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青年文摘精编版-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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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她什么时候回来。她说也许一年,也许十年,也许,也许永远也不再回来了。我想带的带不走,不想带的又甩不掉。
她对我说,郁,真奇怪,为什么我的第三个耳洞一直都无法愈合呢。我已经无法忍受这种等待的煎熬,所以我决定用时间和空间来填补它。
我们沉默地挂断了电话。
我们说好了不用送别的。但是她走的那一天,我还是去了机场。宽敞明亮的候机大厅里挤满了行色匆匆的人。我终于还是没有见到夏的最后一面。我沉默地坐下来,抽烟。一直等到看见夏的飞机摆脱了我的视线。起身离去的时候,我看见了扬。她远远地站在那里看着我。我走过去。“她走了。我们回去吧。”扬说。
我想也许,我也应该尽快结婚。
夏走后的两个月,音信全无。我还记着电话里她最后的话:郁,我会寄大阪的樱花给你。我想夏在日本应该会过得很好。她是那样惹人怜爱、令人流连的女孩。应该会有人好好爱她。她会忘记这里的一切。她会幸福。
我开始很忙。忙着筹办自己的婚事。我决定和扬结婚。扬和夏是完全不同的女孩,但将会是一个好妻子。我会爱她。我们将会幸福。
夏走后的第三个月,我终于手到了第一封从日本寄来的信件。信封里面只有一副耳饰,其他什么也没有。是夏的耳饰。我认得出她的每一副耳饰。
然后整整一个月,我每天都回收到一副夏戴过的耳饰。曾经是那样漂亮精致的饰物,但是它们一旦从夏的耳朵上摘下来,就失去了一切的灵性,不再有任何气息。
不知道夏的第三个耳洞是否已经愈合。是否有人来填补她生命的缺口。是否已经找到她的出口。
但是只有那些华丽的耳饰。没有夏的笑容和声音,我不知道她要告诉我些什么。
婚礼将近。我收到了从日本寄来的邮包。里面有一封日语信。上面写着——
郁先生:
相信您应该已经收到了夏所有的耳饰,那是她唯一的遗物。她来大阪的时候除了一些衣服,就只有这些耳饰。夏常说她是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我原本想留下它们的。我爱夏,比你爱夏。但是我想夏会更愿意让它们留在你的身边。
有时候我会不明白夏对你怀有的是什么样的感情。她说她对你从来都不曾抱有任何希望和奢求,但是却始终无法忘记你。任何人都会被她感动,可是为什么你却不可以呢。我原以为把她留在大阪,她就会淡忘过去,重新快乐地生活下去。夏是那样好的女孩,她应该要幸福的。可是她爱着的男人不爱她。我最终理解了她。
一个月前她乘飞机回国,刚出跑道就发生了爆炸。在候机大厅里她说她想再见你一面。只是去一下下,立刻就回来。她说她她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她不知道那是什么。说完她就笑了,天真无邪。是我见到过的最明亮的笑容。那一天,她的耳朵上没有戴任何的饰品。一脸素净,还是我初见她时的样子。我无法想象那是她最后的容颜。
我整理了她的房间,发现了许多没有寄出的信件。我不完全看得懂中文,但我想那应该是她写给你的。既然这样,我也一同将它们寄给你。我想一些东西我们无法挽留,注定是不能强求的。但是请允许我自私地将她留在日本。我想在这里,她会更平静一些。
节哀顺变。
清水修
2000年11月
我毫不掩饰自己的眼泪。这是我没有料到的结局。夏在我身边5年,我曾经是那样迷恋她的笑容和声音,却从来不曾爱她。原来,这个世界真的有着它的不公平。
我又看到了夏幼稚的字体,孩子般任性的天真。
郁,也许放弃,才能靠近你。不再见你,你才会把我记起。时间累积,这剩下的果实。回忆里寂寞的香气。我要试着离开你,不要再见你。虽然这并不是我本意。
当看尽潮起潮落,只要你记得我。
如果你会梦见我,请你再抱紧我。
郁,为什么我的第三个耳洞到现在都没有愈合呢?我以为到了大阪就可以escape,可以hide,可以forget。但是我发现时间和空间也无法填补生命的缺口。你是我唯一的出口,却同时也是我命定的缺口。我于是无路可走。
有人说女子一旦穿了耳洞,就像被打上了印记。再也无法摆脱。那么你就是我要背负一生的罪。
我觉得很累,我想是该停歇一下的时候了。
郁,我是不是再也见不到你了?如果明天我死了,你会不会哭?
郁,昨天晚上我看到了。我看到了那后黑色的钟,在午夜的黑暗中,它的时针和分针是逆时针旋转的。我很害怕。
我是一个很坏的女孩。我做了太多坏事,我欺骗了太多人。我唯一做过的好事,就是曾经那么真心和痴心地爱过一个人。如果这也算是好事的话。
宣判的时候到了。我知道宣判的时候到了。
郁,忽然之间,天昏地暗。原来世界可以突然什么都没有。我想起了你,再想到我自己。如果这天地,最终会消失。不想一路走来珍惜的回忆,没有你。我相信我爱你。一直、始终、永远。
郁,我在带来日本的旧CD里发现了一段不完整的歌词。我不知道是什么歌。
……有人说穿过耳洞的红颜,下辈子还会是女人。
你能不能,记住我的吻。下个轮回我为你点盏灯。
看我的耳洞,都是为你而穿。
看满世情缘,再陪你走一段。
你如果有一天,也像我被爱情遗忘,
你会了解我有多心伤。……
如果真的有来生,我愿意再遇见你。即使你不爱我,我依然爱你。
我无法自制地瘫倒在地上,泪流满面。原来我并仅仅是迷恋她的容颜和声音。她是一种气息,已经渗进我的生命,无法再被抽去。
我把自己关在家里关了5天。第5天的时候,扬来找我。扬说:婚礼还举行吗。我说对不起,扬。她打断我。不要说对不起,郁,我明白。
扬走了。
三个月后,我和扬举行了简短的婚礼。我不愿也不能再辜负第二个女子。我相信我将会爱她,我们将会幸福。
一年后,我们有了一个男孩。
大学毕业那一年,孩子将自己的女朋友第一次带回家来。我和扬都很高兴。女孩子很漂亮,笑容天真无邪。惹人怜爱、令人流连。
伯父、伯母好。我叫夏。
我手里的烟掉落在地上。扬看了看我。
女孩很热情地跑去厨房帮扬的忙。谈话隐隐约约地飘出来。
怎么你的耳洞是空的呢?为什么不带饰品?
我对耳饰有排斥感。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就这样。
那为什么又去穿耳洞呢?
母亲说我出生的时候,右耳上就有一个耳洞。真奇怪。
……
——郁,如果真的有来生,我愿意再遇见你。
即使你不爱我,我依然爱你。——
她是来找我。也许,她的记忆早已幻灭。只剩下这第三个耳洞,在那里空白着。一直——始终——永远……
第一次求婚。txt
第一次求婚
作者:云过风轻 文章来源:原创 点击数:4731 更新时间:2004…10…3
[编者按:最难得少年的纯真!]
第一次见到丁雅蓝的时候,她只有五岁,穿一件粉红色的毛衣,背上还有两只小兔子,两条羊角辫一甩一甩的,整个人看上去很像玩具店里的芭比娃娃。她妈在一旁说着以后多多关照这样的客套话,我猜想她们家是新搬来的。小女孩儿的眼睛忽闪忽闪的,望着我脆生生的说:“你是小雨哥哥啊?我听你妈妈说的,我叫丁雅蓝,你叫我丁子好了。”
从那以后,我多了一个“跟屁虫”,我走到哪,丁子就跟到哪。为了甩开她,我故意在前边跑得很快,她在后面一边追一边叫:“小雨哥哥,等等我……”有时候为了寻开心,我就把她带到屋后的橘子林里,我一边走一边对丁子说,
“听说这里面有老虎呢 !”
“真的?”丁子一下子紧张起来。
“当然是真的!难道我还骗你不成。”我顿了顿“所以,你以后千万不要一个人来这里,老虎专捡小女孩儿吃,尤其是只有小女孩儿一个人的时候,前年我们这里还有一个小女孩儿被吃掉了呢!“
丁子紧紧的抓住我的衣角,“那,我以后不一个人来,如果我想来玩儿,就让小雨哥哥带我来。“
“恩,不错,哎呀!你等一下。“我对丁子说”我想上厕所,你在这儿等我,别偷看啊,闭上眼睛!“
“我知道拉!“丁子认真的闭上了眼睛。我轻轻的绕到她的背后,爬上她头顶的橘子树。
“小雨哥哥,好了么?”我捂住嘴偷着乐。“小雨哥哥,你在哪儿?”见我没有出声,丁子有些急了。她睁开眼,四处寻找,“小雨哥哥——”她忽然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小雨哥哥……你在哪儿……”
我从树上跳下来,“傻瓜!我在这儿呢。”
丁子看到我,一下子扑过来,“小雨哥哥……你不要丢下我……我一个人好怕,我怕老虎……”
“好了,好了,别哭了,我不是在这儿了嘛,我又没跑,有我在,老虎不敢来的,记住了,回家不要跟大人讲这件事,明白吗?”
“恩”丁子一边点头一边抹眼泪。
时间不经意的从指间遛走,转眼间,我们就该上学了,记得上学的第一天,丁子被她妈领到我们家,“小雨,丁子跟你一块儿上学,你要带好她,路上有水沟的地方,你要牵着她的手,不要让她摔倒了,要是其他小孩儿欺负她,你要护着她,明白吗?”
“恩”我惶恐的点着头,身上忽然有了某种使命感。
事实证明,和丁子一块儿上学也是一件不赖的事,大约是因为她家比较有钱的缘故罢,她衣兜里总是装着许多好吃的糖果,而她每次都心甘情愿的分一半给我。有一种小叮当棉花糖,甜甜的,软软的,简直百吃不厌。我总是很快的就吃完了,看着丁子那一半,我直咽口水。
“丁子,你的牙齿真漂亮!”
“是啊”丁子见我夸奖她,高兴的点着头说,“我每天都刷牙,我妈妈说,每天刷牙,牙齿又白又亮,小雨哥哥,你如果每天都刷牙,你的牙齿一定也很漂亮。”
“恩,我知道,可是,你知不知道,如果吃的糖果太多了,牙齿里会长虫子的,等你长大以后,牙齿就不漂亮了,而且还会有许多小虫子在嘴里爬来爬去……”
“真的?”丁子睁大了眼睛望着我,“那怎么办?”
“这样吧,要不,我帮你吃掉剩下的糖果好了!”
“可是,要是你的牙齿里长了虫子怎么办啊?”
“不会!我牙齿里有毒呢,早把虫子给毒死了。”说完,我一把抢过她手里的糖果大吃起来,丁子有些不舍,又有些无奈,眼睁睁的看着我把剩下的糖果消灭干净。
丁子真的是一个很乖巧的女孩儿,即便我欺负了她,或是我骗了她的东西,她也不会告我的状。但她胆子特别小,又老爱哭,时间长了,我便有些烦她。而且你知道,有些事情注定只能是男孩子干的,比如,结伴去偷邻院周二家的橘子。周二养了一条膘肥体壮,威风凛凛的大黄狗。这给我们偷橘子带来一定的难度,如果再带上丁子,她非但帮不上忙,反而成为我们的负担。因为她每次看到大黄狗就被吓得两腿发软,只会一个劲儿的哭,有一次我们眼看就要成功了,又听到丁子的哭声,“狗——狗——大黄狗!小伙伴们呼啦一下子全跑光了,我跑了几步发现丁子还站在原地不动,我又跑回来拖她,仓促之中我歪了脚,丁子也跑丢一只鞋。我回家被我妈打了个半死,更要命的是,我的小伙伴们给我下了最后通牒,如果再不和丁子断绝来往,他们就断绝和我来往。这是我平生第一次遭受要女人,还是兄弟的矛盾。这样的选择实在让人痛苦万分,你想想,一个只有六岁的孩子如果没有玩伴儿是一件多么残酷的事,而且我敢肯定,如果我舍兄弟而取女人,他们必然会造出我要娶丁子做老婆这样的谣言,这伙人我太了解了,他们什么事都干得出来,虽然我知道自己是冤枉的,但是,人言可畏啊!但要我舍弃丁子我一样做不到,她给了我那么多香甜可口的零食就不用说了,光是每天帮我写作业这件事就为我省去不少麻烦,她偶尔还会和我串通一气,在我妈面前撒撒谎,隐瞒我在外面干的那些在我妈看来简直不可饶恕的事儿。
而且丁雅蓝帮我写作业不像其他人那样按原文照抄一遍了事儿,也绝非简单的改头换面。记得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一篇作文“我的邻居”她帮我写的是:我的邻居丁雅蓝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女孩儿,她不但漂亮,而且心地善良,就像童话里的白雪公主一样……而她自己写的却是:我的邻居萧秋雨是我见过的最脏,最丑的男孩儿,他吃东西像老虎一样凶猛,一包小叮当棉花糖,他吃两口就没了……怎么样,有创意吧?
思虑再三,权衡利弊,我觉得还是选择丁子的好,没有她,谁帮我写作业呀?谁给我好吃的东