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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中国佛教史籍概论-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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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十九、二十  南岳下十一世至十七世杨岐派
  最可异者,法眼宗成立最迟,应列云门之後,今乃列临济之前,颇为世所讥议。试解释之:盖以法眼先绝,止於青原十二世,不溯其始,而计其末,应列在临济之前也。清顺治初,曹洞宗永觉元贤撰《继灯录》凡例,则以此为抨击《会元》口实矣。曰:“五宗次序,《景德录》及《正宗记》俱先青原,後南岳,大川乃私党己宗,以南岳先青原,又恐人诤论,故复以法眼先临济,紊乱极矣”云云。大川即普济。其实《景德录》於各卷叙述,亦先南岳後青原。惟卷五叙六祖法嗣时,青原先於南岳耳。此固无聊之争,而斤斤不已,亘数百年而未息也。

  普济派系
  普济,四明奉化张氏子,与撰《联灯》之悟明,同出於临济之杨岐派,为大慧杲三世孙。大慧杲者,绍兴十一年,因上堂说法,招秦桧之忌,被编置衡州者也。以世法论之,济与明为同曾祖昆弟,然济并不党於明。《联灯》卷十九於石头迁法嗣大颠和尚下,增入韩文公问师语句,《会元》卷五仍之;《联灯》卷二十复以韩愈为大颠法嗣,并有语句四则,颇为识者所笑,《会元》卷五则删之矣。又北宋云门盛时,与云门竞者伪造天王碑,以天王嗣马祖,《会元》卷七以此事附小注,而不敢公然列天王於马祖之下。如後来《佛祖通载》等所为,亦足见其审慎。康熙初,洞下著《法门锄宄》,谓:“此注为越州开元业海清公於元至正甲辰重刻《会元》时添入,大川原本从无是注,清公不考真伪,惑世误人,可谓业海”云。不知此说著於北宋末《林间录》,纵使《会元》不加附注,人岂不知,未足为《会元》病。且此注宋实佑本已有,不待元时始
  添入,今竟以此罪业海,岂不冤哉!读书不能不多聚异本,此亦一证也。

  《会元》板本及撰人问题
  本书向传元至正本,即所谓业海清公重刻本是也。卷首有释廷俊序,言:“本书为宋季灵隐大川济公集学徒所作,板毁,今会稽开元业海清公重刊之”云云。
  明嘉靖、万历间,此书迭有刊本,然未尝入藏。嘉兴续藏第六十及六十一函,虽有是书,究非官板。其正式入藏,自清龙藏始。清藏析为六十卷,然自明以来,诸本皆从至正本出。光绪初,宋本始由海外归来,卷首有淳佑十年王子冬普济题词,又有宝佑改元王墉序,卷未有宝佑元年武康沈净明跋,是为宋宝佑本。自此本出,而本书撰人又生问题矣。
  本书汇集五灯而成,於史料搜集一层,全不费力,所费力者,特编排联缀之工而已。此种编排联缀之工,苟有老师为之主持,发凡起例,即可令学徒从事纂辑。至於去取标准,随时禀承,自可就范。
  普济为当时老宿,据今存《大川语录》附大观撰《行状》,大川卒於宝佑元年癸丑正月八日,年七十五,弟子七十余人。是此书刻成之年,即大川卒年,在本书题词後一二月耳。    .
  本书题普济撰,向无异议,光绪二十八年壬寅,贵池刘氏覆刻宝佑本跋,始以为非普济撰,而为慧明撰。刘君矜为创获,曰:“《四库提要》以为灵隐寺僧释普济字大川者所撰,按此本王墉序,独云慧明首座,萃五灯为一集,则撰人名慧明,非作序之普济。当是内府本无王墉序。非此宋本复显,订正撰人之误,後世谁复知慧明所著,是尤见宋本之足贵”云。光绪三十一年乙巳,况周仪撰《蕙风簃随笔》卷二,於《五灯会元》条下,即采其说。
  一九三O年庚午,长沙复将宝佑本影印,刘善泽跋亦云:“焦竑《经籍志》、钱氏《补元史艺文志》著录此书,并作普济撰,藉非宋椠复出,踵譌'貝*(/也)'谬,殆终无订正之时。检嘉靖本释廷俊序,云:‘宋季灵隐大川禅师济公以五灯为书浩博,学者罕能通究,乃集学徒作《五灯会元》。’廷俊此序作於元至正甲辰,距宋宝佑癸丑,相去才百年,已不知为慧明书,而漫焉不加考覈,斯为疏矣”云。然吾以为廷俊岂不知,序明言集学徒为之,慧明即学徒之一也。普济卒於宋宝佑元年,钱氏之误,在误以本书入元《艺文志》,其以为宋末灵隐寺僧普济撰,未尝误也。钱氏未见普济《行状》,不知普济卒年,据廷俊序以为宋末人,当卒於元初,故以入元《艺文志》,史料不备,推想如是,亦未为大误。
  宝佑本沈净明跋言:“禅宗语要,具在五灯,卷帙浩繁,颇难兼阅。谨就灵隐禅寺,命诸禅人集成一书,以便观览。”则是书实发起於沈氏,慧明盖诸禅人之一,普济其主编也。若必以此书为慧明撰,恐诸禅人未必心服。且当时大川并不以《会元》重,故《行状》略不及之,而《五灯会元》則反藉大川以行也。
  慧明不知何许人,王墉序称为首座,则为当时小师可知。吾友莫天一撰《五十万卷楼藏书目》巻十四,据《新续高僧传·净读篇》,谓:“慧明字无晦,盐官人,晚居常照寺,持
  弥陀号,日数万声,庆元五年春累足而逝”云。此亦沙门同名易混之一例也。庆元五年,下距宝佑元年凡五十四载,枯骨何能著书?莫先生目录印行後,吾始得见,未及为之追改矣。

  中国佛教史籍概论卷五

  《宝林传》十卷  唐释智炬撰
  一九三五年,《宋藏遣珍》影印本名《双峰山曹侯溪宝林传》,唐《艺文志》著录。宝林者,韶州曹溪宝林寺也,六祖真身在焉。智炬《唐志》作“智矩”,传写误也。
  此书为禅宗史惟一史料,《景德录》及《传法正宗记》均取材於此。惟其言不雅驯,荐绅难言,故《正宗记》用之而复贬之。正如吾人今日欲考中国天主教史,不能不用传教士所著之书也。
  然此书自明以来,已不见著录。元末虞集序《佛祖通载》,谓“宝林等传,世久失传”。《宋史·艺文志》有《宝林传录》—卷,云“不知作者”,当是一残本。《至元法宝勘同录》作九卷,想已缺一卷。又题曰“宋陵沙门智炬集”,“宋陵”为“朱陵”之譌,朱陵者南岳也。
  宋咸淳间,本觉撰《釋氏通监》,系此书於唐贞元十七年条下,曰:“金陵沙门惠炬,天竺三藏胜持,编次诸祖传法偈谶,及宗师机缘,为《宝林传》。”《释氏稽古略》因之,又改金陵为建康,盖皆未见原书也。《释门正统》卷八《义天传》,言:“辽国曾令义学沙门诠晓等,再定经录,《六祖坛经》、《宝林
  传》,皆被焚。”此亦传本稀少之一因。
  始吾读《释门正统》,《佛祖统纪》等天台宗撰述,数攻击此书,求之久而未获。一九三三年,日本发见一写本,仅存第六卷,以为奇宝,先在《东方学报》发表,复由东方文化学院东京研究所珂罗版印行。一九三四年,吾人亦在山西赵城县广胜寺,发见卷子刻本一部,存一、二、三、四、五、八等六卷,为金初民间刻本,在宋则为绍兴间也。一九三五年收入《宋藏遣珍》,改为方册本,影印以行。兹揭其内容如下:
  卷一  释迦牟尼及一祖。前缺三纸,每纸约二十三行,行约十四字。
  卷二  二祖至八祖。刻藏时已缺,取《圣胄集》补之,今《圣胄集》亦佚。
  卷三  九祖至十七祖。
  卷四  十八祖至二十二祖。
  卷五  二十三、二十四祖及师子弟子。前缺一纸。
  卷六  二十五、二十六祖。缺,以日本藏写本补之。
  卷七  缺。
  卷八  二十八至三十祖。
  卷九  缺。
  卷十  刻藏时已缺。
  《至元法宝勘同录》著录九卷,当即此本。盖原缺第二、第十两卷,第二卷以《圣胄集》补之,仍缺第十卷也。
  数十年来,若敦煌、若海外、若地下、若古寺院,遗珍迭出,学者眼福,百倍前人。惟《宝林传》原书并不佳,不过取其为古本而已。《传法正宗记》虽采此书,然《正宗论》卷上,亦谓:“其文字鄙俗,序致烦乱,不类学者著书,或错误差舛,殆不可按,是必所承西僧,泛传不审,而传之者又不能裁之”云云。
  今观其书,即以年代一节论,舛误者十之八九,盖依据一俗陋年表所为,而《景德录》仍之,如一祖至十三祖各章是。有经《景德录》改正者,如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二祖各章是。有《景德录》改而仍误者,如二十一、二十四祖各章是。此《正宗记》所以遇有年代处,则尽删削之,知其不足取信也。
  其卷八载:“达摩以梁武帝大同二年丙辰十二月五日丁未终於洛州禹门,二十八日庚午,昭明太子奉敕撰祭文,时魏太和十九年十二月”云。按梁大同二年,不当魏太和十九年。梁大同二年十二月丁卯朔,其五日非丁未,二十八日亦非庚午。据《梁书》八,昭明太子以中大通三年辛亥四月薨,年三十一。大同二年,昭明卒已五年矣,何能为达摩撰祭文,此真可为喷饭者也。同卷又有二十九祖(即东土二祖)可大师碑,题唐内供奉沙门法琳撰,法琳见《续高僧传》二十四,又有唐彦惊撰《法琳别传》。法琳未闻掌内殿道场,何云内供奉。据赞宁《僧史略》,内供奉授僧,始自唐肃宗,唐初何能有内供奉沙门,此谬之显然者。且法琳著述存於今者,尚有《破邪论》,《辩正论》等,其风格绝与可大师碑文不类。
  碑又有“东山之法,於是流焉”之句。因东土四祖信与五祖忍,并曾住蕲州东山寺,後人始目其法为东山法门。四祖卒於永徽二年,五祖卒於高宗上元二年,琳先以贞观十四年卒,何能於二祖碑预有东山法门之语,此皆不足信者也。
  惟其书撰自中唐,传世已古。一九三五年河北省磁县出土之元和十二年李朝正重建梁武帝达摩碑,其文即出於此。又其所载师子以後世系,与今本《坛经》全同,皆足资考证,正不必以其鄙俚而废之也。
  一九二九年,胡适撰《荷泽大师神会传》,一九三四年记北宋本《六祖坛经》,均谓:“今本《坛经》所载师子以後世系,为契嵩和尚所改。”并谓:“今本《景德录》,亦依契嵩说追改,非《景德录》原本”云云。时《宝林传》尚未复出,故推论如此,其实今本《坛经》与《宝林传》同,其说远在中唐,为《景德录》、《正宗记》等所依据,不自契嵩始也。至谓今本《景德录》为依嵩说所追改,亦非,因《景德录》後尚有《天圣广灯录》,所载亦舆《宝林传》同,能改《景德录》,未必能改《天圣录》,更未必能改《宝林传》也。

  《北山录》十卷  唐释神清撰
  一九二一年景印宋刻本。唐《艺文志》作《参元语录》,《宋志》作《北山参元语录》,焦竑《国史经籍志》《参元语录》与《北山语录》重出,《季沧苇书目》作《宋辽北山录》,则因卷首有沈辽序而误也。
  神清,《宋僧传》六有传,梓州慧义寺沙门,元和中卒。传称其:“好著述,都百余轴,并行於代。就中《北山参玄语录》,博综三教,最为南北鸿儒名僧高土之所披翫。寺居郑城之北,长平山阴,故名北山;统三教玄旨,实而为录,故名参玄”云。以是知《唐、宋志》所著录者即此书也。
  是书为理论体,颇似周秦诸子。以三字或二字为题,如《天地始》、《圣人生》、《异学》、《外信》等,凡十六篇。会萃孔、老、庄、列、荀、杨、班、马之言,而折衷以释氏。书甚古雅,惟因其中有关涉禅宗世系之说,颇为禅者所攻击。契嵩《坛津集》有《评北山清公书》,即指此。
  此书未经入藏,传本甚少。民国初年,发见两残本:一存一至三、七至十卷,为项氏天籁阁旧藏,西蜀草玄亭沙门慧宝注,前有钱唐沈辽序,後有殿中丞致仕丘濬後序,皆熙宁元年撰。一存一至六卷,为华亭朱氏文石山房旧藏,附《注解随函》二卷,仪封县平城村比丘德珪撰。同人乃剧赀合两本影印行世,其原本後归南海潘氏宝礼堂。
  慧宝注,卷三末有开宝六年事,卷十有宋太宗登极时事,则北宋初人。德珪注颇纠宝注之失,第四篇引《传灯录》,第七篇引《僧史略》,则又在赞宁《僧史》、《景德传灯》之後矣。书有差误,注辄为纠正,而不改原文;注有差误,《注解随函》亦正之,而原文不动,最为合法。惟《随函》卷末有刻主题名一叶,称:“宣授讲主心印,广福大师全吉祥,谨施长财,陆续重刊”云云。字体圆柔,不似本书之方劲,乃知为元初重刻宋本,苟无此叶,则全书均可充宋本矣。僧称吉祥,惟元有之,详《十驾斋养新录》九。
  神清为义学憎徒,博极群书,对禅宗时致不满,卷六《讥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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