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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文史通义作者章学诚-第24部分

小说: 文史通义作者章学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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訾摘骇怪,更不直一笑矣。
以文辞而论,赵清献请修表忠观原奏,未必如苏氏碑文之古雅。史家记事记
言,因袭成文,原有点窜涂改之法。苏氏此碑,虽似钞缮成文,实费经营裁制也。
第文辞可以点窜,而制度则必从时。此碑篇首“臣捬浴比郑爸圃豢伞
三字,恐非宋时奏议上陈、诏旨下达之体;而苏氏意中,揣摩《秦本纪》“丞相
臣斯昧死言”及“制曰可”等语太熟,则不免如刘知几之所讥,貌同而心异也。
余昔修《和州志》,有《乙亥义烈传》,专记明末崇祯八年,闯“贼”攻破和州,
官吏绅民男妇殉难之事。用记事本末之例,以事为经,以人为纬,详悉具载。而
州中是非椋稹8且虼场霸簟迸苁囟莱牵煌勒咧铀铮榫天洞匆槭爻钦撸
陷害满城生命,又有著论指斥守城者部署非法,以致城陷;甚至有诬创议守城者,
缒城欲逃,为“贼”擒杀,并非真殉难者。余搜得凤阳巡抚朱大典,奏报和州失
陷,官绅殉难情节,乃据江防州同申报,转据同在围城逃脱难民口述亲目所见情
事,官绅忠烈,均不可诬。余因全录奏报,以为是篇之序。中间文字点窜,甚有
佳处。然篇首必云:“崇祯九年二月日,巡抚凤阳提督军务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臣
朱大典谨奏,为和城陷‘贼’,官绅殉难堪怜,乞赐旌表,以彰义烈事。”其篇
末云:“奉旨,览奏悯恻,该部察例施行。”此实当时奏陈诏报式也。或谓中间
奏文,既已删改古雅,其前后似可一例润色。余谓奏文辞句,并无一定体式,故
可点窜古雅,不碍事理。前后自是当时公式,岂可以秦、汉之衣冠,绘明人之图
像耶?苏氏《表忠观碑》,前人不知,而相与骇怪,自是前人不学之过。苏氏之
文,本无可议。至人相习而不以为怪,其实不可通者,惟前后不遵公式之六字耳。
夫文辞不察义例,而惟以古雅为徇,则“臣捬浴比郑稳纭霸涝混丁比指
古?“制曰可”三字,何如“帝曰俞”三字更古?舍唐、虞而法秦、汉,未见其
能好古也。
汪钝翁撰《睢州汤烈妇旌门颂序》,首录巡按御史奏报,本属常例,无可訾,
亦无足矜也。但汪氏不知文用古法,而公式必遵时制;秦、汉奏报之式,不可以
改今文也。篇首著监察御史臣粹然言,此又读《表忠观碑》“臣捬浴比痔欤
而不知苏氏已非法也。近代章奏,篇首叙衔,无不称姓,亦公式也。粹然何姓,
汪氏岂可因摩古而删之?且近代章奏,衔名之下,必书谨奏,无称言者。一语仅
四字,而两违公式,不知何以为古文辞也?妇人有名者称名,无名者称姓,曰张
曰李可也。近代官府文书,民间词状,往往舍姓而空称曰氏,甚至有称为该氏者,
诚属俚俗不典;然令无明文,胥吏苟有知识,仍称为张为李,官所不禁,则犹是
通融之文法也。汪氏於一定不易之公式,则故改为秦、汉古款,已是貌同而心异
矣。至於正俗通行之称谓,则又偏舍正而徇俗,何颠倒之甚耶?结句又云“臣谨
昧死以闻”,亦非今制。汪氏平日以古文辞高自矜诩,而庸陋如此,何耶?汪之
序文,於臣粹然言句下,直起云“睢州诸生汤某妻赵氏,值明末李自成亡‘乱’”
云云,是亦未善。当云“故明睢州诸生汤某妻赵氏,值李自成之‘乱’”,於辞
为顺。盖突起似现在之人,下句补出值明末李自成,文气亦近滞也。学文者,当
於此等留意辨之。
○古文十弊
余论古文辞义例,自与知好诸君书,凡数十通;笔为论著,又有《文德》、
《文理》、《质性》、《黠陋》、《俗嫌》、《俗忌》诸篇,亦详哉其言之矣。
然多论古人,鲜及近世。兹见近日作者,所有言论与其撰著,颇有不安於心,因
取最浅近者,条为十通,思与同志诸君相为讲明。若他篇所已及者不复述,览者
可互见焉。此不足以尽文之隐,然一隅三反,亦庶几其近之矣。
一曰,凡为古文辞者,必先识古人大体,而文辞工拙,又其次焉。不知大体,
则胸中是非,不可以凭,其所论次,未必俱当事理。而事理本无病者,彼反见为
不然而补救之,则率天下之人而祸仁义矣。有名士投其母氏行述,请大兴朱先生
作志。叙其母之节孝,则谓乃祖衰年病废卧床,溲便无时,家无次丁,乃母不避
秽亵,躬亲薰濯。其事既已美矣。又述乃祖於时蹙然不安,乃母肃然对曰:“妇
年五十,今事八十老翁,何嫌何疑?”呜呼!母行可嘉,而子文不肖甚矣。本无
芥蒂,何有嫌疑?节母既明大义,定知无是言也。此公无故自生嫌疑,特添注以
斡旋其事,方自以谓得体,而不知适如冰雪肌肤,剜成疮痏,不免愈濯愈痕瘢矣。
人苟不解文辞,如遇此等,但须据事直书,不可无故妄加雕饰。妄加雕饰,谓之
剜肉为疮,此文人之通弊也。
二曰,《春秋》书内不讳小恶。岁寒知松柏之后彫,然则欲表松柏之贞,必
明霜雪之厉,理势之必然也。自世多嫌忌,将表松柏,而又恐霜雪怀惭,则触手
皆荆棘矣。但大恶讳,小恶不讳,《春秋》之书内事,自有其权衡也。江南旧家,
辑有宗谱。有群从先世为子聘某氏女,后以道远家贫,力不能婚,恐失婚时,伪
报子殇,俾女别聘。其女遂不食死,不知其子故在。是於守贞殉烈,两无所处。
而女之行事,实不愧於贞烈,不忍泯也。据事直书,於翁诚不能无歉然矣。第
《周官》媒氏禁嫁殇,是女本无死法也。《曾子问》,娶女有日,而其父母死,
使人致命女氏。注谓恐失人嘉会之时。是古有辞昏之礼也。今制,婿远游,三年
无闻,听妇告官别嫁。是律有远绝离昏之条也。是则某翁诡讬子殇,比例原情,
尚不足为大恶而必须讳也。而其族人动色相戒,必不容於直书,则匿其辞曰:
“书报幼子之殇,而女家误闻以为婿也。”夫千万里外,无故报幼子殇,而又不
道及男女昏期,明者知其无是理也。则文章病矣。人非圣人,安能无失?古人叙
一人之行事,尚不嫌於得失互见也。今叙一人之事,而欲顾其上下左右前后之人,
皆无小疵,难矣。是之谓八面求圆,又文人之通弊也。
三曰,文欲如其事,未闻事欲如其人者也。尝见名士为人撰志,其人盖有朋
友气谊,志文乃仿韩昌黎之志柳州也,一步一趋,惟恐其或失也。中间感叹世情
反复,已觉无病费呻吟矣。末叙丧费出於贵人,及内亲竭劳其事。询之其家,则
贵人赠赙稍厚,非能任丧费也。而内亲则仅一临穴而已,亦并未任其事也。且其
子俱长成,非若柳州之幼子孤露,必待人为经理者也。诘其何为失实至此?则曰:
仿韩志柳墓终篇有云:“归葬费出观察使裴君行立,又舅弟卢遵,既葬子厚,又
将经纪其家。”附纪二人,文清深厚。今志欲似之耳。余尝举以语人,人多笑之。
不知临文摹古,迁就重轻,又往往似之矣。是之谓削趾适屦,又文人之通弊也。
四曰,仁智为圣,夫子不敢自居。瑚琏名器,子贡安能自定。称人之善,尚
恐不得其实;自作品题,岂宜夸耀成风耶?尝见名士为人作传,自云吾乡学者,
鲜知根本,惟余与某甲,为功於经术耳。所谓某甲,固有时名,亦未见必长经术
也。作者乃欲援附为名,高自标榜,恧矣!又有江湖游士,以诗著名,实亦未足
副也。然有名实远出其人下者,为人作诗集序,述人请序之言曰:“君与某甲齐
名,某甲既已弁言,君乌得无题品?”夫齐名本无其说,则请者必无是言,而自
诩齐名,藉人炫己,颜颊不复知忸怩矣!且经援服、郑,诗攀李、杜,犹曰高山
景仰;若某甲之经,某甲之诗,本非可恃,而犹藉为名。是之谓私署头衔,又文
人之通弊也。
五曰,物以少为贵,人亦宜然也。天下皆圣贤,孔、孟亦弗尊尚矣。清言自
可破俗,然在典午,则滔滔皆是也。前人讥《晋书》,列传同於小说,正以采掇
清言,多而少择也。立朝风节,强项敢言,前史侈为美谈。明中叶后,门户朋党,
声气相激,谁非敢言之士?观人於此,君子必有辨矣。不得因其强项申威,便标
风烈,理固然也。我宪皇帝澄清吏治,裁革陋规,整饬官方,惩治贪墨,实为千
载一时。彼时居官,大法小廉,殆成风俗;贪冒之徒,莫不望风革面,时势然也。
今观传志碑状之文,叙雍正年府州县官,盛称杜绝馈遗,搜除积弊,清苦自守,
革除例外供支,其文洵不愧於循吏传矣。不知彼时逼於功令,不得不然,千万人
之所同,不足以为盛节。岂可见阉寺而颂其不好色哉?山居而贵薪木,涉水而宝
鱼蝦,人知无是理也,而称人者乃独不然。是之谓不达时势,又文人之通弊也。
六曰,史既成家,文存互见,有如《管晏例传》,而勋详於《齐世家》;张
耳分题,而事总於《陈馀传》;非惟命意有殊,抑亦详略之体所宜然也。若夫文
集之中,单行传记,凡遇牵联所及,更无互著之篇,势必加详,亦其理也。但必
权其事理,足以副乎其人,乃不病其繁重尔。如唐平淮西,《韩碑》归功裴度,
可谓当矣。后中谗毁,改命於段文昌,千古为之叹惜。但文昌徇於李愬,愬功本
不可没,其失犹未甚也。假令当日无名偏裨,不关得失之人,身后表阡,侈陈淮
西功绩,则无是理矣。朱先生尝为故编修蒋君撰志,中叙国家前后平定准回要略,
则以蒋君总修方略,独力勤劳,书成身死,而不得叙功故也。然志文雅健,学者
慕之。后见某中书舍人死,有为作家传者,全袭《蒋志》原文,盖其人尝任分纂
数月,於例得列衔名者耳,其实於书未寓目也。是与无名偏裨,居淮西功,又何
以异?而文人喜於摭事,几等军吏攘功,何可训也?是之谓同里铭旌。昔有夸夫,
终身未膺一命,好袭头衔,将死,遍召所知,筹计铭旌题字。或徇其意,假藉例
封待赠修职登仕诸阶,彼皆掉头不悦。最后有善谐者,取其乡之贵显,大书勋阶
师保殿阁部院某国某封某公同里某人之柩。人传为笑。故凡无端而影附者,谓之
同里铭旌,不谓文人亦效之也,是又文人之通弊也。
七曰,陈平佐汉,志见社肉,李斯亡秦,兆端厕鼠。推微知著,固相士之玄
机;搜间传神,亦文家之妙用也。但必得其神志所在,则如图画名家,颊上妙於
增毫;苟徒慕前人文辞之佳,强寻猥琐,以求其似;则如见桃花而有悟,遂取桃
花作饭,其中岂复有神妙哉?又近来学者,喜求徵实,每见残碑断石,馀文剩字,
不关於正义者,往往藉以考古制度,补史缺遗,斯固善矣。因是行文,贪多务得,
明知赘馀非要,卻为有益后世,推求不惮辞费。是不特文无体要,抑思居今世而
欲备后世考徵,正如董泽矢材,可胜暨乎?夫传人者文如其人,述事者文如其事,
足矣。其或有关考徵,要必本质所具,即或閒情逸出,正为阿堵传神。不此之务,
但知市菜求增,是之谓画蛇添足,又文人之通弊也。
八曰,文人固能文矣,文人所书之人,不必尽能文也。叙事之文,作者之言
也。为文为质,惟其所欲,期如其事而已矣。记言之文,则非作者之言也;为文
为质,期於适如其人之言,非作者所能自主也。贞烈妇女,明诗习礼,固有之矣。
其有未尝学问,或出乡曲委巷,甚至佣妪鬻婢,贞节孝义,皆出天性之优,是其
质虽不愧古人,文则难期於儒雅也。每见此等传记,述其言辞,原本《论语》、
《孝经》,出入《毛诗》、《内则》,刘向之《传》,曹昭之《诫》,不啻自其
口出,可谓文矣。抑思善相夫者,何必尽识鹿车鸿案,善教子者,岂皆熟记画荻
丸熊,自文人胸有成竹,遂致闺修,皆如板印。与其文而失实,何如质以传真也?
由是推之,名将起於卒伍,义侠或奋闾阎,言辞不必经生,记述贵於宛肖。而世
有作者,於斯多不致思,是之谓优伶演剧。盖优伶歌曲,虽耕氓役隶,矢口皆叶
宫商,是以谓之戏也。而记传之笔,从而效之,又文人之通弊也。
九曰,古人文成法立,未尝有定格也。传人适如其人,述事适如其事,无定
之中,有一定焉。知其意者,旦暮遇之。不知其意,袭其形貌,神弗肖也。往余
撰和州故给事《成性志传》,性以建言著称,故采录其奏议。然性少遭乱离,全
家被害,追悼先世,每见文辞。而《猛省》之篇尤沉痛,可以教孝,故於终篇全
录其文。其乡有知名士赏余文曰:“前载如许奏章,若无《猛省》之篇,譬如行
船,鹢首重而舵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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