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史大纲-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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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悌、力田、廉吏,朕甚嘉此。今万家之县,云无应令,岂实人情?”于“孝廉”外复有“力田”一项。是年【文十二年。】并诏以户口率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员。盖“孝廉”出于乡官小吏,非有才学,恐不足以应天子之诏,故郡县率不乐举,而求应 此选者亦少。【宣帝黄龙元年诏:“举廉吏,诚欲得其真,吏六百石,位大夫,毋得举。
”可见汉廷意在奖进小吏,而郡国乃以大吏充数。而当时举廉吏若已成例事,亦可于此诏中体味得之。】
至东汉初,则“茂材”、“孝廉”定为岁举。
光武建武十二年,诏三公举茂材各一人,廉吏各二人。光禄岁举茂材四行【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经明行修,能任博士。三曰明晓法律,足以决疑,能案草覆问,才任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照奸,勇足决断,才任三辅令。】各一人,察廉吏三人。中二千石岁察廉吏各一人。廷尉、大司农各二人。将兵将军岁察廉吏各二人。监察御史、司隶、州牧岁举茂材各一人。【按:诏中无孝,惟明帝时樊鲦上疏,已有“郡国举孝帘,率取年少能报恩者”之语,则似孝、廉并举,成为例事,明帝时已然。】
循至岁以百数。
章帝建初元年诏:“刺史守相,不明真伪,茂材孝廉,岁以百数。”二年:“陈事者多言郡国贡举率非功次。”则知其时郡国察举,颇已多弊。
嗣后“孝廉”遂为察举惟一项目,遂至勒为定额。
和帝时,大郡口五、六十万举孝廉二人,小郡口二十万并有蛮夷者亦举二人。帝以为小均,丁鸿、刘方上言,“郡国率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本为孝子、廉吏,此则“孝廉”特为贡举之一目矣。】四十万二人,上至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
又继之以限年,并别标行能,加以考试。
顺帝阳嘉元年,初令郡国举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诸生通章句,文吏能笺奏,乃得应选,其有茂才异行,不拘年齿。”【按:至是则儒生、文吏、茂材、异行全与孝廉混并不分矣。又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则变荐举为课试,与举孝兴廉原意全远矣。】盖其先以茂材异能访入才,以孝子廉吏奖风俗。及孝廉渐成例举,郎官虽无员,亦自有限,郡国各举孝廉一人,岁已二百许人。自是孝廉独行,诸科渐废。又社会文风日开,郡县吏亦多彬彬儒雅,虽孝廉之选,其实无异于茂材,人竞趋之,惟求出路耳,不问其为孝廉、茂材也。遂至有请托舞弊,而朝廷亦以种种条件限之,亦惟求人才耳,不限于得孝廉也。限年之议始自尚书左雄,虽与举孝兴廉原意不合,亦整顿选法之不获已也。
逐步渐近于后世之科举。
当时反对者有黄琼、胡广、崔瑗等。然雄在尚书,天下不敢妄选,十余年间号为得人。其后黄琼为尚书令,以前左雄所上孝廉之选,专用“儒学”、“文吏”,于取士之义犹有所遗,乃奏增“孝悌”及“能从政者”为四科。至是则前汉贤良、孝廉两项目,已同归入岁举中,而不过统以“孝廉”目之而已。
此项制度之演进,一面使布衣下吏皆有政治上的出路,可以奖拔人才,鼓舞风气;一面使全国各郡县常得平均参加中央政局,对大一统政府之维系,尤为有效。而更要的,则在朝廷用人,渐渐走上一个客观的标准,使政府性质确然超出乎王室私关系之上而独立。
与察举制相辅并行的尚有征辟制。
两汉二千石长吏皆可以自辟曹掾,而东汉公卿尤以辟士为高。
选举多循资格,辟召则每以高才重名躐等而升,故当时尤以辟召为荣。崔实政论【北堂书钞六十八引。】谓:“三府掾属,位卑职重,及其取官,又多超卓,或期月而长州郡,或数年而至公卿。”【崔语止此。】于是名士养望,有被命不遽出,至五府俱辟如黄琼,四府并命如陈纪者。【以外戚秉权者曰大将军,以老臣录尚书者为太傅,并外朝三公称四府、五府。】
亦有朝廷闻高名,直接辟召。
如樊英被征初至,“朝廷设坛席,待若神明。”【李固语。】陈寔【少从樊英游。】官仅太邱长,家居后,朝廷每三公缺,议者多归之。太尉杨赐、司徒陈耽,每以寔未登大位而身先之自愧。郑康成公交车征为大司农,给安车一乘,所过长吏送迎。董卓征荀爽,初拜平原相;途次又拜光禄勋;视事三日,策拜司空。自布衣至三公,凡九十五日。
此等制度,使在野的声名,隐然有以凌驾于在朝的爵位之上,而政府亦得挟此自重,以与王室相颉顽。
在太乎冶安之世,而有此等情形者,惟东汉及两宋为然。战国列强纷争,事当别论。秦汉创建大一统政府以下,王室高高在上,民众远隔在野,封建世臣之势力取消,民间起布衣为公卿,朝进暮退;所由得与数百年递襌之王室为抗衡者,魏晋南北朝以迄隋唐为门第,东汉、两宋为士风,元、明、清三代,皆汲宋儒遗脉,而所得浅深不同。
自有此项制度之存在,而士人在政治上遂能占有其地位。
三、太学湥б
士人在政治、社会上势力之表现,最先则为一种“清议”。
此种清议之力量,影响及于郡国之察举与中央之征辟,隐隐操握到士人进退之标准。
东汉自光武、明、章,虽云崇奖儒业,然光武勤治,明帝好吏事,风声相劝,俗颇苛刻。明帝永平七年,以东海相宗均为尚书令,均谓人曰:“国家喜文法廉吏,以为足以止奸,然文吏习为欺谩,廉吏清在一己,无益百姓流亡,盗贼为害也。均欲叩头争之,时未可改也。久将自苦之,乃可言耳。”章帝时,陈宠上疏,【建初元年。】主改前世苛俗。第五伦上疏,【建初二年。】亦谓光武“承王莽后,加严猛为政,因以成俗,是以郡国所举,多办职俗吏,不应宽博之选”。王充论衡亦极辨世俗常高“文吏”,贱下“儒生”之非。【程材篇。】稍后郡国察举,淅移趋向。言事者谓郡国贡举不以功次,【功次即朝廷法令标准也。】养虚名者【名即社会清议之所归许也。】累进,故守职者益懈,而吏事陵迟。韦彪议曰:“国以贤为本,贤以孝为行。【按:彪传谓其“孝行纯至,父母卒,哀毁三年不出庐寝。建武末,举孝廉”。彼谓“贤以孝为行”,直将西汉求贤一路并入奖孝之中,东汉“孝廉”独盛,“贤良”浙废,亦此等议论有以助成之也。】 忠孝之人,治心近厚;锻炼之吏,治心近薄。故士虽不磨吏职,有行美材高者,不可纯以阀阅取。”【史记:“明其等曰阀,积日曰阅。”阀阅即吏治成绩也。韦彪此事在建初七年。】自是以往,东汉士风,竞以名行相高,而郡国之察举,中央之征辟,亦随一时清议为转移,直至东汉末叶,此风弗衰。
而清议势力之成熟,尤其由于太学生之群聚京师。
东汉自明帝虽宏奖儒教,然至安帝而儒风寖衰。其时博士倚席不讲,朋徒相视怠玩,学舍颓敝。
顺帝更修黉舍,凡所造构二百四十房,一千八百五十室,至桓帝时太学生三万人。然汉武立五经博士,本为通经致用。至宣帝时,博士之学已渐流于“章句”。【汉初治经,有“训诂”,而无“章句”,学者常兼通,务求大义。“章句”之兴,始于小夏侯(建)尚书。自有章句,乃有分经专治之“家法”。家法之起已晚,若早各恪守家法,则欧阳尚书之传统下何来有大、小夏侯?】至东汉而益甚,此即所谓今文学“家法”也。【西汉所谓“古文”,如史记言“诗书古文”之类,盖通指五经,以别于后起之“百家言”,故谓之“古文”,其意犹云“旧书”也。刘饮争立古文尚书、毛诗、左传、逸礼诸经,移书让太常博士,曰:“其为古文旧书,皆有征验。”此亦争其同,非故翘其异。正以非古文旧书,(即为后起“百家言”。)即不得在朝廷立博土。故刘歆言此诸书亦皆古文可征验也。迨王莽败,光武兴,刘歆所争立诸经仍罢博士不立,于是乃指遵朝廷功令守博士家法者(即当时所立十四博士)为“今学”,而以自相传习、兼治未立博士诸经者(即刘歆所争诸种)为“古学”。故今学皆有“家法”,守朝廷博士章句,古学则多云“不守章句”也。此两汉“今、古学”真分别,清儒张皇其说而多误。】章句繁琐比传,殊不足以餍贤俊之望,故博士至于倚席不讲,学者或自遍谒名师,会通群经,治求大义,如马融、郑玄辈,则所谓“古文家”也。【“古文家”之为学,大体上欲复反宣帝以前旧门路,即务兼通、求大义是也。马、郑则再从此工夫下创为新章句,以简当易旧章句之繁琐比传。】然大多数居京师,目系世事之黑暗污浊,转移其兴趣于政治、社会实际问题,放言高论,则为清议。
此辈太学生与朝廷大臣声气相通。
桓帝时,太学诸生三万余人,而郭林宗、贾伟节为其冠,并与李膺、王畅更相褒重。学中语曰:“天下模揩李元礼,【膺。】不畏强御陈仲举,【蕃。】无不俊秀王叔茂。【畅。】”【按:东汉行察举、征辟之制,故重人伦品鉴,如“天下楷模”、“不畏强御”等语,皆袭当时品藻人物之格套也。】
其言论意气,往往足以转移实际政治之推移。
苻融游太学,师事少府李膺。【膺夙性高简,得通谒者称为“登龙门”。】膺每见融,辄绝他宾客,听其言论。融幅巾袖,谈辞如云,膺每捧手叹息。郭林宗始入京师,时人莫识,融介于李膺,由是知名。【按:史亦称林宗:“善谈论,美音制。”既尚人物品藻,又学者群集,不亊编简,则必因而尚谈论。既尚谈论,必牵连及于考究谈吐之音节,又牵连而及于体貌之修饰 。如李固,已见识为“胡粉饰貌,搔头弄姿,盘旋俯仰,从容冶步”为后来曹植、何晏辈之先耸。如是则讥评政俗之清议失败后,极易转而为玄虚之清谈。盖一为积极,一为消极,其它全相似也。如孔融父孔公绪,即以“清谈高论,嘘枯吹生”见称。(郑太传。)而青州剌史焦和,亦见称为“能清谈”。(臧洪传。)其它如马融、崔瑷之徒,亦开魏晋王衍一流之奢风。大抵三国以下人物风流,全已于东汉启之。】其时汉中晋文经、梁国黄子艾,并恃才智,卧詑养疾,洛中士大夫,承声坐门,犹不得见。三公辟召,辄以询访,随其臧否以为予夺。融到太学,并见李膺,曰:“二子行业无闻,特宜察焉。”膺然之。二人自是名论渐衰,宾徒稍省,旬日之间,惭叹逃去。【今按:苻融、郭泰之与晋、黄两人,虽智愚、贤不肖有别,其以名士倾动天下,上足以与朝廷之禄位相抗衡,则一也。大抵东汉至桓、灵之际,朝廷禄位已不如处七虚声,社舍重心在下不在上,此亦自秦统一以来世运一大转变也。】
朝廷有大议,例亦得预。
桓帝时,【永寿三年。】或言改铸大钱,事下四府郡僚,及太学能言之士,刘陶议云云。是其时太学生得与议朝政,乃与前汉博士同。
因此清议在当时政治下有其不可侮之势力,从此促成党锢之狱。
四、党锢之狱
党锢由于朝士与宦官之冲突,而在党锢狱以前,朝士与外戚冲突早已循环发生过好几次。
外戚依附于王室,外朝士人地位不亲接,正议徒招祸殃。往往一帝即位,必袒外戚诛锄朝士。逮朝士丧气,外戚益横,而旧帝崩,新帝立,与旧帝之外戚关系转疏,乃自谋之宦官。此几为东汉前半段政治上一种循环状态。如和帝时有郅寿、乐恢、【皆以疏弹窦宪致死。】袁安、任隗、韩棱、丁鸿、何敞、张酺。【皆以劾窦氏得罪。惟班固、傅毅党窦氏。】安帝时有杜根、【以上书请邓太后还政,盛以缣囊,于殿上扑杀,载出城外得苏,逃为宜城山中酒家保。积十五年、后邓氏废,杜根始起用。】杨震、翟酺、陈忠。【皆谏杨氏擅权,不纳,杨震为之自杀。】顺帝时有张纲、朱穆、皇甫规、【皆谏梁氏擅权。】陈蕃、延笃。【以杀梁冀宾客迁免。惟马融为冀作表,崔瑗亦党冀。】此等皆不畏强御,耿耿忠直,以正气大义与黑喑势力相斗争,虽屡受摧挫,然士人势力之逐步成长,实胥赖之,当时士大夫自有一段不可磨灭之精神,亦不可纯由外面事态说之也。
及宦官势盛,朝士争弹对象,乃始转向。
顺帝时, 孙程等徙远县,司徒掾周举谓司徒朱伥:“朝廷非程等岂立?如道路夭折,使上有杀功臣议”,伥遂谏止之。时称“五经纵横周宣光”,周亦名儒。自此以前,朝士尚有袒宦官者。及梁冀败,宦官势盛,朝士锋芒,乃转向宦官。
惟东汉宦官势力,不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