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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长江文艺 2006年第05期-第5部分

小说: 长江文艺 2006年第05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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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乐虽然文化水平不高,对法律上的事情一知半解,对包立民的话也似懂非懂的,但包立民话里那意思是帮了大忙,这一点他还是听得出来的。所以他寻思,等案子打赢了,立马去法院办离婚手续,就算是对包立民的一种报答吧。包立民对这件事暗示过几次了,他再傻也听得出来。
  包立民把那叠钞票塞进公文包时,拍了拍皮包,用十分肯定的语气说:“好啦,小乐,你安心回去照顾你爹养病,就等着案子开庭吧。”
  在小乐听来,案子似乎已经稳操胜券了。他从律师事务所走出来时,脚步轻飘飘的,像腾云驾雾一般,他一边走一边哼着歌,心情好极了。他没有急着回家,在马路上慢悠悠地闲逛着。小乐喜欢逛马路。柏油马路又平坦又宽敞,脚踩在上面,比走在凹凸不平、尘土飞扬的乡村小路上舒坦多了。当学徒那会儿,只要有空闲,他就从乱糟糟的木工作坊里溜出来,在马路上信马由缰地闲逛,看不完的五光十色的街景、看不完的川流不息的人群,啧啧,比他娘的看电影还要过瘾。那时候,他就梦想着自己如果能在城里长期生活下去该多好!但他的梦很快就破灭了。倒是几个师兄师弟至今还留在城里,有的娶了老婆,生了孩子,还买了房,在城里扎下根来了,都混得比他强,要不这次也不会有钱借给他。只有他仍然像个游魂似的还在东游西荡,乡下和城里都没有他的归属。尽管平时觉得在这帮师兄师弟们面前低人一头,但小乐想,等官司一打赢,自己就不必看人眼色,就他娘的可以扬眉吐气、堂堂正正地做一回人啦。
  现在,小乐憧憬着官司打赢以后的生活,脑子飘飘然的,像喝醉了酒似的。实际上,他的确想找人喝几杯,让人和他一起提前分享一下、庆贺一下,顺便也让他们吃一颗定心丸。他们生怕小乐还不起钱,要不是小乐把嘴皮子都快磨破了,还像杨白劳那样摁上手印、立下借据,是很难把钱拿到手的。后来,小乐果真就钻进一辆中巴车,找他的师兄师弟去了。
  就在小乐去找他的师兄师弟喝酒时,范五一进城看钱高粱来了。
  范五一看见钱高粱腿上打满绷带,两眼无神地歪在黑黢黢的屋子里,整个人又黑又瘦,差点儿认不出他来了。别看范五一是钱高粱的师兄,说起来当初还是钱高粱的领路人呢,但他对钱高粱唱跳丧鼓一直很服气,平时反倒把高粱当成了师兄似的。不过,范五一尽管由于嗓子先天不足,歌唱得不如高粱,可他这人交往广泛,三教九流的朋友很多,搞集体时还当过生产队长,组织能力也挺强,以前歌场上的事都是他出面联络的。他这次进城,一是来看看受伤的钱高粱,二是还有一个更重要的“计划”跟他商量。
  范五一进门就闻到了一股难闻的气味儿,呛得他直作呕。他一边用手捂住嘴巴,一边把目光在屋内飞快地搜寻了一番,起初他以为臭气是从墙旮旯那只当马桶的塑料盆里发出来的,但他很快发现不是这么回事:臭气是从钱高粱身上发出来的,具体一点说,是从钱高粱的那条伤腿上发出来的,是一种肉体腐烂的气味。他走到床边,掀起钱高粱腿上的绷带瞅了瞅,发现由于几天没有更换和清洗过,绷带已经分辨不出原来的白色,变得乌七八糟,仿佛从泥水中捞出来一样。时令虽然已过了中秋,但这几天仍然很热,再加上这间屋子四面又不通风,像个闷罐子,连新鲜猪肉放半天也会变臭呢。范五一看见,钱高粱的那条伤腿分明已经微微地浮肿起来,有的地方变成了猪肝色,臭味儿就是从那儿发出来的,也就是说,钱高粱的伤腿已经开始溃烂了。
  
  这一发现让范五一几乎吓了一跳。他小时候跟村里的一位老郎中学过几天中医,粗通一点药理常识。他寻思,如果不及时治疗,钱高粱这条腿就彻底报销了。钱高粱要是成了瘫子,那个“计划”不就泡汤了吗?他还以为钱高粱的腿伤治得差不多了才从医院出来的呢,没想到是这样。
  “小乐呢?”范五一东张西望着,有些生气的样子,仿佛小乐躲在屋子里某个角落似的,“伤还这样呢,他不想办法给你治,跑哪儿去啦?”
  钱高粱犹豫了一下说:“小乐他找……律师去了。”
  “他找律师搞么事?” 范五一似乎怀疑自己听错了,“你儿子莫不是闯了祸,要打官司么?”
  “他要告……张大奎。”
  范五一听了一愣,接着他就哈哈笑了起来。笑完后他把目光直直地盯着钱高粱问:“高粱,这是你的主意还是小乐的主意?”没等钱高粱回答,他就哼了哼鼻子,“你不说我也晓得,肯定是你那个宝贝儿子的主意。”
  范五一一向不大看得起钱高粱的这个“宝贝儿子”。他觉得钱高粱在跳丧鼓歌场上是一把好手,可在教育儿女这个问题上比自己差远了。这当然不是吹牛。范五一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在村小学当民办老师,前两年转了公办,还当上了校长,二儿子在北京当兵,听说是给一个将军当警卫,连中南海都经常进进出出的……所以他现在吃喝不愁、百事不管,逍遥自在着呢。可钱高粱呢,唯一的一个儿子小乐是这么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连个老婆都守不住,快30岁的人了,还在吃爹妈的老本……这都是命呵,命中只有八合米,走遍天下不满升,谁他娘的能跟命掰腕子呢?所以,除了唱跳丧鼓外,范五一在钱高粱面前有种说不出的优越感。他可不是幸灾乐祸,相反,他对钱高粱打心眼里有些同情,总想找机会帮他一把。谁让他们是师兄师弟的呢!包括他心里的那个“计划”,其实自己能捞到什么油水?他多少也是想帮钱高粱找条生计,都50岁出头的人啦,这种体力活还能干几天……
  范五一的“计划”从龙师过世那天就在他脑子里萌发了。作为远近闻名的歌王,唱了一辈子跳丧鼓的龙师终于归天了,范五一寻思,不能让满肚子的歌也随龙师跟了去。要不他们这些徒弟也太没出息、太对不住龙师了吧!想到有的村子成立的那些农民乐队和花鼓剧团,范五一脑子一亮,他们何不也成立一支跳丧鼓歌队呢?这样既能赚一些钱,也可以团结起平时像一盘散沙的师兄师弟,把龙师和跳丧鼓这门行当传下去,何乐而不为呢?当然,要成立歌队钱高粱是非参加不可的。龙师一死,能接替“跳丧鼓歌王”这一称号的就只有他啦。本来,范五一上次是想趁钱高粱回去给龙师唱跳丧鼓的机会,好好把这事儿合计合计的,可没想到在这节骨眼上,高粱却在城里把腿摔断了,害得那场跳丧鼓由于龙师这个平生最得意的徒弟的缺席,逊色了许多。
  现在,面对伤腿溃烂散发着臭味的钱高粱,范五一觉得自己的计划也像钱高粱那样,随时有变成瘫子的危险。他不由自主地皱起了眉头。打官司?说得倒轻巧!你们以为官司是那么好打的嘛?还要告张大奎!那张大奎是什么样的人物?连乡领导都要巴结他,他从城里回去坐的小汽车是奥迪!奥迪懂吗?比乡长的车还高级呢,那是你们随便能告倒的吗?范五一觉得钱高粱除了唱跳丧鼓和干点力气活儿,简直太不了解这世道啦,不,这不怪他,是他那个混账儿子太不晓得深浅了。范五一想劝钱高粱趁早放弃了这个念头。可他说了半天,钱高粱始终扎着脑袋不吭声。直到范五一把在心里闷了好些日子的那个“计划”兜了出来,钱高粱才抬起头,暗淡的眼睛突地亮了一下,但很快就像萤火虫似的灭了下去。他叹了一口气说:“都找人借了2000块钱呢……”
  范五一听了,暗自叫苦,心想:这父子俩是睁着眼睛往火坑里跳啊。人要是犯起糊涂来,神仙也拿他没办法,我又有什么办法呢。再说,万一老天爷开恩,官司真的打赢了呢?那些电视剧不就是经常这么演的吗?到时候我岂不是好心作恶人么?罢罢,我还是少操这份闲心吧!范五一这么一想,心里就平坦了许多,但他又不能就这么离开,来之前,小乐妈再三托自己帮忙,一定要搞清楚钱高粱的腿什么时候能治好回家,他们家的那两亩晚稻都熟透了,就等着小乐回去帮着收割呢。还是等小乐从外面回来,把事情弄清楚了再走吧,他正好也可以和钱高粱唠唠那个“计划”的事儿,看得出,高粱对“计划”还是蛮有兴趣的。范五一这么想着,便打消了马上走的念头。他帮着把乱糟糟的屋子打扫了一下,就出去给钱高粱买酒精和草药。要是不把他那伤腿清洗清洗,敷点儿草药,没几天就会废了的……
  
  第四章
  
  钱高粱的腿肿得越来越厉害了,虽然范五一临走前帮着敷了些草药,但他的伤是在骨头上,碎裂的骨头没有愈合,黏在上面的皮肉又如何能好呢?随着疼痛的加剧,钱高粱常常整夜整夜地呻吟,疼得睡不着觉,真正尝到了那种痛不欲生的滋味儿。这时候,钱高粱就后悔不该跟着小乐提前出院的。要是还在医院,张大奎总会出钱替他把伤治好,再怎么也不至于弄成现在这样,进不能进、退不能退的,但世上是没有后悔药吃的,现在唯一的出路就是案子尽快有个眉目。他想,哪怕张大奎不能像小乐说的那样给10万块钱,多少赔一点钱让他先把腿治好也行啊。
  但案子的事仍然没有什么进展。每次钱高粱催问,小乐总是说“快了快了”,每次都是这句话。若催急了,小乐倒不耐烦了,瞪他一眼:“催个么事?我比你还急呢!”
  小乐的确比他爹还着急。那几天,他把钱高粱撂在那间臭气熏天的黑屋子里,每天天不亮就出门了。他当然没去别的地方,一个是法院,一个是包立民的律师事务所。他和法院的人一个也不认识,去法院其实毫无实际意义,去了也只是袖着手站在法院外面,远远地望着身穿法警制服的门卫和从开到法院大门口的小汽车内钻出来、面色冷峻、步履匆匆、胳膊下夹着公文包的法官模样的人,腿肚子忍不住一阵发软,再也不敢越雷池半步了。在这个平日里吊儿郎当的年轻人心目中,法院始终是一种威严的象征,就像小时候他爹钱高粱在他心目中的形象一样。当然,现在他爹钱高粱在他心目中的那种威严早已荡然无存了,但法院就像是他爹的另一个替身似的,总使他感到一种近乎本能的畏惧。他像一个在外面赌输了钱想回家找父亲要钱再回去扳本又害怕挨揍的孩子,拿着一张报纸蹲在法院外面的水泥地上,佯装看报纸,其实一个字也没看进去,眼睛滴溜溜地东张西望,形迹十分可疑,有点像电影中窥探情报的便衣特务。等两腿都蹲麻了时,小乐就走到附近的法院公告宣传橱窗前,将那些法院的宣判或案件开庭公告之类一张不漏地看过去,似乎想找到他爹的案子开庭的公告。当然,这只能是钱小乐的异想天开。如果开庭,法院肯定会发出正式的通知,或者通过包立民转告他们的。这点常识小乐还不知道?
  相对于法院,钱小乐进出包立民的律师事务所就随便得多了。他三天两头地往包立民那儿跑,不管律师事务所有没有人,包立民忙还是闲着,小乐进去后,像当初还没有跟包燕分手时去老丈人家那样,一屁股坐在那只海绵絮都露出来了的旧沙发上,开头就是那句:“二叔,开庭通知下来了吗?”
  包立民坐在办公桌后面,眼睛从厚厚的案卷上稍稍移开片刻,但目光其实并未落到小乐脸上,而是停留在半空中,“再等两天吧,快了快了。”
  跟小乐回答他爹钱高粱几乎一字不差。
  再或者是:“莫急么,你当法院只办理你爹这一桩案子?”
  包立民的态度很是耐心,没有显出任何不耐烦,回答的也颇有说服力。是呵,法院是人民的法院,又不是他和钱高粱父子两个人的法院,怎么能只办这一桩案子呢。小乐自然不好再进一步催问下去,只好顺手从沙发旁边的报架上取过一张法制报,煞有介事地阅读起来。自从拿定主意拉着他爹打这场官司后,只要有机会,小乐总是如饥似渴地学习法律知识的。
  
  这当然只是包立民不忙和办公室没别人的时候。如果有人来谈案子,钱小乐还这么大模大样地坐在本来就很小的办公室看报纸,或者一遍一遍地催问那句“二叔,开庭通知下来了吗”,包立民脸上明显地流露出了不悦之色,又不好当着人表现出来,不管怎么说,小乐现在还是他名义上的侄女婿嘛;再说,小乐也是他的当事人,催办案子也是正当权利么。但包立民还是有些受不了了,他微微皱起眉头,中止谈话,离开办公桌,对小乐招了招手,示意他跟自己到外面去一下。来到走廊上,包立民尽量压低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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