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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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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之材能,如此则民相劝勉为善也。於时鲁君蚕食深宫,季氏专执国政,则如君
矣,故此答皆以人君之事言之也。○注“鲁卿季孙肥。康,谥”。○正义曰:知
者,据《左传》及《世家》文也。《谥法》云:“安乐抚民曰康。”
    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包曰:“或人以为,居位乃是为政。”)
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
政?”(包曰:“孝乎惟孝,美大孝之辞。友于兄弟,善於兄弟。施,行也。所
行有政道,与为政同。”)
    '疏'“或谓”至“为政”。正义曰:此章言孝、友与为政同。“或谓孔子曰:
子奚不为政”者,奚,何也。或,有一人,亡其姓名,谓孔子曰:“子既多才多
艺,何不居官为政?”或人以为,居位乃是为政也。“子曰:《书》云:孝乎唯
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者,此《周书·君陈》篇文,引之以答或人为政之事。
彼云:“王若曰:‘君陈,惟尔令德,孝恭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孔安
国云:“言其有令德,善事父母,行已以恭。言善事父母者,必友于兄弟,能施
有政。”令其言与此小异。此云“孝乎唯孝”者,美大孝之辞也。友于兄弟者,
言善於兄弟也。施,行也。行於此二者,即有为政之道也。“是亦为政,奚其为
为政”者,此孔子语也。是,此也。言此孝、友亦为政之道,此外何事其为为政
乎?言所行有政道,即与为政同,不必居位乃是为政。
    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孔曰:“言人而无信,其馀终无可。”)
大车无︼,小车无︷,其何以行之哉!”(包曰:“大车,牛车。︼者,辕端横
木,以缚轭。小车,驷马车。︷者,辕端上曲钩衡。”)
    '疏'“子曰”至“之哉”。○正义曰:此章明信不可无也。“人而无信,不
知其可也”者,言人而无信,其馀虽有他才,终无可也。“大车无︼,小车无︷,
其何以行之哉”者,此为无信之人作譬也。大车,牛车。︼,辕端横木,以缚轭
驾牛领者也。小车,驷马车。︷者,辕端上曲钩衡,以驾两服马领者也。大车无
︼则不能驾牛,小车无︷则不能驾马,其车何以得行之哉。言必不能行也,以喻
人而无信,亦不可行也。○注“包曰”至“钩衡”。○正义曰:云:“大车,牛
车”者,《冬官·考工记》:“车人为车,大车崇九尺。”郑注云:“大车,平
地载任之车,毂长半柯者也。”其驾牛,故《酒诰》曰:“肇牵车牛,远服贾用。”
故曰:“大车,牛车也。”《说文》云:“︼,大车辕端持衡者,轭辕前也。”
是︼者,辕端横木以缚轭者也。云“小车,驷马车”者,《考工记》兵车、田车、
乘车也,皆驾驷马,故曰驷马车也。《说文》云:“︷者,车辕端持衡者。”
《考工记》云:“国马之,深四尺有七寸。”注云:“马高八尺。兵车、乘车
轵崇三尺有三寸,加轸与卜七寸,又并此深,则衡高八尺七寸也。除马之高,
则馀七寸,为衡颈之间。”是在衡上也。辕从轸以前稍曲而上至衡,则居衡之
上而乡下钩之,衡则横居下,是辕端上曲钩衡者名︷也。
    子张问:“十世可知也?”(孔曰:“文质礼变。”)子曰:“殷因於夏礼,
所损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礼,所损益,可知也。(马曰:“所因,谓三纲五常。
所损益,谓文质三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物类相召,世数
相生,其变有常,故可预知。)
    '疏'“子张”至“知也”。○正义曰:此章明创制革命,因沿损益之礼。
“子张问:十世可知也”者,弟子子张问於孔子:“夫国家文质礼变,设若相承
至於十世,世数既远,可得知其礼乎?”“子曰:殷因於夏礼,所损益,可知也。
周因於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者,此夫子答以可知之事。言殷承夏后,因用夏
礼,谓三纲五常不可变革,故因之也。所损益者,谓文质三统。夏尚文,殷则损
文而益质;夏以十三月为正,为人统,色尚黑,殷则损益之,以十二月为正,为
地统,色尚白也。其事易晓,故曰可知也。“周因於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者,
言周代殷立,而因用殷礼。及所损益,事事亦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
可知也”者,言非但顺知既往,兼亦预知将来。时周尚存,不敢斥言,故曰“其
或”。言设或有继周而王者,虽多至百世,以其物类相召,世数相生,其变有常,
故皆可预知也。○注“马曰”至“三统”。○正义曰:云:“三纲五常”者,
《白虎通》云:“三纲者何谓?谓君臣、父子、夫妇也。君为臣纲,父为子纲,
夫为妻纲。大者为纲,小者为纪,所以张理上下,整齐人道也。人皆怀五常之性,
有亲爱之心,是以纲纪为化,若罗网有纪纲之而百目张也。所以称三纲何?一阴
一阳之谓道,阳得阴而成,阴得阳而序,刚柔相配,故人为三纲,法天地人。君
臣法天,取象日月屈信归功也。父子法地,取法五行转相生也。夫妇,取象人合
阴阳有施。君,群也,群下之所归心。臣,牵也。事君也,象屈服之形也。父者,
矩也,以度教子。子者,孳也,孳孳无已也。夫者,扶也。以道扶接。妇者,服
也,以礼屈服也。”云“五常”者,仁、义、礼、智、信也。《白虎通》云:
“五常者,何谓?仁、义、礼、智、信也。仁者不忍,好生爱人。义者宜也,断
决得中也。礼者履也,履道成文。智者知也,或於事,见微知著。信者诚也,专
一不移。故人生而应八卦之体,得五气以为常,仁、义、礼、智、信是也。”云
“损益谓文质三统”者,《白虎通》云:“王者必一质一文者何?所以承天地,
顺阴阳。阳道极则(禁止)受,(禁止)极则阳道受,明一阳二阴不能继也。质法天,文
法地而已,故天为质。地受而化之,养而成之,故为文。《尚书大传》曰:‘王
者一质一文,据天地之道。’《礼三正记》曰:‘质法天,文法地。帝王始起,
先质後文者,顺天地之道,本末之义,先後之序也。’事莫不先其质性,乃後有
其文章也。夏尚黑,殷尚白,周尚赤,此之谓三统,故《书传略说》云:‘天有
三统,物有三变,故正色有三。天有三生三死,故士有三王,王特一生死。’又
《春秋纬·元命包》及《乐纬·稽耀嘉》云:“夏以十三月为正,息卦受泰。”
注云:“物之始,其色尚黑,以寅为朔。”“殷以十二月为正,息卦受临。”注
云:“物之牙,其色尚白,以(又鸟)鸣为朔。”“周以十一月为正,息卦受复,其色
尚赤,以夜半为朔。”又《三正记》云:“正朔三而改,文质再而复。”以此推
之,自夏以上,皆正朔三而改也。郑注《尚书》“三帛”,“高阳氏之後用赤缯,
高辛氏之後用黑缯,其馀诸侯用白缯”。如郑此意,而推之,舜以十一月为正,
尚赤;尧以十二月为正,尚白,故曰其馀诸侯用白缯。高辛氏以十三月为正,尚
黑,故云高辛氏之後用黑缯。高阳氏以十一月为正,尚赤,故云高阳氏之後用赤
缯。有少以十二月为正,尚白;黄帝以十三月为正,尚黑;神农以十一月为正,
尚赤;女娲以十二月为正,尚白;伏羲以上未有闻焉。《易·说卦》云“帝出乎
震”,则伏羲也,建寅之月,又木之始。其三正当从伏羲以下文质再而复者,文
质法天地,文法地,质法天。周文法地而为天正,殷质法而为地正者,正朔、文
质不相须,正朔以三而改,文质以二而复,各自为义,不相须也。建子之月为正
者,谓之天统,以天之阳气始生,为百物得阳气微,稍动变,故为天统。建丑之
月为统者,以其物已吐牙,不为天气始动,物又未出,不得为人所施功,唯在地
中含养萌牙,故为地统。建寅之月为统者,以其物出於地,人功当须理,故谓
之人统。统者,本也,谓天地人之本。然王者必以此三月为正者,以其此月物生
细微,又是岁之始生,王者继天理物,含养微细,又取其岁初为正朔之始。既天
地人之三者所继不同,故各改正朔,不相袭也。所尚既异,符命亦随所尚而来,
故《礼纬·稽命徵》云:“其天命以黑,故夏有玄圭;天命以赤,故周有赤雀衔
书,天命以白,故殷有白狼衔钩。”是天之所命,亦各随人所尚。符命虽逐所尚,
不必皆然,故天命禹观河,见白面长人。《洛子命》云:“汤观於洛,沈璧而黑
龟与之书,黄鱼双跃。”《泰誓》言:“武王伐纣,而白鱼入於王舟。”是符命
不皆逐正色也。郑康成之义,自古以来皆改正朔。若孔安国,则改正朔殷、周二
代,故注《尚书》:“汤承尧、舜禅代之後,革命创制,改正易服。”是从汤始
改正朔也。○注“物类”至“预知”。○正义曰:“物类相召”者,谓三纲五常
各以类相召,因而不变也。云“世数相生”者,谓文质、三统及五行相次,周而
复始,而其世运有数,相生变革也。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郑曰:“人神曰鬼。非其祖考而祭之者,
是谄求福。”)见义不为,无勇也。”(孔曰:“义所宜为而不能为,是无勇。”)
    '疏'“子曰”至“勇也”。○正义曰:此章言祭必己亲,勇必为义也。“非
其鬼而祭之,谄也”者,人神曰鬼。言若非已祖考而辄祭他鬼者,是谄媚求福也。
“见其义不为,无勇也”者,义,宜也。言义所宜为而不能为者,是无勇之人也。
○注“郑曰”至“求福”。○正义曰:云:“人神曰鬼”者,《周礼》:“大宗
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是人神曰鬼也。《左传》曰:“神不歆
非类,民不祀非族。”故非其祖考而祭之者,是谄求福也。○注“孔曰”至“无
勇”。○正义曰:若齐之田氏弑君,夫子请讨之,是义所宜为也,而鲁君不能为
讨,是无勇也。

    ●卷三·八佾第三
    '疏'正义曰:前篇论为政。为政之善,莫善礼乐,礼以安上治民,乐以移风
易俗,得之则安,失之则危,故此篇论礼乐得失也。
    孔子谓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马曰:“孰,谁
也。佾,列也。天子八佾,诸侯六,卿大夫四,士二。八人为列,八八六十四人。
鲁以周公故受王者礼乐,有八佾之舞。季桓子僭於其家庙舞之,故孔子讥之。”)
    '疏'“孔子”至“忍也”。○正义曰:此章论鲁卿季氏僭用礼乐之事。“孔
子谓季氏,八佾舞於庭”者,谓者,评论之称。季氏,鲁卿,於时当桓子也。佾,
列也。舞者八人为列,八八六十四人。桓子用此八佾舞於家庙之庭,故孔子评论
而讥之。“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者,此孔子所讥之语也。孰,谁也。人之僭
礼,皆当罪责,不可容忍。季氏以陪臣而僭天子,最难容忍,故曰:“若是可容
忍,他人更谁不可忍也?”○注“马曰”至“讥之”。○正义曰:“孰,谁”,
《释诂》文。“佾,列”,书传通训也。云“天子八佾,诸侯六,大夫四,士二”
者,隐五年《左传》文也。云“八人为列,八八六十四人”者,杜预、何休说如
此。其诸侯用六者,六六三十六人。大夫四,四四十六人。士二,二二四人。服
虔以用六为六八四十八人,大夫四为四八三十二人,士二为二八十六人。今以舞
势宜方,行列既减,即每行人数亦宜减,故同何、杜之说。天子所以八佾者,案
隐五年《左传》:“考仲子之宫将万焉。公问羽数於众仲,对曰:‘天子用八,
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自八以下。”杜预云:
“唯天子得尽物数,故以八为列,诸侯则不敢用八。”所谓八音者,金、石、土、
革、丝、木、匏、竹也。郑玄云:“金,锺也。石,磬也。土,埙也。革,
鼓鼗也。丝,琴瑟也。木,也。匏,笙也。竹,管箫也。”所谓八风者,服
虔以为八卦之风:“乾音石,其风不周。坎音革,其风广莫。艮音匏,其风融,
震音竹,其风明庶。巽音木,其风清明。离音丝,其风景。坤音土,其风凉。兑
音金,其风阊阖。”又《易纬·通卦验》云:“立春调风至,春分明庶风至,立
夏清明风至,夏至景风至,立秋凉风至,秋分阊阖风至,立冬不周风至,冬至广
莫风至。”是则天子之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八佾也。云“鲁以周公之故
受王者礼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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