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通义作者章学诚-第3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德行道艺,列传无录,没世不称,志士所耻;是文无增损,义兼劝惩,其便八也。
一则地望著重,坊表都里,不为虚设,其便九也。一则徵文考献,馆阁檄收,按
志而求,易如指掌,其便十也。然则修而明之,可以推於诸府州县,不特一州之
志已也。
○和州志氏族表序例下
《易》曰:“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夫网罗散失,是先有散失,
而后有网罗者也。表章潜隐,是先有潜隐,而后有表章者也。陈寿《蜀志》列传,
殿以杨戏之赞;常璩《华阳》序志,概存士女之名。二子知掌故之有时而穷也,
故以赞序名字,存其大略,而明著所以不得已而仅存之故,是亦史氏阙文之旧例
也。和州在唐宋为望郡,而文献之徵,不少概见。至於家谱世牒,寥寥无闻。询
之故老,则云明季乙亥寇变,图书毁於兵燹。今州境之人士,皆当日仅存幸免者
之曾若玄也。所闻所传,闻者不过五世七世而止,不复能远溯也。传世既未久远,
子姓亦无繁多,故谱法大率不修。就求其所有,则出私劄笔记之属,体例未定,
难为典则,甚者至不能溯受姓所由来。余於是为之慨然叹焉。
夫家谱简帙,轻於州志;兵燹之后,家谱无存。而明嘉靖中知州易鸾、与万
历中知州康诰所修之州志,为时更久,而其书今日具存;是在官易守,而私门难
保之明徵也。及今而不急为之所,则并此区区者,后亦莫之徵矣。且吾观《唐书
·宰相世系》,列其先世,有及梁、陈者矣,有及元魏、后周者矣,不复更溯奕
叶而上;则中牒阙文,非一朝一夕之故也。然则录其所可考,而略其所不可知,
乃免不知而作之诮焉。每姓推所自出,备稽古之资也。详入籍之世代,定州略也。
科甲仕宦为目,而贡监生员与封君,及赀授空阶皆与焉,从其类也。无科甲仕宦,
而仅有生员及赀授空阶,不为立表,定主宾轻重之衡也。科甲仕宦之族,旁支皆
齐民,则及分支之人而止。不复列其子若孙者,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若皆列之,
是与版图之籍无异也。虽有科甲仕宦,而无谱者阙之,严讹滥之防也。正贡亦为
科甲,微秩亦为仕宦,不复分其资级,以文献无徵,与其过而废也,毋宁过而存
之,是《未济》之义也。
○和州志舆地图序例
图谱之学,古有专门,郑氏樵论之详矣。司马迁为史,独取旁行斜上之遗,
列为十表;而不取象魏悬法之掌,列为诸图。於是后史相承,表志愈繁,图经浸
失。好古之士,载考陈编,口诵其辞,目迷其象,是亦载笔之通弊,斯文之阙典
也。郑樵生千载而后,慨然有志於三代遗文,而於《图谱》一篇,既明其用;又
推后代失所依据之故,本於班固收书遗图,亦既感慨言之矣。然郑氏之意,只为
著录诸家,不立图谱专门,故欲别为一录,以辅《七略》四部之不逮耳。其实未
尝深考;图学失传,由於司马迁有表无图,遂使后人修史,不知采录;故其自为
《通志》纪传谱略,诸体具备,而形势名家,亦未为图。以此而议班氏,岂所谓
楚则失之,而齐亦未为得者非耶?夫图谱之用,相为表里。周谱之亡久矣,而三
代世次,诸侯年月,今具可考,以司马迁采摭为表故也。象魏之藏既失,而形名
制度,方圆曲直,今不可知,以司马迁未列为图故也。然则书之存亡,系於史臣
之笔削,明矣。图之远者,姑弗具论。自《三辅黄图》、《洛阳宫殿图》以来,
都邑之簿,代有成书,后代蒐罗,百不存一。郑氏独具心裁,立为专录,以谓有
其举之,莫或废矣。然今按以郑氏所收,其遗亡散失,与前代所著,未始迳庭;
则书之存亡,系於史臣之笔削者尤重,而系於著录之部次者犹轻,又明矣。樽罍
之微,或资博雅,卤簿之属,或著威仪,前人并有图书,盖亦繁富。史臣识其经
要,未遑悉入编摩;郑氏列为专录,使有所考,但求本书可也。至於方州形势,
天下大计,不於表志之间,列为专部;使读其书者,乃若冥行敗缰纹淇
也?治《易》者必明乎象,治《春秋》者必通乎谱;图象谱牒,《易》与《春秋》
之大原也。《易》曰:“系辞焉以尽其言。”《记》曰:“比事属辞,《春秋》
教也。”夫谓之系辞属辞者,明乎文辞从其后也。然则图象为无言之史,谱牒为
无文之书,相辅而行,虽欲阙一而不可者也。况州郡图经,尤前人之所重耶?
或曰:学者亦知图象之用大矣。第辞可传习,而图不可以诵读,故书具存,
而图不可考也,其势然也。虽然,非知言也。夫图不可诵,则表亦非有文辞者也。
表著於史,而图不入编,此其所以亡失也。且图之不可传者有二:一则争於绘事
之工也。以古人专门艺事,自以名家,实无当於大经大法。若郭璞《山海经图赞》,
赞存图亡。今观赞文,自类雕龙之工,则知图绘,殆亦画虎之技也。一则同乎髦
弁之微也。近代方州之志,绘为图象,厕於序例之间,不立专门,但缀名胜,以
为一书之档识,而实无当於古人图谱之学也。夫争於绘事,则艺术无当於史裁;
而厕於弁髦,则书肆苟为标帜,以为市易之道,皆不可语於史学之精微也。古人
有专门之学,即有专门之书;有专门之书,即有专门之体例。旁行斜上,标分子
注,谱牒之体例也。开方计里,推表山川,舆图之体例也。图不详而系之以说,
说不显而实之以图,互著之义也。文省而事无所晦,形著而言有所归,述作之则
也。亥豕不得淆其传,笔削无能损其质,久远之业也。要使不履其地,不深於文
者,依检其图,洞如观火,是又通方之道也。夫天官、河渠图,而八书可以六;
地理、沟洫图,而十志可以八;然而今日求太初之星象,稽西京之版舆,或不至
於若是茫茫也。况夫方州之书,徵名辨物,尤宜详赡无遗,庶几一家之作;而乃
流连景物,附会名胜,以为丹青末艺之观耶?其亦不讲於古人所以左图右史之义
也夫?
图不能不系之说,而说之详者,即同於书,图之名不亦缀欤?曰:非缀也。
体有所专,意亦有所重也。古人书有专名,篇有专义。辞之出入非所计,而名实
宾主之际,作者所谓窃取其义焉耳。且吾见前史之文,有表似乎志者矣,(《汉
书.百官公卿表》,篇首历叙官制。)不必皆旁行斜上之文也。有志似乎表者矣,
(《汉书·律历志》,排列三统甲子。)不必皆比事属辞之例也。《三辅黄图》,
今亡其书矣,其见於他说所称引,则其辞也。遁甲通统之图,今存其说,犹《华
黍》、《由庚》之有其义耳。虽一尺之图,系以寻丈之说可也。既曰图矣,统谓
之图可也。图又以类相次,不亦繁欤?曰:非繁也。图之有类别,犹书之有篇名
也。以图附书,则义不显,分图而系之以说,义斯显也。若皇朝《明史·律历志》,
於仪象推步皆绘为图,盖前人所未有矣。当时史臣,未尝别立为图,故不列专门,
事各有所宜也。今州志分图为四:一曰舆地,二曰建置,三曰营汛,四曰水利。
皆取其有关经要,而规方形势所必需者,详系之说,而次诸纪表之后,用备一家
之学,而发其例於首简云尔。
○和州志田赋书序例
自画土制贡,创於夏书,任土授职,(载师物地事及授地职。)详於《周礼》;
而田赋之书,专司之掌,有由来矣。班氏约取《洪范》八政,裁为《食货》之篇,
后史相仍,著为圭臬。然而司农图籍,会稽簿录,填委架阁,不可胜穷;於是酌
取一代之中,以为定制。其有沿革大凡,盈缩总计,略存史氏要删,计臣章奏;
使读者观书可以自得,则亦其势然也。若李吉甫、韦处厚所为《国计》之簿,
(李吉甫《元和国计簿》十卷,韦处厚《太和国计》二十卷。)丁谓、田况所为
《会计》之录,(丁谓《景德会计录》六卷,田况《皇祐会计录》六卷。)则仿
《周官》司会所贰,书契版图之制也。杜佑、宋白之《通典》,王溥、章得象之
《会要》,则掌故汇编;其中首重食货,义取综核,事该古今;至於麻缕之微,
铢两之细,不复委折求尽也。赵过均田之议,李翱《平赋》之书,则公牍私论,
各抒所见;惟以一时利病,求所折衷,非复史氏记实之法也。夫令史簿录,猥琐
无文,不能传世行远;文学掌故,博综大要,莫能深鉴隐微;此田赋之所以难明,
而成书之所以难覯者也。古者财赋之事,征於司徒,(载师属大司徒。)会於太
宰。(司会属太宰。)太宰制三十年为通九式,均节九赋,自祭祀宾客之大,以
至刍秣匪颁之细,俱有定数,以其所出,准之以其所入;虽欲於定式之外,多取
於民,其道无由。此财赋所以贵簿正之法也。自唐变租庸调而为两税,明又变两
税而为一条鞭法,势趋简便,令无苛扰,亦度时揆势,可谓得所权宜者矣。然而
存留供亿诸费,土贡方物等目,佥差募运之资,总括毕输,便於民间,使无纷扰
可也。有司文牍,令史簿籍,自当具录旧有款目,明著功令所以并省之由,然后
折以时之法度;庶几计司职守,与编户齐民,皆晓然於制有变更,数无增损也。
文移日趋简省,而案牍久远无徵,但存当时总括之数,不为条列诸科,则遇禁网
稍弛,官吏不饬於法,或至增饰名目,抑配均输,以为合於古者惟正之贡,孰从
而议其非制耶?
夫变法所以便民,而吏或缘法以为奸,文案之功,或不能备,图史所以为经
国之典也。然而一代浩繁,史官之籍,有所不胜;独州县志书,方隅有限,可以
条别诸目,琐屑无遗,庶以补国史之力之所不给也。自有明以来,外志纪载,率
皆猥陋无法;至於田赋之事,以谓吏胥簿籍,总无当於文章钜丽之观,遂据见行
案牍,一例通编,不复考究古今,深求原委;譬彼玉卮无当,谁能赏其华美者乎?
明代条鞭之法,定於嘉靖之年,而和州旧志,今可考者,亦自嘉靖中易鸾《州志》
而止。当时正值初更章程,而州志即用新法,尽削旧条,遂使唐人两税以来沿革
莫考,惜哉!又私门论议,官府文移,有关田赋利病,自当采入本书;如班书叙
次晁错《贵粟》之奏入《食货志》,贾让《治河》之策入《沟洫志》,庶使事显
文明,学归有用。否则裁入本人列传,便人参互考求,亦赵充国《屯田》诸议之
成法也。近代志家类皆截去文词,别编为艺文志;而本门事实,及本人行业,转
使扩落无材。岂志目大书专门,特标义例,积成卷轴,乃等於匏瓜之悬,仰而不
食者耶?康诰旧志,略窥此风。后来秉笔诸家,毅然删去,一而至再,无复挽回,
可为太息者也!今自易《志》以前,其有遗者,不可追已;自易《志》以后,具
录颠末,编次为书。其康诰《均田》之议,实有当於田赋利病;他若州中有关田
赋之文,皆采录之,次於诸条之后;兼或采入列传,互相发明,疑者阙之。后之
览者,或有取於斯焉。
○和州志艺文书序例
《易》曰:“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
夫文字之原,古人所以为治法也。三代之盛,法具於书,书守之官。天下之术业,
皆出於官师之掌故,道艺於此焉齐,德行於此焉通,天下所以以同文为治。而
《周官》六篇,皆古人所以即守官而存师法者也。不为官师职业所存,是为非法,
虽孔子言礼,必访柱下之藏是也。三代而后,文字不隶於职司,於是官府章程,
师儒习业,分而为二,以致人自为书,家自为说;盖泛滥而出於百司掌故之外者,
遂纷然矣。(六经皆属掌故,如《易》藏太卜,《诗》在太师之类。)书既散在
天下,无所统宗,於是著录部次之法,出而治之,亦势之所不容已。然自有著录
以来,学者视为纪数簿籍,求能推究同文为治,而存六典识职之遗者,惟刘向、
刘歆所为《七略》、《别录》之书而已。故其分别九流,论次诸子,必云出於古
者某官之掌,其流而为某家之学,失而为某事之敝,条宣究极,隐括无遗。学者
苟能循流而溯源,虽曲艺小数,诐辞邪说,皆可返而通乎大道;而治其说者,
亦得以自辨其力之至与不至焉。有其守之,莫或流也;有其趋之,莫或歧也。言
语文章,胥归识职,则师法可复,而古学可兴,岂不盛哉?韩氏愈曰:“辨古书
之正伪,昭昭然若黑白分。”孟子曰:“诐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陷,邪辞
知其所离,遁辞知其所穷。”孔子曰:“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