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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11杂阿含经分类选集简目11good!-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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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苦。于耳、鼻、舌、身、意,若识、若知、若断、若离欲者,堪任正尽苦」。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第219 ( 198 ) 经 (上p221)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王舍城耆阇崛山。尔时、尊者罗睺罗往诣佛所,稽首佛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云何知、云何见,我内识身及外一切相,令我、我所、我慢,使、系着不生」?尔时、世尊告罗睺罗:「善哉罗睺罗!能问如来甚深之义」。佛告罗睺罗:「眼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麁、若细,若好、若丑,若远、若近,彼一切非我、非异我、不相在,如实知。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罗睺罗!作如是知、如是见,我此识身及外一切相,令我、我所、我慢、使、系着不生。罗睺罗!如是我、我所、我慢、使、系着不生者,是名断爱、转结,正无间等,究竟苦边」。佛说此经已,尊者罗睺罗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佛法概论>>

【处观】
处,是生长门的意义,约引生认识作用立名。有情的认识作用,不能独存,要依于因缘。引发认识的有力因素──增上缘,即有情根身的和合体: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此六者的和合,即有情自体;为生识的有力因,所以名之为处。六处是介于对象的所识,与内心的能识中间的官能。有所知与能知,而此二者皆以六处为中心;如没有六处,能识与所识失去联络,也就不能成为认识。由六处而引发六识,才能分别境界。六处为认识的重要根源,所以随六处而分识为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由于六根门,所以有六尘──外六处、六识。继之而引起的心理作用,也就分为六触、六受、六想、六思、六爱等。这都从认识的来路──根门不同,加以种种的分别。

六处中的前五处,为生理机构,是色法。此色,经中称为「清净色」,是物质中极精妙而不可以肉眼见的细色,近于近人所说的视神经等。

意处是精神的源泉。依五处发前五识,能见五尘;依意处生意识,能知受、想、行──别法处,也能遍知过去未来,假实等一切法。我们的认识活动,根源于六处,而六处即有情的一切,所以佛陀常说六处法门。

〔本段请自行参阅〕

<<佛法概论>>

界,
即地、水、火、风、空、识──六界。此六界,无论为通性,为特性,都是构成有情自体的因素,一切有情所不可缺的,所以界又被解说为「因性」。

地、水、火、风四界,为物质的四种特性。『杂含』(卷三?六一经) 说:「所有色,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一切物质,不外乎四大界及四大所造的五根,五尘。

地、水、火、风,为世间极普遍而作用又极大的,所以也称为四大。人类重视此常识的四大,进而推究此四大的特殊性能,理会到是任何物质所不可缺的,所以称为能造。

地即物质的坚性,作用是任持;水即物质的湿性,作用为摄聚;火即物质的暖性,作用为熟变;风为物质的动性,作用为轻动。随拈一物,莫不有此四大的性能,没有即不成为物质。

至于空界,是四大的相反的特性。物质必归于毁坏,是空;有与有间的空隙,也是空;虚空是眼所见,身所触的无碍性。凡是物质──四大的存在,即有空的存在;由于空的无碍性,一切色法才能占有而离合其间。有虚空,必有四大。依这地、水、火、风、空五大,即成为无情的器世间。若再有觉了的特性,如说「四大围空,识住其中」(成实论引经),即成为有情了。



<<佛法概论>>

【佛法的心理观】
【心意识】

意为有情的中枢  有情即有情识,故识为有情的特征。佛敎于心识发挥的极精密,确为应有的努力。经中以种种名词去说明识,又总括为「此心、此意、此识」(杂含卷二.三五经)。佛虽总说此三者,但并未给与严密的定义。圣典中有时说心,有时说意,有时又说识。所以历来论师,都认此三者是同一的;但从他的特殊含义说,可以做相对的分别。

先说意:意的梵语,即「末那」(不必作第七识解),是「思量」义。意的特殊含义,有二:一、意为身心交感的中枢:有情的身心自体,为六根的总和,除前五色根外,还有意根。意根与五根的关系,如『中含』『大拘絺罗经』说:「意为彼(五根)依」。五根是由四大所造成的清净色,是物质的,属于生理的。意根为精神的,属于心理的。意为五根所依止,即是说:物质的生理机构,必依心理而存在,而起作用;如心理一旦停止活动,生理的五根也实时变坏。所以五根与意根,为相依而共存的,实为有情自体的两面观。

意根为根身──含摄得眼、耳、鼻、舌四根的身根活动的所依,根身也是意根存在与生起的所依,二者如芦束相依。五根中,身根比四根的范围大,有眼、耳等是必有身根的。这可见意的特征,即是与根身的和合。

有情自体即六根,六根或译作六情,这是从情──情识、情爱而生起,能生情而又与情相应的。身心相互依存,不即不离的有情观,即从五根与意根的交感中显出。

有人说:心理作用是由物质结构的生理派生的,这是抹煞意根,偏重物质。

有人说:心是离根身而存在的,色根为心的产物,这是忽视色根,偏于心理。

佛法的有情论,意根与五色根相依而存。单有五根,仅能与外境触对,而不能发生认识作用;意根不离五根的活动,所以想分解五根而别求意根,也是不可能的。

意根与五根的关系,可从取境的作用而知。如眼根,像一架照相机,能摄取外境作资料,现为心相而生起眼识。意根是根,所以也能摄取境界。意根不但有他独特的(「别法处」)境界,还能承受五根所取的境界。五根如新闻的采访员,意根是编辑部的外稿搜集者。意根能取五根的所取,又为五根起用的所依。五根与意根的交感相通,即说明了意根为身心和合的中枢。

【意为认识作用的源泉】  
根是生义,如树依根而发枝叶;六根能发识,所以称根。平常说:依眼根生眼识,……依意根生意识,这还是大概的解说。精密的说:意根不但生意识,而且还能生前五识。所以凡能生认识的心理根源,都称为意根;而从此所生的一切识,也可总名之为意识。

意为认识作用的根源,研究此发识的根源,佛敎有二派解说不同──也有综合的:一、主张「过去意」,即无间灭意。以为前念(六)识灭,引生后念的识,前灭识为后起识的所依,前灭识即称为意。

一、主张「现在意」,六识生起的同时,即有意根存在,为六识所依。如波浪汹涌时,即依于同时的海水一样。此同时现在意,即意根。所以意的另一特征,即认识活动的泉源。

依根本敎义而论,意根应该是与六识同时存在的,如十八界中有六识界,同时还有意界。

【依意生识】 
识,了别义,重在触对境界的认识;能了识别,故称为识。所依的根有六,所取的境也有六,识也因此分为六种。『中含』『嗏啼经』说:如火是同一的,草烧即名草火,木烧即名木火。识也如此,依六根,缘六境,依此即成为六识。

关于识的是一是多,古来大有争辩。依缘起观的见地说,识应为相对的种种差别,而非绝对的多识。但识为依根缘境而现起者,所以说明上不妨侧重差别。 

佛敎后期,发展为七识说,八识说,九识说。佛的区别识类,本以六根为主要根据,唯有眼等六根,那里会有七识、八识?大乘学者所说的第七识、第八识,都不过是意识的细分。

古代的一意识师(见摄大乘论),以意识为本而说明诸识,以为意识对外而了别五尘时,即为一般所说的前五识;意识又向内而执取根身。这向内而执取根身的,即等于一般所说的阿陀那识。此意识为本的意识,应为从意而生的意识,不只是六识中的意识。

佛说「依意生识」,应以与根身相依存的「意」为根源。低级的有情,可能没有眼、耳、鼻、舌,但身根是有的。身根为四大所造清净色,由于地大增胜而成定形的机体;水大增胜而有液汁循环的机体;火大增胜而有消化的机体;风大增胜而有运动的机体;意与这身根相应而生起的觉了,或触对外境,从意起身识;或执取身根,执取身心自体,从意生(细)意识,这二者,无论如何微昧,微昧到不易理会,但是一切有情所必具的。此(细)意识为「名色缘识,识缘名色」的有取识,即与极微细的我见、我爱、我慢相应的染识。

像人类,意根与根身相应而生的觉了,外缘即明确的五识。如定中根身所起的内触识,及内取根身,执取自体的──细意识,也是极微昧的。此外,有高度明确意识,承受五识外缘的落谢影像,承受(细)意识内取的积集余势,承受前念意识的活动形态,发为一般明确的意识。

重视佛陀「依意生识」的敎义,「六处和合」的立埸,应从根身与意识的交感处,说明一切有情共有的微细身识与意识,到达人类特有的明确意识。

【心及三者的综合】  
心的梵语有四,但中国译成同样的心字。这里所要说的,是「质多」。

质多是「种种」的意义;但不就是种种,是由种种而存在而长成的,所以古来约「种种积集滋长」而解说为「集」。眼、耳、鼻、舌、身、意六识的认识,取之于外,同时留下所认识的印象于内,即成为心。

识愈攀缘得多,内存的心象也愈多,所以说种种滋长。这可见心的特殊含义,为精神界的统一。这统一性的心,还可从多方面得到明证。如『杂含』(卷一0.二六七经)说:「长夜心为贪欲所染,瞋恚、愚痴所染」,此即说相续心为三毒所染污。

又如说「心心所」,依心而起种种心所,也即是以心为统一性的。

又如说「心远独行」,独即有独一的意义。所以此心为种种的集起义,又是种种的统一义。

识,约认识境界──内境、外境说。识由何来,由身心交感的──心理源泉的意处而来。识生了又如何?识生后剎那即灭,留影象而充实内心,心是种种的积集与统一。心与意,为内心的两种特性:一是六识所引生的,一是六识所从生的,流出又流回。识多对境界说,意多对根身说,心多对心所说。

一般的心理学者或认识论者,论到认识的来源时,有的说:心如白纸,什么都没有,一切认识作用,都由生活经验而渐渐生起、资长。如不和外境接触,心就什么也不会有。一切从经验来,即所谓经验派。

有的说:认识作用的种种功能,是与生俱来的。如想象、思考、推测等种种认识功能,都本来就有,由外境的触对而引发,此即所谓理性派。

以佛法来说,这即是新熏说与本有说。二家所说的,各见得一些,却不是完善的。依佛法,有情为身心相依的共存体;心理活动,是无始以来,即由外而内──从识到心,又由内而外──从意到识,不断的交流。有情无始以来,即有此心此意此识。不悟时间的幻惑性,推断为本有或者始有,实在可以无须!

【心与心所】
心与心所,约心的统觉及所有复杂的心理内容说。心所,是「心所有法」,心所生起,系属于心而为心所有的。此心与心所,从依根缘境而发识来说,每分为六识聚,而分别说明他的复杂内容与发展程序。

六识聚所有的心所中,最一般的,即作意、触、受、想、思五者。作意与触,更为认识过程中的要素。

作意,如『中含』『象迹喻经』说:「若内眼处不坏者,外色便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眼识得生」。此「念」,『杂心论』译作忆;『智度论』译作忆念;玄奘即译为作意。粗浅的说,此作意即注意。深刻的说,根境和合时,心即反应而起作用;由于心的警动,才发为了别的认识。此心的警动。反应,即作意。古译为忆念,这因为内心的警动,是在根取境相时,心中有熟习的观念起来与境相印合;由根境感发反应而起忆念与境相印合,这才成为认识。 

论到触,习见的经句,如『杂含』(卷一三?三0六经)说:「眼、色缘,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这即是根、境二和生识,根、境、识三和合触的明证。

根、境和合生识,即由于根、境相对而引起觉了的识。此识起时,依根缘境而成三事的和合;和合的识,即名为触──感觉而成为认识。此触,经部师解说为即是识,即触境时的识,如『杂含』(卷一三?三0七经)说:「眼色二种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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