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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部分

2008故事会-第281部分

小说: 2008故事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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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地流泪,而整整一天,金正健一直没有来电话…… 
  一个月之后,崔英子终于重新振作起来,这天,电话铃突然响了,是金正健,他要崔英子去附近的一个公交车停靠站。崔英子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走了过去,路上,崔英子不停地对自己说:“忘掉他,一切都结束了!”不一会儿,崔英子看见金正健了,他的怀里又抱着一个大洋娃娃。 
  金正健见崔英子如约而来很高兴:“我以为你生气了,不会来的。” 
  这时的崔英子已经不是生气,而是恨他了,但是她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还说了句玩笑话。后来,金正健又像往常一样送给崔英子洋娃娃,崔英子眼皮都没有抬,说:“我不需要这个东西。” 
  金正健听了显得很吃惊:“什么……为什么?” 
  崔英子没有回答,而是一把从金正健的手上抢过洋娃娃,扔到了马路上,她愤怒地说:“我不需要,永远也不需要!我再不想见到你这个人!” 崔英子心中郁积已久的痛苦、委屈、怨恨统统从那扇被她压抑了许久的心底之门中喷泻而出,但是,这一次与往常不一样了,金正健的眼睛湿润了,他小声地道歉道:“对不起。”然后,他走到路中央,要去拾那个洋娃娃…… 
  崔英子见了,鄙夷地说:“瞧你的傻样!为什么要将这个破玩意儿拾起来?扔远点儿!” 
  金正健没有理会崔英子,而是依然走去,他走到了洋娃娃的面前,弯腰去捡,就在这刹那间,一辆巨大的卡车以极快的速度开来,崔英子尖叫起来:“快闪开!”可金正健像是没有听到她的喊叫,还是蹲下身子去拾洋娃娃,紧接着是刺耳的刹车声和卡车巨大的阴影…… 
    
  金正健就这样离开了这个世界,他就这样没有对崔英子说一句话而永远离开了她。 
  从那天起,崔英子每天都恍恍惚惚的,沉浸在失去男友的悲伤之中,心中受尽了负罪感的折磨,她拿出了金正健送给自己的所有洋娃娃,这些洋娃娃全是他送的,以前两人每出去一次,他就送崔英子一个洋娃娃,有多少个洋娃娃,就有多少个他们相爱的日子。 
  “1、2、3……”崔英子发疯一般不停地数着,“……483、484、485。”总共是485个,崔英子抱起一个洋娃娃,放声大哭,洋娃娃被她抱得很紧,突然,她听到了一声—“我爱你!” 
  崔英子一惊,松开了洋娃娃,而就在这一瞬间,从洋娃娃的身体里又发出了一声—“我爱你!” 
  崔英子拾起洋娃娃,在它的肚子上压了一下,于是,声音又响了起来:“我爱你!” 
  崔英子在好几个洋娃娃的肚子上都压了一下,于是它们全都发出了这样的声音—“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这三个字不绝于耳,直到这时,崔英子才知道金正健的心一直陪伴着她,而她却毫无察觉!崔英子从床底下拿出第486个洋娃娃,也就是金正健送给她的最后一个,那上面还有他的血,崔英子细细一看,洋娃娃漂亮的裙子上还写着这么一些字:“英子,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我们已经相爱了486天。是的,我是一个害羞的人,我羞于当面说‘我爱你’,但是如果你能接受这个洋娃娃、原谅我的话,我从此以后会每天都对你说‘我爱你’,直到死去为止。” 
  崔英子的眼泪夺眶而出,此时此刻,她才知道金正健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都一直爱着她…… 
   (题图、插图:佐夫) 
    
        
整理者:绝情谷  2009年03月 TOP              故事会            
    故事会        》》》 2008年第19期   捕大雁  作者:尹全生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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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儿张听了觉得好奇:“那‘哨兵’为啥要自尽?” 
  云叔说,它可能是看到群雁被杀后愧疚难当,又觉得无所追随,活着没意思了。说到这里,云叔叹了口气,说:“从那以后,我就觉得大雁是有灵性的,捕杀它们坏良心!再说,现在政府又禁止捕杀。” 
  混儿张眼珠子一转说:“其实我只要捕一只大雁。” 
  云叔不解:“你要一只大雁干什么?” 
  混儿张的谎话早就编好了,他红着眼圈说:“我老娘得了一种怪病,中医说要用大雁的口水做药引子,要是捕不到一只大雁,我老娘半个月内就不行了。” 
  混儿张的老娘随大女儿居住,云叔曾经见过。上了年岁的人一看到当儿子的对老娘如此孝敬,云叔心里自然感动,而且混儿张又只要大雁的口水,不会伤害其性命,于是云叔就掏着心窝子说实话,把捕雁的诀窍说了出来:“捕杀大雁的人,身上是不能有人味儿的。” 
  混儿张的眼睛眨巴开了:“人味儿咋了?” 
  原来,历经千百万年的物种进化,以及世世代代野外生存环境的严酷磨练,大雁有着十分发达的嗅觉:夜里栖息时,尽管它们已经酣然入睡了,但嗅觉仍然“醒”着,六七步开外足以闻得到人体的气味,从而惊醒鸣叫。云叔说:“别看它们是‘鸡宿眼’,人还没走到跟前它们就闻到了!” 
  混儿张一听真是开眼了:那个倒霉蛋之所以失手,恐怕就是在靠近时被大雁闻到了“人味儿”! 
  混儿张接着就求云叔传授去除“人味儿”的方法,说为了治疗老娘的病,自己宁愿不是人:“我娘那副救命的中药,可就等着药引子了!” 
  云叔见混儿张眼泪汪汪的,心里也跟着发酸,于是就说出了捕雁之前必不可少的一步:用新鲜野艾熬成水,捕雁前喝上一大碗,随后,再用这野艾水彻底洗个澡,连衣服也要洒些野艾水;如此,“人味儿”便会被暂时掩盖住,连呼出的气也是野草味儿,大雁就难以闻出来了。混儿张一听恍然大悟,他乐得直想笑:嗨,没想到我用一番谎话两瓶酒,就把这老家伙肚里的牛黄狗宝全掏出来了! 
   
  3。 捕雁高手的心计 
   
  云叔为人实在,把去人味儿的诀窍传给混儿张不算,还怕他捕雁时意外受伤,又教了他一招:走近熟睡的雁群,看准一只大雁后,要用事先准备的大雁羽毛拨弄它的腿,大雁以为是蚂蚁之类野虫顺着腿爬上来了,便会将脑袋从翅膀里伸出来挠痒痒,到了这个时候就迅速攥住大雁脖子,使它不能出声,抱起来迅速撤离…… 
  混儿张佩服得五体投地,可眼下到什么地方去弄一根大雁羽毛呢? 
  云叔说用野鸭的羽毛代替也可以,但要用特殊方法清除掉异味,云叔说:“我待会儿要到动物园去溜达,顺便找根野鸭羽毛,清洗后你晚上来取。” 
    
  混儿张并没为云叔的善良、热心所感动,反觉得这老家伙太迂了,太容易糊弄了,心里这样想,他嘴上却还是假惺惺地“感谢”了一番,喜滋滋地告别云叔,到郊外寻找野艾去了。 
  云叔平日喜欢动物,也常逛动物园,送走混儿张后他便到那里去了,没料到在途中遇到了溜儿王, 
  这溜儿王夜里着实吃了苦头:尽管他白天已经规划好了撤退路线,但还是被大雁啄得鼻青眼肿,连滚带爬、屁滚尿流才逃到了柳树下,到这里登上渔船就可以脱离危险了,可是他做梦也没有想到——拴在树干上的船早没了踪影! 
  船呢?溜儿王来不及细想,猴窜狗跳地爬上柳树躲避雁群的攻击,好不容易挨到天色微明,待大雁飞走他才从树上溜下来,找到小船后离开了落雁洲。 
  溜儿王回到家后同样是一头雾水:“哨兵”明明已经失去作用,我向雁群靠近时又没发出一点儿声响,那些大雁是怎么发现我的? 
  更令人奇怪的是:我的渔船明明就拴在柳树上,又是怎么移位到了下游的?难道是缆绳没拴牢,船顺水漂走,而后缆绳被石头绊住的? 
  溜儿王吃了一次苦头并不死心,也来向云叔求教,他原来是狗贩子,和喜欢动物的云叔早就相识。 
  溜儿王也早编好了谎话,可是他编的谎话和混儿张竟然不约而同,也说自己老娘病重,急需一只大雁做药引子,云叔一听奇怪了,问道:“刚才混儿张说他老娘病重,需要捕一只大雁做药引子……” 
  溜儿王一听心里突然一动:什么?混儿张也在打大雁的主意?夜里我的渔船换了位,该不是这狗娘养的在捣鬼吧? 
  想到这里,溜儿王恼火了,一气之下把混儿张的谎话揭了个底朝天:“我和他大姐住对门,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他老娘哪有什么病?” 
  云叔听了心里一个“咯噔”,再联想到混儿张的人品,这才意识到自己被混儿张忽悠了,云叔又气又悔,可捕雁的诀窍已经告诉了他,总不能从他肚里掏回来吧?这么一来,云叔对溜儿王说的为老娘找药引子的话也不相信了,他琢磨了一阵,对溜儿王说:“我把所有的捕雁诀窍都告诉混儿张了,他今天夜里就要去捕雁,到时候你躲在他后面,还怕学不到诀窍?” 
  溜儿王一听喜从天降:就让混儿张在前面“趟地雷”,我躲在后面坐收渔翁之利! 
  再说混儿张,这时已在郊外挖足了野艾,晚饭后便躺下养精蓄锐。 
  太阳落山时混儿张起床熬好了野艾水,先从头到脚洗个彻底,又苦着脸喝了一大碗……准备到这份上,混儿张觉得当晚捕雁是万事俱备,只欠云叔给他准备的野鸭羽毛了。 
  黄昏时分,混儿张去找云叔,云叔见到他后不动声色,用鼻子在他身上嗅,说:“你小子啊,身上真是没有人味儿了!” 
  混儿张说:“我就盼着身上没有人味儿啊!” 
  两人说笑一阵,云叔取出了所说的野鸭羽毛,装进了小塑料袋,封口后交给了混儿张,混儿张问羽毛为什么要装在塑料袋里,云叔说羽毛若是装在口袋里,到时候黑灯瞎火的难以摸到,更重要的,还是防备沾染上了人味儿啊! 
   
  4。 屠杀即将开始 
   
  又是零点时分了,混儿张独自驾着渔船,轻轻地划桨靠近落雁洲,再次蹑手蹑脚地下船摸到了那棵柳树下。这次,他特地往前后左右侦查了一番:既无人也无船!混儿张料定昨天夜里的倒霉蛋,眼下不是躺在家里养伤,就是躺在医院里治疗,心里自然得意洋洋。 
  一会儿,混儿张在距大雁一二十米的地方潜伏下来,很从容地掏出竹筒、纸闷儿,能去除人味儿的野艾水洗也洗了,喝也喝了,再不用担心什么了,混儿张施展和溜儿王一般的伎俩,全神贯注地对付雁群的“哨兵”…… 
  警惕的“哨兵”很快发现了亮光,于是便鸣叫报警,大雁们惊醒后大声叫着,有组织地做好了以死相拼的准备…… 
  昨天的雁群已经飞走,此雁群非彼雁群,此“哨兵”非彼“哨兵”,但大雁的习性是千古不变的:“哨兵”谎报军情后被啄得头晕眼花、头破血流,因遭受了反复惩罚,“哨兵”发现异常后不敢再鸣叫报警了,雁群一片寂静。 
  混儿张心里暗喜不止,他拿起早已备好的木棒,一步一探地向雁群靠近,他早已胸有成竹,方案是:蹑手蹑脚地溜近熟睡的雁群,看准一只大雁后,先用羽毛拨弄它的腿,待大雁将脑袋从翅膀里伸出来挠痒痒时,就对准它的脑袋挥木棒迅猛一击……第一个遇难者咽气前的垂死挣扎,势必会惊醒其他大雁,惊醒后自然会纷纷“责问”“哨兵”,而“哨兵”根本不会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而且早已不敢再出声了,这样,这群大雁就只能任混儿张肆意捕杀了…… 
  混儿张渐渐向雁群接近,眼看只剩三五步远了,昨天夜里的那个倒霉蛋,也就是在这样的距离惊动了雁群的,可现在的雁群却是无声无息,这一下混儿张对云叔的诀窍彻底信服了! 
  混儿张悄悄匍匐在地,蠕动着身子摸到了一只大雁脚下,从上衣口袋里掏出那个塑料袋,再从塑料袋里掏出羽毛,轻手轻脚地拨弄大雁的腿,作蚂蚁顺腿爬状。那只大雁真的将脑袋从翅膀里伸了出来,接下来就应该是大雁用嘴巴挠痒痒了,也应该是混儿张对准大雁脑袋挥起木棒了,血腥的屠杀也应该开始了…… 
  这时的溜儿王,早已尾随混儿张登陆落雁洲,并同样将两条船换了位置。他此时此刻的心情,除了也想坐收渔利外,他还想尽可能靠近混儿张,以便偷学些捕雁的诀窍,以后能以此发财,因此,溜儿王没有躲在柳树下,而是潜伏到混儿张身后五六米远的地方,伸着脖子观察。可是黑灯瞎火的,混儿张的身影很模糊,细小动作根本看不到,这就迫使溜儿王一而再、再而三地匍匐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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