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学概论-第2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耆芑担灰灾峦獍罟遥灰膊⒚挥谐沟淄嘶凰敲挥型耆撑焉瘢换蛲耆颖苌瘢辉诓煌矫妫蛔芑崾艿侥承┫拗啤N颐亲芑峥吹剑灰蛏竦谋J兀蝗死嗖挪换岫槁涞郊说牡夭健H巳匀挥辛夹模患幢B拊诼蘼硎榈诙率模皇褰谥兴岬降摹T诘赖拢环杉捌渌冻胫校晃颐浅;崤龅揭庀氩坏降募壑倒邸N颐窃谛坦こ≈兴哟サ降奈幕凰淙淮幽骋环矫婵蠢词且桓稣澹坏匀皇怯新┒吹模灰蛭怂淙环噶俗铮坏刮赐耆欢ㄗ铮簧裎闯⒉晃廊肆粝录ぁ�
因此;我们在宣教工场中;决下能持守一种全无弹性的理论而张狂跋扈。我们总要张开眼睛来察看神怜悯的行动;以及祂每日在这世界所行的大事。我们对外邦宗教的看法原则并没有改变;但实际上却已有所改变。
第二方面;我们接触的宗教;都已有数百年历史;现在正落在衰退的光景之中。许多风俗习惯;原以外邦宗教的观念为基础;现在却已逐渐变得世俗化;失去了原来的意义。有些礼节;起初的时候是尊敬一位神圣的统治者的表现;是一种宗教崇敬的形式;现在却变为一种民间礼节;真正的意义早已不为人知。其他如衣着的风俗;是与巫术或迷信有关的;但今天早已完全失去了原来的意义。有些埋葬死人的礼节;甚至於在西方;本来是困为对死人的恐惧而设的;现在早已成为一种传统风俗;因此;一种民族文化;基本上是一个整礼;而其中每种元素的意义是由宗教所决定的;但从今天实际的情况来看;许多风俗早已不再与文化连在一起;而且也失去了原来的意义。在这种情形下;我们不必再追溯这些风俗原来的意义;因为一般人虽仍守着这些风俗;却早已不再理会它们原有的含意。
所以;从实际的情况看来;对於某一民族的风俗习惯;我们可以采取一种比改革宗观点较为温和的看法;然而我们仍须非常谨慎;因为许多时候;这些风俗原有的异教背景虽已消退;却仍可能在当地社会的思想和生活上;有根深蒂固的不良影响。
从以上的讨论;可以得出一个准则:我们应当判断当地的风俗习惯;尚保留着多少异教的成份;这些习惯是否明显属於异教的范畴 有些风俗至今仍保持着异教的质素;因此必须完全弃绝。有些风俗并没有浓厚的异教含意;虽然从人的情感看来仍有宗教色彩;但却已变一种社会制度;这些就不必完全弃绝。在实际的情况中;这常是很难决断的;然而以某种风俗含有多少异教成份;来冲量是否接纳这种风俗;是有一定果效的。
对於这一个准则;我们还要提出三点要注意的事情。
第一;许多外邦人的风俗;通常都包含两种作用:宗教方面与社会方面的作用;然而;在原则上;这两种作用并没有多大分别;因为外邦宗教生活并不是个人与神之间的关系。宗教生活被视为部落或民族整体对於神道的权力的态度表现;每个个人都是社会的宗教羣体的一份子;因此整个部落或民族都与所敬拜的神道关系密切。另一方面;社会生活也决下能被视为与宗教生活无关的。一个部落或民族;并不难觉察到他们的社会生活是包括在宗教范畴之中;社会生活的重要习惯;不可能完全脱离宗教的基础。
可是我们仍然能够找到某些程度的差别。有些风俗完全受着宗教的影响;因之不能把它视为在宗教之外的社会风俗。也有些风俗;其性质完全是属於社会方面的;其中宗教的含意可说是微乎其微。对於后面这一种风俗;在一个刚成立的新教会看来;是绝对可以导行的;因为他们不想完全孤立;断绝与当地人交往。为了避免完全与非基督徒疏离;基督徒可以参力如全国人民都守的收割节或其他类似的活动。基督徒因此就落在进退两难之中;他们如果必须参与社会的活动;就必须与那些拜偶像的人为伍;不然他们就非离开世界不可(林前五10)。
新约中早期教会也曾面对这个问题(林后六14)。保罗警戒哥林多人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甚麼相交呢 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 』然而我们也看到;在新约的教会裏;曾有信徒拥有相当显赫的社会地位。城内管银库的以拉都;就是个基督徒(罗十六23)。在该撒的家中;也有基督徒(腓四 22)。这些有地位的信徒;每天必会遇到同样的问题;就是怎样能一方面保持他们的地位;另一方面又存着清洁的良心;因为他们的职份往往要使他们面对国家与社会上的异教风俗。他们并没有放弃他们的职位;却以基督徒的身份留在他们的冈位上;表明他们必须非常谨慎行事;避免突然与社会完全脱节。反之;推雅推喇的教会因行奸淫;并吃祭偶像之物;受到严厉责备。很可能在当时推雅推喇的教会中;有些人在充满罪恶的社会裏仍希望保持他们的地位;维持生意经济上的利益;然而这种行动在那位眼目如火焰的神子面前;是站立不住的;因之;主基督叫他们真心悔改;与那些不信的人有较远的疏离(参看启二18 – 29)。
初期的基督教会不断遇到这样的问题。特土良(Tertullian)毫不犹豫地指出;某些职业是基督徒不能接纳的;因为这些职业会直接或间接使他们与异教生活有所接触:『我们也必须审查修辞学教授或教师所面对的问题;这种职业无疑是涉及了各种偶像的崇拜。』他指出;教师因其职位所需要教育青年希腊异教徒的文学。他更说:『商业对於神的仆人是否适合呢 如果撇开贪婪不说;还有甚麼理由要求取盈利呢 假使没有求取盈利的理由;就没有理由要做生意了。』特氏并一一指出种种不适合基督徒的职业;因为这些职业;多多少少都会使基督徒受到异教习俗的试探和引诱。
我们很难在些划清界限。一般说来;新建立的教会;应当不要立刻与非基督徒的羣体完全隔绝。如果实行疏离;或退居到市中不同的角落;或特别设立一条基督徒村落;那麼同时也会失去宣教的力量;福音的活水就不能涌流;因为河水已被堵住了。可是另一方面;我们不得不承认;若是继续与非基督徒的羣体来往;也会有严重的危险。只有那些不怕为主多作见证;也不怕指出敬拜偶像是徒劳无益的基督徒;才能踏上这条崎岖的路。这种行动需要极大的勇气;然而并不是很多人都有这种勇气;只有少数的信徒能够站在这样危险的位置上。
第二点当考虑的是;新建立的教会;往往比我们更清楚当地的情形;因为能作更正确的判断。宣教历史中有许多例子说明;宣教士鼓刚信主的基督徒继续导从各种习俗;他们自己却不愿从;但也有许多相反的例子;一般说来;西方的宣教士对於初信的本地信徒;了解不够深刻;不知道当地习俗对他们的影响有多深。然而对於那些刚进教的基督徒;他们既是当地文化的一部份;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宣教士有时可以欣赏异教疯狂音乐;然而对於一个刚归主的本地信徒;这种音乐对他就会有不可言喻的危险。印尼某些地区的基督徒曾坦白说;这种音乐会把他们带回以前异教的心态裏去;所以他们必须刻意逃避这种音乐。其他种种风俗习惯;在我们看来可能是毫无害处的;但对当地的信徒却是极大的迷惑;因此;我们最好是让他们在导从当地风俗习惯这方面自作决定。
在此我们也当考虑另一个可能性;有时候;某些初信的基督徒;可能急着承袭宣教士的文化习俗;而立刻放弃自己祖先的习俗。他们这样做可能是不得已;又或是需要帮助;是可以谅解的;但我们却不应加以鼓励。这种做法在断绝传统习俗方面是太快太急了;往往会造成一种错觉;使人觉得成基督徒就等於是接纳西方文化;这种错觉会成为传福音绊脚石;故此;宣教士明智的做法是对刚得救的本地信徒循循善诱;指导他们对同胞当承担的责任。过份孤立;或是过份模仿宣教士的生活方式;会使当地非基督徒与基督徒之间产生误解与不信任。那些刚离弃异教归主的基督徒;虽然仍在原来的环境中生活;但一开始却已刻意效法宣教士;这种做法;我们可以谅解;但这同时也是牵强的;而长期来说是危险而不必要的。一个新教会;是在耶稣基督裏建立的;因之必须探求一种配合当地环境的新样式;宣教的工作是要鼓励;而不是要抑制这种成长的过程。
第三;我们必须提出一点;『适应』一词;对於实际的情形;并不是一个恰当的形容词;因为它是指采取或接纳与福音有别的风俗与习惯。这种采纳;只能形成一种混杂的结合;就是将各种风俗习惯结集在一起;但并不能构成基本上的合一。『适应』也含有拒绝;否认;或改变等意思;因此我们应当用另一个词;即『取为己有』。基督徒的人生并不是要适应或采纳异教的生活方式;而是要将之取为己有;然后将之转化为新的生活方式。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在非基督徒的生活架构中;风俗与习惯都培养或包含了拜偶像的倾向;使人远离真神。基督徒的人生却是要将这些取来;使之转到另一个新的方向;从而建立一个全新的内容;虽然外表上看来似乎与从前没有多大分别;但实际上却都变成新的了;旧的早已过去;都已变成新的。基督接纳了人的生命;就将他们人生中歪曲;腐化的东西;都更新改造过来;所以任何一件事;一句话;一种习惯;祂都给予新的内容与新的方向。基督在此所作的;不是『采纳』;也不是适应;而是在本质上将人生中的一切都正式取为己有;因为上帝早已将天上地下一切的权柄;赐了给祂。
第卅二章 取为己有的实践
当然;要将万事取为己有;在理论上是很容易的;很实行起来却并不容易。『取为己有』的问题;在世界各处实行都不易。最大的困难是很少有人真正按着圣经的原则来实行;却往往是加入了其他各种因素。
其中有两种因素;是应该特别注意的。首先;今天世界各地都非常盛行民族主义或国家主义;这种运动对西方和西方文化都形成了很大的压力。在某些情形下;这种压力会形成一种倾向於夸耀并提倡本国文化的做法。这种情形发生时;问题就牵涉到政治的层面;因此就很难心平气和地根据原则来探讨这个问题。其次; 这种激烈的民族主义也可能会造成一种反动的现象;就是为了要逃避原有的文化;而以接纳西方习俗作为报复。当这种事情发生时;任何宣教士;若是在建立教会或决定教会的仪节时;鼓励信徒保持原有的文化模式;他们就会以为宣教士有意要抑制他们;阻止他们分享西方生活的丰富与能力。为此;他们会坚持要以问题就更形复杂了;因为以这种方式行事;并不符合圣经的原则;而是以各种情感上的冲动行事;因之只会造成更多的困难。遗憾的是;部份宣教士并没有平稳有力地按照基督耶稣的命令来处理这方面的问题。
要了解这个问题在实际方面的意义;可以提出几种牵涉特殊困难的事例;如嫁娶的仪式;拜师的入门礼;吃祭过偶像的食物;死亡与丧葬的礼节;土地的耕种;以及崇拜的仪式等;这种种问题是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由於篇幅关系;在此只能提出其中最重要的几个问题。
第一;关於婚姻的习俗;我们会注意到;在许多社会中;婚礼并不是新郎新娘两个人的事;而是关乎整个羣体的事。因此;婚礼常是铺张其事。有时;一个宗族的男子;不得娶本族的女子为妻;他必须从别的宗族中找寻对象。部落中的青年在找对象时;也一定要考虑自己部落的风俗;一般来说;女家的宗族;都会收到男家宗族送来一份很大的聘礼。婚礼常被视为天地结合的象徵;因天地结合;人们才能从土地中获得食物。
如果我们清楚知道这些基本信念;就不难明白为甚麼婚姻的习俗统管着整着社会的生活。当然;婚礼也有经济上的重要含意。一个男子要有许多畜牲及其他货财;那麼当他准备结婚时;才可以有足够的聘礼送给女家的父母。因此;部落中不同宗族之间的关系;都变成一种经济的连系;其中常有货财的交换。向女家致送厚重的聘礼;多少是要向未来新娘保证;这段婚姻不会轻易破裂;从而使她有一定的安全感;当然;在实际上;她的丈夫很可能也会娶其他女子为妻。按照部落传统的规矩;她必须下田耕作;这是妻子当尽的本份;如困她不能工作;或是年纪老了;很自然;她的丈夫就会另娶一个比她年轻而能工作的女子为妻。在大多数情况下; 妻子不能生育;也会成为丈夫另娶的理由;因为不育就不能达到婚姻的主要目的。
显然;我们不能以几节经文来驳斥这种婚姻观。外邦人的婚姻观;基本上是以自然主义为基础的;由於这种看法是以自然的情况为出发点;所以就会与圣经中关於婚姻的主要教训有所冲突。在圣经中;婚姻乃是丈夫与妻子之间在属灵与道德方面的结合。肉身的结合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但并不是惟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因此;圣经裏所描写的婚姻;是反映了上帝与祂的百姓;基督与祂的教会之间的圣约(参看弗五31…33)。由於圣经所描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