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文艺 2005年第04期-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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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妹听他讲过小白穿上大红花羊绒衫是如何的容光焕发、体形俏美,她一定是听了这番话才去买的羊绒衫,张士昌有些感动。感动之后便紧张起来,金妹穿着艳丽的羊绒衫与另一个男子去干什么?那男的一定是原先的男朋友,他俩又和好了?张士昌心中涌起一阵醋浪。他妒火燃烧,冲动得想找一个可以袭击那男子的家伙。最后他还是想先上去劝告金妹,不要再和这种粗蛮的男子交往了,否则他可能还会听到一次惊天动地的撞门声。不行的话再对付那男子也不迟。
张士昌脸色涨得通红,在这种情绪的驱使下,他像一个英雄,去抢救一个落入虎口的女孩子。他东倒西歪却是飞快地越过车群,到了金妹面前一个紧急刹车,结果把刹车线崩断了,他一个趔趄摔倒下来,踏脚却钩住了金妹的车前轮,将金妹也一同绊倒。
张士昌勉强抬了抬头,马上就感到一阵眩晕,这不仅仅是头被重重一击的缘故,而是他看清了“金妹”原来是一个长着一张十分丑陋、还有些狰狞面孔的女人。
张士昌被丑女人身旁的男人强行索赔了500元,只好自认倒霉,他揉揉被摔痛的脚和手臂,才昏头涨脑地站起身。他本打算慢慢朝家的方向骑,仍去监视妻的一举一动。然眼前金星飞舞,他一时分不清东西南北,不知该往哪个方向骑好,就呆在道旁闭目养神。等金星在眼前消失时,太阳的光又将他的眼睛刺得生痛,他只好转个方向,朝背光的地方看,首先进入眼帘的是几个蓝色的大字:南门文具市场。这几个挂在建筑物上的大字,在他眼里显得异常亲切,只有朝它们看,眼睛才不至于酸痛、昏花,而且使他的眼睛犹如清洗过一样的明净舒爽。他知道进了市场,他的腿和被擦破皮的手背也不会再痛了,他的身心,还会如花朵一样舒展开来。
小说二题
■ 姜贻斌
地窖
那天夜晚,我悄悄地溜出屋子,要去做一件不光彩的勾当。我本来是不愿意做的,但迫于无奈。我没有经验,种的菜都死去了,没有菜吃,所以,我要去人家的地里偷菜。
我不想偷村里人的菜,打算去远一点的菜地里,偷别人村子里的。可是,我又弄不清楚哪些是本村的,哪些是外村的。那些菜地都犬牙交错在一起的,所以我根本就无法知道,尽可能远一点吧。就可能不是本村的。尽管对于知青来说,偷菜只不过是小事一桩,因为我听说别的知青不但偷鸡鸭,居然还偷猪,但我的心里还是跳得很慌乱,你们一看,就知道我不是一个老手。
这种勾当对于我来说,的确是第一次。
本来,我可以顺手在近处的那些菜地里,扯上一把辣椒茄子丝瓜之类的,可是我想,还是扯那些稍微远一点的菜地里的吧。于是,我就在那些坡坡坎坎的菜地里慌张地走着。
后来,我来到了一块菜地,终于决定在脚下的这块菜地摘菜。借着淡淡的月光,我迅速地把摘下来的辣椒茄子丝瓜放进背心里。我当时穿着短裤,一条背心扎在短裤里,这样,背心就成了一个袋子。
我的手脚很快,不一阵子,我的肚子就像怀孕的女人鼓胀了起来,然后急忙往家里走。我生怕被别人发现了,真是走得急不择路,可是刚走了几步,突然觉得脚下陡地踩空了,紧接着整个人往下面掉了下去。
我发出了一声尖锐的喊声。
我脑子一时糊涂了,等到意识回来了,这才明白我掉进了地窖里,因为里面充满了红薯腐烂的气息。那地窖很深,是村里人用来保管红薯的,他们下地窖,一般用梯子上下。这我见过。我赶紧摸了摸疼痛的身体,幸亏没有摔伤。唉,我真是太倒霉了,第一次偷菜就出师不利。骂完之后,才觉得更严重的问题出现了,那就是,我怎么上去?
我偷的那些菜全部从我的背心里掉落了出来。我己经管不得这么多了,只想赶紧想方设法爬上去。于是,我试探着用双手撑着井壁,脚企图踩着一点凹处,可是,井壁光溜溜的,一肚子力气根本就用不上。脚踩上去又滑下来。我又急又慌,几次努力也是无用,况且,一点点狗力气在急迫中也折腾得不剩斤两了。
我仰望着天上稀疏的星星,多么希望从星星上突然能够吊下长长的绳子来啊,当时,我真是绝望了,我绝望的意思不是害怕有什么生命危险,而是害怕这事情一旦传了出去,我这张脸往哪里放啊?
有那么一阵子,我彻底地灰心了,不再做任何的努力了,站一阵,又蹲下来,好像在默默地心甘情愿地等待着命运的发落,心里却后悔莫及。我甚至也大喊了几声,可是谁听得见呢?离村子那么远。
看来只有耐心地等到天亮了,心里十分黯然。
这时,我似乎听见了窸窸窣窣的脚步声,而且那声音越来越近。我好像终于抓到了救命稻草,什么也不顾忌了,扯开喉咙大喊,快来救我——
那脚步好像犹豫了一下,然后飞快地朝地窖边走来,是谁呀?
这是大娘的声音。
我急忙说,大娘,是我小姜。
大娘哎呀了一声,说你等等,便迅速地离开了。我想,她肯定会叫来一伙人,到时候我真是尴尬和难堪。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着众人鄙夷的目光。没多久,大娘的脚步声又响了起来,奇怪,却没有听见许多的脚步声和说话声,那么,大娘肯定是一个人来的,我不由暗暗感激。
大娘拿来了一根长长的绳子,她把手电光射进了地窖,然后把绳子甩下来,急促地说,小姜啊,赶紧把绳子绑在腰子上,大娘在上面拖你。
我于是把绳子紧紧地绑在腰身上,说,大娘,我绑好了。
大娘说,我们一齐用力,来,一,二,三——
我相信大娘的力气,她是妇女中力气最大的,工分也挣得最多,跟男劳力也有一比,我当即手脚并用,加之又有大娘在上面死劲地拖,我便一点一点地像鱼终于浮出了水面。
当我终于站定在地面上时,我感激涕零地说,大娘,真是感谢你啊。
大娘手里一边气喘吁吁地收着绳子,一边惊诧地问,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我……我……我羞愧难言,不知该怎么回答。
大娘可能也明白了什么,便再也不问我了。
我说,大娘,这么晚了,你来菜地做什么?
大娘笑了起来,说突然来了个亲戚,还没吃饭,想摘点菜给她弄饭吃。
哦。我其实还很想对大娘说。请她千万不要将此事说出去了。可是我还没有张嘴,大娘却说了,没有菜吃,只管到大娘家里来拿就是了。
第二天,她就送了一篮子菜给我,又叮嘱说,记着,没有菜吃了,来拿就是了。
这件事情,村里人除了大娘之外,谁也不知道,甚至连她的家人也不知道。因为我没有听到一点风声。那么,她那天晚上肯定一开始就考虑好了的,这事绝对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她一直替我死死地保着密。
大娘呢,还是像以往一样对待我,似乎从来也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情。
我去年到了插队的村子,看见了大娘,大娘的屋里乱七八糟的,几个崽分了家,把房子砌远了,她就一个人守着老屋过着日子。屋子里堆满了柴禾,那肯定是她一点一滴从山上捡来的。大娘算来已经是八十岁了,苍老至极,颤颤巍巍的。而且显得极其的矮小,再也看不出以往的结实了。
我激动地抓紧她的枯手,说,大娘,我来看你了。
大娘浑浊的眼睛望着我,根本就没有认出我。我说,大娘,我就是小姜啊。
大娘摇晃着头,小姜?哪个小姜?又摇摇头。
看来她已经记不得了。
我不心甘,为了打开她那封存的记忆,我说,大娘,我就是当年那个被你从地窖里面拉出来的小姜啊。
大娘还是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摇晃着银白的头。
我没再说话了,放下手中的东西,便迅速地跑了出来。
碧蓝色的天空一片模糊。
白毛
队里照顾我,让我喂猪。
猪栏里,三头猪,一大两小。那头白毛猪起码有九十多斤了,两头黑色的小猪呢,还只有五十来斤吧。一开始,它们不太理睬我,只是鼓着眼睛扫一眼我这个陌生人。喂猪的八娘前天去世了,由我来接班。
所以,它们觉得我陌生,也不是没有道理。
猪栏里的那股臭气太难闻了,我只有极力克服,因为我今后每天都要闻这股臭气了,所以,闻了几天也就闻习惯了。
我每天细心地喂养它们,扯猪草,洗净切碎,然后再掺细糠,然后再加点米煮成猪潲。喂了几天,它们居然也熟悉了我,见了我,就叽叽哼哼高兴地走过来,摇头摆尾的。
为了使猪栏里少一点臭气,于是,我每天还要挑水清洗一遍。三头猪很配合我,尤其是那头白毛猪,也自知年纪大一点,一见我来清扫,便带头走出了猪栏,像个绅士似地去外面散步。如果两只黑色的猪还在瞌睡,它便要用嘴巴拱醒它们,并发出不满的哼哼声,好像在说,你们怎么这样不自觉?还不快出来?
后来,我还给它们洗澡。一开始,它们也不太习惯,一见我要给它们洗澡了,就满猪栏里跑,远远地躲避我,害得我跑来跑去的,跑出一身大汗,便恶骂,恶骂也不听,好像是故意在逗我生气似的。当然,后来就习惯了,我只要一叫洗澡啦,它们居然就乖乖地并排站着,一边让我淋水,一边让我拿刷子轻轻地刷洗。
所以,猪栏里变得很干净了,它们也变得很干净,那臭味于是就少多了。
队长见了很是满意,交待说,一定要喂好啊,发现有病了,要及时叫兽医来。大队早就说了的,每个小队的猪栏里不能够少于三头猪。
所以,我就感到了这肩上的担子非同小可,生怕猪生病了或是死了。我知道队里很穷,再也拿不出钱去买猪崽了。
我还给它们取了名字,白毛猪干脆就叫白毛,另外两头呢,一头叫大黑,一头叫小黑。叫着叫着,它们竟然就知道我是在叫谁 。如果我单独叫白毛,白毛就会乖乖地走到我的跟前。而大黑和小黑呢,是不会来的,因为我没叫它们么。
最让我感动的是,有一天我感冒了,头痛发烧,一身软绵绵的。那时,我感到最为孤单了。如果在家里,至少还有父母问寒问暖,拿药送水。可是这里呢?人们都出工了,谁还能够顾得上我呢?
刚进入秋天,天气还很热,我就在地上铺了一张草席,昏昏糊糊地躺着起不来了。
可是,不知什么时候,我感觉到有什么热呼呼的东西,在我的手上脚上轻轻地拱着。睁开眼睛一看,居然是白毛和大黑小黑。它们似乎也知道我病了,一律瞪着惊慌的眼睛,焦虑不安地看着我,束手无策地哼哼叫着。见我醒来了,它们激动了起来,激动了一阵,便不再用脚拱我了,也不再哼哼地叫了。可能是觉得哼哼地叫也是无用,它们便伏在地上,安静地看着我,似乎在鼓励我战胜病痛。它们就像一群安慰天使。
我的泪水一下子奔涌而出。
喂着喂着,猪们就渐渐地发胖了,尤其是白毛,简直像是充了水似的,一天一个样,毛亮膘肥。那大黑和小黑呢,也不示弱,呱叽呱叽地抢食,你追我赶,似乎要跟白毛一争高低。
有时,看着它们你争我抢的,我就情不自禁地发笑,你们是饿死鬼嘞。哎,你还别说,这话还真是得罪了它们,因为它们听得懂啊,便一齐抬起头来,朝我射过不满的眼光。
村里人有时也来看,看了还夸张我,说你还真是有办法啊,从来也没有喂过猪的,竟然也喂得这么好。又开玩笑说,你真是像在带崽一样啊。
看着看着,人们就议论了,还不如把白毛杀了吃,怕是有一百七八了呢,一身肥膘哩。
队长那天也在,听了就发火,你们是不是祖宗十三代没吃过猪肉了?只晓得吃吃吃,吃你娘的脚。大队如果要来找麻烦,谁负责?
众人不语。
我是坚决站在队长一边的,我舍不得杀它,即使它到了一定的重量。
因为我跟它有感情了。
那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