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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部分

柏杨全集-第226部分

小说: 柏杨全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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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要和外国人一起工作,但我们不希望你们因和他们一起工作而和他们同样的髒。不管你们派到那里,你们都是要和衣冠整洁的美国人相处的。同时大多数是未婚的,如果你们是未婚的话,在海外也不会寂寞。」
   一位在七个国家做过领事的阿普顿先生感慨曰:
   「我们徵募海外工作人员的制度,一定有些错误。除了一个人之外,其他每一个申请的人,都比他们现在的工作可以获得较多的收入。」
   「那位老工程师怎样啦?」卓宾先生问。
   「我想他可能有神经病,放着每年十五万美元的收入不要,却要到海外低度开发国家去工作。」
   ──作者贝尔和尤珍两位先生,显然要藉此讽刺美国高阶层的昏庸。其实误矣,真正昏庸的还是该老工程师,出国不但无美金可赚,还要赔账,天下有此呆子乎?而美国竟然有之。
   三
   一位最受柬埔寨人民欢迎的养鸡专家汤姆先生,向安全分署要求进口几千只美国小鸡和雄鸡,和花几千元发展一种用来把甘蔗研成粉质的机器。但主席厌恶的拒绝了他,并且告诫曰:
   「汤姆,去年已经告诉过你了,美寨两国政府所需要的是一些大的东西,那才是目前对人民真正有帮助的东西……好的,好的,上级不重视,你还是放弃。」
   ──「上级不重视」,这句话好耳熟。
   经过激辩,汤姆先生要辞职,书上描写主席在核准时的心情曰:
   「主席注视着汤姆,心里想,如果汤姆和他上司接近,可能会发生反应的。但他又想,他在国会议员中会获得比汤姆更多的支持时,他就微笑了。」
   ──看样子主席先生也读过「后台学」,否则不会如此英明也。
   「两天之后,汤姆返美,尚有两天可抵达的时候,他坐下来把他的意见写下来,以便向国会陈情和向新闻界发表,当时他内心非常愤怒。可是时过境迁,很多事记不起来了,写了三个钟头,仅只写了半页,结果决定登岸后再写。八个月后,当他回到他自己的农场时,他认为一怒而离开柬埔寨,似乎是幼稚的行为。」
   ──「实干硬干,撤职查办。」美国也有。
   四
   书中最精彩的一段是关於布朗参议员的,虽然他在年轻的时候,还不知道柬埔寨究竟是在非洲或在亚洲,但当他当选了美国参议员,并进了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之后,他的常识立刻大丰。
   ──此固是布朗参议员天纵英明,但却是非常符合中国传统,盖中国的传统是:权力就是知识,就是学问。
   在布朗参议员决定访问越南时,美国驻越南大使克莱先生,事先开了一次全体会议,紧张而严肃的佈置就绪。等布朗参议员来了之后,他曰:
   「我没有准备任何访问日程,也没有准备任何访问计划,只请参议员告诉我们对什么有兴趣。」
   ──柏杨先生一向都认为美国在做官之道上是落后地区,看样子他们简直要迎头赶上。中国如果不再发明点新花样,真教人担心要糟。
   布朗参议员的访问,书上曰:
   「(在参观越南士兵训练时),参议员对巴尔博士曰:『问他射击这种步枪有多少次?向什么目标射击?』巴尔博士很快的和那位越南士兵谈了几分钟,越南士兵答道:在今天以前,他从没有见过无后坐力的步枪,实际上,他不是士兵,而只是一个伙伕,他对这种工作感到困惑,但觉得高兴,因为厨房里很热。於是,巴尔博士向布朗参议员翻译曰:参议员,他说他使用无后坐力步枪已有好几个星期了,他没有射击过,因为这种枪弹非常缺乏;然而,他说他希望有机会练习射击,并用它对抗共产党。」
   ──柏杨先生已开始打听巴尔博士,和命令他如此如此的克莱先生的通讯处,以便「做官大学堂」请他们当教习。这一套功夫,想不到洋大人也会,且有青出於蓝之势,教人觉得后生可畏。
   五
   最后,贝尔和尤珍二位作者先生提出两点:
   第一、他们主张,派驻外国的使节一定要会驻在国的言语。
   ──误矣,连外交上处处可怜的中华民国驻外使节,差不多都不会说驻在国言语,以为只要会英文就行啦。美利坚人一生下来就会英文,诚是上帝的恩典,如再学其他言语,岂不自损尊严?
   第二、他们指出,亚洲留美的学生,都是来自一个阶级,即亚洲较大城市的少数富有阶级的子弟,而共产党在云南的国际学生训练,却恰恰相反。
   ──作者又在为敌张目啦,美国竟有这些败类,怎不令人扼腕。而最使人不平的,美国国务院还拿来研究,用以改进外交。呜呼,置政府威信於何地?美国之没有前途,不卜可知。
   身份证功能
   国民身份证是为了啥而发明的,恐怕很难查考。三○年代抗战之前,从没有这玩艺。抗战期中,重庆虽然也出笼过,结果却是一塌糊涂。盖身份证只是一种户籍的标帜,户籍办不好,身份证自不会办得好也。来到台湾后,身份证才确确实实的发挥起作用。领钱,要身份证焉。搬家,要身份证焉。升学,要身份证焉。出国,要身份证焉。结婚、离婚、生子、害病住院、法庭打官司,无往而不要身份证焉。这几天台湾全省正在举行户口总校正,那更是非要身份证不可。身份证的功能,可以说大矣哉大矣哉。
   然而,身份证最惊人的功能,恐怕还是在供给父母或养父母「扣留」之用。政府费了那么多心血,以便父母或养父母「扣留」,不得不拍案叫绝。
   报载,一个可怜的小养女,想去投考初级中学堂,因没有身份证,竟投考不成。养父母扣留之后,狞笑曰:「你跑不出我的手心!」闻者悚然心惊。记得若干年前,在一家外国杂志上读到一则嘲笑身份证的幽默,约翰曰:「我就是约翰,我家在这里住了近三百年,每一个人都知道我是约翰。」警察曰:「那没有用,约翰先生,全世界都知道你,也没有用,没有身份证,怎能证明你就是约翰呀!」
   那个小养女投考的是哪个学堂,我们不知道,但那个学堂的答覆和这位洋警察的答覆准是一样,则可预卜。不过我们并不怪那洋警察和中国的土学堂,他们诚有不得不如此的苦衷,也正因为他们有不得不如此的苦衷,身份证才有资格变成父母或养父母整子女的工具。柏杨先生有一个女学生,便跟那小养女一样,自从不听父母要她嫁给某甲之命,而偏嫁给父母最最反对的某乙之后,她父母便在「哪有不爱子女的父母」大旗掩护之下,用种种打击敌人的手段打击她。其中之一便是扣留她的身份证,使她的婚姻一直没法报户口,一对正式夫妇遂不得不一直姘居,女儿既不能继续读书,也不能去谋工作。老傢伙的目的是:把女儿和女婿逼得穷困潦倒,饿死沟壑,以实其当初「嫁给某乙一定受罪」的预言。
   现在,我们可以看出身份证的伟大了矣,为了开读者先生们的茅塞,且给它下一个定义,曰:「身份证者,乃是一张硬纸卡片,上面有持有者的姓名年龄籍贯等记载,还有红颜色的县市政府的大印,另贴有相片,相片被一种钢制的东西打了一串孔孔。这张卡片,专门供父母养父母扣留,以便自己受苦之用。」
   这定义对不对,问问那些因身份证被扣而焦头烂额的人,当可知也。
   争执最多
   美国尼华达州雷诺中学堂的女学生,发起了一项轰轰烈烈的运动,以争取「露出膝盖」的自由。原来,她们的校长芬奇先生,禁止女学生穿露出膝盖的裙子。那就是说,禁止女学生穿短裙子。芬奇先生是不是道德重整会的会员,我们一时查不出来,但他这种措施所惹起的轩然大波,恐怕是大出他的意外。女学生们投函给当地一家报馆,呼籲曰:「在我们国家(美国)里,有言论自由,有宗教自由,为啥没有穿衣服的自由?」乃发起一个「表现你独立性──露出你膝盖」运动,还没有等到学堂答覆,她们有志一同的,一律穿上短裙。男学生们为了响应她们的要求,也把裤管高高卷起,以示支持。
   「争自由」,提起来这三个字,就有点胆战心惊,但这一次美国女孩子们争的露膝自由,迄今未止,还没有听说有谁坐牢流血,而且连开除一个学生都没有,看样子芬奇先生已向那些女孩子的「膝」,屈服了矣。我们不难想像该老头在他的办公室里,看着满校园都是些女学生的大腿,他会悲哀到什么程度。除了「人心不古」这句话外,我们还能用啥去安慰那位芳心都碎了的卫道之士乎?
   女孩子是不是一定要露出膝盖才算有「独立性」,只有大学问家才能答覆。不过有一点是可确定的,膝盖那地方恐怕是女人身上最不美的部份,一般人看半裸或全裸女人的时候,眼光往往全被大腿吸过去。假如一直看她膝盖的话,其不皱眉者,则几希矣。不过,美丑的标准很难确定,尤其是大腿有它的副作用,露膝自然成为必争之举。东方人不太了解西方的那一套,学她们可,不学她们也可,各有国情,不必也像芬奇先生一样,大生其气也。
   但我们可以发现,世界上变化最多的,恐怕莫过於衣服矣。男人的衣服事实上也在不断的变化,以中国来说,二十世纪二○年代,是一大变,把长袍马褂,变得无影无踪,大家一律改穿西装革履。其实长袍西装,各有千秋,在寒带地方穿西装,简直等於受苦受难。试想西装里能套几件毛衣,几件皮衣耶?一袭长袍马褂,温暖如春,真是一百套西装都不肯换。而西装的硬领和领带,据柏杨先生的考证,那是上帝为了西洋人乱发明杀人利器,而加给他们的一种惩罚,使他们的脖子上永远挂着一条处绞时用的带子,以便随时上吊以谢世人之用。而且其领硬得像一把圆锯,随时都有把脖子锯下来的危险。可是,中国长袍马褂仍然抵不过西装,非是长袍马褂不行也,而是船不坚炮不利也。一个国家跟一个人一样,打败了仗,倒了楣之后,便有百非而无一是,长袍马褂自然也跟着垮了下来,有人痛骂它是落伍的东西。呜呼,一旦中国人手握死光武器,我这里一按电钮,敌人便死亡三千万,那时,你就可知道长袍马褂的价值了矣。
   不过,有一点却是中外一致的,那就是,男人服装,变化最小。女人服装,变化则奇大焉。中国人自从被西装征服得心服口服后,倒有一点好处,辛辛苦苦做上一套,只要质料尚可,穿十年二十年都没关系,普通人一下子看不出你身上的是十年前或二十年前的货色。但女人的衣裳便不然矣,从前那种一陪嫁便数十箱的战术,完全瓦解。今年最流行的式样,明年就宣告落伍。即以旗袍一项而论,四○年代流行的是低领子,玉颈可以自由转动。现在却高得可怕,好像脖子已断,非用奇硬的高领支起来不可,否则头就要掉下来啦。呜呼,高领的旗袍,应该是上帝赐给中国女人的一种可怕的苦刑,这苦刑何时才能取消,我们不知道,但我们敢确定一点的是,如果领子不低下来,旗袍只有被淘汰一途。很多太太小姐,都非常喜欢旗袍,但却宁穿开领洋装,以争取脖子转动的自由,真不知中国女人上辈子造了什么孽,今生非受这种罪不可。
   但旗袍也有它精彩之处,那就是它的「开叉」,想到旗袍开叉的妙用,真需要向那拉兰儿女士献上一面锦旗致敬,若不是她们满洲女人发明旗袍,今天哪里来的开叉也。洋大人对中国旗袍攻击最力的,也是开叉。两三年之前,那位因嫁给洋大人而既有钱又有势的某某女士,从美国回到台湾,看见旗袍开叉太高,勃然大怒,乃为文痛斥其有伤风化。文中特别强调一点曰,连洋大人都认为不可,而中国女子硬是要可,自然是野蛮非凡。
   柏杨先生对旗袍开叉问题,自认没有研究,但对洋大人因看见开叉里露出的大腿,便心惊肉跳,则不禁大惑不解。盖中国人见得太多,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与风化有啥关系乎哉?某作家三十年前更有文曰:「中国同胞,见了女人半个裸臂,便想到整个裸臂;想到整个裸臂,便想到整个裸体;想到整个裸体,便想到性交;想到性交,便想到私生子。」呜呼,那是二○年代女人们刚露出半截胳膊时代的病态现象。现在,即令旗袍开叉再高,也不会有人想到私生子矣。而洋大人却口水都流出来,我们有啥办法也。某某女士是典型的洋大人本位主义者,只看到从下往上开的不像话,而外国女人那种从上硬往下开的作风,却认为正当而合理。
   一个美国杂志曾有这么一段对话,可看出洋大人那种「向下开」的严重趋势。父亲曰:「孩子,今天宴会上,伯爵夫人坐在你对面,她穿着啥颜色衣服?」孩子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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