级。】大中正以“本处人任诸府公卿及台省郎吏有德充才盛者为之”。【通典语。】故“中正”乃中央官之兼职。【故晋书职官志别无“中正”之官。】

中正何以必须本处人任之?因非此无以熟知各本处之人才。中正何以必须中央官兼职?因乱离之际,人才集中中央,就近访察为便。

各地郡中正可以各就所知,汇报各本州大中正。大中正得根据乡评,定其品级与进退。
通典云:“其有言行修著,则升进之;或以五升四,以六升五。倘或道义亏阙,则降下之;或自五退六,自六退七。”

此虽为军政状态下一时之权宜,然其初“犹有乡论余风”。【卫瓘语。】故其后有“正始胜流”之目。【李重语。】今按:此制与州、郡察举有相异者两点:

一、州、郡察举之权在地方官,而州大中正则为中央官之兼职。故士庶求出身者,于察举制度下必须归于地方,而在中正制度下则须奔集中央。
此制本因人才不在乡里而立。但既立此制,则有使人才永不反归乡里之势。

二、州、郡察举只为士人进身之初步,至于以后在官职位之升降与转移,则与察举无关。

九品中正于各本州人士,无论已仕、未仕,皆以入品。
魏志常林传注引魏略,谓:“中正差叙,自公卿以下至于郎吏,功德材行所任。”卫瓘谓:“其始乡邑清议,不拘爵位”,故居官者因清议而进退。【谅陈群初意,盖欲藉此澄清当日浊乱之官场也。】陈寿父死有疾,使婢丸药,乡党贬议,遂致沉滞。后又因遵遗嘱葬母洛阳,坐不以母归葬,再致废辱。东晋温嶠为丹阳尹,平苏峻有大功,司徒长史以嶠母亡遭丧不葬,下其品。

如是则官位之升降,乃不系于居官服务之成绩,而操于中正之“品状”。
“品”者履行,“状”者才能、绩效。中正可得定“品”,不能知“状”。应于入仕之后,别有考课之法。今品、状均付于中正。如王嘉叙吉茂虽在上第而状甚下,云其“德优能少”是也。此制初意,本欲使官人之权不操于在下,而结果转使在下者持官人进退之柄。【故刘毅谓:“虽职之高,还附卑品,无绩于官,而获高叙。是为抑功实而隆实名,上夺天朝考绩之分,下长浮华朋党之士。】又按:州、郡察举,每岁不过数人,故易识别;中正品状,同时网罗合境人才,势难周悉。于是只凭门第,兼采虚誉,虽欲中正,亦不能得。此又为察举制与中正制相异之一点。

关于第二点,魏夏侯玄已求矫正。
谓:“中正但当考行伦辈,铨衡专于台阁,不必使中正干铨衡之机。众职各有官长,但使官长各以其属能否献之台阁;台阁则据官长能否之第,参以乡闾德行之次,拟其伦比,勿使偏颇。”

但当魏、晋之际,司马氏正结欢强族,自谋篡窃,夏侯玄不免杀身之祸,集权中央之政见,难见实施。
关于第一点。西晋统一以后,刘毅、卫瓘、李重诸人均有论列。九品中正本系三国军政时代之权宜办法,今天下复归一统,自当仍将察举权付之地方长官,不必再要一个中正。

 

 




此亦所谓“土断”。卫瓘云:“臣等以为宜拟古制,以土断定。自公卿以下,皆以所居为正,无复悬客,远属异土。如此则同乡邻伍,皆为邑里,郡县之宰,即以居长。尽除中正九品之制,使举善进才各由乡论。如此则下敬其上,人安其教也。”

然而当时世族门第之势力已成,九品中正制正为他们安立一个制度上之护符。中正“计资定品,惟以居位为贵。”【亦卫瓘语。】“据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孙,即当途之昆弟。”【段灼语。】“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刘毅语。】高门华阀,有世及之荣;庶姓寒人,无寸进之路。此为当时尽人皆知之事实。在此形势下,故家大族,虽无世袭之名,而有世袭之实,因此这一个制度终于不能废弃。【陆机荐贺循、郭纳表,谓:“伏思台郎所以使州州有人,非徒以均分显路,惠及外州而已。诚以庶士殊风,四方异俗,壅隔之害,远国益甚。至于荆、扬二州,户各数十万,今扬州无郎,而荆州、江南乃无一人为京城职者,诚非圣朝待四方之本心。”观此知西晋北方士族擅朝政之概。宜乎元帝渡江,有“寄人国土,心常惭愧”之语也。】

二、学校与考试制度之颓废

两汉官人,与察举制相辅并行者,尚有学校与考试。东汉的累世经学,即为造成门阀之一因,但到门阀势力一旦长成,学校与考试制度即不重要,难以存在。

汉末丧乱,天下分崩,学校自无存立之地。魏黄初、【文帝。】太和、青龙【明帝。】中,屡次想振兴学校,然而“高门子弟,耻非其伦”。【齐王芳时刘馥语。】博士既无高选,来者只为避役而已。
两汉由博士入官者,多至公卿。魏高柔疏:“博士迁除,限不过长。”【最低级之地方官。】其升迁既有限,宜遴选不得其人矣。

中央的尊严已倒,王政转移而为家教,自然高门子弟不愿进国立的太学。
国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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