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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部分

柏杨全集-第80部分

小说: 柏杨全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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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同胞对文明国家版权的尊严,仍在朦胧阶段。──十八世纪时,中国同胞对文明国家国旗的尊严,也曾同样朦胧过。严格的说,现代文化的茁壮成长,大部份建立在版权的尊严上,版权没有保障,文化就会萎缩。一位工人老爷,在工厂干了一天,筋疲力尽兼气喘如牛,前去领饷,准备给害病的孩子买点药,给挨饿的老妻买个馒头,出纳先生却拿出字据曰:「哎呀,你已经领过了呀,你说啥?你没领,笑话,笔蹟是你的,图章是你的,签字也是你的,你想耍赖呀。」走到门口一瞧,一位海盗朋友正在数银子哩,上去一把抓住,海盗朋友号曰:「我给你传名了呀,在俺那条船上,谁不知道你是工厂第一把好手。」
   天下竟有这种艳遇,那位工人老爷恐怕当场就得晕倒在地,气绝身死。准有人说这不过是个虚构的故事,以娱嘉宾罢啦。好吧,我们就介绍一个真实的,一位文化人好容易写了一本书,跪求一家出版社给他出版,指望弄点版税,给害病的孩子买点药,给挨饿的老妻买个馒头。该书一举惊人,销了百余万册,作者好不快活,跑到出版社,正要张口,只见书却原封不动堆在墙角,出纳先生愁眉苦脸在那里叹气,而海盗朋友却在门口猛数银子,文化人的结局恐怕好不过前述的那位工人老爷。不过,问题不同的是,这种艳遇如果发生在工人身上,准会有人挺胸出来打抱不平,搞得山摇地动。而发生在文化人身上,却没人多看一眼。自己嚷嚷的话,反而被人嗤之以鼻,连八年前的老痰都嗤出来。盖酱缸文化是不准文化人谈钱的,而只要文化人「清高」──屈死都不能哼。文化人应有的最低权益,没有任何保障,不讥讽你已够皇恩浩荡啦。认为你的孩子病死、老妻饿死,都不值得你去据理力争,力争便不是所谓的「读书人」矣。
   柏杨先生在新加坡曾逛了一家华文书店,一位漂亮店员老奶发现我老人家就是柏杨老爹之后,眼明手快,抱出一大包敝大作,下令签名,理直气壮曰:「签了名的书好卖。」签名就签名,我在调查局连置自己於死地的口供上都敢签名,岂怕书上签名乎哉。可是拿起来一瞄,就抵死不从,盖一本一本又一本,全是翻版,店员老奶曰:「他们肯翻你的版,是你老头的光彩呀。」我曰:「我不要光彩,只要喂饱肚子。」她大不高兴,在书堆里左挑右挑,挑得忽冬忽冬乱响,最后挑出了十几本真货,扔到桌上曰:「好啦,签吧。」战战兢兢签罢告辞,她头也不抬,连个谢字都没有。

   然而,我这个大义凛然的嘴脸,不久即行崩溃。到了吉隆坡,读者老爷老奶也如法炮制,举到尊脸上的,除了一两本外,其他几乎全是海盗朋友的傑作,我发现如果再坚持的话,有被拉下裤子,瞧瞧尾巴有啥变化的危机。不过虽然一面照签,仍一面心痛。槟城的情形一样,不必细表,细表的是到了香港,吾友陈国钧先生陪我逛了半天书店,倒是每家都有敝大作的,可是敝大作也几乎全是海盗朋友的娃儿,只好化悲愤为力量,决心每种翻印本都买上一册,带回纪念,并作为已成了「大文豪」的铁证,教巷口那个不肯赊账的小铺掌柜的开开眼界。可是跑到厕所数了数银子,就宽大为怀,不跟他们一般见识啦。盖如果真的每种一册,就要当场破产,逼得在香港跳楼殉书,未免欺人太甚。嗟夫,翻印杂文,还可理解,像大块头的《中国人史纲》,千余页精装书,竟然出现纸张和装订迥然不同的两种盗印本,从何理解也哉乎。对这两种盗印本,我倒是每种买了一套,带回台北柏府,现在就供在案头之上,以便触目心伤。
   版权毫无保障,是中华文化交流的瓶颈,无法突破。台北星光出版社去年(一九八○)曾以四折的自杀价格,把《中国人史纲》运到香港,跟海盗朋友硬拚,但四折(运费白送)也要港币二十八元。而香港平价书屋定价只港币二十元,还八折优待,仅十六元,这场战争怎么打法哉,结果抱头而回。香港总经销店最初要求每次新书,都寄五千册,第一二次寄出,消息还好,等到第三次寄出,却原封照退,盖海盗朋友在台北是有伏兵的,只要新书上市,立刻买上一本,航空寄往,等到台北辛辛苦苦的送审、打包、申请、报关、上船,气喘如牛的运到香港,翻版书已卖了一个月,而且早遍佈新、马、菲律宾,以及美利坚,原版书根本插不进去。总经销店曾要求每次新书,必须等运到香港一个星期之后,才可在台北上市,台北求现心切,不肯答应(其实答应也未必有啥作用,伏兵到装订厂顺手牵羊,也是一样)。书商既然大败,可怜的爬格纸动物的血汗版税,不得不跟着泡汤,哀哉。
   台湾书刊交流到海外,最大困难是前述的海盗朋友翻版,翻版书同样精美,而价钱又便宜一半,纵是傻瓜都不会专找贵的买。其次的致命伤是,肉包子打老虎──我可没说肉包子打狗,千万别把账记到我头上。台湾出版商也有吉星高照,在海外有生死之交开书店的。接到该店订书单,大喜若狂,照单寄书,以为万无一失。想不到的是,只要书一上船,十拿九稳的就成了上述的肉包子打老虎的局面,一年半载,没有下文,偶有下文的,也只提添书不提钱。写信请求结账,就跟挖他屁眼一样,电话讨债,更属罪恶滔天。於是,不但书没啦,运费还得倒贴。最可悲的是,连朋友也没啦。不寄书时,友情还在,一旦寄书,友情从此勾销。柏杨先生回台北之后,急如星火催星光赶紧往海外发展呀,星光老闆林紫耀先生拿出账单请我御览,两年前寄出的书,到现在都石沉大海,音信全无,他阁下向我瞪眼曰:「你教我卖儿卖女,去干化友为敌的勾当呀。」
   贵阁下读过《七侠五义》乎?一位海盗朋友,困在一个孤岛上,连一群喽啰在内,都饿得东倒西歪,盖他老人家捉住过境民船,连船夫一并宰掉。恶名传出,船都绕道而逃,他只好群起倒毙矣。后来经名人指点,不但不宰掉船夫,捉住后反而跟船夫三七分账。两方一勾结,船夫有利可图,不但不绕道啦,还自动把「肥羊」送上大门,海盗朋友的水寨,从此兴旺。
   这故事给我们的启示之一是,海外书商似乎都在干宰掉船夫勾当,开书店当然卖书,如果觉得卖书是桩可厌可耻的行业,满可改行卖飞机原子弹,既然屈就,就不应自断财路。而事实却又偏偏如此,其中道理,就是把我老人家的头皮剥啦,我仍是怎么想都想不通。
   ──怎么想都想不通的怪事,另外还有一件。上个月末,几个不识相的债主下了最后通牒,我就去星光出版社,看看能不能预借一点银子。正老闆林紫耀先生本来笑脸相迎的,一提借钱,尊脸就像帘子一样,刷的一声,拉了下来,先抱怨敝大作简直卖不出去,再抱怨最近几家倒闭的书店几乎拖垮了他,然后咳声叹气说心脏不好,受不了刺激。正在心慌意乱,副老闆林紫茂先生,在旁冷笑曰:「出版社的血,都给你们这些作家喝光啦。」这话可是当着全体店员说的,过往神明圣鑑,我要有一个字杜撰,就天打雷劈。呜呼!自从盘古立天地,再大胆的有钱大爷,都不可能发出这种谠论。怔了一阵,迷迷糊糊被赶到大街之上,几乎去警察局自首我就是行刺林肯的凶手。
   林紫茂先生竟然发明了这种足可以得金脚奖,作家倒转过来喝出版商血的学说。则海外出版商认为宰掉船夫,照样可以当王。他们的学问,一定同样莫测高深,使神经正常的朋友吃惊。既有林紫茂先生之类内忧,又有海盗朋友之类外患,局外人又视为没啥,文化人之不绝种,天也。
   在文化血缘上,新加坡、香港,以及马来西亚的中华人社会,跟中国是一体的,犹如美国跟英国是一体的一样。美英两个文化的交通管道,像长江大河,畅通无阻,美国人绝不会把罗素先生的作品盗印,英国人也不会把马克吐温先生的作品翻版,更不会只做沙锅捣蒜式的生意。可是,华文间的交流管道,却受到自己的摧残,国民品质和商业道德,以及法治精神,竟相差如是之巨,这样下来,终有一天,双方文化交流会完全断绝,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中华人跟中国人之间,漠然成为两个世界。呜呼,再多的物质贸易,不能培养出手足之情。政府官员似乎正在全神贯注物质输出,在外洋卖了两架电视机,赚了十块钱不到的外汇,便沾沾自喜。要知道,一架电视机卖啦,就从此了断,而输出一本书,影响更为深远,同样的也有外汇收入,而更关系着中华民族前景的万年之基。
   砍断中华人间的文化血管,可不是外人干的,外人正在一旁冷眼旁观,看着一个民族的堕落。而是中华人在自掘坟墓,不知道谁肯照顾一下也,小民已尽了吃奶的力气矣。
   
   
   安乐死
   ──新马港之行,我见我闻我思我写,之八。
   在马来西亚联邦首都吉隆坡,柏杨先生碰到了「安乐死」,可不是我恶贯满盈,要御驾崩殂啦,而是参加了一项由《新生活报》主办的「安乐死座谈会」,座谈会由该报主编韩爱璇女士主持,所到各路人马,除了本地各层面人士外,还有来自香港的科幻小说家倪匡先生。这至少说明,马来西亚中华人社会,已受到这个问题的压力。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一提起「死」,就丑态毕露,认为不吉祥兼不吉利,既跺脚而又吐唾沫。如今忽然要「安乐死」啦,简直五雷轰顶,老套出笼,曰:「丧心病狂,道德沦亡。」
   倪匡先生是强烈支持安乐死的,他认为人有权利求生,就有权利求死,求生和求死的权利,都不可剥夺,不管你是宗教大师,或是马路旁修摩托车的,都没有资格插嘴。如果法律剥夺,就应修改法律。《马来亚通报》专栏作家游枝先生,也强烈支持安乐死,他认为有些病人家属承担不了沉重的医药费,病人本身也愿意放弃医治,同时医生又没有办法起死回生,就应该结束这个绝望的生命。
   柏杨先生更强烈支持安乐死,除了照单全收,完全同意他们的见解外,另外还有一项理由,那就是,安乐死是一种人道,是一种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菩萨心肠。远在五代十一国时代,闽帝国皇帝王延均先生,一病不起,眼看结账。首都(福建省福州市)防卫司令官(皇城使)李倣先生,知道机不可失,就把王延均先生最宠信的尾巴之一李可殷先生杀掉。
   ──闽帝国宫廷,是中国最最使人作呕的宫廷,集髒乱之大成,不是东西髒乱,而是人物髒乱。王延均先生的老婆,身为皇后的陈金凤女士,跟李可殷先生通奸,而这位奸夫又拚命打李倣先生的小报告,李倣先生恨惧交加,就来一个先发制人。
   杀了皇后的姘头兼皇帝的倖臣,问题可大啦,至少比杀一条猪的问题大。王延均先生一气之下,病竟好了一半(咦,他这时候如果一气而死该多好),坐上金銮宝殿,亲自调查李可殷先生的死因。李倣先生一瞧,大事不好,索性一不做,二不休,集结他的部下,进攻皇宫。王廷均先生抵挡不住,急忙躲到床底下,叛军教他爬出来,他不爬出来,乱枪齐下,他陛下只好爬出来,浑身鲜血,满佈创洞,头不成头,脸不成脸,在地上翻滚哀号,要求超生,宫女们不忍他这般翻滚哀号,就照他脖子上一刀,人头落地。
   我们介绍这故事,只是介绍他的结局,史书上曰:「闽主(王延均)闻变,匿於九龙帐下,乱兵刺之而出,闽主(王延均)宛转未绝,宫人不忍其苦,为绝之。」人生最大的痛苦是绝望的痛苦──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痛苦。杀了皇帝,是灭九族的罪名,可是宫女们却「绝之」,只不过「不忍其死」的一念之慈。反对安乐死的朋友,如果处於宫女之境,不知道有啥反应,是也「绝之」乎?抑像剥皮的刽子手一样,跟睁睁看着他陛下「宛转」到死乎?人性善恶,在此分野。
   三年之前,台北一位美国籍青年鲁塞尔先生,在一场严重的车祸后,身负重伤,他的家属要求荣民总医院拔掉氧气管。於是社会上圣崽嘴脸像雨后狗尿苔一样,纷纷出笼,粈牙说,人不应杀人,即令受本人和家属委託,也是犯法,犯法就要鎯铛入狱,没啥可客气的。荣民总医院医生老爷大吃一惊,赶忙解释说,鲁塞尔先生送到医院时已经死啦。鲁塞尔先生送到医院时是否真的已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拔掉氧气管措施。柏老认为,拔掉氧气管时,他阁下恐怕是还没有死,如果已经断了尊气,医生老爷自会拔掉,何用亲属要求乎也。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他已回生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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