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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长江文艺 2006年第05期-第3部分

小说: 长江文艺 2006年第05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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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怕么子?逼得咱们没了退路,正好跟他们把官司打到底。”小乐满不在乎地说。
  听儿子说得那么轻松,钱高粱感到无可奈何。可事情已经这个样子,我也没什么办法了。他想。 
  医院停了两天药,张大奎还没派人来交费,小乐就不知从哪儿弄了一辆板车,不顾医院的劝阻,连劝带哄地把钱高粱拉出医院,回到了他原来租住的那间民房里。
  小乐安顿好他爹,就匆匆忙忙地往外面去了。现在,小乐像踏上战场的士兵,精神抖擞,心头燃烧着一股战斗的豪情,为即将展开的较量而亢奋着。这个念过高中,后来又在城里学过几年木匠的年轻人,虽然没有把手艺学到,落下个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名声,连媳妇也跟人跑了,可也比一般农村青年多见了一些世面,这就使他看待事情的方式同别人不大一样,尤其在他爹受伤这件事上,父子俩之间便出现了根本的差异。在小乐看来,钱高粱太老实太懦弱了,甚至很有些犯糊涂,压根儿没有摆正他与张大奎和周国庆之间的关系。如今在城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可不像乡下,都是靠金钱和利益组成的,报纸和电视上几乎每天都能看到人与人之间互相算计和反目的新闻,什么亲戚啦同乡啦朋友啦统统都不顶用,只有钱这东西才靠得住。谁有了钱就是大爷,谁没有钱就是孙子,莫说别人瞧不起你,连自己的老婆也不把你当人看,把你当成一堆不耻于人类的狗屎堆。小乐觉得自己对这一点算是看透了。可他爹钱高粱却偏偏看不透这一点,那张大奎跟你是什么关系?他是老板,你给他打工,用中学政治课本上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原理讲,就是资本家与工人、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就这么简单。工人因工负伤,老板就应该给你治疗和赔偿,他不给你治疗和赔偿,你就有权要求他赔偿,这叫合法权益。他爹钱高粱不懂得这个道理,生怕得罪了张大奎,但小乐从报纸和电视上看到过不少这样的案例,他经常看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节目,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识,所以他不怕得罪张大奎。连秋菊一个女人家都不怕,敢于把村支书告到法院里去呢!小乐这样想时,觉得自己比他爹钱高粱高明多了,小乐从小几乎是在钱高粱的责骂声中长大的,在父亲面前一直抬不起头来;但现在,他开始觉得有点儿扬眉吐气了。他要在他爹面前证明自己不是个没有出息的窝囊废。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小乐就怀着这样一种踌躇满志的心情开始了他的行动。
  小乐首先去找了一个叫包立民的律师。这律师不是别人,是他媳妇的二叔。小乐的媳妇虽然跟人私奔后至今下落不明,但没有办离婚手续,两人还是夫妻关系;既然是夫妻,她的二叔也就是小乐的二叔,所以找他帮帮忙也就顺理成章,没什么不合适的了。
  小乐是在包立民的律师事务所找到他的。他们已经有好长时间没见过面了。媳妇跟人私奔后头几年, 小乐找过几次包立民,主要是为了打听媳妇的下落。那时候,小乐还对和媳妇破镜重圆抱有一线希望,她毕竟和自己生了个儿子,姑且不念夫妻之情,也该为自己的亲骨肉想一想吧。小乐甚至宽宏大量地想,如果媳妇回来,他一定不记前嫌,和她一起重新过日子的。但小乐等了几年,始终没有见到媳妇的影子,每次向她的娘家人打听,也毫无结果。小乐猜测,肯定是他媳妇对娘家人交代过不把自己的行踪告诉他的。小乐渐渐绝望了。他没想到那个女人如此绝情。他开始真正恨这个女人了;以前只是怨恨,现在变成仇恨了。他后悔自己当初不认真学手艺经常在录像厅鬼混,认识了同样经常在录像厅鬼混的发廊妹包燕,后仅凭一张漂亮脸蛋就糊里糊涂地娶了她,害得儿子生下来没几天就没了娘,他也这么多年来在父母和村里人面前抬不起头。他恨死这个水性杨花秉性难改的女人了!所以小乐最后一次去找包立民时,不是去询问媳妇的下落,而是向他咨询办离婚手续的。那次包立民还以为他又是来打听侄女的下落的,显得有些不耐烦,当小乐说明来意后,他变得一反往常地热情,耐心细致地对小乐介绍办理离婚手续的法律知识,好像他早就盼望着这一天了。小乐回去后,本来打算马上去镇上的法院办手续的,可临了他又犹豫起来。一想到那个薄情寡义的女人现在也许正和某个男人鬼混在一起,自己一旦办了离婚手续,岂不等于成全了这对狗男女?不行,这太便宜他们啦,我一天不办手续,她就还是我的老婆,就一天不能合法地跟别人在一起。就这么拖下去吧,反正我已经有儿子了,看究竟谁拖得过谁!在这种强烈的报复心理的驱使下,小乐便将这件事搁置了下来……
  现在,小乐拎着两瓶包装得很精致的本地名酒枝江大曲,走进了包立民的律师事务所。那律师事务所很小,只有两间房,每个房间小得只能放下两张办公桌和一套简易沙发。包立民刚见到小乐时,不无吃惊地瞥了一眼小乐手里的礼品,显然有点儿弄不清小乐的来意。
  小乐开门见山地对包立民说:“二叔,我来求你帮忙了。”
  包立民问:“帮什么忙?是……离婚的事吗?”
  小乐说:“不,是我爹的事。”见对方一时没明白过来,他又补充道:“我爹抬板时把腿摔断了。”
  包立民有些意外地哦了一声:“唔,这么说,你是要跟人打官司喽?”
  小乐严肃地点点头,把那两瓶酒放到了茶几上,寻思这个人的脑子反应真快,不愧是当律师的。包立民脸上的肌肉这才松弛下来,他像没看见那两瓶酒似的,摆了下手,示意小乐坐下:“说吧,到底怎么回事儿?”
  于是,小乐就从头至尾,一五一十地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给包立民讲了一遍。包立民听完以后,一时没说话,他转过身从办公桌上拿起一根香烟叼到嘴里,点燃,慢慢吸着,在屋子里来回踱着步,脸上的表情让人捉摸不透。
  包立民锁着眉头,没有吭声。包立民想的并不是“官司”本身,而是他侄女包燕,也就是小乐媳妇的事。一年多以前,他回农村老家过春节,就从包燕父母那儿听说了包燕的近况,知道侄女跟人私奔后,辗转了几个地方,也换了几个男人,最近在广东佛山同一个开饭馆的四川男人结婚了,而且生了个女儿。包立民还看见了包燕寄回家的全家福照片,那个男人胖得像头猪,头发都快要掉光了,看上去比他的年纪还大,至少比包燕大二十几岁。包立民怎么看怎么不顺眼,觉得包燕还是和小乐在一起比较般配,虽然小乐没出息,家里穷得叮当响,自己平时也有些瞧不起他,但小伙子毕竟年轻,模样也不错。包立民以前当过中学教师,当律师是半路出家,他不是个思想保守的人,但在侄女跟人私奔这件事情上,他实在没法赞同包燕的行为。可他毕竟是包燕的二叔,凡事不能不替侄女着想。出于律师的职业习惯,当时他心里就咯噔了一下,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小乐。小乐和包燕还没离婚,一直在打听她的下落,万一小乐知道包燕又结婚了,到法院告包燕一个重婚罪,她岂不是吃不了兜着走?所以后来见到小乐时,包立民便竭力隐瞒侄女的下落,并且积极怂恿小乐办离婚手续,可事情一直拖到到今天也没个结果。
  现在,小乐突然出现在包立民的面前,请自己帮忙打官司,这让他感到左右为难。答应帮这个忙吧,但他手头比这重要得多的案子都顾不过来,接一桩这样小的民事案件,无论从哪方面都不划算;况且干律师这一行,最忌讳的就是给熟人和亲戚办案,官司打输了吃力不讨好不说,弄不好竹篮打水一场空,连律师费都拿不到手。如果不帮小乐这个忙吧,侄女的事始终是个隐患,说不定哪一天小乐就会把包燕告上法院。别看小乐窝囊得连自己的老婆都守不住,可这小子是个愣头青,一旦发起狠来,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包立民思前想后,觉得还是帮一帮小乐这个忙,顺便趁这个机会督促小乐把离婚手续办了,免得留下隐患……
  小乐从未见过包立民这副表情,他还以为“二叔”不愿意帮他打这个官司,心里不免有点忐忑:“二叔,你看这事?”
  包立民终于下了决心地摁灭烟蒂,抬起头睃了小乐一眼,用办案子特有的认真口吻说:“好吧,我帮你这个忙。官司打不打得赢,我可说不准,”他沉吟了一下,“不过,按照法律,你首先得去找劳动局,找劳动仲裁委员会,向那个包工头索求工商赔偿,如果他不肯赔付,再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
  包立民讲的是专业法律知识,小乐听了像个小学生那样连连点头,觉得自己又长了不少见识,对包立民充满了感激,一口一个“二叔”,那股亲热劲儿,仿佛包燕压根儿就没有离开过自己一样。
  末了,包立民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句:“小乐,你和包燕的那个手续,是不是去办了,拖长了对你自己也不利嘛。”
  小乐马上满口应允道:“行,二叔,我听你的,过两天我就去把这事儿办啦。”
  那会儿,小乐满脑子都是“官司”的事儿,对他和包燕的事,早已看得无足轻重了。
  
  且说小乐为打官司的事儿四处奔走的那几天,他爹钱高粱呆在租住的民房里可是度日如年。他的腿上还绑着夹板,没人搀护根本不能下地走路,只得整天躺在床上,肚子饿了就吃一包方便面,小乐从经销店批发了整整一箱,够他吃一阵子的。大小便也只好用小乐买回来的马桶,没过两天,屋子里就散发出一股难闻的臭气来了。有一次他实在渴得慌,想下床用“热得快”烧点儿开水喝,可他扶着墙壁刚走两步,就扑通一声摔倒在地上,把额头都磕破了。他抱着那像木头一样沉重的伤腿,在地上坐了半天,好不容易才爬回到床上,浑身滋滋地冒汗,呼哧呼哧地喘粗气,像一条断了脊梁骨的老狗。从那以后,钱高粱就死心塌地的呆在床上,不敢越雷池一步了。他像一个囚徒似的困在那间不足10平方米的小屋子里,每天只能从窗口估摸是上午还是下午,是白天还是夜晚。身体虽然动弹不了,但他的大脑却是一刻也没闲着,反而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活跃千百倍。钱高粱最惦记的当然是小乐在外面究竟在忙乎些什么,他对打官司的事完全一窍不通,因此他根本不指望自己能为小乐出什么主意,何况这件事整个儿是儿子摆布的,他自己两眼一抹黑,从一开始就处于被动的位置,就好像小乐是他爹,他倒成了儿子,自己被绑架了一样。前面是坦途还是深渊,是福还是祸,由不得他了;不想这事儿还好,一想反倒坐卧不安,烦心透了。所以后来,钱高粱索性不想它了,躺在床上哼起了跳丧鼓歌。这成了钱高粱挨磨时光的唯一方式。他还记着范五一邀他为龙师的丧事唱孝歌的事儿,出了这档子事,失去了一次孝敬师父的机会,他做梦都感到不安,他寻思等自己腿好以后,到龙师的周年忌日时,说什么也得为师父好好唱一通宵,以告慰恩师的在天之灵。钱高粱在对龙师的怀念和愧疚中,哼唱着他所能记得的每一部跳丧鼓歌本,从《薛仁贵征东》到《七侠五义》;从《孟姜女哭夫》到《罗成显魂》,他的嗓音起初很小,慢慢地就放开来,连外面的行人和附近的居民也听得见了,认识钱高粱的人似乎这才想起他从前作为一名跳丧鼓歌师的职业,不禁停下步或蹑手蹑脚地凑过来贴着墙根侧耳聆听。钱高粱似乎察觉到了屋子外面有人偷听,但他不仅没有降低嗓音,反而提高了歌喉。钱高粱的歌声显然没有过去那么高亢嘹亮悠扬了,而变得像一根破裂的竹竿儿,或者一台老式留声机里发出的声音,低沉,沙哑和发涩,尤其唱到高音处时,明显地有些中气不足。有时,由于声带用力过度,牵动了受伤的腿部神经,剧烈的疼痛迫使钱高粱的歌声突然中止,仿佛留声机的磁头因老化而滑出了唱盘,唱片发出一阵阵嘶嘶的空转声。过了一会儿,歌声才又颤悠悠地响起来,使屋外偷听的人不由自主地舒了一口气。
  
  此时的钱高粱被自己的歌唱带到了另一个时空,他乘着歌声的翅膀,穿越重重时间的帷幕,回到了他作为一名跳丧鼓歌师度过的那些年轻而美好的岁月。他与龙师和范五一等师兄师弟们背着牛皮大鼓,夹着两片金光闪闪的叶子,从一座村庄到另一座村庄,从一户人家到另一户人家,从一个跳丧鼓歌场到另一个跳丧鼓歌场,用歌声送走了一拨又一拨贫病而亡或者无疾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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