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柝声+-正常的基督徒生活-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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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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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三年,我遇见一位着名的加拿大布道家。那一天,我用上面所说的那些话讲了一篇道。当我们走回他家之时,他说:“今日很少听见人说罗马书第七章;现在再听一听,实在是好。当我看见我已经脱离律法,那一天真是在地如同在天。我得救了多年之后,仍然尽自己的力量要讨神的喜欢,但是我越是这样尽力,就越失败。我认为神是宇宙中昀大的要求者,但是我却发觉,对于他昀小的要求我也不能履行。有一天,当我读到罗马书第七章,亮光忽然临到我,看见主不只已经救我脱离罪,同样也已经救我脱离律法。我惊奇得跳起来说:“主阿,你真的不再对我作任何要求了吗?那么我就不需要再为你作什么了!””
神的要求并没有改变,但是我们不再是应付它们的人。赞美神,他在宝座上是立法者,他在我的心里是守法者。他立了法,他自己来遵守。他发出要求,他也来满足要求。当我的朋友看见他无须再作什么,他就跳起来大声喊叫;所有看见这事的人,也都会同样的喊叫。只要我们还设法自己作,他便不能作什么。就是因为我们试着要自己作,所以我们失败了又失败。神要指示我们,我们什么都不能作,所以在我们完全承认这一点之前,我们的失望与灰心绝不会停止。
有一个弟兄曾试着要挣扎以致得胜,他对我说:“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软弱。”我说:“你的难处在你软弱到不能遵行神的旨意,但是你还没有软弱到把一切事物统统关在门外。所以你还不够软弱。当你衰微到绝对的软弱,深信你什么也不能作,那时神就要作一切。”我们都必须被带到一个地步,对主说:“主阿,我无力替你作任何事,但是我信靠你在我里面作…一件事。”
有一次,我在中国与二十几个弟兄住在一起,在我们所住的地方,没有足够的洗澡设备,所以我们…天到河里去洗澡。有一次,一位弟兄的腿抽筋,我忽然看见他很快就要沉下去,所以我向一个擅长游泳的弟兄打手势,要他赶快去救他。但是使我非常惊讶的是,那位弟兄竟然一动也不动。我急到不得了,大声喊叫说:“你没有看见他快要淹死了吗?”其他弟兄也都像我一样的激动,向他大声呼叫。但是那位善泳的弟兄还是不动。他非常镇定,也很注意,仍然站在他原来的地方,显然是在拖延这不受欢迎的任务。同时那个可怜行将淹死的弟兄,他的声音越来越微弱,他的力量越来越衰竭。我在心里说:“这个人真可恨!他眼见一个弟兄就要淹死,竟不去救!”
然而正当那个人真的沉下去的时候,那个善泳的弟兄很快的几下就游到他的身边,他们两个都平安的上了岸。当我有机会对他表示一点我的意见的时候,我说:“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基督徒,像你这样爱惜自己的生命。试想一想,如果你少顾自己一点,多顾他一点,你岂不就救他免受这许多苦!”但是那位擅长游泳的弟兄,对于这件事比我知道得更清楚,他说:“如果我早一步去,他会死命的抓着我不放,那么我们两个就都沉下去了。一个将要淹死的人,在他筋疲力竭到再没有丝毫的力量自救之前,是不能去救的。”
现在你明白了吗?当我们把事情放弃的时候,神才拿起。他一直要等到我们的力量到了尽头,自己再不能作什么的时候,他才来作。神已经定罪属于旧造的一切,将它交给十字架。所以肉体是无益的,如果我们要试着在肉体里作什么,我们实在就是弃绝基督的十字架。神已经宣告,我们只配死。如果我们真相信神的宣告,我们就该用行动来证实神的判决,那就是放弃所有为要得神喜欢属肉体的努力。我们努力遵行神的旨意,就是否认他在十字架上对于我们完全不足取的宣告。我们的继续努力,就是由于一方面误解了神的要求,另一方面又误解了供应的源头。
我们看见律法,我们就想到我们必须满足它的要求。但是要记得,虽然律法的本身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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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它如果应用在错的人身上,一切就都错了。罗马书七章里面那个“困苦的人”,想凭着自己
来满足神律法的要求,他的难处就在这一点上。这一章再三所用的我字;给我们看见了失败的线
索。“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的恶,我倒去作。”(七19)在这个人的心里,有一
个基本的错误观念。他以为神要求他守律法,所以他就设法去守。实在神并没有要求他这样去
守。结果怎么样呢?他发现他非但不能作讨神喜欢的事,并且还作许多神所不喜欢的事。他虽然
尽力要照着神的旨意去作,然而他所作的,正是他所知道与神旨意相反的事。
〖 我感谢神! 〗
罗马书六章对付“罪身”,七章对付“这取死的身体”(六6,七24)。在第六章里面,摆在我们面前的整个问题是罪;在第七章里面,摆在我们面前的整个问题是死。那么罪身与取死的身体有什么不同呢?关于罪(就是不讨神喜欢的事),我有一个罪身──一个积极犯罪的身体。但是关于神的律法(律法是表达神旨意的),我有一个取死的身体。我在罪这方面的活动,使我的身体成为罪身;我在神旨意上的失败,使我的身体成为取死的身体。关于一切邪恶的事,我的性情既是属世界和属撒但的,我就完全是积极的;但是关于一切属于圣洁和属天的事,我却完全是消极的。
你有没有在你的生命里发现这个真理呢?如果你仅仅在罗马书六章和七章里面发现这个真
理,那对于你并没有什么益处。你有没有发现,对于神的旨意,你被一个没有生命的身体拖累着
吗?当你说到属世事物的时候,一点难处都没有,但是当你要为主说一点话,你就一句也说不出
来;当你要祷告的时候,你就感觉瞌睡;当你要为神作一点事,你就感觉到身体不大好。除了与
神的意旨有关的事情以外,你什么都能作。在这一个身体里面,有一些东西与神的旨意不能和
谐。
死是什么意思呢?哥林多前书里面有一句很适当的话,我们可以用来说明它,那句话说:“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较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林前十一30)死是软弱达到了极点──软弱,疾病,死。所以死就是极端的软弱;那就是你软弱到一个地步,不能再软弱了。我们对于神的旨意有一个取死的身体,意思就是我们在事奉神的事上,是这么软弱,极端的软弱,软弱到完全无可救药的地步。保罗喊着说:“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如果有人能像保罗那样喊,那是何等的好。这在神听来,是昀悦耳的声音。这是人所能喊出昀属灵,也是昀合圣经的声音。乃是当他知道了他什么也不能作,连再立志的决心也放弃了,他才这样喊叫。在他达到这个地步之前,他…一次失败,都立一个新的志愿,并且加倍运用他意志的力量。昀终他发现他的立志毫无用处,他便在绝望中喊叫说:“我真是苦阿!”他像一个人忽然从睡中醒来,发觉他自己是在一座燃烧着的房子里,他就喊叫求救,因为他已经陷入绝望的境地。
你对你自己已经绝望了吗?或者你还希望藉着多读圣经,多有祷告,而成为一个好一点的基
督徒呢?读圣经与祷告没有错,神也不许我们忽略读经和祷告。但是我们如果倚靠读经和祷告,
以为它们能使我们得胜,我们就错了。我们的帮助乃是在他里面,他才是我们读经和祷告的目
的。我们只能信靠基督。所幸那个“困苦的人”不仅诉说他的苦况,他还发了一句很好的问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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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救我?”“谁?”他先前寻找一些事物;现在他的希望乃是一位能救他的。他先前在他的里面,寻找他问题的解决;现在他在他自己以外,寻找一位救主。他不再用自己的力量;现在他所有的希望,都在那一位身上。
我们的罪是怎样得了赦免的呢?是藉着读圣经、祷告、施舍等等吗?不,我们乃是仰望十字架,相信主耶稣所作成的。我们从罪里得释放,也正是根据这个原则;我们要讨神的喜欢,自然也不在这个原则之外。我们仰望在十字架上的主,我们的罪就得着赦免。我们仰望在我们里面的主,我们就从罪里得着释放,并且得以遵行他的旨意。我们倚靠他所已经作成的,就得着头一件;我们倚靠他现在在我们里面作的,就得着第二件;关于这两件事,我们惟有倚靠他,因为他为我们作成一切。
当保罗写罗马书的时候,杀人的凶手,是用一种很特别并且很可怕的方法来刑罚的。它的方法是将被杀害之人的尸体,绑在凶手的身体上,头对头,手对手,脚对脚,这样将死人绑在活人身上,一直到活人死了为止。凶手可以随意到那里去,但是他无论到那里去,他都得带着被杀之人的尸体。还有什么刑罚比这种更可怕的呢?保罗就是用这种刑罚来作例证。他好像被绑在死尸上,无法得着自由。他无论到那里去。都受到这可怕重担的阻碍。到了末了,他再也受不住了,便呼喊说:“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然后他忽然醒悟过来,他绝望的呼喊,变成赞美的诗歌。他已经找到了问话的答案:“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罗七25)
我们知道我们得以称义,是藉着主耶稣,并不是靠我们自己作什么;但是我们以为成圣就必须倚靠自己的努力。我们知道,我们必须完全倚靠主,才能得到赦免;但是我们却相信,我们若自己努力,就可以脱离罪。我们怕如果我们什么也不作,就一无所成。我们得救之后,我们那个“要作”的旧习惯,又主张我们该自己作,于是我们就再帀始我们自己旧日的努力。然后神的话新鲜的对我们说:“成了。”(约十九30)他已经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得着赦免作了一切,他也会在我们里面,为着我们的脱离罪,作…一件事。在这两件事上,他都是那位工作者。“是神在你们里面运行。”
这一个脱离了罪的人,他的第一句话非常宝贵,他说:“感谢神。”如果有一个人给你一杯水,你就谢谢给你水的人,你不是谢别人。为什么保罗说“感谢神”呢?因为神作成了…一件事。如果是保罗自己作的,他会说:“感谢保罗。”但是保罗看见他自己是一个“困苦的人”,惟有神能满足他的需要;所以他说:“感谢神。”神要作一切的工,因为他必须得着一切的荣耀。如果我们也作了一些工,我们就要分得一些荣耀;然而神要所有的荣耀都归于他,所以自始至终,他作一切的工作。
如果我们停在这一点上,那么我们在这一章里面所说的,好像都是消极的,都是不实际的,好像基督徒的生活,是坐着不动,等候事情发生。当然事实完全不是如此。所有真正活在这些话里面的人,都知道那是对于基督昀积极昀活泼的信,他们是在一个完全新的生命的原则里活着──这一个原则就是生命之灵的律。下面我们要来看,这一个新生命的原则,在我们里面的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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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长进的途径──随从灵而行
现在我们来到罗马书第八章。首先我们可以用两句话,扼要的说明第二段的中心,就是从五章十二节至八章三十九节的中心。这两句话都含有一个对照,并且各自指出基督徒经历的一方面。
这两句话就是:
“在亚当里”与“在基督里”──五章十二节至六章二十三节。
“在肉体里”与“在灵里”──七章一节至八章三十九节。
我们需要明白这四件事的关系。头两件是客观的,说到我们的地位;其中的第一件,是我们原来在天然里的地位,第二件是我们现在因信靠基督救赎的工作而有的地位。后两件是主观的,与我们的行事为人有关,是实际经历的事。圣经清楚的告诉我们,头两件只不过说到事情的一部分,必须有后两件,事情才完全。我们原来以为只要在基督里就够了,但是现在我们知道,我们还必须在灵里行(罗八9)。在罗马书八章的前半章里面,再三的说到灵。这给我们看见,使徒是如何注重这一个基督徒生活上重要的功课。
〖 肉体与灵 〗
肉体与亚当相联;圣灵与基督相联。现在我们将到底我们是在亚当里,还是在基督里的问题摆在一边,算是已经解决了,接着我们必须问我们自己:我是活在肉体里呢,还是活在灵里?
活在肉体里的意思,就是我们凭着在亚当里的自己,作一些事情。我们的力量乃取自从亚当所承受那个旧造的天然生命,所以我们就在经历上,享有亚当犯罪的一切本钱,那些在我们大家身上是非常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