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2006合订本-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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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读者》2006年第13期P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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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偏不说自己是俘虏
张鸣
叶名琛在历史上已经被定位为带有强烈贬义的“怪人”。洋人打上门来,只管关起门来扶乩请神,在僚属面前,装得什么事都没有,学谢安以示“镇定”。可惜,等不来“小儿辈破贼”,等来的却是鬼子进村,洋人打破了大门,把他抓了去。当时人就说他“不死,不降,不走;不战,不和,不守,古之所无,今之罕有”。
然而,换了我们,如果处在叶名琛的地位,又能怎么样呢?战,没有本钱,和,没有授权,守,自然是守不住。走(逃)的话,清朝法度,地方官守土有责,如果弃城而走,日后是要掉脑袋的。一介县令尚且不能逃,何况堂堂的两广总督?走尚不可,降就更不行了,自己丢人不说,家族的脸面都没了,多少年多少辈抬不起头来。当然,死是可以的,只是一来,洋人的炮弹没长眼睛打到总督大人,二来叶名琛自许名臣,有“疆臣抱负”,要为朝廷分忧,国家外患未了,不能死。再说,如果说叶名琛表现不好,那么当时有谁表现好呢?广东巡抚柏贵,在洋人据城之后,依然开衙视事,按洋人的旨意行事。僧格林沁倒是战了,冒充土匪攻击人家使团在先,在八里庄的平原上摆好队伍跟洋枪洋炮对阵在后,换来的,不过是自家士兵的屠戮和京师的沦陷。
广州城破之后,叶名琛做了俘虏。洋人还算“文明”,没有给我们的总督大人五花大绑,上铐戴镣,甚至连碰都没碰他,还让他带上日用品,甚至食用的粮食并若干仆人,因为叶大人既不打算吃洋人的饭,也不打算用洋人的东西,当然更不用说使唤印度人了。就这样,叶名琛被带到了船上,一路漂泊,到了印度的加尔各答。在那里,叶被关在一栋小楼里,每天写字作画,以海上苏武自许。据说,他的钤有“海上苏武”印章的字画,大半都送给了洋人(这成为日后国人鄙夷他的一个重要理由),是否真确,不好说,可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他老人家只吃自己带去的粮食,一年后粮食吃光了,他便不食而死。这时候中国和英法联军的战事尚未结束,国内的反叛遍地烽火,朝廷上下焦头烂额,自然没人想起这位海上的苏武。
按说,死在加尔各答的叶名琛,如果非要类比哪个古人的话,往好一点说,倒更像不食周粟的伯夷叔齐,因为他真的不食“洋”粟死掉了。虽然同在异域,苏武是汉朝的使节,被扣押在匈奴,放了十九年的羊,叶名琛是清朝的疆臣,城破做了俘虏,两人的境遇好像根本挨不上。不过,仔细想想,叶的自许也不无道理。按清朝的制度,虽然总督实际上是疆臣,但名义上却是上面派下来的中央官员,而两广总督,一向是负有跟洋人打交道办交涉的使命的,在鸦片战争之后,这种职责更是明确,所以,叶也可以说是具有使臣的身份。作为使臣办交涉而交涉不明白,进而被野蛮的洋鬼子扣押,所以,他当然是苏武,为了不辱使命,打定主意不食洋粟,可是加尔各答没有羊可牧,带来的米又不够多,只好不食而死了。
叶名琛的“怪”,事实上是两个文化差异巨大的世界碰撞之初很容易产生的现象。当时的中国人,实在不知道该怎样跟洋人打交道,“刚亦不吐,柔亦不茹”,人家软硬不吃。打又打不过,谈吧,又不是一种话语体系,自己很是放不下天朝上国的架子,心里总是拿洋人当本该给自家进贡的蛮夷。就是在叶名琛被俘的同一场战争中,英法联军派出的使者同样被文明的大清扣了,关在天牢里,罪名一项居然写的是“叛逆”,分明是人家都兵临城下了,还拿人家当自己的属国。当时的皇帝和满朝文武,其实没有一个比叶名琛更明白,更有章法。从这个意义上说,真正可笑的算不上不战不和不守,后来又以海上苏武自居的叶名琛,而是那个咸丰皇帝和那个看起来十分强悍的蒙古亲王僧格林沁。叶名琛之所以看起来可笑,仅仅是因为他的处境。他不幸的是一个特别有抱负的旧式士大夫(科门高第,翰林出身),却撞上了新时代的门槛,他绝非贪生怕死之徒,但却遭际了比死还屈辱千百倍的难堪,换来了百多年的笑骂(早知如此,还不如城破时一刀抹了脖子,这个胆子,我想叶名琛是有的)。虽然算是清朝大员中第一个坐过洋船的人,又在洋人的地盘上生活了一年有余,但是他到死也没有明白他的对手是些什么人,只有按照古书上的古人模样行事,学伯夷叔齐,自许苏武,即使是把字画给洋人,其实也算不得失节,因为那毕竟是洋人自己来讨的:在洋人看来是好奇,在叶名琛则是教化———让这些蛮夷见识点中华文化。
我没有为叶名琛翻案的意思,作为历史人物,叶名琛其实无案可翻,他做的事情,没有被历史给添加过什么,有过多少污蔑不实之词。只是,在那个时代,他没有做错什么,他的被人笑骂,除了他自我的不甘平庸之外,仅仅是由于暴露了在那个文化碰撞的时刻,因为隔膜所致的可笑,这种可笑,任何一个民族都在所难免,只要你赶上了那种时刻。
在叶名琛的故事发生后不久,洋人打进了北京,我们的“天朝上国”终于在刺刀下放下了架子,被人强拉进了人家的世界体系。不仅允许外国使节驻扎北京,而且成立了第一个专门应付西方的“外交机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从那以后,如何跟西方打交道就成了国人长期的难题,李鸿章的“打痞子腔”和曾国藩的“以诚相待”,用在洋人身上其实都有点不合时宜。由这个难题而引出的现代性变革,波澜起伏,起起落落。其间,叶名琛的故事一直是作为笑话存在的。不知道有没有人想过,那其实不是一个笑话,而是一个遗传了百多年,至今在我们身上阴魂不散的悲剧。
本文摘自《读者》2006年第13期P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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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随感'路边的栏杆
星竹
十九世纪初,一些相对发达国家的城市主路上,都设有较高的栏杆,以免行人穿越时造成危险。那时的栏杆都修得很高,无论是主路上的人,还是辅路上的人,都休想迈过这高高的栏杆。既然是栏杆,当然得把人拦住,如果不能拦住人,那还叫栏杆吗?因此,那时栏杆的高度也是强制性的,像一种法律,得符合条款。至今在一些老式纪录片里,我们还能看到这种高大的公路栏杆。
只是渐渐地,各国市政部门都发现了一个问题,主路上常常会有抛锚的车子,那时的信息还很不发达,人们没有手机,电话也不普及,车子抛锚后,司机为了能到辅路上去找电话,或是请人救援,就得走出主路,但高高的栏杆却挡住了他们的去处。于是,情急之中,有的司机便不得不翻越栏杆。胆小的司机就要走上几里路,找到出口。但无论是爬栏杆,还是去找出口,都是十分危险的事。有的司机在主路上行走时,不免会被穿梭往来的汽车撞倒,惨剧时有发生……
各国市政部门,在对公路事故的调查中发现,栏杆的围挡虽然起到了一定的安全作用,但同时又埋下了另一些安全隐患,有些不必要的事故反而是因为栏杆造成的。如果栏杆能矮一些,那些需要救援的司机便可以随时翻过栏杆,栏杆也就不会再对他们构成危险。
于是,英国人首先挑头,将城市主路上的栏杆降了下来。从一米六七,降到了一米二三。那些在主路上因车子抛锚的司机,便可以随时翻过栏杆去找救援,避免了在主路上行走的危险。虽然这种做法也同时为辅路上的人提供了翻越栏杆横穿马路的危险,但主管部门还是坚持了这一做法。
英国人的这一改革,引起了各国的注意,不少国家纷纷效仿,将城市主路上栏杆的高度降了下来。事故果然也相应地减少了许多。但还是有一些司机,总以道德来约束自己,在车子抛锚时,仍然坚持要找到栏杆的出口才肯走出主路。对于他们来说,危险依然没有缓解。
于是,又有国家带头,将栏杆的高度降到了一米以下,这样,人便可以轻而易举地迈过栏杆,栏杆的“法律”作用被大大削减。你根本不必再去找什么出口,紧急时候,迈过栏杆也就行了。这样的做法,果然又保住了一些司机的生命。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越来越发现,在普通的公路上设制栏杆,原来是一件利弊共存的事。在保证了一种安全后,也埋下了另一种不安全的隐患。
到了二十世纪,一些国家终于得出一致的科学论证,城市公路上的栏杆,只有做到行人抬脚就能迈过的高度才是正好的,事故才是最低的。正像“只有充满人性的法律,才是最好的法律”一样。于是,栏杆被做成了更矮的栏杆:即我们今天看到的隔离带。在城市,主路与人行道之间,只有这一两尺高的隔离带。这又是谁都可以抬脚迈过去的栏杆,已经失去了最初人们设计栏杆时的严格意义。
也正是如此低矮的栏杆,才符合了客观上的需求,既解决了互相隔离的问题,又能在危险时候,使人轻而易举地迈过去。
按说栏杆是拦截人的,但时至今日,拦截人的栏杆,已经不再一味地拦截什么了,而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告诫、提醒。在几个世纪的实践与论证中,人们终于发现,原来这种“告诫”式的栏杆,才是最完美、最安全、最可靠、最人性化的,也才最符合人们设置栏杆时的最初目的。
栏杆,它到底是在拦截什么,到底是在起着一种什么作用,几个世纪的摸索与改进之后,人们终于发现,原来它还是一种心理上的防范,一种形而上学的道德标准。如今的栏杆,越来越是这样的栏杆了,虽然低矮,但却比高大的更科学,更符合法律与道德的辨正关系。
几个世纪中,栏杆的变化,给人提供了很多启示,使人联想到方方面面和许多社会深层次的问题。天下很多规定,很多章程,甚至很多制度,看似定得很严,很是道理,其实未必是什么好事,因为未必真的能够达到那个预期的效果,有时反而不妥。把栏杆设置得更矮一些,在今天看来,倒是一种最理想的状态。
本文摘自《读者》2006年第13期P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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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白'不多的时光
流沙
春天里,妻子在阳台晾晒衣裳,风儿从阳台的窗外呼呼地吹来。母亲正在厨房里为全家准备午餐,自来水刷刷冲着一捆儿青菜。“风这么大。”母亲在喃喃自语。
父亲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戴着眼镜看一本刚从书店买回的书,儿子趴在地板上,研究一辆遥控“挖土机”。
我在书房和客厅之间进进出出,然后喝着一杯热茶,看着电脑屏幕,想知道这个世界昨天发生了什么新闻,这是多么普通的一天。没有争吵,没有口角,只是淡淡的日子,淡淡的对话。
但想想,五年后或者十年后,我们还会有这样散淡的心情度过这样的一个春日么?
十年后,我四十了。父母亲呢?已是七十古来稀的年纪了,儿子也十二岁了。我健康如意吗?我和妻子结婚幸福吗?我的父母还是这样没有病痛吗?
想及此处,心中隐隐地惆怅起来。
我们总会有别离,父母正在老去,自己在十年后也许满是沧桑。但现在,我却拥有一切,如果时光能停留,我愿让这一切永恒,即便以后我能荣华富贵。
饭熟了,香味四溢,是父亲从乡下背来的米。妻子已晾好了衣裳,在客厅里和儿子嬉戏。
我捧了杯热茶靠在书房的门上,目光在这些我最爱的人的脸上穿行。让这一刻停留得长些吧,我是多么的需要。
多年前,有位老领导和我促膝谈心,老领导对我说:“我从不奢望将来,只求现在一刻的好,一时的好。”他说的不是工作,而是生活:他说许多人总是期盼着将来会好的,把梦想寄托在明天,其实不应该是这样的,此刻好,今天好,天天好,明天才能更好。
我对那句话的体悟是深刻的。所有幸福都是有来由的,它不会突如其来,从天而降,而是有一种量的慢慢积累。在生命的每时每刻,幸福岂能缺位?
现在,我知道,最幸福的时光不该是在将来,而是现在这一刻。譬如,在这个春天的日子里,全家人呆在一起,只是等待母亲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