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度论 之作者及其翻译-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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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犢子阿毗曇中說:五眾不離人,人不離五眾,。。。。。。人是第
五不可說法藏中所攝。」
卷二(大正二五.七0上)提到「阿毗曇」的根源:
「有人言:佛在時舍利弗解佛語故,作阿毗曇。後犢子道人等
讀誦,乃至今名為舍利弗阿毗曇。」
卷七(大正二五.一一0中)談到「煩惱」:
「結有九結,使有七。。。。。。。犢子兒阿毗曇中,結、使亦同,
纏有五百。」
結、使數目同於說一切有部,但有部說十纏,犢子部卻說五百纏
。其實犢子部與說一切有部,「雖多分同而有少異」,「若六若七與
此不同,餘多相似。」(裕1) 其中主要的是犢子部立「不可說我一不
可說補特伽羅」,而有部是有「法」而無「我」的。
『智論』卷一所說,是敘述外計,此是唯一破犢子部之處。卷六
二 (大正二五.四九七中)說:
「諸法實相中無戲論垢濁故,名畢竟清淨。畢竟清淨故,能遍
照一切五種法藏──所謂過去、未來、現在、無為及不可說。
」
這是肯定以五法藏攝一切法的。般若法門的容攝五法藏,是『十
萬頌般若』。如唐譯『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初分)卷五四 (大正五.
一二0六中)說:
「住此六波羅蜜多,佛及二乘能度五種所知海岸。何等為五?
一者過去,二者未來,三者現在,四者無為,五者不可說。」
卷四一六(大下七.八六上)及卷四九0(大正七.四九四上),也
都說到「五種所知海岸」、「五種所知彼岸」。但古譯的『放光般若
經』、『光讚般若經』,以及羅什譯的『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都是洠
有的。可見『智論』論主是見到了『十萬頌般若』的,所以說「遍照
一切五種法藏」。而且『智論』卷二(大正二五.七四下)說到:「一
切法,略說有三種:一者有為法,二者無為法,三者不可說法。此已
攝一切法。」卷二六(大正二五.二五三中)也這樣說,都是說到「一
切智人」時提到的。此中「有為法」即三世法,所以三種法其實就是
五法藏。可見『智論』是容攝五法藏為正義的。
這樣理解之後,我們看平川彰所作的『關於十住毗婆沙論的著者
』,以為『十住毗婆沙論』和『大智度論』之間在教理上有許多相摺
,故二書之作者或非同一人(裕2) 。其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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摺c之一,即是有關「五法藏」說的看法。在『十住毗婆沙論』中,
提到「五法藏」者凡五次,例如卷一0(大正二六.七五中)在說明佛
是一切智人」時,也談到「五法藏」:
「凡一切法有五法藏,所謂過去法、未來法、現在法、出三世
法、不可說法,唯佛如實遍知是法。」
平川彰認為:論主的立場是採取五法藏說的,而『智論』卻採取
批判的立場,因而兩論立場相摺_@未免是铡畷褐钦摗涣恕纳蟻
的引述可以看出,『智論』以五法藏攝一切法門,立場是與『十住毗
婆沙論』一致的。
『智論』所依經本『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二 (大正八.二三一
上)說:
「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名假施設、受假施設、法假施設
,如是應當學。」
其他經本缺「受假」。『智論』卷四一(大正二五.三五八中)解
說「受假」:
「五眾因緣和合故名眾生,諸骨和合故名為頭骨,如根、莖、
枝、葉和合故名為樹,是名受波羅聶提。」
受波羅聶提,即受假或受假施設(upadaya…prajnati)。我在『說
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中論到:犢子部的『三法度論』
和正量部的『三彌底部論』以「不可說我」為「受施設」、「依說」
,這正是「受假施設」(裕3) 。此「受假施設」(upadaya…prajnapti)
,正是龍樹『中論』「我說即是無,亦為是假名」(裕4) 的假名
(Prajnapti…upadaya) ,蓋 upadaya 有依、因、取、受之義。我在
『空之探究』中分析道:依『般若經』三假來說,緣起是法假,空 (
性) 應該是名假,為什麼『中論』與『般若經』不同,特別使用這『
受假』一詞呢?這應是從犢子部系來的(裕5) 。而『智論』所依經本
,多一「受假施設」,這正是『中論』所重視的「假名」 (一切假施
設的通稱),而這應是犢子部系來的。
「不可說」或「受假」,在犢子部系,本是約「我」我,而『智
論』則通約「我、法」說。說一切有部認為「我」是假有無實的,古
稱「假無體家」;而犢子部的「不可說我」,依五蘊立,而不即是蘊
,古稱「假有體家」,所以也可說有「人」的。在『中論』中,特多
說到「者」(說一切有部是很少說「者」的)。如第二「觀去來品」,
說「去與去者」;第三「觀六情品」,說「見與見者」;第六「觀染
染者品」;第八「觀作作者品」;第九「觀本住品」,「本住」是「
神我」的異名。第十「觀然可然品」談到「作作者」;第十二「觀苦
品」,說「此人彼人」;第十四「觀合品」,說「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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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見者」,「染、可染、染者」;第十七「觀業品」,說「作者」
與「業」;第二十「觀因果品」,說「生者」與「可生」;第二十二
「觀如來品」,說「受受者」;第二十三「觀顛倒品」,說「可著、
著者、著」;第二十四「觀四諦品」,說「作、作者、作法」。以卷
一(大正三0.五下)為例:
「去法、去者、所去處,是法皆相因待。。。。。。。三法虛妄,空
無所有,但有假名,如幻如化。」
像這樣,我法畢竟空,我法如幻有,『智論』、『中論』和『十住毗
婆沙論』,都是相同的,也都受到了犢子部的影響。
『智論』還有異於說一切有部而同於犢子部的,那就是:有部立
五道(趣),犢子部加一阿修羅(asura) 而立六道。『智論』處處說五
道,又處處說六道,而以六道說為正。如卷三0 (大正二五.二八0
上):
「法傳五百年後,多有別異,部部不同。或言五道,或言六道。
若說五者,於佛經迴文說五;若說六者,於佛經迴說六。又摩訶
衍中『法華經』說有六趣眾生,觀諸義旨,應有六道。復次,分
別善惡故有六道:善有上中下故,有三善道──天、人、阿修羅
;惡有上中下故,地獄、畜生、餓鬼道。若不爾者,惡有三果報
,而善有二果,是事相摺蝗粲辛溃读x無摺!
卷一0(二五.一三五下)也略有說到,這是不同於說一切有部而
同於犢子部的「六道說」。
犢子部分出的正量部,為了說明業力,立「不失法」。『中論』
卷三「觀業品」出「不失法如卷,業如負財物」(大正三0.二二中)
而加以破斥,而『智論』卷三三(大正二五.三0四下)論布施者福業
說:
「此布施業,雖過去乃至千萬世中不失,譬如券要。」
要,即要約;券要即是契約。上述論文,正是正量部義。
『智論』卷三二(大正二五.二九八下)說:
「一一法有九種:一者有體,二者各各有法,。。。。。。三者諸法
各有力,。。。。。。四者諸法各有自有因,五者諸法各自有緣,六
者諸法各自有果,七者諸法各自有性,八者諸法各有限礙,九
者諸濁各各有開通方便。」
此下並說明一一法之九事,有下如、中如與上如。這九事,在『
智論』卷三三、卷二七又各有二文,與『妙法蓮華經』的「十如是」
,大致相近(裕6) 。茲列表如下:
┌─────┬──┬──┬──┬──┬───┬──┬──┬──┬──┬─────┬─────────┐
│法華經卷一│ 1相│ 2性│ 3體│ 4力│ 5作 │ 6因│ 7緣│ 8果│ 9報│10本末究竟│ │
├─────┼──┼──┼──┼──┼───┼──┼──┼──┴──┼─────┼───┬─────┤
│智論卷卅二│ 2法│ 7性│ 1體│ 3力│ │ 4因│ 5緣│ 6果 │ │ 8限礙│ 9開通方便│
├─────┼──┴──┼──┼──┼───┼──┼──┼──┬──┼─────┼───┴─────┤
│智論卷卅三│ │ 1業│ 2力│3所作 │ 4因│ 5緣│ 6果│ 7報│ │ │
├─────┼──┬──┼──┼──┼───┼──┴──┼──┴──┼──┬──┼─────────┤
│智論卷廿七│ 1相│ 5性│ │ 2力│ │ 3因緣 │ 4果報 │ 6得│ 7失│ │
└─────┴──┴──┴──┴──┴───┴─────┴─────┴──┴──┴─────────┘
四說都有些差異,但大致相近。這可分為四類:一、性與相;二
、體,力,所作;三、因,緣,果,報;四、本末究竟,或作限礙、
開通(即通、塞),或作得、失。九事或十事,顯然有共通的淵源。『
妙法蓮華經文句』,是智者所講,灌頂所記的,卷三下 (大正三四.
四二下)說:
「釋論三十一,明一一法各有九種。。。。。。。達磨□多將此九種
會法華中十如。」
達磨□多,唐湛然的『法華文句記』卷四中(大正三四.二二下)
說:
「達磨□多羅,是雜心論主。婆沙有法求論師,是雜心論主所
承,從師為名。」
然而『雜心論』主法救,梵語為 Dharmatrata(達磨□邏多),與
智者所說的「達磨□多」不合。達磨□多,應是犢子部分出的法上部
(Dharmaottariya)。所以『十八部論』音譯法上部為「達磨□多梨」
(裕7) 。達磨□多──法上部,是從部主立名的。『智論』卷三三的
「業、力、所作」與『法華』的「體、力、作」,都是採取犢子系法
上部的說明。『智論』多明說一切有部的阿毗曇,而卻根源於與說一
切有部不同的犢子系說,且與『中論』在這方面頗為同步,在前引「
不可說」或「受假」方面特別如此,顯見龍樹對犢子部學說的重視。
而在「六道」與「九事」(或「十事」)等方面,『智論』是充分同情
犢子部的。無論是犢子部還是後來的大宗正量部,它的化區極廣,卻
不是北印度的。
(裕1) 『大毗婆沙論』卷二(大正二七.八中)。
(裕2) 平川彰『十住毗婆沙論?著作????』 (『印度學佛教
學研究』第五卷第二號(通卷第10號)頁五0四─五0九)
。平川彰在本文之末對兩論作者是否不同,仍持保留態度
,因兩論皆與『中論』間有密切關係。
(裕3) 參閱拙著『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九章
第二節第三項「三彌底部論」
40頁
(頁四六五─四六七)。
(裕4) 『中論』卷四(大正三0.三三中)。
(裕5) 參閱拙著『空之探究』第四章第五節(頁二三三─二四二)
。
(裕6) 『妙法蓮華經』卷一(大正九.五下)。『大智度論』卷三
三(大正二五.三0三上)。『大智度論』卷二七 (大正二
五.二六0中)。
(裕7) 『十八部論』(大正四九.一八上)。
三、『大智度論』與空門及□勒門
空('sunyata)門,是聲聞部派而接近初期大乘的,說我空,也說
法空。
『智論』卷一八(大正二五.一九二下─一九三下),引四經明空
門之「生空、法空」:1。『頻婆娑羅王迎經』;2。『佛說大空經』;
3。『梵網經』;4。『義品』。此中除第一經是說「生空」(sattvasu…
nyata)之外,餘三皆解說「法空」(dharma'sunyata)。不但這三種聲
聞經典『智論』還說:「如是等處處聲聞經中說諸法空。」 (大正二
五.一九三下)。
『智論』卷三一(大正二五.二九五中─下)在說明一切法空時,
又簡略地引述了聲聞藏的六(或七)經:1。先尼 (Srenika)梵志事,見
『雜阿含經』(巴利藏缺)。2。強論梵志事,如『義品』所說。3。『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