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亥讲演录-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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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净土宗
净土者; 心无染着也; 归入本元; 十方周遍; 言语道断; 心行处灭; 秽固不立; 净亦不有; 是真无上净土。惟众生性太活动; 不能专一; 佛遂专说一西方以坚其信愿; 后人遂立为宗。净禅本不分家; 此法上中下三根普被; 中下根人; 得有西方归纳之处; 上根人直证惟心净土; 既可种因; 更可成果; 华果同时; 有如莲花; 故又名曰莲宗; 心中心法修第四印者; 可以往生西方; 可知净密亦不分家。密宗修弥陀大法; 佐以长寿法; 亦是此理; 惟净土太微妙; 不明心地者不知其妙; 非认为迂远; 即感无味。余尝譬如白水清泉; 能品得其清妙者为真功夫; 我今学密; 方知净妙; 此又我印心宗以密归净之旨也。
六、密宗
又名真言宗; 真言者; 法身如来之语言也; 以能显诸法实相; 如义真实; 或名陀罗尼; 乃总持之义; 总一切法; 持无量义。弘法大师所谓一字含千理也。或名明; 言如来智慧光明轮; 现自体清净圆明。若念诵之; 可灭无明业障也; 或又名秘密; 乃秘妙周密之义; 以真言乃法身如来内证之言说; 故龙猛菩萨譬以军中之密号; 或又名瑜珈; 言身口意三密相应也; 三密加持; 必得即身成佛之胜利; 非等觉十地之所知。
曼荼罗; 梵语乃轮转圆满具足之义; 共有四; 各不相离; 表圆满法身如来之万德庄严也; 云何谓四:
一、大曼荼罗 如彩画佛菩萨相好形象也。( 法界一切有情)
二、三昧耶曼荼罗 诸尊所持之金刚莲华刀剑轮宝; 及种种印契也。( 器世界)
三、法曼荼罗 一一佛菩萨诸尊之种子真言。( 文字真言也)
四、羯摩曼荼罗 诸尊之坐立喜怒威仪事相也。( 一切作法事业为羯摩)
密宗分事相教相二门; 教相者; 言教理之分齐; 约之为二; 一显密对辨门; 别二教之优劣; 判十住之浅深; 明密教无上真实义谛。二自宗不共门; 言种种妙理名义; 惟限自宗; 非余宗能及; 两部大经; 即《大日经》、《金刚顶经》; 故依阿字诃字等字之真实义; 说明教理; 故总曰教相。至于事相; 则言修行之轨则; 凡四种; 名四秘法:
一、息灾; 灭自他罪障及不祥等事。
二、增益; 除苦延寿; 集出世福德。
三、降伏; 降伏自己无明恼乱; 对治国家怨敌。
四、敬爱; 受人敬爱; 生无碍平等大悲心。
显教与密教不同之点究在何处乎? 显为方便; 密为真实。二教虽有迟速优劣之不同; 但成就无上菩提之归趣则一。马鸣菩萨《起信论》; 总示显教成佛之时分; 必经三大阿僧祗劫; 惟真言密教; 专谈即身成佛之旨。依一念一生一时之修行; 具足无量福智; 转凡夫有漏之肉身; 成大日法身无上之果德; 故《大妙金刚经》云: 不转法身; 得无漏果; 此自宗不共之深旨也。又密宗由八识修起; 依果寻因; 净土法相天台等宗; 皆由六识修起; 依因寻果; 故迟速不同。密宗仗毗卢遮那威德力加持; 于须臾间; 证得无量三昧耶; 以不思议法; 能变易行者俱生我执种子; 生金刚种子。此根本与他宗不共处; 未修密者; 安得以凡夫情见; 测佛之旨哉。密有东密藏密。日本在唐时来学; 尊弘法大师为祖; 藏密即西藏所传之密; 先是红教; 后有宗喀巴者出; 别立黄教; 法则大同小异; 黄教按步就班; 有一定程序; 偏于有相者多; 红教则同修无相密乘。昔达摩初祖; 在东土传禅宗; 在西藏传无相密乘; 诺那活佛; 言之甚详; 近所传之大乘要道大手印要门诸法; 其中有顿入真智一诀要门; 极言法身禅定之理; 惟当初红教; 传非其人; 遂多偏空流弊; 或竟作恶; 不合西藏人之机; 此宗喀巴之所由出也。东藏密宗; 皆是修万法归一; 以一相除一切相; 尚未臻一归何处之旨; 只有禅宗; 直指心田; 不历阶级; 近世惟诺那活佛所传之法; 稍稍引入禅宗; 相与契合; 其推重心中心法; 叹为无上密乘; 亦屡言之矣。至印心宗之开山; 大愚师尊; 实为之祖; 先入庐山出家修净土; 后又拜经; 大病几死; 遇盗又几死; 后于定中见普贤尊者为之灌顶; 传心中心大法; 及诸密印密咒; 七年苦修; 成就下山; 开印心法门; 为印心宗之祖。此法通于各宗; 印证心田; 密宗之外; 别开生面。此法非可妄传; 合机则授; 非可理测; 事证乃知; 非取诸相; 非废诸相。以印心为宗; 以般若为用; 以总持为法; 以净土为归; 修法与他宗特异; 证得之速; 亦与他法不同。或教以参禅; 或授其他密法; 徐徐引入; 为前方便; 以上所说各宗; 亦仅大概耳。
行者欲问以何法来修; 可以先事商榷; 本会传法; 先考察其人之根器、地位、时间、体力等等; 然后付法; 以免中途疑退之弊; 至欲问修的法子; 当说明如下。
丁、修的方法
此段已入正修分; 关系至巨。
一、福慧双修
佛法本以救世; 教人自度一切苦厄; 免除奸诈残贼损人不利己诸恶; 使人安心自在; 勿起无谓恐怖; 勿种无谓恶因; 勿受无谓苦果; 天下自然太平。太者普遍广大之意; 如人人有平等观念; 亦何至造杀盗淫妄诸业。但眼前种种苦恼; 不问有钱无钱; 都是福薄; 有钱的不用以造福; 使之消耗净尽; 不种未来福田; 及身而穷; 或子孙荡废。无钱的不明致贫之由; 皆因夙世悭吝所致; 造业愈多; 则苦愈甚。智者忧因不忧果; 君子忧道不忧贫。了知今生苦恼; 譬如今岁缺粮; 原因在去年少种; 今日修行下种; 明年必可收成; 决不可预借明年之粮; 亦不得说没有明年也; 此种人都是福薄之辈。以福薄因缘故; 难遇善知识矣; 如有福德; 则种种因缘; 自然引之入佛; 故有福无福; 不在穷富; 穷人而肯修; 是真大富大贵之相。余尝谓人若求富; 是穷相; 不穷何求之有; 人若求贵; 是贱相; 不贱何求之有; 根本在己自认为穷贱; 相由心造; 因必有果; 非苛论也。大凡多愁之人; 恶缘渐足; 不久必有不顺或颠倒之事; 愁则必穷; 恼则必病; 本相连也。且福薄之人; 必碌碌于衣食住; 断无暇于修行; 为最可怜之人。故遇福薄人; 先当使之修福; 除其入道之障; 有福人使之修慧; 并养其福; 此谓福慧双修; 此非有福人不能承受也。修福之法; 重在布施; 六波罗密; 第一布施; 名为种福田; 凡有钱而慷慨者; 不必定欲其布施也; 独悭吝或穷苦者; 则劝其多施; 一以教其施舍; 除其贪习; 一以种诸善根; 助其因缘; 非同世法之讲人情; 分穷富而衡多寡者可比也。凡夫劣见; 求佛专为求福; 以为福是佛可付予; 求而可得; 不得则疑谤起矣; 复有求佛得慧; 以为慧亦佛可付予; 求而可得; 不得亦生疑谤矣。近世求道者多; 行道者少; 修道者多; 证道者少; 皆因此病。行者当知福慧应同修; 佛不过指示法门; 教汝自种善因于前; 自得福报于后; 欲求富贵; 当除悭吝; 先习布施。欲求开慧; 当亲善知识; 亦得先习布施; 欲修福者; 是真慧; 人若真慧者; 必肯除贪嗔以造福; 然则修福正以修慧; 愚人强分为二; 亦殊偏执矣。
二、定慧交资
世人入道; 亦知求定; 知止而后能定; 此儒家所说之定而道家袭取者也; 但此是静; 不得谓定。定者动定一如之谓也; 见境不惑之谓也; 一切接; 一切不染; 无著无住之谓也。定慧非二; 假名为二; 即定之时慧在定; 即慧之时定在慧; 互相交资; 如火如光; 名若有二; 不可分也。世人求定; 以硬压不起念; 断见闻为定; 与木石何异; 此是死于空无; 落于断灭; 反动时必至颠狂成魔。又世人妄执定慧为两截事; 遂有定多慧少之别; 不知此非了义; 定慧本属均等; 无分多寡; 惟世人习气; 有好动者; 有好静者; 遂以好动者谓为多慧; 好静者谓为多定; 实则去定慧尚遥; 定慧当由体起用; 交资双融者也; 正见不惑; 名三昧定; 三昧者; 正定也; 兹将禅定众名开示如后。
( 一) 三摩地; 此是诸定总名; 总一切法; 持无量义; 一切禅定摄心也。
( 二) 三摩他; 止也; 调也; 灭也; 能调诸根不善法; 使无染着也; 又寂静义; 名为定相。
( 三) 三摩钵提; 又名三摩; 勾销也; 方便随缘止也; 此云等至; 言于等持之中; 能至胜位; 即平等任持; 双离沉掉; 至胜定到圣位也。
( 四) 禅那; 此云静虑; 以寂灭为义; 定慧双融; 即静而虑; 故非无记; 与天台三观不同; 因彼属推穷诸法性相; 约义生解; 此多约心成行; 不立所观之境; 息二边; 止分别也。
( 五) 毗钵舍那; 此云观; 谓以智照理; 故云正见; 亦云了见; 观行成时; 境智相应; 了了见性不昧故。
( 六) 优毕义; 止观平等也; 止即定; 观即慧也; 又不诤不行义; 或名为舍; 不诤断常; 不行空有; 舍二边故。
( 七) 末陀摩; 此云莫著中道; 谓中道亦假名; 不应立也。
( 八) 毗恒迦毗遮罗; 此云寻伺; 亦云觉观; 盖粗心感动名觉; 细心分别名观。
( 九) 三昧; 此云调直定; 又名正思正定正受; 谓入此定时; 不受一切法故。
总之定慧相资; 总归入阿字门; 阿言一切诸法本不生义; 生是缘生; 本不可得; 证入毗卢遮那性海; 惟以此一字为真言; 自在成立大曼荼罗。凡夫无智慧; 不能了观诸法本源; 妄谓有生。故甚深密藏者; 众生自秘; 惟证乃知。一切真言; 不离五十字母; 皆佛法之总相; 阿字居首; 总括一切; 此五十字; 一一皆是得解脱门。解脱者; 以定慧证得无生法忍耳; 世人如了达此义; 证入无生; 不起诸相; 更有何恶可作; 何罪可犯; 然则又有何戒可持; 此戒之隐于定慧中; 非愚夫所可测知; 妄断修密修禅为无戒律矣; 然持戒法门亦不可不说; 所以便初学者。
三、戒合体相
戒有戒体戒相二种; 相属威仪; 何可废也。然无体则近于伪矣; 戒体属心; 然心虽无相; 尚有一无相在; 仍属有相; 必至净空无我; 无能作; 无所作; 无能戒; 无所戒; 斯真具足大戒。然劣慧者不知也; 愚人或误为打破戒律; 奔走呼号者有之。又或误为禅宗主自在放任; 原不必持戒; 因而纵荡者亦有之。一个要打倒; 一个要维持; 其实都不曾明白戒义; 以至如此。夫戒也者; 有戒心也; 以法范之; 故名曰律; 众生颠倒; 三业不净; 对下根人; 先使达其戒相; 如杀盗淫; 有事相可见者; 彼易于领悟; 故先说五戒; 且明因果律以证之; 以戒其行; 戒于果者也。对上根人; 则说戒体; 以杀盗淫为果; 因在何处; 则知贪嗔痴为根; 如意业清净; 恶业自除; 此戒其心; 心净则佛土净; 戒于因者也。对上乘人; 则说体相不二; 同一缘空; 心不可得; 恶依何起; 能所双忘; 名曰定慧交资。若有染执; 即名破戒; 戒律之严; 无过于此; 故不戒之戒; 斯名大戒。佛灭度后; 嘱众生以戒为师; 此言以自心为依止; 借此法以范其心也; 若仅守形相威仪; 不内求诸心; 适导之作伪; 宁有是理; 世人作恶作伪者多; 正坐此病; 行人说戒; 岂不是怕破戒; 我且告以破戒罪过之可怕。
( 一) 犯杀盗淫者; 自作自受; 愿受报者; 则放胆去做; 凡不明三世因果之理者; 先与说三世因果; 与破戒之害; 信得真切; 自然不作恶业; 但此系指未明佛理者说。
( 二) 已明佛理之居士; 彼岂不知戒律; 然尚未明何者谓为破戒; 以心地未明故; 若仅以犯杀盗淫为破戒; 则佛戒只一部分; 余皆可废矣; 故知心戒为戒。今且勿谈高深; 如心空无染等义。只要说浅显者; 如不动恶念; 即是持戒; 但何谓恶念乎; 当告之曰贪嗔痴与杀盗淫其罪正等; 倘自心未净; 常生恼乱; 怨天尤人; 即是大破戒; 以有因必有后果也; 故恨人破戒; 即是自己破戒; 若不明此理; 即同拨无因果; 更属可怕。
菩萨不见他过; 此有二义; 一不见谓不责; 不起我见以定其是非也; 二不见谓不住著; 不以其过为意也。前为悲悯其过犯; 此谓有智不取相; 所谓智悲双运是也。菩萨处处不离大乘愿; 布施所以戒贪; 大悲所以戒嗔; 般若所以戒痴。然则修一切法; 不离乎佛法; 不离乎戒; 但必内外一如; 体相合一; 斯名得戒; 否则不能逃于妄耳。
四、合定慧空
一切波罗密法门; 或六或十; 乃至八万四千; 皆以般若为主; 三藏十二部; 终不离此法门。以慧破空则自定; 定能生慧; 慧复转空; 合之如轮转而妙用无尽。修此三者; 非有先后; 乃同时启发; 此是第一紧要处; 务必特加注意。诸仁相处一年; 平心而论; 自己修证者; 岂望人知; 且冷暖自知; 亦岂他人可知。惟为将来不致误人起见; 不能不明白个所以然; 诸仁所得益处; 实在信心清净; 用功切实; 不负我大愚师尊苦行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