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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无目的美好生活(完)作者:洪晃-第17部分

小说: 无目的美好生活(完)作者:洪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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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没去美国了,突然觉得不会说英文了,抓住机会学习一下。
“什么叫blingbling啊?”我问,这词的声音很动听。
“就是一个把自己银行账号戴在胸前的人。”他回答道。
“那什么叫vanityproject?”我又问。“光挣脸,不挣钱的项目。”他说,“像什么肯尼迪的儿子做本叫《乔治》的杂志,就是烧钱,没别的。”他突然意识到我也是个办杂志的,便嘱咐道:“以后你要融资,别说是办杂志的,说做媒体的。”
“明白了,”我说,心里嘀咕着“我是做媒体的,不是做杂志的,我是做媒体的,不是做杂志的。”
回家后我又在网上找了一下,发现blingbling是从rap歌手的打扮延伸出来的。这些歌手都喜欢珠光宝气,有的解释说,bling,是形容光反射在大克拉钻石上blingbling地闪光;也有说法是大金链条在一起碰撞时,发出blingbling的声音;总而言之,跟咱们这儿一些从头到脚都是名牌的人有一拼。
YOU ARE MY BITCH
我的一个好朋友是好莱坞一个主流制片公司驻北京的首席代表,她简直是一本带腿的《好莱坞谁是谁》字典,是好莱坞在中国的大忽悠。有一天说起一个制片,她非常随意地跟我说:“你要是见到他,跟他说,你是我的BITCH。”直接翻译成中文是“你是我的母狗。”我当然能猜到这是说我们俩是好姐们的意思,但是什么时候母狗又有了这层意思对我还是新鲜事情。十几年前,我在美国的时候,bitch一般用来形容女老板,比如:我,一大bitch。这个词用法和中文里面的母夜叉、母老虎比较接近。我的朋友告诉我,近几年的街头文化给了bitch新的定义,刚开始,bitch是用来贬低一个男人的男性意识,比如可以用这个词来骂黑手党老大和名人身边的马弁。后来就变成了一种哥们的相称,但是必须非常熟悉才能这样开玩笑,不然一定板砖伺候。
这些词汇都太好玩了,我最近一直挂在嘴边,看见说英文的就练几句。
“Hey;bitch;what's up?〃
〃Yo;look at that bling bling dog!〃
说的时候难免混杂一些中文中的同类词,比如“你丫的”。不巧,有一次被我妈妈无意中听到,她问我,这到底是什么一种称呼,怎么你们互相都这么叫?我赶紧打马虎眼说,特别、特别好的好朋友都可以这么叫。谁想到第二天我妈去单位开会,看见一个跟她很要好的老上级,张口就说:“X 部长,听说你丫出国了?”
吓得所有人都说,你可真不能再跟你女儿混了。
学来就用是在我们家的光荣传统,不学好大概还是我这代开始的,新人新社会,总得跟上辈子有点不一样。

时尚到底是什么?
我听见“时尚”俩个字就头大,这个词包罗万象,英文里的fashionable,trendy ,stylish; a la mode; in vogue; hip; chic都被翻译为“时尚”。我们的语言的层次感被“时尚”这块大抹布给擦平了,反倒是英文给了“时尚”更加细腻的解释。上面那些词大概意思一样,但用起来还是不一样。
Fashionable,这个词源于Fashion,时装的意思,就是说一个人非常能够“跟趟”,每个季都愿意把自己改头换面。Trendy,这个词似乎比fashionable更前卫一些,前者有潮流先驱者的含义,也就是说任何trendy的东西没有fashionable那样普及。一个trendy的人可以是个“弄潮儿”,而一个fashionable 的人是个跟着潮流走的人。stylish这个词严格得说是很有风格的意思。如果说一个人非常有风格并不等于说这个人时尚。其含义甚至和“时髦”相反,一个风格是持久的,是以不变应万变的生活方式。A la mode实际上是法语,在英语里面和流行的用法非常相似,比如我们不会说一个人非常流行,而更多的是说一个东西或者做法非常流行。在英文里面; a la mode 也更多地借来形容东西、做法、风尚,而不太用来形容人。In vogue是一半英文,一半法文,由于用了个 in ,其时间感特别强,任何 in vogue 的东西似乎不会超过一个季节。如果让我翻译hip; 那就是实实在在“时髦”的意思。时髦用在年轻人身上似乎很合适,如果说某某是一个六十岁的时髦老太太,似乎这个人又有点超出常规范围、不传统的感觉。chic的发音是“希克”,不是“切客”。如果发音成为后者便是小妞的意思,而且是英文里面男人把女人当作猎物时对女人的称呼,含义大大不同。有一个时尚刊物叫《CHIC》,几乎所有人都读“切克”,如果一个女编辑能够号称是“切克”杂志,和标榜自己是“花花公子”杂志也差不多。 chic要比hip更有派头,可以登大雅之堂,而hip更是街头巷尾的时髦。
说了这么多冠冕堂皇的话以后,我该说点实话了。实际上“时尚”对我来讲,就是“竞争对手”的意思。《时尚》是时尚类期刊的大哥大。比我经营的小刊物要大好多好多。有高人曾经指点我和《时尚》挑战一下,这样是推广自己的好办法。《时尚》的俩个老板既聪明又大度,我们经常在好多公共场合碰到,在我写了篇文章骂“COSMO”之后碰到《时尚》老板刘江,他笑嘻嘻地说:“怎么着,洪晃,咱不是挺哥们儿的嘛。”
我心里有鬼,支支吾吾说了些对不起的客套话。
“我们还讨论了一下,”刘江笑眯眯地说,“决定不接你的招。”
我及其佩服他们不仅一眼看穿我的把戏,并且还采取了“好男不跟女斗”的态度,都是上上的对策,厉害!难怪他们是行业的老大。
今天这篇文章似乎又有点要挑战点什么的概念,特此说一声,我的确有点心怀鬼胎,贼心不死,俩位老大干脆帮一把,接招吧。

Armani男人
我做了一圈调查,已经可以非常肯定地告诉大家,不管是异性恋女人,还是同性恋男人,都最喜欢穿ARMANI西装的男人。异性恋的女人说,穿ARMANI西装的男人给人感觉比较靠得住,但是又不是太保守。 同性恋男人给的理由和异性恋女人几乎一样,只是加了一个对细节的观察,他们说穿ARMANI西装的人都是好身材的男人。我本来也想调查同性恋女人,问了一对,高兴地说,她们是ARMANI粉丝,去PARTY肯定一人一身,但是从来没注意过这西装穿在男人身上好看不好看,反正穿在女人身上挺帅的,这答复好像有点跑题了。
1983年,ARMANI 同志登上了美国《时代》杂志的封面,这个杂志特别把自己封面当回事儿,在这之前很少把设计师、艺术家放在封面上,一般都是些有权力发动战争、扔原子弹的人在封面上晃悠。ARMANI 是第一个上封面的设计师。
Armani 是简约主义设计师,最喜欢半调子的颜色,特别是浅咖啡(beige)。以至于有人曾经问过他:“你说浅咖啡色对你来说是几个颜色?”ARMANI在美国火起来要感谢好莱坞,理查德·基尔在American Gigolo 这电影里穿了一身又一身的Armani。从那以后,这个牌子就成了“宇宙之主”的制服。宇宙之主(master of universe)是当时一群乳嘎巴没洗干净的华尔街小能人的自称,他们一年几百万,穿着ARMANI,开着跑车,吸着白面。 有本小说叫《American Psycho 美国神经病》,就是讲这群人当时的生活。前ARMANI 时代的华尔街穿得都是老牌西装,中等靠上的有个牌子叫Brooks brothers; 象制服一样,争分夺秒的资本主义战士一人一套。Armani的到来改变了西装语言,大家还是为资本主义而奋斗,但不是一般战士,是切·格瓦拉型的战士,都变成有人格魅力的赚钱机器了。
我个人更喜欢后Armarni时期的男人西服,比如me de Garcon 和Paul Smith。 但是我的嗜好根本没有普遍性,问了一圈,大家都非常坦率地说这都太时髦,让男人显得不够稳重。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男人要想得到性伙伴,首先要在表面上做出稳重的模样;这很有意思,和女人正好相反,给女人设计的所谓性感衣服,几乎是疯狂地在否认任何稳重的感觉。
据说男人是可以为Armani 西装发疯,有个朋友告诉我,她认识一个艺术家为了得到几套Armani西装居然当了一回三陪,伴着一个香港阔太太在澳门赌了一晚上,还让她摸了他小手和其它一些部位。这种不稳重的表现,当然穿上稳重的西装就全部被掩盖住了。

且院螅飧雠谱泳统闪恕坝钪嬷鳌钡闹品S钪嬷鳎╩aster of universe)是当时一群乳嘎巴没洗干净的华尔街小能人的自称,他们一年几百万,穿着ARMANI,开着跑车,吸着白面。 有本小说叫《American Psycho 美国神经病》,就是讲这群人当时的生活。前ARMANI 时代的华尔街穿得都是老牌西装,中等靠上的有个牌子叫Brooks brothers; 象制服一样,争分夺秒的资本主义战士一人一套。Armani的到来改变了西装语言,大家还是为资本主义而奋斗,但不是一般战士,是切·格瓦拉型的战士,都变成有人格魅力的赚钱机器了。
我个人更喜欢后Armarni时期的男人西服,比如me de Garcon 和Paul Smith。 但是我的嗜好根本没有普遍性,问了一圈,大家都非常坦率地说这都太时髦,让男人显得不够稳重。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男人要想得到性伙伴,首先要在表面上做出稳重的模样;这很有意思,和女人正好相反,给女人设计的所谓性感衣服,几乎是疯狂地在否认任何稳重的感觉。
据说男人是可以为Armani 西装发疯,有个朋友告诉我,她认识一个艺术家为了得到几套Armani西装居然当了一回三陪,伴着一个香港阔太太在澳门赌了一晚上,还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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