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论-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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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父的命令,并不是一件事,而父的话,又是一件事;因为它称呼它为话,也称呼它为命令。所以当祂说:“我没有凭着自己讲,”我们要看,祂的意思是否也许是说,我不是从自己生的。假如祂所说的是父的话,那么祂所说的就是祂自己,因为祂自己就是父的话。通常祂是说:“父赐给我;”祂的意思是说,父生了祂。那并不说,父在子业已存在而无有的时候将什么东西赐给了祂;倒是说,那赐给祂叫祂有的话,意思乃是说,生了祂叫祂存在。因为上帝的儿子在道成肉身以前,就是叫万物都藉着祂造的上帝的独生子,祂与受造者不同。祂存在并非一件事,而祂有又是一件事。祂这般存在着,以致祂有就是祂存在的意思。而这是更显然地由祂在另一处说出来了——假如谁配接受的话——:“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5:26)。既然祂存在便是生命,父就并不是对已存在而没有生命的子赐与生命,使祂在自己有生命。所以“父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意思乃是说,祂生了子为不变的生命,那就是永生。既然上帝的道是上帝的儿子,而上帝的儿子是“真神,也是永生”(约一5:20),正如约翰在他的书信中所说的;那么主说:“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约12:48),并且称那道为父的话和父的命令,意义无非是一样。祂也称那命令为永生,说:“我知道祂的命令就是永生。”
二七、请问,我们应当怎样解释“我不审判他;但我所讲的道要审判他。”这意思在下文表达出来,好像祂是说,我不审判;但父的道要审判。可是父的道就是上帝的儿子。我们当把它解释为:我不审判人,但我又要审判人么?除非这话意思是说:就我是人子而言,我不凭人的权力审判人;但就我是上帝的儿子而言,我要凭道的权力审判人。这话怎能算是真的呢?说我不审判人,但我要审判人,若如似乎是自相矛盾的话,那么论引祂所说,“我的教训不是我自己的,”我们当说什么呢?既“不是我自己的,”怎样又是我的呢?因为祂并未曾说,这教训不是我的,而是说:“我的教训不是我自己的;”祂称它是祂自己的,又称它不是祂自己的。除非祂是从一方面称它为祂自己的,从另一方面称它不是祂自己的,那句话怎能算是真的呢?照祂有上帝的形像说,祂称它是祂自己的;照祂有奴仆的形像说,祂称它不是祂自己的。因为当祂说:“这不是我自己的,乃是差我来者的”(约7:16),祂叫我们返于道本身。因为父的教训是父的道,就是独生子。“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来的”(约12:44),又是什么意思呢?人怎么是信祂,又不是信祂呢?祂说:“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来的。”这么互相矛盾的话,应当解释为:信我的,不是信所看见的,免得盼望是在于受造者,而是信子,即信那取了人的样式,好向人显明,并用信洁净人的心,好使人看出祂是与父同等的子;否则,它的意义怎能了解呢?祂为求叫信徒将注意力转向父,所以说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来者的。但祂说这话决无意将祂自己与父分开,即从那差祂来者的分开;倒是叫人信子,像他们信父即祂与之同等的父一样。这一点,祂在另一处明明说:“你们信上帝,也当信我”(约14:1);那就是说,你们怎样信上,也当怎样信我,因为我与父是一上帝。所以我们应如何了解祂所说:“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来者的,”——好像这是叫人的信心从祂自己转移到父,其实祂决未曾把自己与父分开我们也应如何了解祂所说:“不是我可以赐的,乃是我父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祂说:“我不审判人,”然而祂自己要审判活人死人(提后4:1),也应同样加以了解。但因为祂不是凭人的权力施行审判,所以祂以神为指归,将人的心思提高向上;因为祂正是为求提高的人心思,自己就降到世上来了。
第十三章论到基督,因着同一本质各别的性质而有各别的说法。如何说父不审判人,乃将审判的权柄交与子。
二八、然而除非祂虽因所取奴仆的形像是人子,却因有上帝的形像乃是上帝的儿子,使徒保罗论到世上有权有位的人,就不会说:“他们若知道,就不把荣耀的主钉在十字架了”(林前2:8)。因为祂是照奴仆的形像被钉十字架上,但是“荣耀的主”被钉十字架上。因为那“取了”的动作,使神成为人,并使人成为神。然而所说的是因着什么,并且是照什么而言,愿主帮助一切深思,殷勤,和虔敬的读者。例如,我们说过,祂既是上帝,而且确是荣耀的主,祂就荣耀属祂自己的人;可是荣耀的主被钉在十字架上,因为甚至上帝可说是被钉在十字架上。当然这不是照神的权能说,而是照肉体的软弱说。恰如我们说,祂在神的地位,即凭着神的权能,而不是凭着人的权能,施行审判。可是为人的祂要施行审判,正如荣耀的主被钉在十字架上了;因为祂明明是这样说:“当人子在祂荣耀里,同着众先天使降临的时候,万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太25:31,32)。那里预言将来审判直到最末一句,也是如此说。犹太人既怙恶不悛,就要在那审判中受刑罚,因为经上别处记着说:“他们必仰望祂,就是他们所扎的”(亚12:10)。善人恶人都要看见活人死人的审判者,但恶人只能看见祂为人子的形像;可是祂既是在荣耀中施行审判,所以他们所看见的人子,不是祂受审时卑微的形像。但恶人决看不见祂与父同等的上帝的形像。因为他们不清心;而“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上帝”(太5:8)。那乃是“面对面”(参林前13:12),就是给义人最高的应许,而这要在祂“将国交与父上帝”的时候才实现。所谓“国”,即是指看见祂自己的形像。这事实现,是在万有,连那曾做人子的上帝的儿子都要服上帝的时候。因为照人子的形像说,“子也要自己服那叫万物服祂的,叫上帝在万物之上,为万物之主”(林前15:28)。否则,若是上帝的儿子在审判时,也要以祂与父同等的形像,向恶人显现出来,那么祂给那爱祂的人的应许:“我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14:21),是怎样大的事呢?因此祂要在人子的地位审判,但不是凭人的权力,而是凭祂作上帝儿子的权柄,在另一方面,祂要在上帝的儿子的地位审判,但不是具备着与父同等的上的形像,而是具备着人子的形像。
二九、所以人子要施行审判,和人子不施行审判,这两种说法都是可以使用的。人子要施行审判,所以祂所说:“当人子降临的时候,万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太25:31,32),乃是说得对的;人子不要施行审判,所以祂所说:“我不审判他”(约12:47)和“我不求自己的荣耀;有一位为我亲荣耀定是非的”(约8:50),也是说得对的。因为在审判时所显现的不是子所有上帝的形像,而是人子的形像,父自己就不施行审判;所以经上有话说:“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约5:22)。这句话是照着以上所引“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5:26),以表父生了子的说法说的呢;还是照着使徒所说“上帝将祂升为至高,又赐给祂那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腓2:9)说的呢——因为后一说法是论到人子说的,祂是上帝的儿子从死里复活了;因为祂虽原有与父同等的上帝形像,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照奴仆的样式行动,受苦,领受,一如使徒所说:“祂自己谦卑,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上帝将祂升为至高,又赐给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于父上帝”(腓2:7…11)——如是“祂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的话是照着后一说法说的,还是照着前一说法说的,就从这一处充分表现出来了;因为这话假如是照着“赐给子在自己有生命”的说法说的,就决不会说“父不审判什么人”了。因为父既生了与祂自己同等的子,祂就必与子一同施行审判。所以这一节是说,在审判时显现出来的,人子的形像,而非上帝的形像。那并不是说,那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的父不施行审判;因为子论到父说:“有一位寻找审判的。”所以所谓:“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好像说:在活人死人受审判时,谁也看不见父,但万人都要看见子。因为祂也是人子,所以祂甚至能被恶人看见,因为他们也要看见“他们所扎的”。
三十、然而,免得人以为我们是在臆测,而不是有清楚的证据,所以我们要引证主自己所说一句清楚简明的话,藉以表明祂说:“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乃因祂以人子的形像显现作审判者,而这不是父的形像,而是子的形像。这子的形像也不是那与父同等的子的形像,而是比父小的子的形像,好在审判时,可以被善人恶人都看得见。因为稍后祂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这种永生,乃是恶人所得不到的静观。然后祂又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上帝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约5:25)。这是指着善人说的。他们听到祂道成肉身,信祂是上帝的儿子;那就是说,他们接受祂是为他们的缘故成了奴仆的形像,比父小,因而相信祂照上帝的形像,是与父同等。所以祂强调这一点,继续说:“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5:26)。然后祂提到祂自己的荣耀,就是祂降临施行审判的荣耀,是恶人和义人所共见的。祂往下说:“并且因为祂是人子,就赐给祂行审判的权柄”(约5:27)。我想没有什么比这更清楚的了。上帝的儿子既是与父同等,祂行审判的权柄就不是领受的,而是在暗中与父同有的;但祂领受着,是为叫善人和恶人可以看见祂行审判,因为祂是人子。人子的形像也要给恶人显现,至于上帝的形像只向清心的人显现,因为他们必得见上帝;那就是说,只向善人显现,祂因他们爱祂所应许的,要将祂自己显给他们看。因此请看下文,祂说:“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祂为何禁止我们希奇呢?岂不是因为不明白的人才希奇祂说,父赐给祂也有行审判的权柄,是因为祂是人子么?可是他们却料想祂会说,这是因为祂是上帝的儿子。但是因为恶人不能看见上帝的儿子,即祂与父同等上帝的形像,然而义人和恶人在祂面前受审判的时候,都必要看见审判活人死人的主。祂说:“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祂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的定罪(约5:28,29)。因此祂必在人子的地位接受那权柄,好叫众人复活时可以看见祂那能被众人看见的形像,不过有些人看见被定罪,有些人看见得永生。永生除了是恶人所得不到的静观以外,是什么?祂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耶稣基督”(约17:3)。除非祂是指是把自己给他们显明为独一的真神,而不是指自己给将受惩罚的人显明为人子的形像,他们如何也认识耶稣基督本身呢?
三一、照着上帝向清心的人所显现的形像说,祂是“善的”;因为“上帝对以色列那些清心的人实在是善的”(参诗73:1)。但当恶人看见审判主时,他们不会看祂是善的;因为他们不会以看见祂为乐,反倒“地上的万族都要因祂哀哭”(启1:7),因为他们被列入恶人和不信的人中。因着这个缘故,所以当那人问祂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永生而且称呼祂为良善的夫子时,祂回答说:“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那就是上帝”(太19:17)。可是主自己在另一处称人是善的,说:“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太12:35)。但是因为那人追求永生,而永生是在于得见上帝,不至于受刑罚,反得永远的喜乐;又因为他不认识与他说话的是谁,只把祂当作人子,所以祂说:“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呢?”那就是说:“从你所看见的形像来说,你为什么以善事来问我呢?并且照你所看见的,你又为什么称我为良善的夫子呢?这所取的人子形像,在审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